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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径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12-13 10:47

本文摘要:老字号的发展困境,在我国绵延数千年的商业发展长河中,老字号(或称老品牌)的兴起和存续不仅彰显了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也为中国成为商业和市场经济大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老字号商家广泛分布于餐饮、零售、食品、酿造、医药、手工业、服装、居民服务等诸多行业。

  老字号的发展困境,在我国绵延数千年的商业发展长河中,老字号(或称“老品牌”)的兴起和存续不仅彰显了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也为中国成为商业和市场经济大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老字号商家广泛分布于餐饮、零售、食品、酿造、医药、手工业、服装、居民服务等诸多行业‍‌‍‍‌‍‌‍‍‍‌‍‍‌‍‍‍‌‍‍‌‍‍‍‌‍‍‍‍‌‍‌‍‌‍‌‍‍‌‍‍‍‍‍‍‍‍‍‌‍‍‌‍‍‌‍‌‍‌‍。

知识产权论文

  尽管老字号在人们心中依然承载着许多的情感和记忆,在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底蕴和声誉,却在现实发展中遇到了困境‍‌‍‍‌‍‌‍‍‍‌‍‍‌‍‍‍‌‍‍‌‍‍‍‌‍‍‍‍‌‍‌‍‌‍‌‍‍‌‍‍‍‍‍‍‍‍‍‌‍‍‌‍‍‌‍‌‍‌‍。 有数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老字号企业有16000余家,而到了2020年,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我国被认定的老字号仅剩1128家。 数量上的递减,暴露出老字号在平台商业时代面临严酷竞争时的力不从心。 这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源自外部的不可抗因素,例如技术革新、消费潮流的变化等。 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也是造成老字号面临生存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文学论文范例: 档案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明确重点保护中医药、中华传统餐饮和工艺美术行业的老字号企业,说明了知识产权之于传承老字号的重要性。 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是我国重振老字号战略下的重要课题。

  老字号保护的政策沿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老字号的特殊地位及其优势逐渐得到了体现,这从国家政策对于扶持和鼓励老字号发展所给予的重视可以看出。 我国就老字号发展问题的政策意识始于2006年由商务部发起的“振兴老字号工程”(商改发〔2006〕171号),这项工作的直接成果是2008年商务部、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改发〔2008〕104号),该文件不仅首次将老字号的“保护和促进”确立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也通过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为老字号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11年,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11〕22号),从文件所强调的工作方向来看,“特色”“创新”“公共服务”成了新阶段的关键词。 为了让老字号保护工作深化落实,此后我国各省市陆续开始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2017年,商务部等16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并且在工作安排上契合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等新兴技术带来的环境变化,资本扶持、人才培养方面也得到了格外的重视。

  这些特色鲜明的政策性文件,一方面形成了我国在振兴老字号问题上由“夯实基础”到“谋求创新”,再到“全面改革”的完整战略规划路线; 另一方面,也说明老字号复兴需要同时在顶层设计和各项具体方案上力求全面。

  相比我国大多数的省市地区,上海同样有许多老字号商家,而且在知识产权意识上更为先进,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设计和执行也比较突出。 为响应前述部委文件,上海依次出台了《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商市〔2009〕221号)、《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重振老字号品牌的若干措施》(沪国资委规划〔2019〕252号)、《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通过内容比对可以看出,上海在知识产权地方政策的制定上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这主要得益于上海在知识产权利用和司法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 当然,上海在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课题上也有诸多可待完善之处。

  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径

  针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当下无论是国家政策或者地方规范,大都呈现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强调知识产权的取得。 这种对于源权利的重视随着时代的发展,从最初仅着眼于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本地取得,在客体上扩张覆盖到了域名权,策略上则考虑到了海外布局。

  二是依赖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尽管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合理性在学理上素有争议,但在我国的应用不断加强已经成了客观趋势。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优势在于打击力度大、效率高。

  三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起步。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虽然看似是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的配套措施,其实不然。 公共服务的内涵是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是政府介入的一种服务供给机制,当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格局是政府与社会合作供给。

  与许多新兴企业不同,老字号企业往往不具备国际经验或者背景,在经营模式和战略意识上,囿于历史原因,容易相对保守。 换言之,对于诸如注册商标、申请专利、海外布局、寻求调解等许多取决于主观能动性的措施,很难要求老字号企业给出足够高效的表现。 这即意味着政府必须建设一个更为全面、细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利用,乃至救济和纠纷解决等各个维度,为老字号企业提供帮助。

  首先,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专利制度对于以独特技术工艺为依托的老字号而言非常重要。 与此同时,在诸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类型之中,信息服务无疑是当下最关键的一种,这也说明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首先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以国家(或者本地)专利数据中心基础数据资源为依托,建设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分布于全国的其他站点形成专利信息传播网络。

  “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了基于专利审批流程的互联网自助服务建设,在此期间就出现了诸如青岛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这样的地方建设成果,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下一步则应当整合网络服务资源,包括电子申请、网上缴费、公布公告、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事务服务等系统,构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方位的电子化。 其次,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服务体系。 尤其是针对突发、重大、关系民生的事件(这和中医药产业的老字号更为密切),制定知识产权应急预案。 通过跟踪研究,收集、整理有关监测、预警、控制、处理等方面的专利信息。

  其次,建立非营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这包含了诸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和合作单位数据库、涉外专利维权援助基金在内的多种援助机制。 对此,201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机构指导老字号和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沟通。

  2017年《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重大侵权案件快速维权通道”,都展现出了较好的意识。 其次,构建老字号知识产权业务指导体系。 在经营各环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预警监控管理等工作规范。 指导老字号加强知识产权的实施、转移、交易、融资等,促进老字号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最后,遵循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产业特点,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首先,推动商用服务业的发展‍‌‍‍‌‍‌‍‍‍‌‍‍‌‍‍‍‌‍‍‌‍‍‍‌‍‍‍‍‌‍‌‍‌‍‌‍‍‌‍‍‍‍‍‍‍‍‍‌‍‍‌‍‍‌‍‌‍‌‍。 对于技术型老字号企业,重点发展专利服务外包、专利权托管经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领域,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商用服务活动。 此外,力争建设多层级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工作体系。 2017年《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支持老字号就业人才的培养,前述上海本地的政策文件也有了相应的规划,这些都为老字号人才的接力打下了较为充分的政策基础。

  其次,加强业务监管。 制定老字号行业的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健全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最后,应当发挥老字号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以将该机制与老字号行业协会结合运作,加强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我国在国家政策层面,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已经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但是就目前的具体措施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较于具备国际经验的新兴企业,老字号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处于先天劣势。 因此,老字号的复兴更加取决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通过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继而为老字号企业带去全方位的帮扶,才能更好解决我国老字号的权利保护难题。

  作者:蔡元臻 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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