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山东省律师职称分四级,从低到高为初级(四级律师);中级(三级律师);高级:副高级(二级律师);正高级(一级律师)。山东省申报律师需要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经年度检查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相应学历或专业工作年限,才可以
山东省律师职称分四级,从低到高为初级(四级律师);中级(三级律师);高级:副高级(二级律师);正高级(一级律师)。山东省申报律师需要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经年度检查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相应学历或专业工作年限,才可以申报相应等级的律师职称。且对三级以上律师申报有论文要求,下面是评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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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要求
1. 申报一级律师资格的,须提交任现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期间,出版律师或其他法律方面的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上获得三等奖以上律师业务论文、专业文章2篇以上。
2. 申报二级律师资格的,须提交任现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期间,出版律师或其他法律方面的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获得三等奖以上律师业务论文、专业文章2篇以上。
3. 申报三级律师资格的需提交现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期间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1篇(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或设区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获得三等奖以上律师专业论文或律师业务专业文章2篇以上。
4. 破格申报的按《评价条件》第七条第一、二款要求执行。申报评审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必须有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和全文内容。(详见《评价条件》第十二条第一、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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