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主要是指电子信息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工程、家用电子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工程等专业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其设备设计
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主要是指电子信息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工程、家用电子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工程等专业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其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安装维修、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技术推广、标准化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及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及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8年及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其中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及以上;
4.经国家、省、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5.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的第一、二主要完成人;
6.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当时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省部级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
任工程师职务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CN刊物),出版著作,必须提交下列之一的代表作:
1.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或专业译著1部(第一作者);
2.有指导实际工作意义或有新论点的论文3篇(第一作者);
3.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第一作者)及3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上面所列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分析报告,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联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
凡是符合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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