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国外 期刊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发表学术论文网政法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网职务犯罪预防问题> 正文

发表学术论文网职务犯罪预防问题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5-04-14 11:28

本文摘要:[摘 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号称全球性的政治瘟疫。预防职务犯罪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大事。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是我国司法界、法学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文章揭示了我

  [摘 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号称全球性的“政治瘟疫”。预防职务犯罪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大事。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是我国司法界、法学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文章揭示了我国职务犯罪的现实状况,剖析了职务犯罪之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现状及不足;创新

  顾名思义,职务犯罪就是和职务有关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于职务犯罪的认识往往只是局限于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理解,即职务犯罪是犯罪的一个类型。“职务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法学研究者对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的概称”。所以,对于职务犯罪作简单概念比较容易,但是要想给出一个准确而又具体的定义却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深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对“职务”和犯罪主体的认识不同。

  一、我国职务犯罪的特点

  我国目前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职务犯罪案件的恶性化日益严重。具体表现是,职务犯罪数量加大,侵吞财务数额增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侦破难度增大。面对职务犯罪中如上所述特征,我国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事实证明:一方面,国家在各方面都实行“严打”,坚决打击职务犯罪;另外一方面,职务犯罪却没有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某些领域,反而呈现上升趋势,作案手段日益新颖,数额也不断加大。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司题突出,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职务犯罪案件的社会化。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利益冲突,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利益上的结合。一些国家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和社会上成分复杂的人勾结在一起,沆瀣一气,实施职务犯罪。

  3.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一般都是高学历人才,或者掌握国家机密的公职人员,其作案手段日趋高端,有相当一部分作案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盗取国家财务,采用种种狡猾的手段作案得逞,这种犯罪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远远超过其他犯罪。

  4.职务犯罪案件的国家化程度加深。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往日益频繁,职务犯罪也呈现“国际化”的特征。一个国家的职务犯罪分子与境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里应外合,用高科技手段窃取公款转移到国外,并隐匿于国外,逃避侦缉。为遏制职务犯罪,世界上各国都加大了打击力度,着力强化打击和侦察职务犯罪工作,显示了国际社会的反腐正气和威力。

  二、我国职犯犯罪的成因分析

  根据我国客观实际以及司法经验,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成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职务犯罪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没有任何一种政治体制是非常完善的,都存在一定产生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政治体制的不完善集中体现在监督体制的不健全。一个人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上,难免会产生种种贪欲,平常人亦如此,更何况手握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监督的权力,或者说监督不完善的权力,难免会滋生腐败司题。“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有一些公职人员在任期间,个人权力欲望恶性膨胀,骄横跋扈,手握重权,一旦失去了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腐败。

  2.传统文化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影响是我国职务犯罪多发的一个因素。世界各个民族都有各自的文化,每个时代的文化又是各自民族文化的沉积,沉积的传统文化对于社会生活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中国五千年文明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文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也使我们这个文明国度保存下了许多今天看来非常消极的传统文化。等级区分、父母官等封建传统意识,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封建社会中的特权思想,至今仍然腐蚀着我们的政权,已经揭露出来的大案要案,无一不与特权密切相关。所以,在21世纪的今天,有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始终存在很浓厚的“官本位”思想。这阻碍了我们文明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滋生了许多的腐败问题。

  3.法律制度不健全是我国职务犯罪多发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但尽管如此,我国的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首先,我国的法律制度在针对职务犯罪的处罚方面较轻。处罚过轻的后果就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分子,在较轻的刑罚处罚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上权衡后,犯罪分子很可能会铤而走险,一旦得逞,就是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害。其次,“重处罚、轻预防”的法律体制也是滋生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由于我国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处罚手段不够科学,致使预防和处罚不能得到很好的平衡,职务犯罪一旦被侦破,我们更多的是注重处罚,而没有从最开始就做好法律预防工作。总而言之,法律制度不完善,就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职务犯罪屡禁不止。

  4.职务本身的可利用性给职务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国家工作人员担负的是国家职务,其背后往往都有强大的国家力量,这一巨大的力量给职务犯罪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有的被害人也因为惧怕行为人手中的职权而不敢与其作斗争,只能忍气吞声,这更加增加了职务犯罪分子的胆量,使其肆无忌惮地实施犯罪行为。另外一方面,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的特征,从而使犯罪分子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从而以身试法,走上不归路。

  5.国家工作人员的公职意识淡薄也是职务犯罪多发的一个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内的思想观念也受到了西方不良文化的腐蚀,一些腐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传播进来,严重污染了一部分公职人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公职观念日益淡薄,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内在的动因。

  三、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通过以上对于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预防职务犯罪:

  1.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职务主体往往具有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具体权力。如果对职务主体的职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便会导致权力的不正确行使和滥用,从而产生各种类型的职务犯罪。所以建立健全监督与制约机制,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当前我国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加上职务本身所带来的便利条件,使得我国的职务犯罪较严重,所以我们必须健全监督与制约,以有效地预防与遏制职务犯罪。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职务犯罪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为了有效制止职务犯罪,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并充分发挥法制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3.建立旨在保证国家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公职意识的一系列制度。首先,建立健全用人机制,严格公职人员的进、管、出,建立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的录用和考核制度,以提高公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就公职人员的公职意识方面,要加强培训,狠抓思想建设工作,没有主观意识,就不存在客观的犯罪行为。再次,我们要开展经常性的职务技能以及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在法律中受到教育,汲取教训,从而有效发挥法律的一般预防作用,防止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

  参考文献

  [1]梁经顺,张异职务犯罪预防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2]周洲,藤志强职务犯罪预防[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3]文盛堂.反职务犯罪论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j侯树辉.论职务犯罪的预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张弯.职务犯罪概论[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6]杨建林.浅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M].福州党校学报,2006年第6期

  小编推荐优秀的法律类期刊 中外法学 论文发表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zflw/3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