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这篇民主政治论文发表了中国梦的人民主体性析论,加强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论文分析了转型时期中国特色廉政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路径指向。
这篇民主政治论文发表了中国梦的人民主体性析论,加强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论文分析了转型时期中国特色廉政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路径指向。
关键词:民主政治论文,廉政建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创造了震惊世界的经济奇迹的同时,腐败也成为政府和民众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沉重话题。2011年3月,温家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将腐败列为当今中国最令人担忧的问题;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1]这充分表明,廉政建设在当前中国政治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在承认当前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的同时,必须首先回答一个更加基本的立场性问题,那就是腐败在中国国家成长的历史进程中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问题、中国能否有效地遏制这一严重的政治失范现象。为了对这一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有必要理性而客观地对当前中国的腐败抑制或廉政态势作出合乎实际的判断,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对腐败呈现出当前态势的内在根源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深入思考腐败对中国的政治发展已经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当然,仅仅发现问题并作出解释是不够的,更有价值的分析在于政府和民众如何形成共识和合力,采取切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来应对腐败,进而走出一条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廉政道路,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廉政理念、制度和路径。
一、加强中国特色廉政建设的时代意义
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能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廉政不仅是优秀官员的行政实践,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是时代前进的方向,是社会制度的科学发展。“政者――正也”,这是从政的规律。只有廉洁的人,才能做好从政的工作。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关系到中共执政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1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是由8000多万党员组成的执政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依靠为数众多的党员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人的身份是共产党员,所以,党员干部的清廉程度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中国共产党不仅通过革命取得政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政权,今天,还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合法执政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然而,世界政党执政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注重廉政建设,放任腐败滋生蔓延,人民群众最终会抛弃它。因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其目的就在于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合法性”程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党风廉政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可度,还影响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民众往往存在一种错觉:凡是公权力与民众之间发生了冲突,不加思考,往往认为公权力行使者必定存在问题,究其原因就是民众平时与某些执法部门打交道,“没有关系不办事、有了关系乱办事”,在民众中形成了对某些党员干部的不廉洁印象。在很多群体性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都是某些党员干部的不廉洁问题。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并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我们可以从苏共亡党的历史中汲取教训,密切联系群众是执政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这“两个最大”在苏联共产党兴与亡的历史中,都可以找到脚注。苏共解体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政治大地震”事件,让世界各国感到震惊,然而苏联人民群众对苏共垮台却表现出惊人的平静和冷漠,这其中折射出的就是:苏共由于未能一如既往地教育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失去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执政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因此,苏共由于慢慢地失去了原有的执政合法性,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而彻底垮台。[2]从苏共垮台的历史教训来看我们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得出的结论就是必须加强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坚持发扬和发展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3廉政建设决定着执政党能否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新时期,党中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就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破除利益“雷区”,因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其实就是利益调整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度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前途命运,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群众是划分为不同利益群体的,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根本利益、共同利益是需要在个体充分表达、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与民主整合而达成的共识。因此,公正协调利益关系,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就成了中国特色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仅成为考验每一位党员干部廉洁程度的指标,也成为人民群众检验每一位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试金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各级党员干部做到清正廉洁,勇于舍弃个人利益,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就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强大的表率和模范作用,就可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二、转型时期中国特色廉政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历史文化环境和政治体制,各国的廉政建设经验也存在差异,这在逻辑上意味着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必须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加以探讨,而在发展的层面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在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换言之,中国的腐败问题不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产物,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从根本上是克服腐败的最终路径。同时,要看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这一转型造成的结构调整和制度失灵客观上为腐败提供了空间,在旧的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解体,新的经济社会结构尚未成型的动态变迁中,腐败成为了一个与发展相伴生的结构性难题。[3]但分析原因止于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深入探究的是,在社会转型期,影响和制约中国特色廉政建设的深层次问题。[JP]
1领导干部利益观念的增强与党风廉政教育失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理想信念受到冲击、宗旨意识受到挑战以及大案要案的一再发生,动摇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等几个方面的新变化。马克思认为,利益是思想的基础,利益决定思想、决定行动。1842年他在《莱茵报》发表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一文中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他还强调:“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腐败是人的行为,说到底是一个利益问题。党的利益和党员自身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但这并不是说,党的利益、党员个人利益就一定能够与国家、人民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随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和私有财产的大量增加,人们由原来遮遮掩掩地谋求个人利益,变成了理直气壮地追求个人利益,人们的利益观普遍增强。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这种大环境下,产生了羡富、妒富、求富的失衡心理。这些情况表明,我们的党风廉政教育理论研究与宣传赶不上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要使廉政思想教育真正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心灵,切实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和思想、理论工作者要为党风廉政教育付出艰辛的努力。
2市场化改革的渐进式发展与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和社会转型首先从农村发起,1978年至1984年,我国率先在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5年至1987年,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的同时,改革的重心转到城市,一场轰轰烈烈的市场化改革在全国各城市展开了。单单从市场机制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改革一般要经历上百年,而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如果从改革开放算起,到今天也不过30余年。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体制制度性的漏洞给了不法商人和腐败分子营私舞弊的机会。产权制度、财政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项改革的滞后曾给腐败的滋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4]另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法制建设也相对滞后,急需制定或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以法律形式巩固各项改革的成果,使预防腐败走上法制化轨道。但是也应当看到,在目前仍然存在产生腐败现象条件和土壤的情况下,希望在短期内完全彻底地把腐败现象清除干净,这是不现实的。
3权力的易腐蚀性与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缺陷。英国的阿克顿勋爵曾说过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易腐蚀性。权力的易腐蚀性是由其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首先,权力是一种超越社会之上的力量。拥有了权力,掌权者就能做个人凭借自己的权利无法做到的事情,这是一种巨大的诱惑。由于有这种诱惑力存在,权力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性。其次,权力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相互分离。当今世界各国的人们一致认为,权力来自人民。但由于人口众多和社会结构复杂等原因,广大民众不可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只能通过让渡的办法,把权力授受给少部分人,这实际上是国家权力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但由于人的自利性的存在,某些国家权力行使者出于追求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考虑,极易造成国家权力的异化,即以国家权力谋取私利。最后,权力具有扩张性。法国著名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也就是说,如果对权力没有划定边界,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对权力进行约束,权力就会无限扩张,就会被掌权者滥用,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要制约和监督权力,从中世纪起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求科学的国家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纵观我国权力运行机制,党和政府权力的边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制建设尚待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这给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
三、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路径指向
在转型仍在继续进行的话语背景下,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无疑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曲折的过程,其间蕴涵着复杂的变数和利益博弈。我国进入现代社会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主管部门监察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检举相结合,照章办事,才有力度,才能健康持久地开展,并卓有成效。
1坚持“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廉政的制度基础是民主,没有民主这一根本制度的保障,腐败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制度规范,廉政也就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当然,民主也必须以廉政为己任,廉政一旦受到忽视就必然导致民主遭受腐败的侵蚀,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独特的民主道路和民主制度决定了廉政建设的道路和制度规范必然也具有鲜明的国家特征,廉政与民主之间的这一互动相关性决定了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必须首先推进民主建设。不同的国家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而对于民主有着不同的制度规范和体制安排。正如江泽民曾经强调的那样:“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的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5]这一观点,构成了中国理解发展政治民主的基本出发点,也蕴涵了中国式人民民主制度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投射到廉政建设方面,决定了中国特色廉政建设:首先,必须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社会主义原则,不能以改变基本的社会性质为导向,努力彰显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其次,必须注重体现中国特色,外部性的有益经验,尤其是成熟国家的反腐败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但更多的要从国家建设的需要和要求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仅着眼于反腐败,更注重把中国真正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高度政治廉洁化水平的国家;再次,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能用一些廉政状况较好国家的成功事例来评判中国廉政建设之不足,但有必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加快廉政建设的步伐;最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廉政建设能否走出一条特色道路和形成一种新的制度模式的关键因素,只有中国共产党决心推进廉政建设、决心对任何官员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中国特色廉政建设才能取得成功。[JP] 2大力培育和发展清廉文化。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已有成百上千万,腐败分子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形成了清廉文化。这种清廉文化是党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出来的。中国共产党要建设中国特色的廉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就要继续大力发展清廉文化,树立以清廉为荣、以贪婪为耻的观念。[6]早在2010年年初,中共中央纪委、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清廉文化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坚持和弘扬时代主旋律,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加大廉政文化传播力度,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推动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3对传统规范予以超越和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治理腐败经历了一个从道德反腐到制度反腐,从权力反腐到权利反腐,从重惩治到惩防并重的探索过程。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认识到制度反腐的重要作用。纵观国内外反腐败的经验教训也会发现,制度建设是防范权力腐败的根本,治理腐败问题必须筑起一道坚强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并不是各种制度的简单相加,它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制度体系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构成的有机整体,各种具体制度之间相互协调、衔接和配合。因而,制度体系强调各种具体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和整合性;另一方面,制度体系的内容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它不仅包括制度规则,还包括制度价值和制度生活。基于以上的认识,防范权力腐败的制度体系并不等同于单一的制度建设,它不仅包括制度规则的细化和完善,更包括制度价值的塑造和制度生活的培养。[7]所以,笔者认为,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在具体制度整合方面要有全局意识,注重制度的衔接、合理、严密性。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的合力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会将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严惩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而达到防止、减少或纠正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异化行为,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制度价值影响制度执行的效果,决定着制度反腐的成败。如果执行制度的人不按制度办事,或者没有这种意识,就会使制度架空而潜规则盛行,进而破坏制度本身的权威。因而,必须重视塑造公民与制度执行者的法治意识和制度意识,使其将制度规则作为行为的最高指南,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具有制度生活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尊重制度,依法办事,依制度办事,杜绝违背制度的现象与行为。领导干部还要有自觉接受民众与社会监督的开放胸怀,努力习惯权力受到必要制约的生活。要重视制度的连贯性与权威性,坚决避免朝令夕改。
4注重以多元化手段来增强反腐败的实效。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8]马克思这番话告诉我们,进行中国特色廉政建设,就要抓住一个个具体的执政者:首先,要造就一大批富有朝气、能廉洁执政的新人。加大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的力度,因为,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他们经过了几轮社会性的淘汰与筛选,大多有很好的政治和文化素养,一般都能胜任基层的工作,而且往往有所创新。其次,教育新干部拒腐蚀。教育新干部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新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可能是一张白纸,但可以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教育培训新干部,比“治疗”有“病”的老干部效果要好得多。再次,果断淘汰问题领导。中共在干部选拔中提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将廉政的标准放在考核领导的首位,在廉政方面犯错误免职或辞职的领导干部,如果重新使用,应当延长考察期,让他们付出高昂的腐败成本,这将会有力地促进廉政建设。最后,提拔问题官员者应负政治责任。这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有力措施。我国封建社会在官员选拔、推荐的制度中,就规定被选拔、被推荐的人如果犯了罪,选拔者、推荐者往往不同程度地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这显然是有利于防止滥用职权、选任亲信的一个好制度,对于今天我们进行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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