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本篇文章是由《国际电力》发表的一篇电力论文,主要向国内读者介绍国外先进的电力技术、电力科技动态以及国外技术在国内的应用现状等。 论文摘要:论述需求侧管理作为电力系统中一种常规运行手段的可能性和要求。首先讨论了DSM用作电力系统运行备用、事故备
本篇文章是由《国际电力》发表的一篇电力论文,主要向国内读者介绍国外先进的电力技术、电力科技动态以及国外技术在国内的应用现状等。
论文摘要:论述需求侧管理作为电力系统中一种常规运行手段的可能性和要求。首先讨论了DSM用作电力系统运行备用、事故备用以及经济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电力系统运行角度对DSM的评价标准。结论表明DSM要作为常规的系统运行手段,还存在经济、技术和机制上的一些障碍,需要认真解决。
论文关键词:系统运行 系统备用 事故备用 需求侧管理
需求侧管理(DSM)从系统运行角度看,可作为通过计划、监视、控制用户的用电,使得用户改变其用电模式和用电水平的管理和控制过程。主要可分为间接的用户侧管理和直接的用户侧管理两大类。间接用户侧管理,主要是指通过经济、技术和法律等手段来推动节能节电工作,从而间接地减少用户侧电力和电能的需求和消耗。直接用户侧管理是指各种直接对用户实施的负荷管理措施,如直接负荷控制、可中断负荷和其他负荷管理措施。
一、需求侧管理在电力系统运行中的应用
从运行角度讲,需求侧管理的某些手段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电网运行的手段,如作为系统备用、作为错峰/避峰、作为系统紧急减负荷等。这些不同的应用对DSM的要求是不同的,下面分别讨论。
(一)DSM作为系统备用
1、作为系统响应性备用
一般来说电力系统的负荷波动可以分为几类,其中一类是波动周期在秒级的随机波动。常规情况下,这类波动主要由发电侧的一次调频功能来平衡。如果想通过对负荷侧的即时调节来平衡,DSM的响应时间必须与发电机一次调频系统的响应时间相当。由于现实中很难有这样可以迅速调节的负荷,DSM目前不大可能在系统运行中作为响应性备用。
2、作为系统运行备用
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般来说,系统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有超过当前负荷的运行备用容量,备用容量的大小与系统的负荷水平和装机状况有关。旋转备用的响应时间应在10min以内,因此只有那些在调度员控制(或调度)下,在10min以内就可以达到负荷控制目标的DSM才可以作为运行备用。
(二)DSM作为事故备用
电力系统是一个各环节紧密关联的复杂系统,各种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经常发生,主要有:(1)系统突然失去部分发电出力时的发电容量短缺;(2)输配电设备故障造成局部输变电容量不足和过载;(3)无功或电压不足;(4)互联系统中需要对外事故支援。
在发生以上紧急情况下,运行部门除了采用调整剩余机组出力和电网接线方式的常规措施外,还可考虑通过DSM来削减本系统内有功/无功出力来迅速缓解紧急状况。如果采用DSM作为系统事故备用的手段,就必须要考虑和解决有关的经济、技术问题:
1、与一定数量的用户签定“可中断合同”,确定可中断电价。
2、启动DSM用于缓减紧急状况的先后顺序问题(要与购买事故备用相比较)。
3、预测DSM实际可能达到控/限负荷的大小和比例。
4、启动所需要的时间(必须是瞬时或几分钟内可控的)。
5、确定用于事故支援的对象、容量及条件。
(三)作为削峰、错峰手段
DSM作为经济性削峰/错峰措施时,由于其使用时机和时段的不同,经济效益也是不同的。主要效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压减年度或季节性高峰负荷水平,从而推迟或削减新的投资(发电或输配电。
2、压减周或日高峰负荷从而避免使用或采购高价电。
3、调整日负荷曲线的形状,以适应受约束的可调容量。
削峰、错峰手段不但可使电网和发电公司获得明显效益,用户也可以避开高峰时用电从而避免高峰电价的支出。有研究报告表明,在美国需求侧管理项目的平均移峰成本约为30美元/KW,而其发电的投资成本高达500美元/KW以上。但在实际运行中,要将DSM用于削峰/错峰也必须事先明确或解决以下问题:
(1)如果DSM是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的,必须先确定合同的主体,即明确谁和用户签定合同。
(2)什么情况下(经济指标)运行部门可以启动DSM来执行削峰、错峰。
(3)如何保证运行部门得到准确和足够的DSM可执行削峰、错峰信息。
(4)事后的检查、验证及分析。
二、从系统运行角度评价DSM的主要标准
从电力系统运行角度来评价DSM和从经济角度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概括起来讲,需要从以下方面来考察DSM的作用。
(一)可控性。当DSM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应用时,运行人员可以对DSM直接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且一般要求被控用户不能覆盖DSM的指令以确保可控。
(二)可用性。指随时投入使用的能力。如果将DSM作为电力系统运行的一个常用手段,必须保证DSM随时可用,并保证具备一定数量的可控负荷。
(三)可监视性。指运行人员可直接监视参与DSM的负荷的实际情况。
(四)即时性。即时性指标主要包括2个意思:1、启动DSM是否要提前通知;2、提前多少时间。现实情况中,不同类型的企业,因提前通知时间不同,经济损失也是不同的,某些企业在遭受无防备的断电时损失巨大。一般可分为“瞬时停电”、“提前30min通知停电”、提前30min通知停电”等,这些不同的时间要求可以对应电力系统运行中的不同措施。
(五)敏感性。主要指DSM管理下的负荷对社会环境(如日期、经济周期等)和自然环境(气候、温度等)的敏感程度。从运行角度来讲希望越平稳越好。
(六)灵活性。用于衡量使用DSM时的受限制程度。如可用次数是否限制(每日、周、月、年的总次数);每次启动DSM后的可持续时间是否有限制及每次动用DSM前是否需要专门批准等。
(七)调节容量和调节速率。指DSM可调节(可控)的负荷量和从启动DSM至达到负荷控制目标需要的时间。
三、将DSM作为系统运行常规手段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一)缺乏开展DSM的有效机制
在目前的电费计算机制下,供电公司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从事DSM方面的投资和项目,以促进用户节约用电和提高能源效率。因为供电公司的收入与售电量直接相关,售电量越多,收入越高。而DSM一般在减少用户高峰负荷的同时,也往往会促使用户节约用电,提高效率,从而减少供电公司的收入。
对电力用户而言,在目前的电价机制下,也缺少参与DSM项目特别是对电力系统运行最有意义的“可中断供电”项目的积极性。目前推出的峰谷电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用户将部分负荷“移峰填谷”,但由于缺乏“可中断电价”机制,用户很难接受将其置于电力运行部门直接控制的DSM系统之内。
(二)没有合适的DSM资金来源和成本回收机制
即使我国电力行业在经过2002年大规模的重组和厂网分开改革后,仍然没有形成输配电的电价机制,对于供电公司而言,有效的DSM系统资金来源及合理的成本回收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为推动DSM,必须建立某种投资收益机制,使投资成本通过某种形式(如电价附加的形式)回收并获得必要利润。
(三)技术上的困难
由以上讨论可知,要使DSM作为电力系统一种常用的运行手段,被DSM控制的负荷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特性,并达到必要的技术标准。而目前我国已经建立的DSM系统在技术上并不能完全满足以上各项标准。
参考文献:
[1]McKinsey & Company.The Benefits of Demand Side Management and Dynamic Pricing Programs
[2]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U.S.Electric Utility Demand Side Management.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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