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区块链的去中心特性使国家的监管角色丢失,这篇 金融论文 对目前的金融监管模式有很大的冲击,且比特币等会影响国家货币体系的稳定,因此国家在这方面并未积极予以支持。《金融科学》财政金融刊物。推动我国金融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广大金融工作者的
区块链的去中心特性使国家的监管角色丢失,这篇金融论文对目前的金融监管模式有很大的冲击,且比特币等会影响国家货币体系的稳定,因此国家在这方面并未积极予以支持。《金融科学》财政金融刊物。推动我国金融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广大金融工作者的素质,促进金融为改革和四化建设服务。荣获中文核心期刊(1996)。《金融科学》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摘要:随着现代经济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传统金融行业不得不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而更好地服务于时代需求。但从线下转战线上后,金融行业所固有的特点导致的风险问题依旧未能有效解决,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区块链依靠其特殊的优势(集体维护、数据库可靠、无中心、去信任)提供了解决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机构、信用机制、风险控制等都产生了影响,也衍生了更多新型的应用场景,从而为互联网时代金融的发展铺就平坦的道路。
关键词: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信用机制;风险控制
一、引言
2012年开始,在经济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催化下,社会爆发了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热度,电商巨头、行业龙头依靠其自身优势和新型的商业模式,开始将其业务范围伸向传统金融领域,产生了诸多以互联网信息为基础的金融服务形式,由此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并带来越来越多的影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由阿里巴巴发展起来的支付宝、余额宝等,依托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的巨大客户资源和互联网技术优势,余额宝的合作方天弘基金取得了爆炸性的增长,资金每月以100亿元的量积累,不到半年,天弘基金由不见经传的普通基金公司成为行业内的一匹黑马,而且余额宝也为大众带来了更好的便捷服务和资金收益的提升,可以说极大的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发展。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种极为颠覆的新型模式,加之大众对其参与度的高涨,互联网金融短短几年就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构建于互联网和金融两大基础,其所隐含的各种风险问题随着其发展也逐渐显示出来,如技术风险、网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地飞速发展也是行业内各种潜在风险爆发的过程。表1展示了几个比较有名的行业失败案例,可以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失败的原因有一个更好的了解。通过对上述案例的总结和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验可以看出,各种潜在风险都会成为致命伤,如果企业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无论是互联网技术人员还是金融行业专家都在积极寻找各种方法来解决互联网金融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问题。尽管互联网金融中有众多创意的解决方法,但金融依旧面临一些关键问题未能很好的解决,如信用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互联网技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以互联网底层技术解决行业问题逐渐成为研究者的新突破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二、区块链概念与特征
区块链的起源与比特币概念及“挖矿”的盛行分不开。随着互联网中比特币的“挖掘”和相连,比特币区块之间产生的一种链式结构,就是区块链,可以说区块链实质上是通过自身分布式节点进行网络数据的操作,摆脱目前对中心服务器的依赖,这样的结果都是记录在一个类似于云的系统上。由于互联网网络的公共属性,区块链技术使众人可以在同一账本中进行操作,而后账本信息会传递给系统内所有人,就是众人共同维护同一个账本,这属于典型的分布式共享记账方法的应用。因此区块链中所有的记账者可以不需要对彼此有认知,也不需要进行信用评判,只需要通过共同的开放且不可篡改的系统达到资金和信息安全等目的,这极有利于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享机制建设,从而更好的解决金融信息和信用等问题。根据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程度大致可以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三种。公有链的去中心化最彻底,可以说是未来行业最佳的实现方式,在这种区块链中,全体机构和人员共享所有信息,完全开放;相对于公有链的全体开放,私有链则较为封闭,某些控制权可能会掌握在机构或人员手中,可以说其专属性是比较强的,去中心化程度较差,主要是为一些特殊的金融交易进行操作的区块;介于两者之间的就是联盟链,其去中心化程度也较彻底,只是区块参与人员有数量限制。
区块链具有众多特征,其中最主要的四点是:第一,集体维护,由于系统的公开性,所有参与者都可以承担维护人员的角色;第二,数据库可靠,系统的公开数据都是众多参与者确定后的,且由于互联网参与者极多,不会有人控制网络中过半的节点,篡改可能性极低,数据安全十分有保证;第三,无中心,区块链使参与者地位均等,系统无管理中心,参与者的任一离开对整个系统无影响;第四,去信任,由于公开性和无中心,参与者和数据交换都不需要监管,加之集体维护的结果使欺骗无处存身。此外,运用到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区块链技术还将展现如下特点:首先,区块链的存在将会极大提高交易的便捷程度,可以很好的降低交易的成本,商业交易的最佳实现方式由此开始,边际成本将会为零;其次,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关系将由安全有效的计算机程序得以保持稳定;再次,商业交易将成为代码的沟通交流,具有编程功能的数字货币将成为交易的媒介;最后,区块链技术下,有关金融资产都可以虚拟化并且实现数字锚定,从而在编程的自我控制下进行自动操作,无需交易者实时对其进行监控和操作。
三、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一)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对于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而言,绝对是前所未有的技术革新,对各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而言,区块链给当前行业发展的难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因此多数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在努力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整体来看,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有:第一,可以有效的减少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种限制。由于区块链技术公开、透明、安全的特点,使很多机构可以更好的进入行业,减少了诸多为风险控制而进行的资金或技术限制等。第二,相较于传统的金融交易过程,区块链技术使很多商业运作的过程简化,省略了诸多后续操作,诸如清算、审计等,极大的节省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时间、人力等成本。第三,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可以更好的进行有关商业模式的创新,囿于以往中心控制模式的特点,很多具有创意的商业模式难以实行,如对于“物联万物”的创新发展,区块链将促进其更好的实现和发展,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更好地连接不同物联网设备的支付维护等任务,也可以更方便物联网设备生产商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该领域的合作,从而降低有关合作的成本与障碍等。
第四,三种不同的区块链类型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了灵活的技术构架,按机构对于不同的金融交易需求以及客户的不同,可以方便的选择技术层级,而且各类型的区块链具有相似的技术构架,从而更好的进行转换升级等。第五,区块链技术所独有的特点使协作成为发挥技术优势的。基于程序源代码的可获得和参与者的权限开放,协作成为区块链技术所应有的新型商业关系,不同机构和不同人员为了更好的实现高效率、高安全和高顺畅的交易,协作成为最好的选择。第六,区块链技术有助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和资产价值的共享,区块链技术能很好的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实现交易信息共享的有利工具,同时减少信息不对称后,在共同的监控下,资产价值也可以更好的实现有利配置,降低异常的金融交易发生频率,维护金融资产的价值稳定,从而减少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
(二)区块链对信用机制的影响
对于金融行业而言,其本质就是对信用的评估和控制,而互联网金融更是对信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信用机制的建立同样是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问题。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信用构建的基础在于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信用准确的程度很大部分取决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数据的积累和理解,信用数据已然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的核心力量。但传统的信用数据获取仅限定于特定的征信企业,但这些企业的所获得的信用数据因为与其自身利益紧密相关,往往无法有效快捷地分享给互联网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因为无法获取有关征信的资质,所以缺乏其客户发展所需要的真实有效数据。如果共享信用数据会影响征信企业自身的利益,但无共享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影响,因此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既能顾及征信企业的利益,又可使其他企业获取所需要的数据,成为业界共有的认识。正是在这样的需求下,区块链的产生极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改变了互联网金融的信用机制构建,也能很好缓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问题。首先,为了防范不良客户,减少风险,互联网金融最应该分享的是黑名单信用机制,尽管目前已有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在积极布局有关黑名单分享机制,如“陆金所”与我国十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构建了信贷黑名单的共享联盟,但这些布局都是基于传统方式的数据共享方式。而传统型的数据共享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信用数据往往存在一个中心管理机构,很可能造成数据的被盗和篡改;系统复杂,共享机制发挥作用过程繁琐;共享系统存在时长和数据量的拖累问题,维护起来比较复杂,容易出错;数据收集和更新速度慢,影响利用。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将严重影响黑名单信用机制作用的发挥。
区块链技术则能较好解决这些传统数据共享机制的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建构黑名单信用系统的总体布局(见图1)。首先,各参与者商定出共同的黑名单登记规则,然后在规则之下进行信用数据的有偿分享,之后利用区块链技术对黑名单信用数据存储并加密,最后即是参与者对信用数据的有偿使用。区块链黑名单信用机制呈现如下特点:保密性。信用数据统一加密上传到系统中,这样即可保证所提交数据的安全性,也能减少篡改的可能性。同时在后续数据使用时,使用者根据分配的ID身份,登陆验证,从而使用数据;交易的唯一性与不可逆。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的确保使用者能被追查,且查询过程不可逆,保证了对查询记录可能的更改;提交数据和使用数据的等价匹配。参与者对所提交的数据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为此,当其将所拥有的信用数据共享后,可以适当的获得相等量的其他信用数据的使用,保证公平性;使用积分和现金付费两种方式的系统使用权限。参与者要想获得信用数据的查询,要么使用提交数据所得积分,要么付费进行查询。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黑名单的提交登记过程,具体可以参照流程,如图2所示在黑名单信用机制构架建立后,还需设定具体的规则。首先,共享数据的提交方面,某企业其提交的数据越新,则有关黑名单的信用质量更好,效用越好,其可获得积分也越高;其次,在数据查询方面,基于有偿原则,企业对数据的查询越多,扣除积分或者交纳使用金越多;最后后续数据更新方面,及时对所提交的数据进行不同时间段的维护的,所获得的积分也不一样。通过区块链技术所构建的黑名单信用机制,可以很好地解决传统数据分享系统的问题。去中心化和分布式存储使所收集的数据安全性得到提高,减少了篡改的风险或者盗窃的机会,同时信用数据因为采用区块链技术,各节点可以同步更新和查询,所以数据共享及时、有效。此外,数据的使用要求ID访问验证,就只有经过系统允许的参与者才能访问数据库并使用数据。
其次,通过建立黑名单信用机制解决风险问题后,互联网金融需要构建更为有用的白名单信用机制,互联网金融需要发展,不仅只是单向的解决信用风险,而且还需要秉持创立企业的初衷———获得利润,而构建白名单信用机制,则能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客户资源和合作者等,基于以上互联网金融经营发展的出发点而言,白名单信用机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国家同样意识到了这点,所以我国有关机构也制定了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和认证的国家标准,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设定白名单标准,从而更好的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但白名单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白名单的评定依赖于第三方,或需要其他无关利益者参与,但都无法很好的保证白名单的可靠性。同样,这一弊端的解决也可以依赖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在该技术支撑下,互联网金融机构不仅能成为白名单信用机制的参与者,也可以更好的成为监督维护者。且由于行业众多参与者的监督,白名单信用机制也更加可靠和安全。区块链白名单信用系统的构建,最基础的一点是无管理中心,信息同样属于分布式存储,这样各机构参与者都能得到比较透明可靠的信用资料。在得到信用数据的可用性后,所有系统参与者都可通过其上传的有关白名单信用资料获取一定的积分奖励,其用途类似于黑名单信用系统中的积分,即可获得后续使用信用数据的资格。白名单信用机制的构建完成后,信用数据查询依靠区块链技术能做到点到点及时使用,此外,新信息数据的上传者还可以通过身份认证等限制其所传信息的使用者范围。区块链白名单信用系统的构建可以说类似于黑名单信用机制的构建,两者不一样的规则在:白名单目的是为了寻找好的投资客户,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好的获利发展,黑名单存在的意义则是为了规避有风险的客户,减少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带来的问题。
(三)区块链对风险控制的影响
金融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本质上是对风险的合理利用,风险与收益往往都是并存的,高收益也可能意味着高风险,所以不论是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都需要在为了获取高收益的同时控制由此伴随的高风险。传统金融行业,由于发展历史久远,且经历过多次危机事件,已经构建了很好的相关风险控制流程,如图3所示。但是,互联网金融未经历太久的成长和发展,其风险控制难度大且也缺乏相关经验,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问题成了一大难题。而风险控制又面临着潜在收益的追求与资金安全性间冲突,区块链技术的产生刚好可以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最佳解决。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主要基于上述信用机制的构建。利用信用机制,可以将客户进行准确划分,白名单上的优先级客户、未入信用机制的潜在客户、黑名单上的规避客户。对于优先级客户,可以大力展金融服务,因为其有着良好的信用,能较好的保证收益;对于黑名单上的风险客户,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减少接触,甚至不与之有任何关联,信用的缺失使这些客户的风险比收益更大;对于未入信用机制的潜在客户,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共享各家机构对这些客户的生活习惯和日常收支记录及借贷情况等,从而判断这些潜在客户的价值和风险,选择较好的客户展开有限度的合作和服务。
通过对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策略,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另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很好的对金融交易的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利用区块链独有的分布式加密手段和数据的不可篡改,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同时,在区块链的协助下,所有交易过程都可以实现代码自动化,减少人为的干预,降低人工操作的失误风险。此外,由于分布式交易具有不可逆和可追溯性,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和结果都可以进行唯一性认定,从而减少了重复和伪造的诈骗可能性。目前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防诈骗行为做的较好的是Everledger公司对钻石骗保的防范应用,运用钻石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客户购买都进行唯一的编号,并且这些数据都保存在不可更改的、永续的数据库系统中,且记录的所有信息都与时间相对应。
四、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可应用场景
从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可以看到,基于其优秀的去中心化及高安全性等特点,其未来在金融领域将会产生很多新型的应用场景。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未显现出许多比较特别的新型场景模式,但是金融界已经对未来区块链可应用的场景进行了很好的预估,且有些企业已经着手进行技术开发和投入。从目前行业的有关认知和预测可以判断,未来互联网金融可能出现以下应用场景,如表2所示:五、区块链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的机遇与挑战区块链技术方兴未艾,互联网技术大国也都在积极进行有关的研究,我国很多企业也开始进行相关技术研究和使用的尝试,且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区块链的应用有很好的契机:首先,互联网在我国发展迅速,且很多方面都已接入互联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数据信息,而这些数据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很好的与区块技术进行连接,这样各行业都将很好的进入互联网,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共享有关信用信息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客户资源。其次,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会极大的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对信用机制的建立,进而为我国商业环境的发展变好贡献更好的信用体系,使社会交易具有更低的成本。
再次,区块链可以减少我国各地区金融体系因差异所造成的各种时空矛盾等,做到诸如实时结账、实时划账,实时监控等。最后,区块链技术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最重要的机遇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可以借助这一波浪潮,积极将其运用在金融交易中,增强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的话语权,从而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在全世界的地位。在面临机遇的同时,我国区块链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用也还有很多挑战需要面对。首先,区块链技术方面。目前该技术还处于初期阶段,实际运用跟传统方法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区块链技术是比较复杂的高综合技术,包含了诸如密码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跨领域的技术,研究投入巨大,难度也很大,这些都制约着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实际运用方面,互联网金融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很多领域都还没有发掘,当前仅在比特币的开发和互联网支付上有所发展,应用场景的不足导致缺少相应的客户量和信息数据,限制了区块链技术在实际中的运用。最后,政策方面。尽管困难重重,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制度的完善及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我国必然会积极支持该技术的广泛运用,认识到其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意义及在其他领域的潜在优势。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区块链技术不仅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放光彩,也会在其他诸如教育、医疗、设备制造等行业展现其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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