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某刊一号两刊东窗事发后,引起了杂志界反思。其实一号多刊的现象在文学期刊中并不鲜见,其中重灾区就是五花八门的增刊和长篇卷。正刊发表高端的文学作品,另办一份野鸡刊专门刊登收费的论文。
某刊“一号两刊”东窗事发后,引起了杂志界反思。其实“一号多刊”的现象在文学期刊中并不鲜见,其中重灾区就是五花八门的“增刊”和“长篇卷”。正刊发表高端的文学作品,另办一份“野鸡刊”专门刊登收费的论文。而中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早有明文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一号多刊”之举是明令禁止的,我们发表论文怎么避开一号多刊潜规则呢?
避免踏入一号多刊重灾区,我们先要弄清这个潜规则是怎么运作的。很多杂志靠“增刊”获益一般有两种途径。其一,刊登收费的作品,这些作品虽质量欠佳,但作者很看重能在主流文学期刊上露脸的机会,所以愿意花一些钱。其二,刊登畅销作品,这些作品虽在正统文学界眼里分量嫌轻,却出自畅销写手之手,往往只要刊登有这些写手的作品,当期“增刊”的销量就会成倍增加,这也能给杂志社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些“增刊”或者“长篇卷”,除了一些拥有主管部门的“增刊批号”之外,其余“增刊”的刊号与原刊的刊号是一模一样的,其实也就是“一号多刊”。这种情况有日益严重的趋势。而评职称或者考研,发表在增刊和长篇卷的论文远没有正刊上有力度,大多单位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们发表论文要注意分辨。
首先辨别是不是发表在了增刊、长篇卷上,一般看期刊上的名字就能分辨,如果是增刊,一般会在期刊名字下方注明增刊,你就要注意了,考虑清楚对你评职称到底有没有用。如果有单位承认增刊,那增刊加分肯定没有正刊高的。如果你本意发表正刊论文,最后被发在增刊上了,那你要注意合同是怎么写的。签合同前看清合同内容很重要。
其次到新闻出版总署查期刊号对应的正刊名称和邮发代号。一号多刊的期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邮发代号,即刊号只有一个,而邮发代号有多个。而每一种期刊的邮发代号是不变的(至少在一年中是这样的),而且是确定的、唯一的。
最后一号多刊的期刊多不在版权页标明出版周期。“GB/T 3179--1992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中规定:“期刊每期在封底下方式或其他固定位置登载版权标识,其标识内容应包括:.......b.出版周期;......e.出版年、月(半月刊、旬刊、周刊还应标示“日”)......。”一号多刊大多只标注出版年、月、日,不标注出版周期。出版年、月、日和出版周期是不同的,出版年、月、日只是标明期刊中每一册的出版时间,不能表示期刊的出版频率。
一号多刊是如今期刊杂志界的普遍现象,屡禁不止,需要我们提高辨识能力,发表论文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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