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会泽实施的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这篇 金融论文 认为资金回流速度的降低,进一步限制了承贷金融机构对小额信贷的支持。此外,由于小额额信贷风险高、额度小,发放户数多的特点,使得承贷金融机构面临着较高的操作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
会泽实施的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这篇金融论文认为资金回流速度的降低,进一步限制了承贷金融机构对小额信贷的支持。此外,由于小额额信贷风险高、额度小,发放户数多的特点,使得承贷金融机构面临着较高的操作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金融管理与研究》(月刊)坚持“以金融人为本”的经营主张,致力于职业经理人的人文关怀,积极为现代金融企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前沿的金融理论、独到的管理理念,成为从事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及各界同行的交流平台。
【摘要】世界各国的实践已经证明,小额信贷在消除贫困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实施方式不同,各地在实施效果上呈现出较大差异。本文通过对会泽县小额信贷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来分析制约该县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从而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关键词】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以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拉丁美洲的行动国际为代表。我国自1994年引入小额信贷以来,先后经历试点、扩展、全面介入三个阶段,二十多年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反贫困事业中产生了重要影响。2016年9月云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工作在会泽县启动。当前,如何推动小额信贷实现高效、健康、快速发展,已成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泽县小额信贷的实施现状
会泽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隶属云南省曲靖市,下辖23个乡镇,人口103万余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9万余人,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乌蒙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核心区。为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让农村贫困户有效脱贫,会泽县确立了政府主导、银行参与、农户受益的信贷扶贫机制。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额度在5万元(含)以下,期限3年(含)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并由财政贴息。具体运作机如下图所示:通过上图运作机制,我们可以看到会泽县小额信贷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1)政府主导。信贷资金虽然是由承贷金融机构发放,但从贷款申请到资金回收,全程都有政府的参与。以往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做只能带来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会诱发寻租空间的扩张。(2)潜在系统性风险突出。一方面由于产业集群发展的需要,很多乡镇都在种植相同的经济作物,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或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将会产生系统性的市场风险,进而转化成系统性的信贷违约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当地实行“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合作模式,一旦农业经营主体出现问题,将会给众多入股贫困户造成系统性损失。
二、会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信贷资金支持不足
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作为当地小额信贷的主要承贷金融机构,运用本系统的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信用贷款。其放贷的资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吸收当地居民存款、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财政资金,但能够用于信贷资金投放的稳定资金来源只有吸收当地存款。近些年来,随着县域商业银行撤并和贷款权限的上移,本地金融资源流失加剧。由2008~2015年会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从2008~2015年会泽县金融机构存贷差额由26.9亿元逐步扩大到80.8亿元,平均存贷比仅为47.25%,远低于国家对商业银行存贷比要求的75%,信贷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功能相比而言逐渐降低。
(二)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从会泽小额信贷运作机制可以看出,银行首先将信贷资金借给了农户,农户又将资金入股到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从资金流向看,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即为资金的最终使用人。但农户作为小额信贷形式上的第一借款人,直接受到银行贷后管理的监督。资金的具体使用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处于“监督真空”之中,导致银行对资金风险的监管出现错位,增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三)综合风险高
小额信贷实施中农民面临着农产品市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银行民面临着自身管理风险、农户违约风险。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方式下,无论哪一个方面出现问题,最终都要由银行承担这个风险。在综合性高风险的运作模式下,承贷金融机构很难长久维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会泽县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会泽县目前实施的小额信贷效率低,问题突出,未能起到快速精准扶贫的效果,因此必须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形成具有会泽特色和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小额信贷模式。
(一)创新小额信贷模式
1.建立畅通的信贷渠道。小额信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市场资源,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可以适当介入,但不能进行主导式干预。政府应该在小额信贷实施中担负起“引路人”的角色,而不是“遥控器”的角色,这在客观上就要求政府减少对信贷实施程序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配置功能。2.学习广西“田东经验”,建立或引进“信用信息与精准扶贫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囊括的农户信息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支、生活条件、资产状况、借贷情况、扶贫信息、违法违纪、道德品质等。可以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参与”的模式,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用评级。通过这套系统引入银行信贷系统,可以帮助信贷员迅速掌握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大大缩减审贷时间,提高放贷效率。3.加强贴息贷款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资金投向,建立扶贫贴息资金利用效率监控体系。同时要建立信贷贴息资金审查组,对套取、挪用、挤占、截留、贪污小额信贷资金的,进行严肃查处。4.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全县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创建活动。对于信用较好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优先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并在信贷额度上逐渐增加。
(二)对小额信贷实施精细化管理
会泽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资本存量比较匮乏,同时由于小额信贷是财政贴息资金,面向的是全县32.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果标准化实施每户5万,必将对本地财政产生巨大负担,而银行的信贷资金供应也将非常紧张。因此必须要跳出“输血式”粗放扶贫模式,进行精细化管理,在资金额度、利率,使用期限等方面实施重点帮扶、优先支持的策略。对于自然条件恶劣、基础条件薄弱,但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并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如娜姑镇,可以在信贷额度上给予重点支持。充足的小额信贷资金有利于当地石榴、烤烟、优质米、小春洋芋等特色产业快速形成规模效应。对于条件艰苦、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地区如大海乡,重点在信贷利率上给予优惠支持,让那里的老百姓能够用得起信贷资金。对于发展种、养殖业生产周期较长的的地区要在信贷周期上给予适当延长。
(三)引导银行建立面向不同客户群的贷款方式
单纯依靠信用的借贷方式并不适合于所有农户,扶贫机构只有在保持其自身可续发展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提高扶贫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必须建立适用不同客户群体的贷款方式。对于个人信用评级较高的贫困户鼓励银行发放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对于个人信用评级较低但未来具有发展潜力的贫困户,鼓励银行采用联保贷款方式;对于那些既没农业生产规划,又没生产技能的农户,小额信贷对他们并不能产生助推发展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立、完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等帮助贫困户获得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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