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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征管与政策优化研究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270次 时间:2021-02-01 10:57

本文摘要:摘要:车辆购置税开征已有三十多年,现对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并从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征收等方面探索问题,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据此提出了向公众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知识宣传;引导购买新能源汽车;对不同价格或不同排量车设置不同税率;

  摘要:车辆购置税开征已有三十多年,现对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并从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征收等方面探索问题,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据此提出了向公众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知识宣传;引导购买新能源汽车;对不同价格或不同排量车设置不同税率;优化纳税服务等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征管机制,使车辆购置税征收征管过程更加透明与合理。

  关键词: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征管征收机制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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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收现状

  车辆购置税属于我国的小税种之一,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大税种相比而言,尽管其税收收入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但是仍然难以对全国税收总额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刺激消费者购买小排量的汽车,先后实行了两轮优惠政策。第一轮优惠政策在2010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增幅较大,占我国税收总额的比例也相应地快速提高。

  近两年实行的第二轮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却导致车辆购置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有所下降。2001年到2014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的飞速发展,间接反映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而从2014年以来,车辆购置税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近几年来关于小排量汽车的车辆购置优惠政策。二、优惠政策关于小排量汽车的减征政策,从2001年“费改税”以来,一共实行了两轮优惠政策(2009.1.20—2010.12.31视为第一轮;2015.10.1—2017.12.31视为第二轮)。

  从车辆购置税开征以来,二十年的时间里,只实行了四年零两个月的减征优惠政策,车辆购置税不区分价格与排量固定比例税率10%征收依然是主旋律,可见我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设置还是不够合理,依然需要进行调整。虽然我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不长,但是效果显著。在第一轮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实施以后,不仅鼓励了消费者转而购买小排量汽车,同时也刺激了汽车市场的消费数量,使得车辆购置税征收基数扩大,其税收收入也快速增长。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刺激了汽车行业的消费,2010年增速大约为2009年增速的三倍。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热情,使其销量快速增加。

  虽然车辆购置税针对小排量乘用车的税率降低,但是征税基数扩大,此消彼长,使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而在2011年对小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税率征收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情况发生转变,收入迅速下降。2009至2010年车辆购置税减征优惠政策,不仅没有对该税种的税收收入带来损失,反而侧面刺激了汽车的消费,拉动了该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然而2015年与2016年实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却对该税种的收入造成了损失。

  三、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污染严重以及能源消耗较多

  截止至2019年上半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5亿辆,其中私家车(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达1.98亿辆。2019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与2018年相比,全年增加2304万辆,增长11.85%。汽车占机动车的比率持续提高,近七年占比从54.93%提高至74.58%,已成为机动车构成主体。从车辆类型看,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694万辆,新注册登记175万辆,与2018年同期相比,增加了将近三万辆,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2019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4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37%,从新注册登记情况看,2019年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83万辆,与2018年相比,增加15.6万辆,增长24.02%,但是其占汽车总保有量相对较少。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环境污染,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

  (二)税率设置不合理

  在不考虑优惠政策的情况下,车辆购置税采用固定10%的税率,对所有应税车辆不区分价格与排量体现了纵向不公平。不同的消费者赋税能力不同,而对于购买十万元以下的汽车和购买十万元以上的汽车的消费者征收统一的比例税率。

  (三)存在逃税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购置应税车辆,需要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然而在真实情况中,一方面,部分车辆的车主对于应税车辆既没有进行挂牌也没有缴纳税款。尤其是在乡镇道路使用的机动车,部分是农用车和摩托车,使用该机动车的某些村民甚至驾驶证也未曾办理,自然其纳税意识也淡薄,普遍未意识到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必要性,负责监察的工作人员往往会忽视掉这一领域,因此,部分车主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

  还有一种是新能源免税车辆,虽然对于新能源汽车,政策规定是予以免税,但是应当办理免税业务并对车辆进行挂牌,但部分新能源汽车的车主为了避免麻烦,而不进行免税业务办理。另一方面,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驶,必须去车管所进行挂牌,而车主想要上车牌,就必须出示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从这一系列的流程不难看出,机动车车主必须主动申报纳税,但需要交警部门对审核材料严格的把控,稍有松懈可能存在税款流失。

  (四)税负以及征管不合理在中国,购买一辆小型通用汽车所需要缴纳的税费较高,其中包括10%的车辆购置税,17%的增值税以及一定的消费税,若购买进口汽车还需要缴纳关税等。因此,在中国购买车辆所需缴纳的税费甚至可能超过车辆本身价格的30%,远远超过其他国家所需的税费,由此看出,中国的税收负担较重。同时,摩托车也在车辆购置税的征缴范围内,一般农村居民购买摩托车较多,摩托车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

  对于部分偏远地区来说,本身在购置交通工具上就十分困难,车辆购置税和保险费用的存在,更使得居民难上加难。车辆登记注册的必要前提是对购置车辆办理完税或免税事宜,税务机关应及时向车管部门通报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车管部门应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车管部门往往并不能实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车辆的注册登记信息,也正因如此,让部分想逃税的人钻了空子,甚至出现了对车辆购置税缴纳证明造假的现象,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购置税缴纳证明办理车牌事件也是频频发生。

  (五)部分发票真伪难辨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核查环节通常只在纳税人购车并抵扣时出现,车辆销售单位通过税控系统为购车人开具发票,并上传实时税务数据。相关税务部门能够通过发票抵扣联、数据反写等流程来确认所开具的发票是否存在造假的情况。税务部门能够判断发票的真伪,但是购车的个人以及单位却无法判断,因为无法获得抵扣联进行核实。在征管过程中,频频出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假的情况,造假方式不一。出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发协查函等方式进行核查,但是整个过程耗时较长,容易引起征纳矛盾并造成人力成本损失,不利于征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政策建议

  (一)向公众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知识宣传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电视等大众媒体进行传播与宣传车辆购置税的相关知识,让购车人以及单位切实地了解到车辆购置税的重要性,并且在机动车销售过程中对车辆购置税征收政策、依据、标准、范围、减免税政策、办税流程等进行宣传,让纳税人能够在购车之前就了解和熟悉车辆购置税的相关知识和流程,同时也能够使得汽车经销商意识到车辆购置税的重要性,避免车辆购置税造假现象的出现,实现购车人与经销商双赢的局面,从本质上提高全社会购车需纳税的意识。

  (二)引导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出现,不仅获得了国家的免税政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部分消费者。由于新能源汽车对保护环境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需要在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优化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以此引导消费者选择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同时,也应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制定补贴过程需要汽车、交通、环境、法律以及能源等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商讨政策的制定,以此制定出全面合理的补贴政策。

  (三)对不同价格或不同排量车设置不同税率加强与物价部门联系,建立二手车交易价格认证机制。先由物价局和国税局联合发文,明确二手车交易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然后,对于交易价格不明或者征纳双方对交易价格有争议,需要进行价格认定的,由物价部门价格认证机构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经税务机关认可后作为计税依据。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在此基础上再整体降低车辆购置税负,又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汽车的消费水平。

  越来越多的汽车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拥挤,更加重了环境污染。因此,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可以考虑对不同排量的车型设置不同的税率,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新增车型国家尚未发布暂定计税价格之前,需要在更高层次进行统筹管理。先要将这一信息向国家专人及时反馈,促进更新。然后可以建立计税交流平台,将各种类型的车辆信息在内部人员之间反复讨论确定,将暂定价格直接发布到所属地区。暂定计税价格在更高行政区域层次进行统一核定,对减少纳税人在地理区域之间进行避税和漏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四)优化纳税服务对于税务部门应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在各个纳税环节感受到真正的需求以及纳税真正的目的,使纳税服务贯彻整个税收过程,实时分析调查纳税人的需求,并根据需求变化,实时更改纳税服务,使得纳税服务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实现纳税与征收关系更加和谐,使得纳税服务方式更加合理,服务质量更高效。建立公安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以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创建车辆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跨系统间的车辆事务处理和信息访问,达到对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缴纳、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上牌情况的实时查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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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谭宜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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