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本文利用2006~2015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两套数据,探究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通过双重差分法研究发现,农业示范区可显著增加约5.4%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且结果稳
摘要:本文利用2006~2015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两套数据,探究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通过双重差分法研究发现,农业示范区可显著增加约5.4%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且结果稳健。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农业示范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集聚效应这两种影响机制来促进劳动力就业。可见,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立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提升区域劳动力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示范区;劳动力;就业
一、引言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中国农村劳动力得到大量释放,加上农业耕地资源稀缺、人口众多和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的基本情况,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庞大[1][2][3]。在中国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通过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途径实现就业。就地转移主要是通过当地乡镇企业吸收劳动力,但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转型,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限。而异地转移主要是到城市打工(即“农民工进城”),但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房价上涨导致生活成本上升和制度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农村劳动力大量回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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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原因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缓慢。政府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加以解决:一方面,继续推进城市化并解决城市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以促进劳动力异地转移;另一方面,推动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产业链,以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提高农民就业和收入水平,2009年农业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写入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2010、2012和2015年,农业部分三批确定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经过实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提升主导产业生产能力、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羊[5]。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本质是一种以农业资源为核心的区域产业政策,其发展路径与我国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产业政策相类似,主要采用以中心城市、中心区域带动周边发展的模式。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其强大的核心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的辐射区,用于探索以农业为资源优势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道路[6]。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对就业具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对传统行业中劳动力就业的促进效果尤为突出[7]。已有文献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研究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示范区发展模式的探讨和理论分析。曾磊和邢慧彬(2011)从产业融合的视角,认为示范区应与旅游业相结合[8]。朱绪荣等(2013)通过梳理众多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理论,为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提供理论指导[9]。江晶(2013)对示范区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进行了总结和探讨[10]。
第二类是关于示范区的案例分析,以调研为基础,总结示范区发展的现状和不足。蒋和平和王爽(2015)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的五种模式并提出相关建议[6]。第三类是关于示范区政策效果的评估。高云等(2014)认为现代农业示范区能降低产业集群的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而促进示范区农业发展[11]。高云等(2015)使用DID方法实证研究,发现示范区发展水平显著高于非示范区[12]。
本文基于第三类研究,集中探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现代农业示范区属于区域产业政策的范畴,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的区域政策效果,而关于农业产业的区域政策的文献较少[13][14][15]。目前,关于区域产业政策对劳动力就业影响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层面的研究,主要基于地区的就业数据分析政策效果。Bussoetal.(2013)和Kline&Moretti(2014)发现经济开发区对地区层面的就业率、投资和工资等存在积极影响[16][17]。Castilloetal.(2017)采用地区面板数据,证明地区旅游发展政策对当地就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8]。
另一类是企业层面的研究,主要基于企业雇佣工人的数据研究政策对就业促进的效果。Zhengetal.(2017)和Luetal.(2019)均采用工业企业数据,证明经济开发区对企业雇佣工人具有促进作用[19][20]。与宏观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研究不同,本文基于微观个体的数据调查,研究农业示范区与劳动力就业之间的关系。本文利用2006~2015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农村点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数据,研究个体的劳动力就业情况。目前,许多研究都使用微观调查数据来研究劳动力就业。
胡翠等(2019)基于CHNS的数据,从微观个体层面验证地区贸易自由化可促进个人转向非正规就业,从而提高地区非正规就业的比例[21]。熊瑞祥和李辉文(2017)基于CFPS的调查数据,发现某些农村地区的小学或幼儿园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促进当地妇女的非农就业[22]。由于CHNS的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和随机性,在研究劳动力的相关文献中被广泛使用,本文也使用该数据来度量农业园区对当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将拥有农业示范区的县级行政区作为实验组、非示范区的县级行政区作为控制组,控制一系列的个人特征、地区特征和时变异质性,以得到更准确的估计。此外,我们还控制地区的年份固定效应,排除其他区域产业政策的干扰。研究结果发现,具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比非示范区显著增加5.4%且结果稳健,农业示范区主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集聚效应来增加劳动力需求和供给,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本文主要有三方面的贡献:第一,国内少数使用个人微观调查数据和严格计量方法探究区域产业政策对劳动力就业影响的文献,基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视角,丰富并细化了对区域产业政策效果的研究;第二,探讨国家农业示范区影响劳动力就业的机制,发现示范区主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数量增加来提高劳动力就业;第三,着眼于个人微观层面的影响,为评估国家级区域产业政策效果提供一个全新的思路,也为农业产业区域政策效果的研究做出有益的补充。
二、政策背景
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2009年农业部下发《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计发〔2009〕33号),各种级别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随之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按照投资主体的行政级别划分,现代农业示范区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县市级三类。但国家级农业示范区与省级(县市级)示范区的差别显著,不同省份(县市级)农业示范区的具体政策参差不齐。Alderetal.(2016)发现省级区域产业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几乎没有影响[14]。林毅夫等(2018)认为省级产业园区之间的可比性较低、质量差异较大,仅使用国家级园区研究后发现其对企业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提升效果[15]。而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在各区域的政策比较接近、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研究对象。
三、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本文采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两套数据。CHNS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提供关于个人、家庭和社区层面的调查数据,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数据包括示范区的地理位置。通过地理位置的信息匹配,本文得以探究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一)微观调查数据本文采用2006~2015年CHNS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具体年份为2006、2009、2011和2015年。仅使用农村地区16~65岁的居民样本,我们剔除农村居民中的外出打工者、残疾人、学生和退休个体,以避免出现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失业。同时,还删除北京、上海和重庆三个直辖市的样本。
CHNS的地区信息与国家统计局的编码有所不同。CHNS根据每个地区自定义排序六位数代码。前两位是省份代码,与国家统计局的编码规则一致;中间两位是县(区)代码,与国家统计局的编码不一样;最后两位是社区代码。为定位调查点所在的区县,我们使用葛可佑主编的《中国八省居民健康与营养状况》(第一卷)中地区代码和地区名字的对照信息,定位每个调查样本所在县(区)的中文名称。最终,本文仅保留辽宁、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份42个县(区)级行政区的样本作为研究对象。
四、研究模型和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本文利用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从2010年开始运行并陆续在2012和2015年设立的事实,使用双重差分法检验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我们将设立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区)的调查个体视为实验组、非示范区的调查个体视为控制组。对样本中新加入的农业示范区,定义政策在其实施的年份及之后为1,否则为0。当且仅当某县(区)被纳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当年及之后视为实验组,对照组包括所有始终为非示范区的县(区)。
五、稳健性检验
(一)子样本回归由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选址和设立可能存在一定的内生性问题。例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一般设立在农业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这些地区对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且劳动力质量更高,就业情况更好。这一内生性问题可能对基准模型中的回归结果产生偏误。已有的文献主要选取内陆地区的子样本进行回归来控制内生性,以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12][13]。
借鉴上述方法,我们仅用内陆中西部省份的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发现政策实施效果依然显著。仅选择中西部省份样本的合理性在于:中西部省份对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相似、地理位置较为接近、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就业情况具有可比性。政策变量的系数依然显著为正,相对于基准回归系数从5.4%提高到11.1%,说明基准模型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就业效应。
(二)倾向得分匹配的估计由于实验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的特征有所不同,为提高可比性,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实验组和控制组样本进行倾向得分匹配。我们使用模型(1)中的个体特征控制变量,以年龄、教育、健康、家庭收入和家庭规模作为匹配控制组与实验组的协变量。本文使用k=5近邻匹配,对每个实验组个体选择特征最邻近的5个控制组个体进行匹配,回归分析匹配成功的个体,并控制个体固定效应、年份固定效应和县(区)*年份固定效应及一系列个人和家庭的控制变量。政策变量的系数为9.0%且显著,与基准回归模型的系数相比略有上升。
(三)六、进一步的影响机制分析
前文实证结果展示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积极影响。接下来,我们探究农业示范区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机制。
(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一方面作为生产投入要素影响生产,进而影响厂商的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作为市政设施吸引更多工人,对劳动力供给具有正效应,即使在建设过程中也能创造就业需求[20][21]。我们分两步证明该假设是否成立。首先,证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非示范区更好;其次,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解释变量加入基准回归模型中,若发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劳动力就业,则说明该影响机制成立。
本文使用CHNS中社区层面的道路铺设情况来刻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服务情况来刻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铺设和互联网服务均是二值虚拟变量。我们将是否铺路和是否有互联网服务分别对示范区的政策变量进行回归,并且都控制年份固定效应和县(区)*年份固定效应。政策变量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确实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若要证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我们还需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对劳动力就业存在促进作用。我们控制一系列的固定效应和控制变量,回归结果显示是否铺路和是否有互联网服务对劳动力就业都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政策变量的显著性被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因此,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劳动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越好,劳动力就业就越好。
七、结语
本文使用2006~2015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两套数据,研究发现农业示范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为克服内生性问题,仅保留中西部省份样本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回归,结果依然稳健。进一步检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对劳动力就业影响的两种机制,发现农业示范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集聚效应提高了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着眼于产业政策对个体劳动力就业这一微观视角,本文为评估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效果提供一个全新的思路。根据前述的实证分析和研究结果,本文得出以下的政策启示:第一,政府应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第二,不断优化和提升企业的政策保障,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来提高当地企业融资水平,一方面促进当地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企业规模收益,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外来资本,推动企业群形成,增强集聚效应,从根本上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第三,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以增进劳动力就业,技能提高和技术改进不仅可释放潜在的劳动力供给,还能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率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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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常林,梅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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