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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营改增”与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08-04 10:15

本文摘要:摘要:中国出口贸易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关键时期,税制改革能否成为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工具亟待深入探讨。本文以中国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政策冲击,基于制造业出口企业的微观数据,采用序列匹配和双重差分分析方法,系统地考察了营改

  摘要:中国出口贸易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关键时期,税制改革能否成为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工具亟待深入探讨。本文以中国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政策冲击,基于制造业出口企业的微观数据,采用序列匹配和双重差分分析方法,系统地考察了“营改增”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发现,“营改增”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在考虑指标测算、异常数据和试点地区等因素后依然成立。动态分析显示,“营改增”的政策效果存在个季度的时滞。机制分析表明,“营改增”主要通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和提高企业生产专业化水平两种方式来推动其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此外,“营改增”对于与服务业关联度较高和生产结构较为完整的出口企业作用更为明显。

  关键词:“营改增”;服务业;出口贸易;产品质量;税收负担;减税效果

出口贸易

  一、研究背景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服务业以营业额为税基缴纳营业税,但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间的业务往来日益密切,营业税作为“价内税”不能参与后续抵扣,严重阻碍了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传统税制中抵扣链条不完整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1+6”行业)为试点行业①,“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市开启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全部服务业。在理论上,“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打通抵扣链条,解决两税分设下重复征税的问题,还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间和产业内的分工优化,进而推动出口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由大到强的嬗变,也面临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挑战。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以来,出口贸易总额由2003年的3.63万亿元人民币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17.23万亿元人民币,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0.22%②。然而,出口产品却大多以中低端为主,附加值相对较低1]。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更是令我国的出口贸易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加快出口贸易由“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转变2],已成为实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此背景下,探究服务业“营改增”对于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既具有理论研究价值,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自“营改增”试点以来,学界围绕其减税效果进行了一系列细致讨论。涉税行业的分析结果显示,“营改增”试点显著降低了行业整体的税收负担,并有利于实现行业规模的扩张3]。

  同样对于服务业整体而言,基于一般均衡(CGE)的研究发现,“营改增”对于服务业整体依然存在减税效果。但具体到涉税企业层面,“营改增”的减税效果却存在明显差别,由于增值税具有可转嫁的特性,企业议价能力成为决定实际减税效果的重要因素。

  此外,“营改增”的减税效果在时间上同样存在异质性,具体表现为短期内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略有增加,但在长期将会有所降低。由此可见,尽管短期内关于部分涉税企业税负上升的报道屡见不鲜,但从整体和长期来看,“营改增”的实施依然会对涉税服务业产生一定的减税效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间的融合程度逐步加深,关于“营改增”的讨论开始延伸至下游制造业企业和行业,其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也逐渐为人所知。企业经营范围的变动信息显示,在“营改增”实施后,制造业上市企业出现了“主辅分离”和分工深化的迹象。而为了更加细致地探寻分工效应,范子英等另辟蹊径,采用量化的企业分工指标,再次验证了“营改增”具有深化产业分工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李永友等借助产业互联的研究视角,进一步发现“营改增”还能通过分工效应,带动以生产率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制造业升级。

  上述文献揭示出“营改增”的分工效应及其后续影响,为本文探索服务业“营改增”对于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机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研究思路。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增值税的调整无疑会对我国的贸易产生深远影响。为此,彭飞等率先探索了“营改增”的出口效应,并考察了“营改增”试点在出口倾向、规模和强度等方面的影响。众所周知,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对于增强一国贸易竞争力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大量研究也表明,各种经济政策变动会对出口产品质量产生深刻影响。Amiti等发现关税减免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大幅提高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同样地,国内司法环境也会影响企业的出口行为,具体表现为司法质量的改善将极大地促进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

  此外,贸易自由化、环境管制和增值税转型2]等政策也都具有与之类似的效果。尽管上述文献从不同侧面剖析了诸多经济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作用,但却少有研究考察服务业“营改增”对此所产生的影响,其中的作用机制更是鲜有涉及。鉴于此,本文试图量化分析“营改增”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作用及其作用机理,并据此为我国出口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相对于已有研究,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研究视角上,首次从出口产品质量的角度,探究服务业“营改增”对于企业出口贸易的影响,是对现有“营改增”政策效应研究的重要补充。第二,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序列匹配的方式,对传统倾向得分匹配(PSM)进行适当改进,并结合双重差分法(DID)对“营改增”的政策效应进行识别,从而使经验分析的结果更为可靠。第三,在研究内容上,尝试从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两方面出发,深入剖析“营改增”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内在影响机理,进而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探索出口贸易高质发展的政策实践提供经验支撑。

  本文余下的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探讨了“营改增”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渠道,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第三部分为计量模型、数据与研究设计;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及初步分析,详细地汇报了经验分析的结果,并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五部分为关于异质性的进一步分析;第六部分为影响机制检验,验证了“营改增”政策可以通过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两种渠道提升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最后部分为结论与政策启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分税制改革完成后,我国实行两税并行的税制结构,其中制造业以增加值为税基缴纳增值税,而服务业以营业额为税基缴纳营业税。“营改增”政策表面上仅针对服务业,似乎与制造业并不相关,然而实际情况却非如此。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抵扣链条并不顺畅,制造业企业在外购劳务时所承担的营业税无法参与后续抵扣,故而两税分设所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也同样制约着我国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打通抵扣链条后,服务业“营改增”会对制造业企业产生多种积极影响。

  首先,“营改增”政策具有激发企业创新和研发活力的作用,而根据已有研究,企业的研发强度与其出口产品质量息息相关;其次,在“营改增”实施后,下游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效率明显提升17,众所周知,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样也与出口产品质量紧密相关;最后,“营改增”政策还存在改善企业盈利能力的效果18,而盈利水平的提高通常会带来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据此可以进一步推断,服务业“营改增”有助于提升制造业企业的产品质量。而出口企业作为我国制造业企业中的代表,其产品质量也必然会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为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说。假说:服务业“营改增”有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营改增”可以通过如下两种途径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一方面,在“营改增”实施前,出口企业外购劳务的价格中包含营业税,为此所缴纳的税款无法通过抵扣链条进行抵扣,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营改增”实施后,该部分税金可以记入进项税额并参与后续抵扣,外购劳务重复征税的问题得以解决,出口企业的实际税负将会有所降低。而税负降低可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使得其更有余力提升出口产品质量。

  此外,“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还能激励出口企业规范经营,之前企业基于成本的考虑,可能会购进部分来自非合规单位的广告、资讯以及运输等服务。而“营改增”实施后,此类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出口企业将优先选择从合规单位购买有质量保证的服务,进而有助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因此,“营改增”可以通过减税效应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前均选择混业经营,即企业单独设立服务部门,为自身的生产活动提供必要的劳务,以规避外购劳务时因重复征税而造成劳务实际价格偏高的问题,由此造成出口企业“大而全”或“小而全”的生产结构。而“营改增” 实施后,由于不再对外购劳务进行重复征税,服务部门效率较高的企业将选择采取“主辅分离”的方式,将服务部门剥离成立新的企业,以享受“营改增”政策的优惠①。

  而服务部门效率较低的企业将不再保留服务部门,直接采用外购劳务的方式享受“营改增”政策的优惠。因此,无论出口企业采取何种应对方式,“营改增”政策都将深化产业间的分工,提高企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之后,企业管理人员便能摆脱服务部门的掣肘,专心负责主营产品,并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方面。同时,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还能推动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进而有效提高出口企业产品的良品率。因此,“营改增”也可以通过分工效应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另一个研究假说:假说:服务业“营改增”主要通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和提高企业生产专业化水平两种方式推动其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值得关注的是,“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受产业关联度的制约,当出口企业与服务业联系较为密切时,大量外购劳务使得减税效应更为强烈。而分工效应则受企业生产结构的制约,当出口企业的生产结构较为完善时,“营改增”的分工效应才能体现。由此可知,“营改增”政策对于与服务业关联度较高和生产结构较为完整的出口企业作用更为明显。

  三、计量模型、数据与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服务业“营改增”是分批分阶段实施的,可以将其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与试点地区相比,在2013年月日前,全国其他地区并未实施“营改增”政策,可以考虑借助双重差分法(DID),测算试点地区企业与非试点地区企业试点前后在出口产品质量上的变差(Variation),来判断“营改增”能否能推动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在有效性方面,对于出口企业而言,“营改增”试点属于外生政策,且在试点后的短时间内,企业通过迁移获得“营改增”政策优惠的概率极低,因此可以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经验分析。

  (二)描述性统计

  据此可以检验对照双方是否存在事前差异。在财务方面,试点地区企业拥有更大的规模,其他地区企业则拥有更低的资产负债率和更高的利润率。在关联方方面,试点地区企业拥有相对较低的融资约束和补贴强度,企业对银行和政府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整体市场化水平相对较高。在企业年龄上,试点地区企业的平均年龄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表明试点地区企业的经营历史更为悠久。而在国有化程度上,试点地区企业与其他地区企业水平相当。因此,研究中确实需要通过序列匹配的方式平衡双方事前存在的差异。

  四、实证结果及初步分析

  在序列匹配完成后,本文为试点地区出口企业在同行业中寻找到数量相同且相似的企业作为对照对象进行回归分析。表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与同行业中最相近的出口企业相比,试点地区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上升了1.042个水平点,提升幅度约为3.16%。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营改增”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进而验证了假说,即服务业“营改增”有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基准回归的有效性依赖于平行趋势假设,即“营改增”政策实施前,试点地区企业与其对照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分布上保持趋势一致。

  为此,参考Jacobson等22的检验方法,本文对其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假如政策实施前,处理组与对照组中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上的差距每年都不发生明显改变,则可证实双方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在2010-2011年试点地区企业与其匹配所得对照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分布上可以保持趋势一致,进而充分展现出序列匹配所存在的优势。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本文采用的序列匹配-双重差分法在识别方面更为有效。

  五、异质性分析

  出口企业在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和产品种类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服务业“营改增”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为了进一步探究其中可能存在的差异,本文尝试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营改增”的政策效果进行异质性分析。

  (一)行业异质性

  1.行业关联度税收政策的效果通常在不同行业间存在明显差异。当所属制造业与上游服务业关联度较高时,出口企业在生产中需要大量外购劳务,在“营改增”减税效应的作用下,企业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政策红利。与之相反,当所属行业与上游服务业关联度较低时,企业与服务业的业务往来相对较少,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也相对较低。鉴于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012年投入产出表》中直接消耗系数表,计算各行业对于试点服务业(“1+6”行业)的直接消耗系数,然后依据平均值将所有行业划分为关联度较高的行业和关联度较低的行业两类。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在当前国际环境下,提高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是我国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聚焦“营改增”这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以上海市试点为例,基于2010-2013年中国制造业出口企业的微观数据,采用序列匹配和双重差分的方法,系统地探讨了服务业“营改增”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发现,服务业“营改增”有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并且这种作用在不同类型的企业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异质性。

  从行业层面来看,“营改增”政策对于与服务业关联度较高、资本密集型以及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作用更为明显;从企业层面来看,“营改增”政策的效果在大型企业和较为成熟的企业中更为突出;从产品层面来看,生产同质性产品和中等技术产品的企业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更为深刻。此外,进一步的机制分析还显示,服务业“营改增”主要通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和提高企业生产专业化水平两种方式推动其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本文的研究具有如下政策启示。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减税和激发企业活力的效果,更有提升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作用。作为一项税收调节政策,服务业“营改增”也起到了类似贸易政策的效果,即一种经济政策发挥多种积极作用,这为今后进行政策选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空间。其次,“营改增”政策的效果所体现出的异质效应,启示我们在贸易强国的征途中,需要考虑其他政策的协同和配合。异质性分析显示,“营改增”并未对与上游服务业关联度较低的企业、中小型企业、产品异质型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产生显著影响,而目前我国市场中仍存在大量上述类型的出口企业,因此,这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仍然需要考虑通过其他类型的政策予以激励。

  经济论文投稿刊物:《财经研究》(JournalofFinanceandEconomics)杂志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上海财经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的综合性经济理论刊物,国内统一刊号为CN31-1012/F,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1-9952,国内邮局发行代号为4-331,国外发行代号为M697,每月3日出版,影响因子:1.276,被引次数:32198。本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研究和阐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

  最后,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来看,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可以通过降低制造业税收负担和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两种方式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这无疑有助于完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也有助于实现出口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将进一步凸显,如何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并完善财政的调控能力,都值得未来进一步深入探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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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谢申祥,范鹏飞,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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