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 避讳制度在古代中国源远流长,作为封建王朝特有的一种礼仪,它要求臣民无论在言语表达上还是文字书写中都要有所忌讳,对封建君主、先贤圣人及家族中长者的名字等,不得直接称呼或者使用,须改用其他的方式表述。 以避讳为核心,代代相传的文书避讳制度
摘 要 避讳制度在古代中国源远流长,作为封建王朝特有的一种礼仪,它要求臣民无论在言语表达上还是文字书写中都要有所忌讳,对封建君主、先贤圣人及家族中长者的名字等,不得直接称呼或者使用,须改用其他的方式表述。 以“避讳”为核心,代代相传的文书避讳制度无论在记录范围还是记录方法上都十分考究。 文章以《黑图档·嘉庆朝》《黑图档·道光朝》及《黑图档·咸丰朝》中的文书工作内容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其避讳范围、避讳方法、避讳原则,并对如何整理、利用古代文书避讳制度进行总结。 掌握避讳方法的使用规律,可以帮助研究者鉴别史料的真伪,对文书档案内容进行有效利用。
关键词 《黑图档》 清代 文书避讳制度 盛京内务府 盛京将军衙门
一、引言
避讳这种现象在中国封建王朝史中延续了两千多年,出于对文字和名讳的神秘化与迷信化,历代君主都会为了统治需要来颁布新的避讳制度。 《说文解字》中“讳”解释为“避忌。 从言,韦声”[1]838。 古代文书记录过程中要求避讳的内容有很多,主要分为避国讳、避宗庙讳、避家讳、避先贤圣人讳等。 避讳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如缺笔法、改字法、空字法、同音同意替换法等。 此外,“关于避讳一事,统治者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文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制度”[2]107,不能“有所不避”,更不能“一概皆避”,须根据当时封建君主下达的具体要求进行文书记录、归档,不得有误。
由于我国朝代更替频繁,不同朝代的统治者出于自身的统治需要便会相应地变更避讳内容。 “清军入关后,盛京成为陪都,建立了内务府来掌管皇家各项事务,是为盛京总管内务府。 ”[3]6内务府的职能之一就是在中央及地方的各项文书中落实好皇帝的避讳要求。 嘉庆帝以来,中央集权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达到了一种比较完满的状态,盛京内务府也“需要按照要求,定期对档案的原件进行移交,以备查考”[4]17。 因此,在嘉庆元年(1796)至咸丰十一年(1861)的时间里,产生了较为丰富、完整的研究素材。 故而笔者选定其作为探讨文书避讳制度的研究课题。 二、《黑图档》中的文书避讳渊源
避讳起源于周,文书避讳制度则源于秦始皇。 由始皇帝时期开始施行的文书避讳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代代相传,历朝历代为了巩固统治需要,也都在文书行文过程中规定了相应的避讳制度。 通观有清一代,其避讳制度是“维护帝王权威、尊严及宗法关系的一种制度,文书中的避讳制度更显示了皇帝的统治权力”[5]25。 清代作为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的顶峰时期,统治者集权于一身,其时所需避讳的内容以及范式要求也就显得格外严苛。
三、《黑图档》中的文书避讳范围
关于文书工作涉及的避讳范围,历代王朝并无统一规定,忌讳的对象或为皇帝名字、庙号、陵寝名字,或为兵士避讳王公大臣名字,而从《黑图档》整理的内容来看,清代文书工作中的避讳内容主要分为四类。
1.避国讳。 避国讳,又称避公讳。 主要是指“避讳本朝当代皇帝的名讳及所有对统治者不敬的词汇。 另外,为了尊敬祖宗,一般也要求对当朝已死的君主,七世以内必须避讳”[6]72。 避国讳是最早的一种避讳形式,这种对国君的避讳之仪是所有人都必须遵行的,而违反文书工作中的避讳制度则会面临十分严厉的处罚。 除扣俸、留任外,问题严重者还会被处以革职、议罪等惩罚。
清代文书工作者均以此为戒,于避讳之处谨慎着笔。 嘉庆八年(1803),清高宗爱新觉罗·颙琰令盛京内务府及各部在文书记录中采用改字法来“恭代圣讳”,所改之字“须与本字相近,仍不失本文意义,方为明备”[7]305。 嘉庆八年(1803)七月十二日,在《盛京将军衙门为奏准遇圣祖世宗圣讳下一字用煜及祯字代替事咨盛京内务府》这份公文中提道:“圣祖仁皇帝圣讳,下一字用煜字恭代; 世宗宪皇帝圣讳下一字用正字恭代。
各等语臣等,伏恩。 字有古今体之分,笔写如何恭避,以昭画一之处,由满汉大学士、六部上书,会同详议。 ”[8]305即将康熙皇帝和雍正皇帝名字中的“烨”和“禛”用改字法改为“煜”和“正”,以行避讳。 另外,“列圣朝讳恭避字样,久载科场条例”[9]305。 朝中议事及科举选官的环节中都要严行避讳。
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初六日,《盛京内务府为查报属内印信图记并无与御名音字相同之处事咨盛京将军衙门》记录道:“谕旨:以二名不偏讳,将来继体承绪者上一字仍书,毋庸改避,亦毋庸缺; 笔其下一字如何缺笔之处临时酌定,以是箸为令典等因,钦此,今朕谨遵。 成命将御名上一字仍旧书写,毋庸改避; 下一字缺写末一笔,书作 字以示。 ”[10]
97将咸丰皇帝的御名“奕詝”缺笔避讳。 咸丰六年(1856)二月二十八日,《档案房为查尊藏仁宗宣宗皇帝实录内圣讳真字并无缺笔事呈请咨实录馆》描述:“仁宗睿皇帝暨宣宗成皇帝,圣讳如何缺笔书写详细查明声覆等因查,仁宗睿皇帝实录均在。 仁宗睿皇帝实录之一,仁宗睿皇帝圣讳,贴黄处系朱书真字,上宇末二笔有一撇一点,次字右旁下边从火并不缺笔尽之十。 宣宗成皇帝圣讳,贴黄处系朱书真字,上字下边从文次字中间从心并不缺笔。 圣讳字样不敢明写,本衙门亦未敢擅便,理合遵照来咨一并声明咨覆。 ”[11]221嘉庆帝及道光帝的名讳均被隐去,采用缺笔记录的手法,将所要记录的事件表述清楚,请求实录馆批示,避免犯下冒犯君主的不敬之罪。
2.避圣贤讳。 避圣贤讳即指“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利用已经在人们心中形成崇拜尊敬的圣贤之人,来讳禁臣民的言论行为”[12]25。 官方文书记载中,不可直言圣贤之名,如“武圣”关羽、“至圣”孔丘等。 《黑图档》记载中,盛京内务府的文书记录官员对关羽、孔子等先贤名讳必须避让,在皇家祭祀、授业大典及宗庙祭拜等事务记录中格外小心。
“清顺治九年(1652),顺治帝爱新觉罗·福临进一步敕封关羽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13]8,群臣百姓要以神位敬奉关公。 到“雍正八年(1730),‘特旨尊帝庙为武庙,诏于五月十三日诞期特祀’”[14]8。 伴随着统治者关帝信仰程度的不断加深,内务府文书记录中的避讳之处也不断增多:道光八年(1828)三月十八日,《盛京将军衙门为奉上谕关帝加威显二字封号事咨盛京内务府》记录:“关帝封号字样于正月二十六日奏奉,朱笔圈出威严,钦此。
上谕:我朝定鼎以来,关帝屡彰灵佑。 昨据长龄等奏,上年张格尔煽乱,遣其逆党扰近阿克苏,当官兵冲击之时,陡起大风,尘沙飞扬,该逆等遥见红光灼天,遂被歼擒。 又长龄等督兵进剿,师次浑河沿,该逆等竟夜扰营,风起猛烈,官兵乘民冲贼,俘聝无算。 著礼部拟加封号数字具奏以答,加封神号,由工部敬依封号制造,神牌由太常寺奏请,神牌座数由工部查明改造,并行文各省督抚遵照办理。 ”[15]149出于对关羽的崇拜将其加封神位,各部相应监造工事,公卿大臣皆须避讳其名。 咸丰四年(1854)七月初二日,《盛京将军衙门为抄送关帝升入中祀告察祝文事咨盛京内务府》呈称:“恭照关帝升入中祀遣官事宜,并礼节、史节于具奏后,业经知照在案。 今据翰林院将春秋二季并五月十三日,告祭祀文撰提送部,相应刷印、粘单通行各直省遵照办理,可也。 ”[16]
375对于把关羽升入中祀一事详尽记录,要求翰林院等部门粘单备案,将案令由中央下放到各省贯彻执行; 又如咸丰四年(1854)七月十一日,《盛京将军衙门为抄送关帝升祀乐章新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恭照关帝升祀乐章,前据翰林院撰提送部抄单,通行在案,嗣准山东巡抚咨称,该省乐舞生宫商未定,八音难调,请颁乐谱以便教演。 又准闽浙、两广总督咨请示覆各等因,前来查乐章新谱。 制自太常山东,未折他省可知。 现经本部重加校正音律,既协字句无讹,相应通行直省文武各衙门,即遵照此次传所属敬谨将事,可也。 ”[17]385在将关羽升入中祀后必须以音律之礼相配。
山东、福建、浙江、两广等地的巡抚或总督在报明“音律难定”的情况后,内务府即传召将各地音律加以校正,及时抄送乐章新谱并传阅至各地方衙门; 咸丰四年(1854)正月,《盛京将军衙门为关帝升入中祀乐章添入礼节事》又补充道:“镇守,盛京等处将军衙门,为咨行事左礼司案呈,准礼部咨开为移咨事祠祭司案呈:前经本部会奏,关帝升入中祀,遣官事宜一摺、并礼部条款夹片二件,于具奏后业经知照在案,今据翰林院将乐章择拟送部,相应抄录乐章通行各直省,添入礼节遵照办理,可也。 ”[18]127再将补充的礼数记录在册,及时送部备案,体现了臣民对圣贤的敬畏。
此外,封建王朝对孔子名号的避讳也是由来已久。 比如:“孔子名丘,丘字写成 。 《十驾斋养新录》引孔齐《至正直记》云:‘ 字圣人讳也,子孙读经史,凡云孔 者则读作某。 字以朱笔圈之。 ’”[19]47随着满汉文化的逐步融合,先师孔子在封建国家祀典中的地位也达到了顶峰。 如道光九年(1829)正月二十六日《盛京礼部为知会恭祭先师孔子日期事咨盛京内务府》载称:“为知照事,本年二月初三日,上丁例应黎明以前会集恭祭先师孔子,除应用祭品等项,檄饬承德县遵照定例动项备办外,相应移咨贵衙门查照施行。 ”[20]
339礼部知照祭祀孔子,称“先师孔子”,并知会地方衙门准备祭祀器物; 以及咸丰三年(1853)十二月,《礼部为知会祭祀各坛庙日期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礼部为祭祀事,据钦天监选择,得咸丰四年祭祀日期开列,先师孔子自初六日斋二日,二月初九日祭; 历代帝王庙自二月三十日斋二日,三月十二日祭; 关帝庙五月二十七日夏至大祀。 ”[21]
119礼部将孔子、关羽祭祀之日与帝王庙祀之日同时备注在案,将其比肩而坐,“崇文尊武”的礼法之制得到了充分体现; 再如咸丰三年(1853)八月二十二日,《盛京礼部为知会先师孔子诞辰之日不理刑名禁止屠宰事咨盛京内务府》言道:“盛京礼部咨为知会事档房案呈,查得本年八月二十七日先师孔子诞辰,此一日斋戒不理刑名、禁止屠宰之处。 知会盛京内务府,可也。 ”[22]377礼部呈报中央,因孔子诞辰之日属斋戒之列,这一日不许杀戮屠宰,内务府批准施行,其名号的避讳成为文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足见当时统治阶级对先师孔子的尊崇。
3.避宗庙讳。 本朝及先朝皇帝的庙号均需在避讳之列,文书记录者应当将抬写之处进行改写。 如咸丰四年(1854)四月初二日,《盛京将军衙门为避宣宗成皇帝庙讳字事咨盛京内务府》记录称“盛京将军衙门为咨行事左礼司案呈,于咸丰四年三月初四日准:军机处片交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嗣后恭遇。 宣宗成皇帝庙讳除‘章’‘奏’常用字样仍遵前旨避写‘甯’字外,如遇内廷、宫殿名目,事关典礼,应行抬写之处,均著缺笔写作‘’字,无庸一体改写‘甯’字”[23]215。 用文书记录中的规定方法来避讳道光皇帝的庙号,并形成范式,以后各部记录均以此为本,不得有误。
4.避王公讳。 百姓名字若与与王公大臣相冲撞要立即更改,或用满、蒙文字,或另取用两字汉文补充。 道光七年(1827)九月二十二日,《盛京将军衙门为官员兵丁不得与王公大臣同名如有作速更改事咨盛京内务府》记录内外各城官员兵丁中,名字“甚多殊病,不合体制”[24]303者众多,因此圣谕要求“嗣后官员兵丁以及闲散等,如遇起名者著照满洲、蒙古成语检用,自可不拘字数,若有取用汉名文意者,只准用两字不准连用三字,毋得任意混行起名。 再遇有重复王公大臣名讳者,即为更改,奉谕相应咨行”[25]303。 该令在各省颁布施行后,如地方辖区内仍存在犯王公名讳的百姓,属地的都统长官等也会受到严厉处罚。
四、《黑图档》中的文书避讳方法
避讳制度在形式方面主要分为文书行文避讳、书籍内容避讳、印信印文避讳、科考答卷避讳、姓名使用避讳等,记录的手段则有替字、改字、缺笔、添笔等,但不管其形式如何,最终都是为了达到“隐晦其字”却又“表达其意”的目的。
1.缺笔法。 缺笔是指“古代文书记录者在写字刻书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刻意将该字少写一两笔,表示自己未直书该字,只改字”[26]91,既没有冒犯之处,又不影响读者对全文大意的理解。 这种写法在清代的官方文书记录中尤为常见。
嘉庆四年(1799)四月十七日,《为奉上谕会试届期士子文艺诗策内缺笔敬避皇帝名字事》中规定:“上谕:现在会试届期士字文艺诗策内,于朕名自应敬避。 如遇上一字著将頁字偏旁缺写一撇一点书作字,下一字将右旁第二火字改写又字书作字,其单用禺字页字炎字俱毋庸缺笔。 ”[27]367对于如何缺笔记录做了明确规定,给是时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甚至后期的文书工作记录者都立下了避讳规矩,在参考及记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又如咸丰六年(1856)二月初五日《盛京将军衙门为查宣宗成皇帝讳字如何缺笔事咨盛京内务府》一文中“宣宗成皇帝圣辞字样书写详细,声覆以免查合,幸勿稽迟可也,等因前来相应。 咨行系盛京内务府遵照文内指查事宜,敬谨查明径行咨报外,仍希见覆可也”[28]322。 将军衙门为如何进行缺笔记录一事咨询内务府官员,不得擅做主张,必须遵循本朝行文规定严格执行。
2.空字法。 即“在文书中遇到应避讳的字时,或空一格,或画一格方框,表示原字空而不写或干脆将此字省去不写”[29]45。 甚至还有在文书记载时,写一“某”字或“讳”字,表示原字有冒犯之意,故而转写达意。 咸丰六年(1856)二月二十八日,《档案房为尊藏仁宗宣宗皇帝实录内圣讳真字并无缺笔事呈请咨实录馆》记载:“盛京内务府咨称查上届实录馆:高宗纯皇帝实录内贴黄处填写,高宗纯皇帝暨仁宗睿皇帝圣讳如何缺笔。 高宗纯皇帝圣讳系贴皇朱书真字,实录馆咨查。 仁宗睿皇帝实录内所有贴黄处填写,仁宗睿皇帝圣讳如何,实录之内不敢擅启。 ”[30]221档案房文书中把忌讳的字、词均隐去不写,或涉及机要、或严守皇命,是清代官方文书的一种转写且表意的记录形式。
3.改字法。 改字法就是把需要避讳的字改为其他字的方法。 道光二十六年(1846)十一月二十七日,《盛京内务府为文举人金永科呈请更名事咨总管内务府》记载:“办理总管内务府衙门事务佐领松蔚等呈为咨行,事据署理正黄旗骁骑校事务呈称,本旗文举人金永科呈称,切生甲辰,只因原名永字重复世祖,今逢丁未科会试,更名毓奎,所更是实,并无冒名舞弊。 伏祈,更注册档等情前来。 查得甲辰科文举人金永科实是重复伊世世祖之讳,今更名毓奎,理合咨行。 ”[31]342旗下百姓为避帝王名讳,直接改换名字,并且需要报备本旗行政长官,等待户部批准。
五、《黑图档》中的文书避讳原则
避讳制度主要作为皇权的一种体现,其施行也必须要遵从皇帝指定的文书规范。 换言之,文书避讳制度并不是滥用的,必须按照原则执行,而在原则之外未能贴合其内在逻辑的避讳则会被官方驳斥。 如嘉庆十二年(1807)六月三十日的这一事例:《盛京将军衙门为驳回御史程士淳奏请敬避关帝神讳事咨盛京内务府》中写道:“敬避名讳专祭,本朝臣子尊奉君上之义,前代帝王及圣哲明神具名,概避用盖昭文不讳,圣训礼经况。
关帝圣讳一摺于嘉庆十二年四月初十日奉。 ”[32]48又如嘉庆十二年(1807)三月二十八日《盛京内务府为崇谟阁所藏实录内庙讳御名俱用朱笔写于黄绫上并无缺笔业已咨复事咨实录馆》中记载:“皇史宬尊藏五朝宝录,凡遇庙讳御名贴黄二字,俱用朱笔于黄绫上照本字恭填满蒙汉三体相同,并无缺笔避讳之处。 ”[33]344直言无需特意缺笔以避讳御名贴黄一事,甚至还提出满蒙汉三家文字均可承写。 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初六日《盛京内务府为查报属内印信图记并无应避宣宗皇帝圣讳下一字之处事咨盛京将军衙门》要求:“圣讳一摺于道光三十年五月二十七日奉,本日奉。
盛京内务府遵照部咨粘单内事宜,查明内信关防内。 如尚有,应避。 宣宗成皇帝讳下一字未经更换者,即行造册咨送,以便送部换铸,限于本年十月底咨送本衙门; 如无,即依限声报。 事关报部案件,幸勿延缓,可也,等因前来。 随查本府印信图记并无有应避。 宣宗成皇帝讳下一字之处相应咨覆。 ”[34]97要根据粘单内的具体事宜来判断是否需要避讳,而非畏惧帝王而一味避讳其名。 咸丰六年(1856)二月二十八日,《档案房为尊藏仁宗宣宗皇帝实录内圣讳真字并无缺笔事呈请咨实录馆》中记载:“盛京内务府覆称,高宗纯皇帝实录内贴黄处填写,上字末笔有点次字,中间双禾并不缺笔,并另用黄绫书写学录,声明咨覆备在案。 ”[35]222
从这些记录里可以看出,清代避讳是有一定原则的,并不一概避讳; 而嘉庆九年(1804)八月初八日,《盛京将军衙门为奉上谕贡生张景超等人之名不属应避讳陵名之列不应改名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录有如下内容:“山陵称号各清语非臣下所当命名,应行一律更改; 当经明降谕旨专指清语而言,至各陵称号汉字,臣民等如有以景字太字命名而下一字系龄林等字者,两字相连两音相叶如策丹玉福之原名者,是以更改; 其专用景字太字等字命名者,原不在敬避之列。 ”[36]308对于清代的文书记录人员来说,避讳制度往往不会毫无限制地扩大范围,相反,在利用各项条例去制约臣民时,统治阶级考虑到了客观条件,并且制定了一个相对合理的避讳区间。
六、结语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和直接凭证,而《黑图档》作为一部珍贵的历史档案,为我们研究清代这一时间东北地域内的历史提供了最直接、最有价值的素材。 《黑图档》涵盖的内容极广,信息量巨大,涉及社会结构、民生问题、行政制度、自然环境、经济贸易、宫廷建筑等诸多方面,系统地介绍了自康熙元年至咸丰十一年盛京地区的历史沿革。 “《黑图档》得以存在,源自于清王朝对公文管理的一项制度性要求,即存贮以备查考。 ”[37]183浩如烟海的公文文书“既是王权统治的重要工具,又是记录政治实施的真实载体”[38]10。
整理、利用好这些满、汉公文中的避讳内容也可以帮助学者进一步探究清王朝的发展脉络。 但也需注意,诸多避讳之处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史料的真实性。 不同时期的封建统治者会根据自身需要,及时调整本朝避讳的内容及要求,而与之相对应的文书工作者在面对不断修改的避讳条例时,往往就会造成很多混乱甚至讹误。 仅从本文所研究的嘉庆、道光、咸丰三朝来看,盛京内务府在文书写作、整理、传递方面所要求的避讳手法就在不断改变,以至于当时的执笔人在使用中都出现了混乱,对是否要缺笔、改笔、空字等事宜不敢敲定,需要等到盛京内务府的明确答复后再行记录,影响了其行政效率。
档案论文范例: 公共档案馆如何做好民间档案征集工作
而纵观封建王朝的文书避讳制度,其涉及的内容是否能做到真实可靠仍需后世学者的进一步考究。 文书避讳制度不仅给当时文字书写造成麻烦,也给后人阅读整理、查考研究封建王朝的历史档案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但“这些避讳的用法也成为后人考证古籍的佐证”[39]73。 深入了解我国古代历史中的避讳制度,研究其演变的规律和特点,不仅有助于我们探寻不同时期文书工作的特点,也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思路提供借鉴。 相信在此研究基础上,《黑图档》的内容会不断被探索、分析、利用,相关内容的学术成果也会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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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彦昌,姜珊.从《黑图档·嘉庆朝》看清代地方档案的移交[J].兰台世界,2020(6):16-20.
★作者简介:周正,辽宁大学历史学院2020级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清代东北档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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