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内部审计成果是内部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实践中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是内部审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和价值的充分体现。 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对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本文以实地调研为基础,以对内部审计成果
摘要:内部审计成果是内部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实践中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是内部审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和价值的充分体现。 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对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本文以实地调研为基础,以对内部审计成果的认识和运用为中心,探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意义,分析制约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因素,提出建议,以期推动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成果运用; 单位主要负责人; 独立性; 整改问责机制
为解决河南省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时代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其中便包括对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的调研,本文以此次调研为基础,分析制约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因素,提出建议,进而推动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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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意义
内部审计成果是内部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实践中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对内部审计地位的提升、内审单位的规范运行意义重大。
(一)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有助于提升内部审计地位
内部审计成果是内部审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和价值的充分体现。 “有为才有位”,内部审计只有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审计成果并被充分运用才能受到各方重视; 反之,则会导致内部审计部门的逐步边缘化。 如某出版传媒集团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工作思路,贯通利用审计成果,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审计部门与巡察、派驻纪检组、财务部门、人力部门之间的贯通交流,协同配合,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以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加强了内控管理,增强了制度执行力,防范和化解了集团的经营风险,提升了企业的综合发展实力。 内部审计部门越来越受到重视,推动了集团实行总审计师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有利于内审单位的规范运行
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有利于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促进廉政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各单位部门的高质量发展。 如某省管企业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专项调查,采取“一审多项”的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形成有效审计成果。 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建立督查问效机制,与集团纪委(监察部)形成部门联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有效提升了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促进了集团的健康发展。
二、制约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因素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在审计署出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推动下,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进而影响了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 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内部审计成果是对自身工作的否定,不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成果束之高阁,不采纳审计建议、不进行审计整改。 有些领导避重就轻,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选择性进行整改,导致有些问题屡审屡犯。 长此以往,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打消,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敷衍应付。 例如,国家审计在对某企业进行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其存在虚增资产、少计负债、违规招投标、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询价等问题,涉及金额上亿元。 调研时了解到此企业单独设立有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违规招投标、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询价等常见风险点开展了内部审计,但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未重视内部审计成果,致使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得不到整改,内部审计无法有效发挥其第一道防线作用,未能及时防范企业风险隐患。 同时,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譬如,有些单位的财务部门承担内部审计职责,有些单位让内审人员直接参与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的相关管理环节,内审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些都造成内部审计无法客观独立地开展工作,影响了内部审计成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内部审计成果质量不高
高素质、专业化的内部审计干部队伍是形成高质量内部审计成果的重要保障,但是调研发现内部审计队伍无论在人员数量还是质量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内审单位普遍存在审计人员与审计任务不匹配的现象。 大部分内审单位人员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以会计专业为主,人员专业较少全面涵盖管理、工程、计算机等内容。 内部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和手段更新滞后,除个别省管企业采取信息化审计手段外,大部分省属部门和省管高校、医院等仍采用传统审计方法,运用信息化审计能力不足,审计效率低下。 综合分析能力不强,审计结论就事论事,揭示问题浮于表面,缺少对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的分析,无法做到标本兼治,提出的审计建议可操作性不强。 还有些单位只是象征性地配备了一两名兼职人员,因人手不足长期将项目外包,因外包审计项目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往往会出现审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问题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三)审计成果运用缺少制度、机制保障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是内部审计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虽然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审计署的相关要求及行业属性制定或修订完善了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大多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勤物资询价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某一类具体审计项目的管理实施办法,较少有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针对不同程度的问题如何处罚等可具操作性的整改办法和规定。 加之内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大多是平级部门,也未与内部纪检监察、内部巡察、内部组织人事等部门形成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没有硬性的制度做支撑,审计整改得不到重视,内审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整改措施很难落实到位。 同时,由于整改无据可依,审计整改往往流于形式,这些大大降低了审计成果的运用转化率。
三、推进审计成果有效利用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内部审计成果能否被有效运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一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升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可以定期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针对党中央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的解读会议,加强各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内容的理解。 同时,逐步推动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奖惩中,以此倒逼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
(二)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设立总审计师
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时需要处理协调的层级关系越来越繁杂,影响了内审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应当根据审计署出台的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设立总审计师,明确总审计师为核心决策和管理层。 这样,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作为核心决策和管理层的总审计师也能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被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有助于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建议的被重视、被采纳,促进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
(三)多举措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素质
内审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需要内审人员、内审单位和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 内审人员要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及责任感,多种途径加强自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对审计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以及提炼再加工的能力; 内审单位要重视内审人员的审计职业能力培养。 一方面,要定期组织再教育培训,不断拓展内部审计人员的视野。 另一方面,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实行轮岗制,定期让审计人员到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对业务的学习,提升内审人员对单位风险点的感知和把握能力,逐步打造复合型内部审计队伍,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实行导师制培养锻炼等多种方式积极为内部审计人员搭建学习平台,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审计能力。
(四)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 内部审计要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等工作机制。 协调配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跟踪督查机制。 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开展问题整改督查,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审计项目可以采取“回头看”进行专项审计,审查其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整改成效的真实有效性。 三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使之成为干部选拔、职位变动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王蕙娜.审计机关推动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路径探析[J].审计观察,2020(4):80-85.
作者:李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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