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报

《管理学报》是由教育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 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4所高校联办的管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4年7月创刊,国际开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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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报

所属分类:教育期刊; 时间:2015-02-11 15:52
管理学报

《管理学报》

期刊级别:核心期刊

国内统一刊号:42-1725/C

国际标准刊号: 1672-884X

周期:月刊

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主管单位:教育部

  《管理学报》是由教育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 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4所高校联办的管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4年7月创刊,国际开本,160页/册,2009年改为月刊。

  办刊宗旨:

  管理学报[1] 秉持“促进管理学科学术交流,介绍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力助中国管理学派成长,推动管理学科不断发展”的办刊宗旨,以推动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为目标,以努力营建中国管理文化为大方向,以倾力打造期刊品牌为办刊追求,以最大程度地团结管理学界的学者和企业家为途径,树立“认真、精细、求新、务实”的编辑作风,经过6年的办刊实践,使期刊质量稳步提升,特色逐渐鲜明,已经得到了管理学界和情报学界的肯定和支持。

  期刊收录:

  《管理学报》已陆续为国内主要学术期刊数据库正式收录,特别是2006年12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为管理科学(B级)重要期刊,2007年12月成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

  期刊简介:

  《管理学报》是由教育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主办,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4所高校联办的管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4年7月创刊,系双月刊,2009年改为月刊。

  影响因子:2008年12月由清华大学主持的CAJCED统计的评价期刊质量的主要指标“影响因子”,《管理学报》在管理综合类的31种学术期刊中位列第7,“被引频次”位列第15。

  投稿须知:

  征稿范围

  刊登具有创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义的原始性学术论文以及反映管理学科最新发展状况的高质量文献综述。来稿应创新性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2. 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文题、作者姓名(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及所在城市、摘要、关键词均需中英文对照。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 , 需提供基金名称及编号、并提供通讯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具体到学院)、所在城市、邮码、职称、学位、联系电话以及E-mail 。

  (2) 论文题目应简洁、准确,不宜使用缩略词;摘要应写成报道性摘要,中文字数一般有 200~300 字,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关键词的个数为 3~8 个。

  (3) 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的正确书写。

  (4) 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表格推荐采用三线表形式。

  (5) 稿件的格式、体例请参考出版的期刊。

  3. 投稿约定

  (1) 原稿必须是在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不仅稿件将按退稿处理,而且将通知作者单位和有关期刊。作者本人的稿件本刊今后将不会录用。

  (2) 稿件审查结果在三个月内通知作者 , 在此其间 , 作者不得将稿件投往他处。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编辑部会在2个月期满通知作者。超过2个月(以收稿日期为准)后,如果作者决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请通知编辑部。编辑部决定录用稿件后 , 将及时通知作者。

  (3) 在稿件的修改过程中,若超过稿件修改时限30日,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出退稿处理。

  (4) 文责作者自负, 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规范性、文字性修改。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5) 论文发表后 , 版权即属于编辑部所有(包括上网的版权)。

  (6) 作者需交纳审稿费和发表费, 编辑部将给予一定的稿酬,同时赠寄当期杂志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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