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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博物馆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02-07 10:21

本文摘要:摘 要 博物馆商业秘密是博物馆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随着博物馆职能的扩展,对外合作特别是跨界合作逐渐得到博物馆的重视,成为博物馆的重要业务。在博物馆对外宣传、销售、交流、合作等过程中,需要将商业秘密透露给合作方或者潜在的合作方,由此产生了博物

  摘 要 博物馆商业秘密是博物馆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随着博物馆职能的扩展,对外合作特别是跨界合作逐渐得到博物馆的重视,成为博物馆的重要业务。在博物馆对外宣传、销售、交流、合作等过程中,需要将商业秘密透露给合作方或者潜在的合作方,由此产生了博物馆商业秘密外泄风险。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可通过制定内部保密措施和对外合作保密措施,并在相关权益被侵犯时及时采取行政或司法维权等途径实现。

  关键词 博物馆 经营 商业秘密 保护

博物馆论文

  全球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和我国文化产业氛围逐步增强,为博物馆参与文化产业活动提供了外部环境。从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到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可见国家指引博物馆参与文化产业活动的政策导向。博物馆独有的文化资源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经济活动提供了更多机遇。扩宽职能,适度参与经营活动,是当代博物馆新的发展方向。

  博物馆论文范例:博物馆教育品牌项目的实施与开展

  一、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尽管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但是世界知名博物馆的成功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当今博物馆所应具备的多功能性以及市场导向的特点,同时我们也看国内很多的博物馆在重新理解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重新定位自己,以新的展览、活动、产品和各种服务,来适应受众群体不断变化的期望和条件。

  ①2017年至2020年,故宫博物院等博物馆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推出共三季的《国家宝藏》综艺节目,产生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力。2018年起,故宫博物院与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华熙集团、中国紫檀博物馆、菲利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陆续推出跨界款合作产品小米手机故宫特别版、故宫口红、故宫紫檀护肤系列、男士剃须刀系列产品。敦煌研究院以敦煌色彩和敦煌壁画菩萨为元素和灵感,研发敦煌系列彩妆产品。

  ②2018年10月,上海博物馆与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合作,以上海博物馆馆藏“大克鼎”等青铜纹饰与迪士尼经典的米奇进行组合设计,新衍生出来的IP提高了双方文创产品的附加值。

  ③2020年疫情爆发,全球的经济、文化、工业等各个领域随之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挑战。博物馆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传统方式,例如陈列展览、文化活动、主题讲座等皆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为了更好地履行和扩宽自身职能,完成博物馆应有的使命,各博物馆皆结合自身情况,广泛运用网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推出线上展览、讲座,游戏,网上商店,网上直播等形式新颖的文化服务。同时,博物馆跨界合作和品牌授权也得到更好地实践。

  以故宫博物院为例,2020年,故宫博物院与上海民族乐团签署合同,就《紫禁城》原创主题民族音乐会进行合作。《紫禁城》原创主题民族音乐会取材自紫禁城建筑文化元素,由故宫博物院提供一定的文化资源支持,借助上海民族乐团在传统民族音乐中的实力和双方在文化品牌方面的优势,扩大双方品牌知名度,促进文化传播。同年,故宫博物院与中央民族乐团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民族音乐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跨界合作。

  2020年正值紫禁城建成600年,故宫博物院还与西安印钞总公司等合作发行“紫禁城600年纪念券”“紫禁城600年纪念币(仿浑天仪摆件)”产品;为了迎接2021生肖鼠年,以院藏《五牛图》为元素,授权发行了五牛纳福金银币、五牛福到红包金(金箔)、祥瑞福牛转运珠系列产品。陕西历史博物馆与中国移动签署5G战略合作协议,拟就5G技术在文博领域的应用展开合作,传播历史文化,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南京博物院则联名“南京大排档”餐饮,共同推出中秋礼盒产品,礼盒采用绿色纸质可回收材质,将文化传承与环保理念结合。

  上海博物馆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达成合作,开展品牌授权、文创产品和文化体验多种形式的合作;合作以“礼遇东西”作为主体,以“珍品连线”作为线索,充分体现东西文化的多元、包容和共性。④参与经营性活动,对外开展合作和授权,尤其是跨界类型的合作,有助于博物馆借助外部社会力量和资源,向公众提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新颖的各类产品、活动和服务,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文化体验和文化消费。

  商业秘密对于博物馆参与文化产业,开展经营类业务,对外合作,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活动和服务至关重要。博物馆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不可避免地与社会企业、机构等接洽或成为合作伙伴。在沟通、洽谈和建立合作的过程中,潜在的合作方、实际建立合同关系的合作方,都需要与博物馆进行业务对接,了解博物馆相关情况,例如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图、博物馆运营模式、服务厂商、合作分成比例、营利情况等。

  这些企业、机构都可能接触到博物馆的商业秘密。当博物馆成功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形成品牌影响力,社会上复制博物馆经营模式、假借合作洽谈套取博物馆商业秘密的现象更普遍。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⑤掌握商业秘密的一方,可以确定地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正因如此,博物馆的商业秘密才成为容易被侵权的知识产权之一。博物馆应积极地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保持博物馆发展优势。

  二、博物馆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商业秘密

  博物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博物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等信息,是博物馆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博物馆商业秘密主要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非专利技术主要涉及藏品扫描数据、非专利性质的文物修复技艺,文创产品工程设计图稿、工艺流程、技术诀窍等;经营信息包涵了客户名单、货源信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等。

  例如,在技术方面,博物馆专业的藏品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博物馆专有的HTML标记语言、科学的保存技术、与网络销售相关联的各种商业模式;在博物馆管理方面,包含了博物馆会员、藏品捐赠者和各项资金支持方信息的数据库,博物馆获取资金支持的经验和方法,博物馆特殊的组织管理结构和模式等。⑥进行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首先应准确识别博物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部分,进而对其采取适度的保密措施。博物馆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三个要件。秘密性是司法维权过程中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焦点,是博物馆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

  主观层面上,秘密性是博物馆具有对该信息进行保密的主管意愿,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另外,客观层面上,该信息应该是实际处于隐秘状态,即不为公众或行业普遍所知。博物馆商业秘密的价值既指已经实现的价值,也包括应用该商业秘密应用之后可能的潜在的利益或竞争优势。实用性是指博物馆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同时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三个要件,可认定为博物馆商业秘密,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三、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策略

  防止博物馆商业秘密泄露和发生商业秘密泄露时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是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的两个维度。防止博物馆商业秘密泄露可分别从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博物馆对外合作管理两方面采取措施。对内主要通过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增加保密措施;对外通过加强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控制并签订保密协议,增加合作方的违约成本等方式实现。博物馆的保密措施也是维权过程中,证明商业秘密“保密”性的重要证据。当博物馆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可结合具体情况通过行政、司法维权途径获得法律救济。

  (一)博物馆内部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

  博物馆可通过制定保密制度,划定保密区域并实行严格管理,对博物馆内部人员进行管理,签订员工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建立专门的保密管理机构等加强博物馆内部保密能力。保密制度建设与采取各种形式保密措施的目标是通过对博物馆内部的有效管理,实现博物馆商业秘密有序和有效保护,同时为博物馆商业秘密维权时举证“秘密性”提供依据。

  1.建立及强化保密制度博物馆应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而且应该使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博物馆其他制度能够互相融合、互相补充。博物馆保密制度应该合法、合理并且具备实际可执行性。过于宽泛或者具体的规则制度,反而影响博物馆经营活动和保密工作。博物馆保密制度应包含:博物馆商业秘密范围、商业秘密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对外交流要求、涉密活动及会议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申报与审查程序、保密义务和奖惩、职工聘期商业秘密归属等。

  2.实施严格的保密区域管理

  区域管理指博物馆对涉密工作划定便于独立管理的专门区域,可以是某一个楼层,也可以是某部分可以独立管理的办公区,在涉密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防盗系统和人员身份识别设备,禁止非涉密部门人员随意进出涉密区域。实行博物馆访客登记制度,设置人员进出检查,对来访者拍照、摄像和录音设备限制进入或提供寄存。来访者必须由涉密区域职工带领进入并全程陪同。博物馆涉密区电脑设置密码,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将文件设置为禁止复制或更改,必要时拆除USB接口和光盘刻录。涉密电脑的维修应由博物馆设备专门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如需要外部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应提前拆除存储设备。博物馆应对拟报废电脑的存储设备进行技术性清理,并禁止博物馆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3.提高博物馆员工的保密意识,强化涉密员工的日常管理

  博物馆应提高员工整体保密意识,尤其应当加强接触商业秘密的博物馆员工、博物馆管理人员、博物馆技术人员、博物馆服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通过定期和非定期培训,加强博物馆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能力和责任意识。控制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派遣制人员数量,对于必要的派遣制涉密人员,按照先培训、再考察后上岗的原则,优先安排在博物馆工作较长时间的派遣人员。

  明确博物馆涉密岗位和涉密员工的职能和责任,严格控制博物馆商业秘密接触范围。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让博物馆职工接触到商业秘密,尽量避免向同一职工透露过多的博物馆商业秘密,仅告知博物馆相关职工完成本职工作必须知晓的部分商业秘密。对博物馆涉密职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就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技能、保密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使职工通过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同时提高岗位责任感。

  4.内部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和脱密期管理

  博物馆职工与博物馆签署内部保密协议等于职工承诺保守博物馆商业秘密,用以约束博物馆涉密职工在职期间遵守保密规定。竞业禁止协议主要用以约束职工离职后的保密行为。竞业禁止协议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⑦目的在于约定涉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在原单位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行业内的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业务。约定竞业禁止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博物馆应当注意约定竞业禁止范围是“同类”且“有竞争关系”,期限一般为离职后6个月至2年,且仅能对博物馆涉密人员约定竞业禁止。同时,博物馆应当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用以弥补涉密职工在竞业禁止期内的经济损失。脱密期也称提前通知期,指掌握博物馆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博物馆通过脱密期约定,要求涉密职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博物馆,并再为博物馆工作一段时间。博物馆可以将职工调动到非涉密工作岗位,脱密期满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5.设立保密管理机构增强保密意识、保密制度和基本的保密管理是各博物馆从事经营类活动或项目都应进行的工作。当博物馆发展到一定程度,或者经营性活动发展到一定规模,必然产生大量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此时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进行更为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二)博物馆对外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随着博物馆职能的逐步完善,博物馆对外合作形式逐渐多样,除原有的展览合作、教育合作等逐步扩展到品牌合作、文化活动联合推广、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品牌授权等涉及使用博物馆文化资源和博物馆的智力成果,也可能涉及需保密的商业信息,开展类似合作业务应注重商业秘密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博物馆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设计、研发等,商业秘密归属由双方约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委托和被委托方都有转让和使用的权利。

  因此,为了保护博物馆的商业秘密,应提前予以明确或约定。被委托人向博物馆交付成果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委托过程中如产生技术成果,专利申请权属于被委托人。博物馆与社会企业或机构的合作开发关系中,商业秘密归属由双方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归全体合作方共有,共享使用权、转让权和专利申请权。

  为规避此类风险,在向相关人员透露商业秘密信息之前,应当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在这个过程中,商业秘密的主要保密措施是先行签署保密协议,通过单独的保密合同确认保密义务,也可以通过业务合同的保密条款确定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是在双方拟进行合作,具备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根据双方合作或交流的需要,博物馆需要将商业秘密告知对方的情况下订立。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作涉及的商业秘密内容明确双方合作或者交流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与博物馆合作的一方,作为商业秘密的接收方应该对附有商业秘密信息内容的文件进行签收,并注明文件名称、主要内容、接收人和接收日期等。

  2.合作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范围博物馆可以要求合作方只能在双方合作的范围内使用博物馆的保密信息,不能将博物馆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不必要接触该信息的第三方接触该信息。合作方应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如果双方最终未能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博物馆的保密信息;如果双方合作方式终止,合作方应将博物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博物馆。合作方及其下属机构、顾问、律师等应履行相同义务。否则,合作方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3.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博物馆可约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长期有效。商业秘密信息未成为公众知晓信息之前,合作方应该一直为博物馆保守商业秘密。

  4.违约责任合作方违反保密义务,披露博物馆商业秘密,将会给博物馆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具体损失可能较难准确评估和确认。博物馆可与接收秘密信息的一方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根据违约金条款,如对方披露博物馆商业秘密,博物馆不需要证明其损失就可以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数额,且博物馆能够就此数额进行证明的话,则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能够证明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密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协议明确合作方的保密义务,增加违约成本,明确违约责任,迫使合作方自觉保守与博物馆合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博物馆保密协议的订立和保密制度建设的共同点在于都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商业秘密泄露,不同在于保密协议的订立为商业秘密受侵犯时的维权提供了一定的赔偿依据。

  (三)博物馆商业秘密维权途径

  博物馆商业秘密受侵犯时,可以维权的途径包括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行政维权也称非诉讼性维权,指依靠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措施解决商业秘密纠纷。司法维权即诉讼性维权,根据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人民法院和诉讼手段解决。

  四、结论

  博物馆商业秘密保护是博物馆参与文化产业,开展各类经营和合作项目必然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博物馆越来越广泛地、包容地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参与社会商业活动的趋势下,博物馆维护自身商业秘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关系到博物馆发展优势、品牌优势和对合作方的吸引力。博物馆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需要博物馆加强内部涉密管理,并且在对外合作中明确涉密信息归属,注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签署;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应积极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维权,并在日常管理中着重信息保密性等相应证据的搜集和整理。

  作者:王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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