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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的教学问题和影响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8-01-09 12:04

本文摘要:这篇法律论文投稿发表了《婚姻家庭法》的教学问题和影响,《婚姻家庭法》是民商法学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介绍了其教学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将OBE运用到教学当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表达能力等,真正的提高教学质量。

  这篇法律论文投稿发表了《婚姻家庭法》的教学问题和影响,《婚姻家庭法》是民商法学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介绍了其教学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将OBE运用到教学当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表达能力等,真正的提高教学质量。

自然辨证法通讯

  关键词:法律论文投稿,OBE理念,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

  在本科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婚姻家庭法》系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理论知识与实践训练于一体的专业必修课程。国内高校本科法学专业无一不开设该门课程,彰显了该门课程在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特殊地位。笔者所在学院于2016年新修订了《婚姻法》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该课程培养目标更为细化,概括起来,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达到如下要求:第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掌握《婚姻家庭法》基本知识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婚姻家庭法》前沿及发展趋势;第三,掌握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的内容、流程,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第四,具备从事法学专业学习和实务操作所必需的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第五,具备良好的沟通及表达能力;第六,了解世界优秀婚姻法律思想文化。上述毕业要求是对学生修完本门课程后所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而又细致的描述,它包含了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最终应当掌握的知识、技能及能力诸方面,也就是学生学习后应当取得的理想化的学习成果。

  一、目前《婚姻家庭法》教学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许多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婚姻家庭法》多被归入考查类课程,只有2学分,课时多在32至36课时之间。由于是考查课,教师与学生主观上往往不重视,只把它作为完成教学任务与获取学分之用,客观上彼此也都不太投入过多精力对本门课的教与学。课程结束后,学生对婚姻家庭法知识固然有所记忆,但是对于如何利用所学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操作能力并未得到充分训练,这对于许多高校法学专业培养专门型、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相去甚远。在传统的《婚姻家庭法》教学中,多以教师——教材——教室(课堂)“三点一线”贯穿教学始终。在较短的授课时间里,教师往往要讲授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亲属关系、结婚制度、夫妻关系、离婚制度、亲子关系、收养、扶养、监护、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特殊婚姻家庭关系等诸多内容。

  教学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完成上述教学任务,许多教师不得不采取满堂灌的方式,上课从头讲到尾,很少留时间给学生提问、讨论。教学偏向于专业知识的单向传授,缺少师生深度互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对于教材之外的知识了解较少,教师讲授即使涉及课外知识,也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

  在实际教学中,往往是任课教师自己主讲,很少邀请校外的专家、实务工作者参与课堂教学,即便是观摩法院庭审,也会因为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往往不公开审理而受到制约,实际教学中不像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课程较多使用。模拟庭审由于在此之前需要教师及学生在筛选素材、排练、点评投入过多,也被部分教师所摒弃,实际教学囿于固定的教室里。对学生的成绩评定多以出勤检查、几次作业等计量,缺乏对学生综合素质及实际学习效果的核定。如果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很难实现前述新大纲的培养目标。教师转变教育教学理念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而OBE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已经被国内外众多教学实践所采纳,把OBE教育理念贯彻到《婚姻法》教学中,必然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上述培养目标的达成。

  二、OBE理念对《婚姻家庭法》教学的积极影响

  OBE(系Outcomes-BasedEducation的缩写)是基于学习成果或产出的教育模式,称为需求导向教育、目标导向教育等,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美国,后传播至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现已成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许多国家的主流教育理念,不仅在中小学教育,还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等领域得到广泛接受与认可。“OBE”强调所有的教学安排与设计均应围绕预期的学习成果进行。从教学计划的拟订到教学内容取舍、教学方法与形式的优化、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考核等均应从最终的“成果”来反向设计。换言之,就是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始终恪守教学过程及结果是实现有效产出,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全面能力。

  三、OBE理念在《婚姻家庭法》教学中的实施

  首先,应认真领会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培养目标,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应当结合不同章节的教学内容,并把不同的培养目标贯彻到每一节课教学中去。应对教学培养目标细化到教学的不同章节,不同章节对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同,有针对性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应有所区别与侧重。譬如在教学“亲属制度”一章时在学习“亲等计算法”内容时,可采取讲授与实例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了解西方先进的法律文化,这有助于培养目标第六点的实现。

  即既有对全班学生的量化考核,也要针对个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某方面能力是否有提升的个性化评价。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要注意评价内容与标准的体系化。应当提前在学生面前公开课程考核哪几个方面及具体的衡量标准,应当对前文所述的每一培养目标占考核比重标明,同时在每一章节授课前展示本次考核方式及要实现的学习目标。

  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评价形式要多样化。除了书面作业,还要看其平时表现,如是否在课堂上踊跃提问发言,是否认真阅读收集老师布置的文献,对于课堂教学内容是否积极回应,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语言表达能力有无提高,团队合作精神如何等等均应在考核之列。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应全程化进行,要认真记录每一环节、每一活动、每一个学生的表现,不能局限于期末书面考核,坚决摒弃“一考或一卷定总分”现象。对学生成绩考核应实时化、公开化,给每一位学生建立学习档案。为了激励学生时刻关注自己的表现,教师应及时把学生在教学进程中的表现反馈给学生,让优秀的学生继续保持,表现一般的学生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能及时改正并提高自己。

  建立教学QQ群,及时发布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对于每位同学的表现及时予以评分,并接受学生的监督,如果有异议,可以考虑调整。另外,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还建议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在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奖助学金等荣誉时,可以参考学生在专业教学中的表现,通过如此“连带”的方式推动学生重视专业学习。基于OBE教育理念,对《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等做了较大调整,教学成效明显。学生课堂学习参与度大大提高,课堂上也是大胆、踊跃发言,对于实际生活常见的家事纠纷也能运用专业知识予以解析。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出现诸如教师与学生双方觉得教与学投入时间暴增导致的专注度不能始终如一问题,如何把握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角色转换问题等都值得进一步探讨,应当勤于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从而不断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顾佩华,等.基于“学习产出”(OBE)的工程教育模式[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1):27-37.

  [2]周开发,曾玉珍.新工科的核心能力与教学模式探索[J].重庆高教研究,2017(5):28.

  [3]冯月季.“OBE”理念下的“电视专题与栏目”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J].西部广播电视,2016(14):16.

  [4]张晓龙.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改革研究[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1(3):22.

  [5]刘荣,万丽丽,袁芳.OBE理论视角下高校课程学习评价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6(1):17.

  作者:朱少山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推荐阅读:《自然辩证法通讯》(双月刊)1979年1月10日创刊,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主办、中国科学院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家一级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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