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评论

《北大法律评论》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刊物,创刊于1998年。

非官网,仅供参考
您当前的位置:发表学术论文网政法期刊》 北大法律评论 政工师职称论文> 正文

北大法律评论

所属分类:政法期刊; 时间:2015-08-25 13:56
北大法律评论

《北大法律评论》

期刊级别:南大核心

国内统一刊号:44-1649/C

国际标准刊号:1674-3202

周期:半年刊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

主管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大法律评论》期刊简介:

  《北大法律评论》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刊物,创刊于1998年。作为国内首家,且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学生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其成立填补了中国法律学术刊物的一项重大空白,并代表了国内法学界对美国主流法律学术刊物的办刊模式:学生主办的“LawReview”(法律评论)的成功借鉴,并因此赢得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支持与赞誉。

发表学术论文网

  办刊宗旨:

  《北大法律评论》完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运作经费也由其自筹。起初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自2005年起,改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每年固定出版一卷两辑(分别于1月和7月各出版一辑)。截至2012年10月,《北大法律评论》已出版至第13卷第2辑;共出版25辑。作为北大出版社重点建设的一个品牌,《北大法律评论》已在中外法学界中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成为国内法学前沿理论、重大理论难点的重要聚散地与创新平台,成为中国法律人的重要思想库之一。

  期刊栏目:

  论文、评论、主题研讨、书评、北大讲坛

  期刊收录:

  CSSCI 南大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含扩展版)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社征稿要求:

  1、《北大法律评论》创刊于1998年,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刊物。《评论》坚持学术自主、自尊和自律的原则,秉承兼容并蓄、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人文精神。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辑刊。

  2、《北大法律评论》对来稿不作字数上的限制,不考虑稿件作者的身份和以往学术经历,只有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的要求。关于引证规范,请具体参见所附之引证体例。《评论》提倡文章独立署名,对于多人合署的来稿,除非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确系实质性合作,否则不予接受。

  3、《北大法律评论》实行两轮审稿和双向匿名复审制度。凡是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文章,无论录用与否,编辑委员会均会提出较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包括修改建议)。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再隐去所有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信息,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匿名复审。匿名复审人提出复审意见后,由编辑委员会反馈给作者,但不会透露复审人的个人信息。作者可以提出回应意见,交由编辑委员会再审。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安排相关领域的多名编辑,会同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学术价值为衡量标准。

  4、《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拥有对在《北大法律评论》上已刊作品的版权。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5、来稿需同一语言下未事先在任何纸面和电子媒介上发表。稿件请附英文标题,注明作者身份和联系方法。译稿需同时邮寄原文稿,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包括e-mail)授权许可。

  6、《北大法律评论》欢迎对所刊文章的转载、摘登和翻译,但应尊重原作者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并在实施转载时注明“转自《北大法律评论》第X卷第X辑(XX出版社XXXX年)”和原作者、译校者署名,同时书面通知《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zfqk/4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