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半年刊)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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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刊宗旨: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拟登载高质量的法学学术文章。竭诚欢迎中外法律学人踊跃投稿。对所有来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如决定刊用来稿,编辑部将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一经刊用,即致稿酬。两个月后未接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稿件,编辑部将不再另行通知,切勿一稿多投。翻译稿请自行处理好版权转让事宜,投稿时,须附上翻译原件及相关签名同意翻译刊用资料。
期刊栏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期刊收录:
CSSCI 南大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含扩展版)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社征稿要求:
一、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来稿须提交word文档格式纸本、电子文本(可用电子邮件发送或随寄磁盘)各一份。
二、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外,其他标点均占一格。书刊及论文均用“《》”号,此点尤请投稿人留意。
三、文章以及标题序号用“一、二”;二级序号用“(一)、(二)……”;三级序号用“1.、2.……”
四、数字用法
1.表示公元纪年及公制度量衡值,用阿拉伯数字;纪年书写要完整,如1980年,不可写成80年;“年代”前须标明世纪,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2.夏历及清代以前纪年一律用中文数字,提及帝王年号,须加公元纪年,如“康熙二年(1663年)……”;中华民国纪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
3.杂志卷、期、号等用阿拉伯数字。
4.惯用语、缩略语、词组、约数等,用中文数字,如“八国联军”、“一二·九运动”、“五年来”、“五六人”等。
五、注释体例:
1.一律使用脚注,每一页重新编号。用自动插入的“1、2……”序号。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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