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下面是两篇管理职称论文投稿范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完善,分析舟山市海岛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关的保护对策。第二篇论文介绍了跨文化交际翻译差异与融合途径,结合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详细地分析了翻译中所存在
下面是两篇管理职称论文投稿范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完善,分析舟山市海岛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关的保护对策。第二篇论文介绍了跨文化交际翻译差异与融合途径,结合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详细地分析了翻译中所存在的差异与融合现象。
《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完善》
摘要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极具文化与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逐渐消失,舟山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作为全国唯一的群岛城市,对于许多具有海岛特征的历史建筑,缺乏具体有效的方案与行动,这与群岛海洋文化城市建设的大目标不相符。应借鉴杭州、广州、上海、武汉等城市已出台的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管理办法,尽早制定舟山海岛城市历史建筑保护方案,以让海岛城市的特色文化得以保留与传承。
关键词城市化;舟山;历史建筑保护
舟山市历史悠久,由于地处海中,历史建筑不仅具有历史性特征,而且是东海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存着东海居民的文化记忆和历史特色。但是,在今天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这些代表城市文化底蕴的历史建筑在迅速消失,这既是不争的事实,也是摆在城市化进程面前的一大难题。舟山市作为全国唯一的群岛城市,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本文拟以各地市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经验,分析舟山市海岛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关的保护对策。
一、各地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现状
20世纪末,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全国各地(特别是比较发达的城市)积极展开关于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行动。1991年12月,上海市颁布实施了历史建筑保护地方性规章,并建立了历史建筑增补常态化机制,并在2003年施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只要是建成30年以上并具有建筑工艺特色、反映城市文化特点、具备产业发展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条件之一的,就可以推荐为优秀历史建筑。
上海市的保护行动对于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公布的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有近700处,较好地保留了上海历史文化。面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步伐,其他城市也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提上了日程。如厦门市颁布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等。
同时,杭州市还实行“鼓励外迁、允许自保”政策,在原有住户安置上,采取以奖励办法鼓励货币和外迁安置等更加灵活的政策,对选择原地回迁的住户,则实行同一搬迁范围内等面积安置,允许产权人按照规划自主进行保护修缮,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保护之路。《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则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放宽历史建筑用途,无需审批即可让历史建筑开设各种赢利商号,“活化”了历史建筑的经济功能,使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以上各地的城市历史建筑保护措施和方法,对于促进当地的历史建筑保护和城市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些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上海等),它们的做法值得同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舟山市的参考与借鉴。
二、舟山历史建筑现状及其保护的重要性
清末民初资本主义萌芽,舟山作为海上交通枢纽,在这一时期涌现出了大批舟山商人,许多名人故居也凝聚着曾在历史上叱咤风云的重要人物与舟山的情缘,是海岛的珍贵文化资源。许多历史建筑的规模气势、工艺水准都相当高,如定海临城城隍头村里韩家3-4号,门楼精美,天井石板铺砌,石头窗格图案精致;又如建于乾隆年间的定海小沙傅家老宅,由前屋、穿堂、正堂、后楼、厢房等构成,是名扬四方的豪宅,工艺相当精美;再如定海芙蓉弄17号的民国三层小洋楼,是解放前全定海最高的一幢楼,极具文化历史底蕴,宅院西式建筑风格的结构布局,成为海岛民居建筑一道亮丽的风景。
这些历史建筑不仅凝聚着舟山人民的智慧,而且也蕴含着独特的东海海洋文化,在中国城市历史建筑中别具风格。但是,当前舟山大多数已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居建筑由于种种原因,或缺乏必要的维修保护经费,或由于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民众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许多文保点建筑仅仅是划出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了一块保护标志碑,而再无进一步实质性的保护与修缮。文保点建筑现状尚且如此,历史建筑更加堪忧。海岛多雨、潮湿环境中的传统木结构建筑,霉变、腐烂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更具破坏性的是步伐不断加快的城镇化建设,与保护性政策的滞后性一起使历史建筑不断消失在现代化浪潮中。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重视对历史文物、遗迹的保护,但舟山有很多重要的历史遗址、历史建筑都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实在令人扼腕。进入21世纪后,这种状况仍未得到完全杜绝。
如舟山新城开发建设中,具有千年历史的前徐偃王筑城坐镇的城隍头村留存的许多具有人文与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包括清代、民国时期重要的船埠头、商业中心,全部在推土机下荡然无存。城隍头号称“九进十明堂”的王氏大宅,有近300年历史,该家族名人辈出,宅院规模巨大,也曾是公社大食堂的所在地,而这样值得留存的建筑,终因没有任何名分,渐渐消失在后人的视野中,仅仅可以在文史爱好者的回忆录中,找寻到它们的故事。城市建设是必须的,但如果能尽早推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许多极具价值的历史建筑就不会令人惋惜地永远消失。
在岛城,类似这样的宅院故事,时常发生。主要原因是国家层面专门法令的缺失;地方保护法规与规章随着地区差异而存在的法理不足和保护标准、强度等参差不齐,历史建筑保护无法可依甚至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1]舟山的海岛建筑文化,源远流长,每个时期的建筑文化,都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存的历史建筑,如定海古城、沈家门老宅、岱山东沙古镇,还有颇具海岛特色的石头屋,定海长白乡“王家住宅”,展茅的柴家大院,金塘大鹏岛、定海岑港里钓岛的成片古民居等都亟待保护。
三、海岛历史建筑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2017年3月1日起,《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舟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规条例,颇具海洋特色,笔者期待相关部门可以尽快做好调研思考,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尽早制定出相应条例。
第一,将历史建筑用来开办各种文化场所,让历史建筑在文化传承活动中赋予其新生,吸引各个群体关注古宅,凝聚城市精神,唤醒居民“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营造活跃的社区气氛。鼓励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个人,去挖掘历史建筑的背后故事,结合各种公益旅游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了解并欣赏舟山历史建筑。名人故居、海岛特色乡土建筑、废弃军营、手工作坊、老船厂等都应被作为保护对象。
第二,创新资金筹措形式,用众筹、捐赠、政府补贴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拓宽融资方式,并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属于单位、或者个人私产的,以单位、个人承担为主,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房屋所有权属直管公房性质(包括代管产),需要一般性修缮整治的,可以适当补贴。需要全面性保护整治的(主要指搬迁保护),可以全额从保护资金中列支。乡村历史建筑的保护则可根据乡村建筑物认定标准,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各界爱心人士投资,或通过社会“众筹”这一新的形式来筹集保护资金。
第三,要用立法形式制止和惩治各种拆除历史建筑的行为。对违法施工者责令停止拆除、并且限期恢复原状,同时依法依规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和问责。通过个人或单位诚信系统,制约各种违法行为,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对到期不恢复原状或不及时采取恢复措施的,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第四,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将每一座历史建筑都纳入档案资料库,包括建筑故事,保护过程等细节。
第五,发挥大众智慧,让全民参与保护城市文化,如利用新媒体方式提供候选线索,全民参与投票推送,让更多市民参与保护过程,保护文化。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位市民的义务与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所能,发挥社会能动性,将保护工作做到位。第六,以出租形式来开展保护。国内许多城市已陆续采用了这种方法,尤其是对于散落在乡村的历史建筑。一来满足了城市居民向往乡村生活的愿望,二来让那些久无人居住的老宅又重新焕发了光彩。社区或社会媒体可提供公益平台,方便双方联系与交流。通过实施以上对策,可使当前舟山海岛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即使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亦可通过及时调整加以改善。
参考文献
[1]汤诗旷.城乡历史建筑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试论全国统一立法的必要性及其目标设立[J].南方建筑,2014,(5):82-88.
[2]刘忠刚,张腾龙,董志勇.沈阳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与实施策略[J].规划师,2014,(S1):80-85.
作者:虞卫球 单位:浙江海洋大学人文学院
《跨文化交际翻译差异与融合途径》
[摘要]差异与融合在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过程中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体。为了更好地加强翻译效果,如何处理跨文化交际中的翻译差异与融合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本文结合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详细地分析了翻译中所存在的差异与融合现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条具体的翻译原则作为基于跨文化交际翻译差异与融合的路径。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翻译差异;融合
引言
由于人类环境、语言以及文化的不同,各民族的认知行为也有所差异,如果想要成功地开展言语交际,双方应根据一定话语形式与话语原则进行。语言是文化的主要载体,传递内容多为一个民族的情感、习俗、思想以及传统因素等形成的综合体。译者的任务应是在帮助读者解读原语语言符号的同时,破解原语中的文化内涵,也就是所谓的非语言符号。成功的翻译更重要的是对两种文化的熟悉程度,因为词语要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够具有意义。翻译属于跨文化交际中的一种途径,它不仅是语言符号的转换,还是文化之间的转换。从哲学上讲,所有的翻译都需要被实践检验,并且随着社会实践发展而发展和更新,语言翻译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而进行的语言实践,也正因这一社会需求,语言翻译实践的未来走向被确定为跨文化交际翻译。
一、基于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差异
(一)文化价值观念的差异
由于传统文化、社会环境以及社会体制各有不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各异,因为受各自传统文化影响过深,东西方人的价值观念也差异甚大。中国文化中庸平和、谦虚礼让、家庭和睦,更加主张个人服从集体,个人利益小于集体利益,无论是社会、家庭还是学校都向下一代传授着这一传统,所以中国人更加习惯将此传统看作衡量人们人生观、世界观以及道德行为的标准。
然而相对来说西方人则更加主张人格独立、个人隐私权、个人权利、个人奋斗以及个人进取精神,通常将个人成功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译者作为双语使用者不仅仅要熟练两种语言,也要深入了解两种文化,以及两种语言文化的行为规范,并且根据所在的环境来调整适合的社交行为与言语。在不同的语言中,有可能会因为“意识文化”的影响造成具有相同语言意义的词产生不同的语用意义。例如,英语中的“grandfather”,译成汉语时就要区分是祖父还是外祖父,因为中国人对于社会亲属关系特别重视,内外有别。由此可以看出,翻译活动是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与社会背景下进行文化与交流,是在不同的文化前提和文化规范下进行的往来。
(二)语言文化的差异
根据符号学的相关理论,语言是一种具有意识化的符号,主要包括民族世界观、道德及宗教信仰、哲学观、思维方式、民族观念形态方面的语言符号等信息符号。作为符号化系统,语言可以被分为地域化符号、社会化符号、民族意识符号、物质化符号和声像化符号五大类。其中地域化符号指的是民族群落的自然环境、市政地名、江河湖海、气候条件等。例如英语中的“thelandofpromise”等,以及汉语中“黑山白水”等。根据语言结构来划分,语言中大量的成语、格言、俗语、歇后语、谚语、套话、典故、惯用语、俚语等都具有丰富的文化信息、文化背景以及文化特征,并且具备鲜明的比喻和形象,蕴含着强烈的地域色彩和民族特色。
但是因为英汉民族所经历的发展阶段不同,所产生和要求的词汇也不同,例如中国的道教文化造就了俗语“这山望着那山高”,但是习惯了畜牧文化的英语则产生了“Thegrassisal-waysgreenerontheothersideofthefence”,两者含义相似,但是内容本体迥异。由此可见,不同民族的人们由于不同的人文地理历史氛围而产生不同的比喻性用语,这些用语都具备强烈的民族特色,在长期的劳动习俗中总结了不同的事理,看到了不同的价值,接受了不同的历史教训,从而也产生了不同的表达和说法。
(三)思维模式的差异
思维属于人脑中的一项功能,是人类对客观现实的反应和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思维摸不着、听不到、看不见,而是以语言为主要表达形式。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外化思维的主要载体,并且展现思维的成果。语言与思维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但是双方又属于不平衡的两端,其中思维决定着语言,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多样化的语言表达方式。人类思维在具有共性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个性,也就是民族性,这种个性反映了人类语言表达形式的差异,进而形成了各民族之间交往的障碍。往往导致世界各民族之间和睦关系受到影响的关键因素是由于思维模式的差异以及语言形式的复杂多样。比如汉语中说“10路车”“三班”,英语却要调转过来,译成“busNo.10”和“class3”。
二、基于跨文化交际翻译的融合
(一)中西文化渗透的融合
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的传播,国际上的科技、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都在不断地扩大,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接触和交往也日渐频繁,加快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渗透,促进了不同文化的趋同和融合。语言是交流的工具和文化的载体,文化趋同会在语言的融合趋势上直接体现出来,此外,语言的变化与融合也会记录和反映文化趋同的发展趋势。自从改革开放后,中西方文化开始多渠道、多方位地进行接触和交流,大量出现了西方文化的术语名词,例如超市、可口可乐和绿色食品等。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展现西方发达国家科学技术新成果的词汇,例如电子邮件、电脑、电子商务等。这些词汇的出现都展现出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以及中西文化融合的必然发展趋势。西方文化也同样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影响,许多反映中华民族文化的词汇也出现在英语词汇中,例如Confucianism(儒教)、papertiger(纸老虎)、loseface(丢脸)等,这些词汇都成为了英语中的正式词汇。
(二)语言表达意义上的融合
不同民族的不同生活经验形成了不同的比喻的民族性,同时也与美学趣味、风土人情、习俗风尚、地理、宗教、历史等因素有关,所以也会在不同的事物上看到相同的价值。例如,在汉语中形容一个人胆子小,经常会用“鼠”来当做喻体,如“胆小如鼠”;而在英语中形容一个胆子小,经常会用“兔”来形容,如“Astimidasahare”。在汉语中形容“事后聪明”时,会取材于中国象棋称之为“马后炮”;而在英语中同样形容这一喻义,则会取材于橄榄球称之为“Mondaymorningquarterback”,因为橄榄球比赛通常在周日举行,而周一上午的四分卫岂不就有“事后聪明”的意思。在汉语中形容一个人小题大做,经常会用“杀鸡用牛刀”;而在英语中则称之为“Tobreakabutterflyonthewheel”。这样类似的表达,虽然在字面上的意义不同,但是喻义上都是十分相似的,所以在跨文化交际翻译实践中,可以通过意义的方式来表达实际的真正含义。
三、基于跨文化交际的翻译差异与融合路径
(一)得体原则
得体原则在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过程中是一个不可以忽略的关键。无论是处于何种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他们都会在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禁忌事项。如果为了追求意义的表达而触犯了他们禁忌的生活词汇,很容易在影响交际意义表达的同时,对交际双方造成情感上的重大影响。例如,当翻译者在跨文化交际的翻译实践中想要表达“落后国家”时,为了照顾其国家人民情感,应将“落后国家”翻译为“发展中国家”,英语则是将其翻译为“developingcoun-try”。这些词汇能够在表达出这些国家发展处于落后状态的事实,也能够避免对方在国际交往中的尴尬地位,由此可以看出在跨文化交际的翻译实践中,不违反禁忌的得体原则能够充分发挥其自身独特的作用。“得体原则”在跨文化交际翻译实践中属于意义上的“融合”,通过彼此语言层面上的“差异”,更好地完成跨文化交际实质的目标。
(二)意义原则
翻译在任何一次交际活动中都应表达出最准确的意义,跨文化交际也是一样。所以,意义原则与语境原则在跨文化交际翻译的实践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也就是说,在进行跨文化交际翻译时,不仅需要注意语言层面上的词汇对等,还需要注意双方的交际背景,以及表达意义是否准确。这主要是因为翻译中词汇的对等并不代表意义上的对等。所以,翻译者还应根据具体的语境,来考虑不同的词汇以及不同的表达方式来保持译文与原文在意义表达上的一致。例如,汉语中的“教师”与英语中的“teacher”是对等的,但是在汉语里,它还表示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尊重,是一种敬语,甚至对于所有资历高于自己的人的一种尊称。而在英语中其含义相对而言比较单纯。所以,意义原则在跨文化交际翻译实践中能够让具体的翻译借助语言层面的“差异”来实现意义层面上的“融合”。
(三)语境原则
翻译者在跨文化交际的翻译实践最应该注意的就是语境。虽然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语境问题一直与具体的语言有关,但是在翻译实践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跨文化翻译实践中,翻译者需要关注的语境不仅仅包括译文的具体语境,还包括源语言的语境。只有如此,交际双方才能够顺利地完成交际活动,通过统一跨文化交际翻译中的差异与融合现象来完成翻译。否则就会造成对异国文化语境的忽略问题,从而导致翻译工作不到位,无法让读者理解和接受。还有一个毋庸回避的问题,就是有些作品虽然翻译句法上没有漏洞和错误,但是读起来没有英文的感觉。研究者对其解释为汉语与英语交际实践的问题,但也会出现在任何两种语言翻译实践之中。也由此得知,对于翻译效果来说,语境是多么的重要。语境原则指的就是按照两种语言不同的所处语境,通过增删语境因素来完成翻译实践中的实际意义传达,尤其是翻译文学作品,语境原则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不同文化双方之间既具有共性,又存在着差异,由于民族语言文化的差异性和英汉语言结构的特殊性,翻译可译性限度依旧是翻译实践中无法避免的客观现实。研究翻译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最先研究的应是文化与语言的关系,特别是在研究文化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之间的比较上。除此之外,还应对译入语的表达方式进行研究,其中也包括读者对其的反应与理解。所以,基于跨文化交际的翻译差异与融合应求同存异,在差异中寻求方式,在共性中寻求规律,在翻译实践中寻求融合。
参考文献:
[1]常晖.跨文化交际翻译中语境差异解读———以武陵源旅游区为例[J].学理论,2011(13):242-244.
[2]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英汉语言文化对比[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3]杜耀文,晓恋晚紫.跨文化交际与翻译[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1):61-63.
作者:许振辉 单位: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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