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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禀赋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基于西部县域调查数据的分析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2-04-22 10:44

本文摘要:摘 要: 基于 2021 年陕西 N 县儿童生存与发展调查数据,通过构建多分类逻辑回归模型分析家庭人口禀赋对中国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 结果显示:相比于男性群体,家庭人口禀赋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更强,子女年龄和配偶家务支持有正向影响,向父辈的家务支持有

  摘 要: 基于 2021 年陕西 N 县儿童生存与发展调查数据,通过构建多分类逻辑回归模型分析家庭人口禀赋对中国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 结果显示:相比于男性群体,家庭人口禀赋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更强,子女年龄和配偶家务支持有正向影响,向父辈的家务支持有负向影响;家庭人口禀赋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效应在不同流动经历群体间存在差异,女性的近期流动和县外流动均会增加其劳动参与的概率,而配偶的流动距离则会负向降低其劳动参与的可能性。 据此,释放性别红利、促进农村已婚女性参与劳动,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拓宽个体就业选择,从增强家庭人口禀赋着手,充分发挥配偶与社会力量,创新养老与抚幼方式,宣传正确的性别角色观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劳动环境。

  关键词: 农村已婚女性; 劳动参与; 职业阶层; 家庭人口禀赋; 新型城镇化

家庭人口流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妇女地位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显著进步。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结构变迁中,女性劳动力的就业,包括劳动参与、就业质量等问题备受党和国家的重视。 2021 年 9 月 27 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中强调要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淤。

  2019 年 11 月 6 日,民政部、司法部等 13 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激发农村留守妇女的内生动力,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发挥留守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于。 国家一系列政策设计将女性的个人发展诉求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农村女性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关键群体。

  新时代,我国农村女性就业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与乡城人口迁移的性别差异,使得农村女性就业问题日益凸显。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我国人口性别失衡现象在乡村地区尤为明显,乡村人口性别比 107郾 91盂;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 留守妇女占农村已婚妇女的比重及其占已婚妇女总量的比重都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1];而根据《2020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最新调查数据,在全部农民工中女性占比仅 34郾 8% ,外出流动务工的女性占比更是只有 30郾 1% 淤。

  这些统计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当前农村常住人口“女性化冶趋势愈发明显,将近 2 / 3 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处于资源闲置状态,而农村女性就业已经成为充分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这也表明,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轨并行的现实情境下,我国如何充分释放性别红利,挖掘女性劳动力资源,将是当下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值得深入分析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就工作而言,女性高质量就业是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我们不能只关注其是否参与劳动,更应该探究其职业结构与劳动类型。

  女性群体在社会分层中不成比例地分布在各个领域的边缘和较低层次上[2]。 “女性地位机会增加说冶认为,工业化社会的发展致使社会分工日渐多样, 为女性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 进而极大地提升了其社会地位;而“女性地位边缘说冶则认为, 虽然女性群体也享有了部分权利,但从根本看来她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仍然处于不平等的状态[3]。

  农村已婚女性作为农村发展中相对弱势的群体,既要承担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家庭责任,又要参与工资性劳作,还要维持家庭对外社交,其有限的精力和繁重的生产、家务劳动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4];即便是大多数农村已婚妇女投身于劳动力市场,还会受限于传统的社会性别歧视,很难得到与男性同等的职场待遇[5鄄6]。就家庭而言,中国乡村传统观念,受“男主外女主内冶的社会性别分工的影响,家庭人口禀赋因素对女性的劳动参与的影响更大,包括配偶因素[7鄄8]、子女因素[9鄄10]、老年因素[11鄄12],等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社会目前存在三种阻碍农村女性就业的人口因素,包括少儿人口比重回升、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家庭结构缩减,而且大量的农村男性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劳动年龄女性身负家庭照料者和劳动生产者的双重重担,在未来一段时期,还将面临抚幼负担和养老负担继续加重的趋势,从而可能对农村女性的劳动参与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截至目前,学界尚缺少专门以家庭人口禀赋为切入点的系统性研究。综上所述,本文试图从家庭人口禀赋的视角系统分析抚幼、养老与配偶支持对中国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机制,同时兼顾性别与流动性所造成的差异,从而揭示影响当前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关键因素,以期为推动农村已婚女性高质量就业、提升农村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现实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一系列变革使原有的职业结构逐步分化,新的阶层和群体在乡间不断涌现,阶层之间的相对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不同于学界已有的通过二分类变量(是/ 否)、三分类变量(不参与/ 农业劳动/ 非农劳动)等方式对劳动参与展开研究,本文将我国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细化为职业阶层,同时考察农村已婚女性是否参与劳动,参与什么类型的劳动工作。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家庭人口禀赋的概念及其影响研究

  关于家庭对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在国外由来已久,学者们基于不同理论视角对此进行解读。 新家庭经济学理论认为,家庭成员具有共同的利益与偏好,其行为受到统一的预算约束和各自的时间禀赋约束,其中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了为什么已婚女性较男性更少参与市场劳动而更多参与家庭劳动[13];角色冲突理论认为,工作-家庭冲突是个体的工作角色压力与家庭角色压力的不兼容,导致了角色间相互冲突的结果[14];社会支持理论认为,家人的支持行为能够缓解女性来自于家庭的压力,从而降低她们在工作与家庭之间的选择冲突[15],其中包括工具性支持、情感支持、信息分享和评价反馈等[16]。

  从具体的影响因素来看,影响女性劳动参与的家庭因素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压力、婚姻状况、家庭规模和结构、家庭关系、需要照顾的子女和老年人情况、配偶工作等[17鄄21]。 虽然在以上家庭禀赋中,家庭各个成员的情况均能影响女性的劳动参与,但目前国内外学界对“家庭人口禀赋冶这一概念并无明确的界定。 国内学者将家庭禀赋定义为一种综合的资源与能力,由家庭或整个家庭成员共同拥有,既来源于生来就有,也来自由于后天获得的积累[22鄄24]。“家庭人口禀赋冶则是从家庭禀赋中分化出来的人口资源,家庭中每位成员的人口特征都能对女性的劳动参与决策进行约束。

  本研究中的家庭人口禀赋包括农村已婚女性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在子女特征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方面,国外学者运用不同地区的数据均得出养育子女对女性就业产生阻碍作用的结论[25鄄27]。 尽管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但大多数研究认为,家庭照料会阻碍照料人的劳动参与,照料责任显著降低女性的工作时间[28];生育和照料子女会大大降低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和工作时间[29],并且子女数量会显著抑制已婚在业女性的工作时间投入和工资水平[30];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照料子女的时间变短,可以相应地增加劳动参与率和工作时间[31]。在老年特征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老年照料对女性就业有负面影响。

  有学者基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淤发现,家庭老年照料会使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4郾 5% ,周劳动时间减少 2郾 7 小时[32];还有学者采用工具变量法和面板数据分析发现,从事家庭老年照料会减少女性的劳动力供给;有学者从收入效应的角度进行解读,为维持老年人身体健康,女性在提供家庭照料的同时会继续参加工作,以获取足够的收入维持日常开销[33];为确保儿童照管、赡养老人等家庭照料活动,需增加农村家庭劳动参与以维持高额的照料开支[34];此外,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代际分担就对已婚女性就业起到正向调节作用,父辈的代际支持能够显著增加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和工作时间[35鄄36]。

  在配偶特征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方面,学界相关研究多是从配偶的收入来衡量女性劳动参与。 明瑟(Mincer)最早尝试从家庭内部分工的角度研究女性劳动参与率,证实了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状况会受到丈夫工资水平的影响[37];贝纳斯科(Bernasco)等关注了配偶效应, 发现配偶的财富资源会阻碍女性的劳动参与和职业成就, 但配偶的人力资本资源对另一半的劳动参与和职业成就有促进作用[38]。 国内研究显示,丈夫的收入与失地女性劳动参与率成正相关,丈夫收入越高,妻子的劳动收入越高[39];还有学者进一步发现,1995—2002 年间,丈夫收入解释了整体已婚妇女劳动参与率变动的 12郾 87% 、以及低收入家庭中已婚妇女劳动参与率变动的 7郾 74%[40]。

  除此以外,本文通过文献的梳理发现,配偶职业多是作为控制变量出现在回归方程中,没有受到太大重视,并且配偶的家务支持力度更鲜少有人提及。据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1 ~ 假设 3b:假设 1:子女抚育负担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负面影响,而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1a:未成年子女数量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负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1b:最小子女年龄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正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2:老年照料负担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负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2a:向上提供经济支持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负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2b:向上提供家务支持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负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3:配偶支持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正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3a:配偶职业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正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假设 3b:配偶家务支持频率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正面影响,对男性无影响。

  (二)流动特征的影响研究新迁移经济理论认为,流动就业是家庭集体决策的选择[41鄄42],家庭成员的流动就业是一种家庭生计策略[43],家庭为了实现全体福利最大化,需要从比较优势进行理性选择,决定女性的工作是外出还是回流。 目前,学界在流动特征对劳动参与的影响上尚存争议。 流动经历一般被看作是农村劳动力获得城市现代性的过程[44]。 大多数学者认为,外出流动也成为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力为自身争取经济地位的契机,流动经历能促进农村女性的劳动参与。

  袁超、张东利用 CLDS2018 数据淤,从女性经济赋权的理论视角探讨城市流动经历对返乡女性非农就业选择和收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流动经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女性的就业观念,提高了女性的经济赋权地位[45]63;持反对意见的学者则认为,女性的外出务工随时有可能因为家庭因素而中断,这是社会期待赋予其人口再生产、家务劳动、养老抚幼等社会角色使然[46鄄48];女性在迁移中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其就业类型、流动时长、流动地点等都会受制于家中男性的决策安排[49鄄50]。 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从流动视角探究家庭人口禀赋对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时,我们还需要考虑配偶的流动特征。

  二、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源自西安交通大学新型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组,于 2021 年寒假针对陕西省N 县初中、高中家庭开展的“西部地区儿童生存与发展追踪调查冶。 调查地 N 县常住人口较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下降了 17% ,幼儿与老龄人口比重均明显上升,并于 2020 年刚宣布退出贫困县序列,是西部县域的典型代表类型。 课题组在 N 县调查时正值春节放假,保证了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家长有效填答率,调查对象面向中学家庭,此类家庭的家长正值中年,是研究“老、中、小冶结构家庭的理想人群;调研采用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发放儿童卷和家长卷。

  本文考虑到研究主题是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状况,仅选用家长问卷所提供的数据,发放家长问卷包含 2 688个样本,从中 与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于陕西省样本分布对比可以看出,本文所用数据与官方公开调查的数据基本一致,证明了所分析的样本具有较强代表性,也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研究结果的可推广性。 在选择样本主体时,剔除户籍为非农户籍、婚姻状态为未婚、离婚、丧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样本,最终进入回归模型的共计 1 199 份有效女性样本和 608 份有效男性样本。

  (二)变量界定及模型构建

  因变量是西部农村有未成年子女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 目前,学界对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的处理和划分尚未有统一的方法,本文通过所处职业阶层进行测量。 部分学者将职业阶层处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五类有序变量[51];也有部分学者将其处理为普通无序的分类变量,如体力劳动阶层、低级非体力劳动阶层、高级非体力劳动阶层[52],甚至将其处理为 10 大阶层进行测量[53]。 本文综合已有划分方法与西部农村已婚女性这一特殊群体所处的现实情境,将其划分为无业、体力劳动与非体力劳动,分别赋值为 0 ~ 2。

  核心自变量是家庭人口禀赋,对此主要从三个维度进行测量:(1)父母特征,由于本次调查中父辈年龄的缺失值较多,且父辈健康题项中绝大多数都是十分健康,故研究直接采用代际支持衡量养老年特征的影响,具体包括父辈经济支持对比(处理为向上更多、一样多、向下更多三分类变量)、父辈家务支持对比(处理为向上更多、一样多、向下更多三分类变量),并将父辈分为公婆与父母两个维度分开考察。

  (2)子女特征,包括子女数量(处理为单孩和多孩二分类变量)、最小子女年龄分组(处理为学龄前、7 ~ 12 岁、13 ~ 17 岁三分类变量)。

  (3)配偶特征,包括丈夫职业阶层(处理为无业、体力劳动和非体力劳动三分类变量)、丈夫家务支持力度(按频率从低至高分为 1 ~ 5 分)。控制变量选取样本的个体特征(年龄、受教育程度、流动经历),婚姻匹配特征(教育匹配、年龄匹配)和家庭经济特征,由于数据库中收入类缺失值过多,故用贫困情况和住房条件进行替代。

  引入控制变量主要是为了控制个人的相关特征差异对因变量的影响。在分析模型的选取上,由于处理排序数据的有序逻辑回归(ordered logistic regression)模型的回归未能通过平行性检验(违反了模型的平行回归假设),本文最终采用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multi鄄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n)模型进行分析。

  (三)变量描述

  我国西部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人口禀赋各变量均与其劳动参与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验证了本文将家庭人口禀赋引入到农村已婚女性的研究中具有较强适用性。 在子女特征中,我国西部农村家庭中以多孩为绝对主导,且最小子女的年龄均在 18 岁以下,验证了已婚妇女面临着严重的抚幼压力。 在代际支持中,绝大多数妇女都面临着一定的养老压力,不论是公婆还是父母,向下净支持的父辈占比不到一成。

  同时,配偶支持力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目前,我国农村已婚女性的配偶在“养老抚幼冶中处于缺位的状态,几乎从不参与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的活动。 从差异性检验结果看,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与就业选择不仅与家庭人口禀赋存在相关关系,还与自身的文化程度等因素息息相关。 此外,由于身处西部乡村这一地域,家庭贫困情况和流动经历也与其职业类型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三、分析结果

  (一)家庭人口禀赋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及其性别差异

  家庭人口禀赋对西部农村人口劳动参与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子女特征对男性群体并无显著影响,女性群体的劳动参与则受家庭人口禀赋的影响更显著。 子女数量对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不存在显著影响,最小子女的年龄对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即相较于家中有学龄前幼儿者,最小子女年龄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农村妇女有更高的概率谋得体力劳动职业,家中最小子女为初中段的妇女有更大概率进行非体力劳动。

  假设 1 得到部分验证,其中假设 1b 得到验证,假设 1a 未被验证的原因主要在于受生育政策影响,大多数农村已婚女性至少有两个孩子,子女数量在这一群体中已经不具差异,对其劳动参与有实质性影响的是子女年龄,家中有学龄前幼儿的女性抚幼负担相对更重,制约了其职业发展。老年人口特征部分,养老负担的影响在两性之间也有明显不同。 女性父母的代际支持对其劳动参与不存在显著影响,而来自公婆的家务支持对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即与公婆向下支持更多的群体相比,需要向公婆给予更多家务支持的妇女进行非体力劳动的概率更低。 而男性已婚群体的劳动参与则完全不受老年人口禀赋的影响。

  假设 2 得到部分验证,其中假设 2b 得到验证,假设 2a 未被验证。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冶这一观念在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女性结婚之后主要的赡养对象不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公婆。

  在农村这一场域中,家中男性劳动力的流出进一步放大了留守女性对公婆的日常照料和家务支持的压力。配偶特征部分,配偶的职业和配偶支持力度均对农村已婚妇女的劳动参与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与配偶为无业状态的群体相比,配偶有工作的已婚妇女有更高的概率处于更高的职业阶层,这种差异性在男性群体中也存在;而在体力劳动和非体力劳动的选择上,配偶支持力度越大的妇女更倾向于非体力劳动。

  假设 3 得到部分验证,其中假设 3b 得到验证,假设 3a 未被验证。

  不论男性处于何种劳动状态,“贤妻良母冶的角色期待天然地将女性与家务照料捆绑在一起,故而男性的劳动参与不受其配偶家务支持力度的影响。 而当本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全被妻子一人承担时,来自丈夫的家务支持就会减轻女性的家庭压力。控制变量部分,流动经历对男女双方的劳动参与均存在正向影响,相较于有流动经历的群体,无流动经历的男性/ 女性有更高几率无业。 家庭贫困情况与住房条件对男女双方的劳动参与均不存在显著影响。

  对于女性而言,初中学历者比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有更高几率参与体力劳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更易进入非体力劳动;年龄匹配中男方比女方大 5 岁以上的妇女更倾向于不工作。 对于男性而言,教育匹配对男性的劳动参与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妻子文化程度更高的男性,从事更高阶层职业的概率反而越低。 年龄对男性的劳动参与存在负向影响,年龄越大的男性相较于从事体力劳动,更容易退出劳动。本文从农村人口劳动参与影响因素的性别差异对比可知,家庭人口禀赋对女性施加的影响明显高于男性,集中体现在抚幼负担与养老负担中,而配偶的支持对已婚女性的职业阶层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根据家庭经济学理论,女性会将有限的时间分配到劳动力市场和家庭中。

  随着老年人和婴幼童对照料需求和经济支持需求的增加,女性在家庭和劳动力市场上的时间分配难以达到平衡,当其他照料方式无法得到充分供应时,她们会通过缩减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来为老年人口和幼年人口提供必要的家庭照料。 部分照料者甚至会直接退出劳动力市场,全身心投入到家庭照料活动中。 但是,从家庭支持的角度来解释,当父辈和配偶给已婚女性提供更加多家务支持时,能很大程度上分担女性在家庭照料和家务劳作上的压力,将其从繁重的家务中解放出来,得以投身劳动力市场。

  (二)流动因素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异质性影响西部农村女性向发达城市流动成为不少的人的生计选择,故而西部与东、中部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流动性,农村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会因为流动特征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因此,本文分样本对其做进一步的回归。 在研究样本中,有 687 位已婚妇女从未有过流动务工的经历,有 512 位已婚妇女有过至少一次流动务工经历,而在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轨并行的时代背景下,分析家庭人口禀赋对不同流动经历的群体工作类型的影响因素,能够更精准地指导相关群体实现高质量就业。

  本文样本中超过 1 / 2 的农村已婚妇女无外出务工经验。 对于这一部分群体而言,子女特征和老年特征均深深影响着其就业选择和职业阶层,即未成年子女数量更多者更倾向于退出劳动力市场;与有学龄前幼儿的人群相比,子女年龄处于小学、初中阶段的妇女选择体力劳动和非体力劳动的可能性均比无业大。

  在代际经济支持中,与净向上支持的群体相比,赡养公婆经济压力更小的妇女更可能参加体力劳动;在代际家务支持中,无论是与底层无业者相比还是与中层体力劳动者相比,公婆向下提供家务支持的妇女,相比于净向下家务支持的妇女群体有更大的可能性参非体力劳动职业。 在配偶特征部分,配偶职业阶层越高的农村女性更易参与体力劳动。 在控制变量部分中,显著影响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的因素为文化程度,初中学历者相较于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更易进入非体力劳动阶层。对有至少一次流动经历的西部农村已婚妇女而言,流动特征部分,本人的流动特征对其劳动参与有显著正向影响,配偶的流动特征对其劳动参与有显著负向影响。

  近一年内在县内流动过的女性相较于未流动的女性有更大可能处于体力劳动阶层,流入地为外县和外省者比本县内流动者职业阶层更高的概率更大;而当配偶的流动距离越远时,女性的职业阶层越低。 家庭人口禀赋部分,子女特征、老年人口特征、配偶职业均仅在体力劳动和无业阶层女性中产生显著影响:子女年龄处于小学阶段的女性比子女年龄处于学龄前的女性有更大可能性进行体力劳动;向下家务支持负担越重的女性越容易退出劳动力市场;女方父母提供更多经济支持会对妇女的劳动参与产生负向影响;配偶职业阶层越高的女性有更高几率进入体力劳动阶层工作。 配偶家务支持的力度越大,女性参与非体力劳动的可能性相比于无业更高。

  在控制变量中,夫妻双方学历相当的女性比丈夫学历更高的女性更易选择体力劳动阶层;与配偶年龄更小的妇女相比,丈夫年龄更大的妇女从无业状态进入体力劳动的可能性会显著降低,但其从体力劳动职业晋升至非体力劳动职业的可能性会显著提升;个人学历则对女性进入更高职业阶层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基于女性赋权理论,农村女性通过外出务工逐步摆脱了土地和家庭的束缚,从而增强了对家庭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是农村女性打破传统家庭父权制和城乡社会二元体系束缚、实现自身增权的社会过程[45]57;然而,农村人口“女性化冶的事实进一步反映出“男出女守冶模式施加在女性身上的多重压力。

  当前为谋求家庭生计最优化,配偶的外出务工造就了农村非常态的婚姻模式和不完整的家庭结构,迫使留守妇女担当起除收入保障以外的所有家庭责任。 配偶的流动距离越遥远,其所能分担的家庭责任就越微薄,进而严重限制了女性的有偿劳动。 因此,假设 4 得到部分验证,其中假设 4a 被验证,假设 4b 未完全验证。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第一,我国西部农村已婚女性还存在近 1 / 3 的劳动力闲置,其职业阶层以体力劳动为主。 与农村已婚男性相比,农村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远不及男性,无业人员占比超出男性近一倍,且非体力类劳动中仍然是男性占主导地位。 由此可知,当前,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的边缘化和整体职业地位的弱势化趋势显著,这一现象主要是农村已婚女性的“工作-家庭冲突冶带来的。 已婚女性投身工作获取收入是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家庭做出物质价值贡献的过程,但却有很大可能妨碍其履行在家庭中被期望的母职或妻职。 因此,我国不同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人口禀赋存在差异,其劳动参与的选择也随之发生变化。

  第二,家庭人口禀赋对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和男性相比差异显著,主要体现在养老和抚幼两项功能。 抚养幼儿和向父辈提供家务支持对男性的劳动参与并无影响,但却会严重抑制女性的参与劳动,且直接降低女性参与更高层次非体力劳动的可能性,阻断了已婚女性向更高质量就业发展的机会。

  配偶特征对劳动参与也在两性之间显现出不同的影响,配偶的职业阶层对女性摆脱无业状态,进入体力劳动阶层存在正向作用,配偶的家务支持能直接提高女性参与非体力劳动的机会;对于男性而言,仅有配偶的职业阶层对其劳动参与产生正向影响。 家庭人口禀赋在两性劳动参与之间的作用差异归根于性别角色分工,尤其是在我国农村,“男主外女主内冶的传统社会性别观念的影响对男女的分工与性别差异强化更甚。

  第三,家庭经济不再显著影响农村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2021 年,我国政府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9 899 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即使家中曾经属于贫困建档户的已婚女性也已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冶,不需要再为家中的温饱与住房发愁后,农村女性有更大的自主权,选择投身于市场亦或固守家庭。 在此情境下,我国如何增强家庭人口禀赋,激发已婚女性的内生动力,鼓励和促进其积极主动参与有偿劳动就显得更为迫切。

  第四,我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了农村已婚女性的向外流动,进而对其劳动参与产生了积极的正向作用。在流动特征上,女性的近期流动和县外流动均会增加其就业几率,而配偶的流动距离则会负向降低其劳动参与的可能性。 家庭人口禀赋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在有无流动经历的群体间存在异质性,对于前半生固守乡土的农村女性来说,家庭人口禀赋对其劳动参与的影响更为全面,子女数量和年龄均会限制其进入劳动,养老经济负担与照料负担的减轻和配偶的帮扶力度增强均能够提升其参与劳动的可能性。

  对于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女性来说,家庭人口禀赋对其劳动参与的影响弱于前者,其中子女数量并不产生影响,子女年龄的影响也仅作用于体力劳动阶层,老年特征的影响更为复杂。 根据新家庭经济学理论,女性在做出就业决策时会根据每个家庭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来选择适当的劳动力配置方式,从而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 新经济迁移理论也强调家庭作为决策主体的重要性,认为家庭情况影响家庭成员外出就业。 因此,即使是有外出流动经历的已婚女性也需要综合家庭人口禀赋条件来选择性就业。

  (二)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研究结论,从个体、家庭、社会三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第一,在个体层面,拓宽个体就业选择,助力农村已婚女性更快更高质量参与劳动。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因立足本地的区位优势、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科技水平等禀赋条件,培养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企业,以期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区域经济来加大宏观环境对农村已婚女性的就业支持;另一方面,对于有市民化意愿的女性农民工,借助新型城镇化的政策红利,搭建集政府、企业、劳动者三位一体的多元就业平台,着力引导就近就地灵活就业;对有不同就业需求的农村留守女性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劳动参与能力,并将部分农村妇女成为农村技能型人才的储备力量,改善其就业结构。

  第二,在家庭层面,充分发挥家庭友好型政策与老年友好型政策红利,减轻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照料负担。 在子女抚幼上,逐步构建起国家、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注资发展托幼机构、建设全日制社区托儿所或设置临时性托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弹性就业制度的同时增加男性育儿相关假期。 在老人赡养上,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冶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的养老机构和公共医疗设施,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延伸的服务模式,发展社会助老服务联盟。第三,在社会层面,宣传正确的性别角色观念,营造公平竟争的劳动参与环境。

  农村经济论文:福建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探索

  一方面,我国应加大宣传力度,更新传统观念,提倡和营造性别平等文化,促进性别角色分工的现代化转型;另一方面,要推行男女平等就业模式,建立能力本位的就业机制和就业环境,还应通过设置专门机构,如“就业性别平等冶监管办公室等保护女性的合法劳动权益。本文在理论的构建方面,将家庭人口禀赋作为影响农村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关键变量进行系统研究,并进一步分析性别和流动特征的差异性;在实证分析中,将传统的劳动参与和职业阶层相结合,更合理地测度农村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同时,综合考虑农村已婚女性与老年人口的代际支持对比,并将夫妻双方的父辈均纳入其中;在流动特征中,加入配偶的流动属性,以期更符合当前我国农村家庭式迁移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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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靳小怡, 杨 姣, 杜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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