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论文作者排序规则 一直是学术界较有争议的问题,据小编多年的服务经验了解:科研论文作者排序应该做到实事求是,基本是实验的实施者和执笔者为第一作者;实验的设计者/指导者等(如科研团队/课题的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其他作者则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论文作者排序规则一直是学术界较有争议的问题,据小编多年的服务经验了解:科研论文作者排序应该做到实事求是,基本是实验的实施者和执笔者为第一作者;实验的设计者/指导者等(如科研团队/课题的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其他作者则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按照国际惯例,科技论文作者署名顺序一般以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但通讯作者例外,通常放在最后一位。第一作者,是对该篇文章出力最多的人,是实验的主要实施者和执笔者。第一作者可能同时为对这项研究贡献最大的人,也可能不是。因为在科学研究实际工作中,不同领域、不同兴趣的科学家进行合作时,是从不同方面、不同技术共同完成一项课题,故对研究者对于该项研究的贡献很难从有一篇论文展现研究人员的贡献;另外一项研究可能会有系列论文发表,这时第一作者和最大贡献者可能会存在更大差异。
如果对于发表论文的贡献中,有两个或者多个研究者都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且难以区分出哪一位贡献最大,则可以安排另一位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认可度也是比较高的。 通讯作者,是实验的设计者/指导者等,往往是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课题设计、提出主要学术思想等,或者是研究生导师,帮助和指导研究生的课题设计、修改论文和投稿发表等。
同样,如果课题设计和推动是多人完成,尤其是多中心研究中有多位主要研究者(PI)具有通用贡献时;或者目前国情下,研究生用来毕业答辩的论文由另外一名研究者设计及指导完成时;可能就会有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通常放在最后一位,也可以是第一作者或者其他位置,但必须是论文负责者。共同第一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在临床科研文章中不少见,尤其是临床医生与基础研究学者共同完成的课题时更为常见。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署名顺序由所有作者商量决定,通常由通讯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提出建议。论文署名完全属于作者的自主行为,他人无权干涉。作者署名由所有合作者自主协商决定,排名顺序取得一致意见后就可以公开发表,非论文作者无权干涉或者加入署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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