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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问题与破解路径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2-09-16 17:44

本文摘要:内容提要: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面临着指导理论定位不清、金融供需失衡、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在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

  内容提要: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面临着指导理论定位不清、金融供需失衡、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在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需要瞄准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领域,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等重点区域,创业初期的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营型农户等重要主体;需要协调处理好点与面、远与近、予与取、走与回四对重要关系。实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可以从农村金融理论创新和立法完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金融科技融合及风险防控、农村金融专业分工与有机合作、农村能人回流和金融人才集聚等方面优化金融服务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

乡村金融

  一、引 言

  在国内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新三农”问题日益严重(项继权、周长友,2017)的关键节点上,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弥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乡村短板。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疑将产生巨大的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经初步测算,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目标,至少要投资7万亿元。

  农业方向评职知识:乡村振兴方面论文发表方法

  据何广文和刘甜(2018)测算,如果以2016年底乡村常住人口5.89亿为基准,在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要达到乡村振兴目标,全国总体投入将超过20万亿元,而且资金缺口将长期存在。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需要重点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全力满足多样化的农业农村金融需求(廖红伟、杨良平,2019)。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血脉,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最重要最关键的资金缓解渠道,可以通过个体行为效应、产业带动效应、环境改善效应和社会规范效应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撑(王修华,2019)。

  因此,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发挥好金融这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而且也只有金融才能撬动如此巨大的资金投入(温涛、何茜,2020)。农村经济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也是补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王彦、田志宏,2020),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农村也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环节(吴国华,201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9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也指出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需要重点涉及7大类22个乡村产业政策项目。

  可见,在中国农村金融长期处于抑制状态且资源总量有限的现实情况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还需要解决好“钱到哪去”的问题,切忌“撒胡椒面”,必须将有限的资金滴灌到核心领域、重点区域和重要主体,必须协调处理好几对重要关系并不断优化金融服务路径,从而在保证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农村金融从“量”到“质”的嬗变,实现农村金融与乡村振兴双赢。

  近年来,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功能互补、相互协作的格局正在形成(张林、温涛,2019)。但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三农”发展依然受到明显的金融约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一是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与识别成本、监督控制成本过高削弱了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陈东平、丁力人,2020),导致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农”与日俱增的金融需求相比,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仍显严重,农村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尚未形成基于自身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分工,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叠加、错位、缺位的不协调问题(朱信凯、徐星美,2017),农村不同经营主体之间金融资源闲置和短缺现象并存,存在较严重的供需结构性失衡(蒋远胜、徐光顺,2019)。

  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着农村金融风险化解机制缺乏、供给机制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困境(陈放,2018),农村金融监管存在刚性监管对金融资源配置形成约束、农村金融监管方式与手段单一、农村基层金融监管力量薄弱、适应农村特征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形成等问题(范方志,2018)。

  三是普惠金融服务“三农”的实践中存在偿债能力难以确定、资产权益难以确定、金融服务成本制约和营业稳定程度不足等问题(王国刚,2018);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供给能力不足、配套政策机制不完善、人才瓶颈制约等诸多难点、掣肘和障碍;数字金融在助推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存在风险制约、成本制约、能力边界和人才边界等困境(何宏庆,2020)。

  农业保险对接乡村振兴需求还存在保险产品不合需求、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政策目标不明确、市场竞争规则未建立、风险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和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尚不健全等问题(冯文丽、苏晓鹏,2020);农村合作金融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扶贫作用尚未有效发挥,金融扶贫服务站可持续性有待加强,贫困地区信贷投入仍然不足(周孟亮,2020)。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动态化、高额化、长期化、综合化、集团化、智慧化等多种新趋势和新特征(唐晓旺、张翼飞,2018),这无疑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出了巨大挑战。当然,快速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必将成为金融投资的新热点和新增长点,也是各类金融机构拓宽业务范围和加快创新发展的难得机遇。

  那么,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当前还面临哪些主要问题?政府部门如何从宏观上为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指明方向,从微观上为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提供行动指南?这些都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基于课题组在重庆、四川、浙江、广东、广西、宁夏、河南、山西、湖南等省市自治区的乡村调查和金融机构访谈资料,结合相关宏观数据,重点论述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基础以及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把握好的重点、需要协调好的重要关系以及可供选择的优化路径。

  二、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面临的“五大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的持续重视,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相继跟进,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基础日益夯实。第一,涉农信贷的支持保障作用稳中有升。农村支付体系、信用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法人机构、从业人员和营业网点总量不断增加,ATM机和POS机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三农金融事业部”先后成立并逐步推广,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农业产业信用协会、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县乡村融资担保体系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广泛试点①,全国行政村的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已超过95%。

  “助(惠)农贷APP”、农户活体牲畜花木抵押贷款、应收账单抵押贷款、以预期现金流为依据的担保贷款、“互联网+农村金融”、“开发性金融与绿色金融”、“金融+产业联盟+合作社+农户”、“金融+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样化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拎包银行”、“流动银行服务车”、村级金融服务室(站)、涉农信贷绿色通道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直接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

  三、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需要把握“一核两重”

  1.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核心领域

  一是乡村产业发展领域。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物质基础和核心枢纽,只有实现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类资源要素才会向乡村转移和集聚,才可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经历了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几个重要阶段,农业发展正在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普通农户小规模经营转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传统手工种养转为标准化机械化生产,传统农户“单打独斗”转为合作社“抱团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必须瞄准发展空间广阔、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业农村农民联系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仓储物流等新兴产业。二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薄弱落后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无法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严重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生活提质。补齐农业农村基础建设短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归纳起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根据其性质可以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私益性三种不同类型。其中,纯公益性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极强的正外部性,难以成为追本逐利的商业性金融的服务对象,一般由政府财政投资解决。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生活用基础设施、现代农业服务系统、信息化系统和营销系统,具有准公共品属性,可以由政府财政和政策性金融联合主导,或是由政府财政和社会资本联合主导解决(比如PPP模式)。私益性基础设施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私有财产,计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固定资产账户,应由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重点支持。

  2.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的点多面广,资金需求量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不能面面俱到,必须把握好服务的重点区域,实现以点带面。总体来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一村一品示范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等。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在政策指引下依托试点项目容易建成融合特色鲜明、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是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高地”,有条件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区”。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产业特色鲜明、政策扶持力度大,满足市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的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和休闲农庄等是促进城市资本下乡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着力点。一村一品示范镇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可以大力推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生产,有助于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文化牌”、唱好“林草戏”、炼好“气字诀”,进而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

  3.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

  有知识、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乡村面貌、繁荣乡村文化的重要引擎,同时也是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主体。截止到2018年,农民合作社已超217.3万家,家庭农场已超87.7万家,是目前最主要的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民的辐射效应最大。

  四、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需要协调关系

  1.点与面的关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数字普惠金融改革等多项农村金融与保险改革试点项目,并涌现出了诸如湖南沅陵王家岭养鸡合作社“产业合作+信用合作”的全产业链金融模式(李明贤、周蓉,2018)、安徽金寨“合作资金+银行股金”的信用合作模式、河南兰考“一平台四体系”的数字普惠金融扶贫模式(栗勤、孟娜娜,2018)、江苏武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联办共保”模式(张林,温涛,2019)、四川成都“农贷通”综合融资服务模式、浙江温州“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等多个经典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然而,这些试点项目周期较短,相关支持政策的连续性不足,地区间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差异大,大多数试点项目都没能很好地复制推广,只造“盆景”忽视“风景”现象尤为明显。归纳总结好这些经典案例的成功经验、适用条件和有待改进之处,将成熟的模式加快向面上复制推广,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当然,在复制推广过程中切忌盲目盲从,一定要根据试点成熟模式的适用条件选择合适的推广区域,实现以点带面发展。

  2.远与近的关系

  古今中外的农业发展历史均表明,无论农业发展形态如何演进、农业经营方式如何改变,农业的基础地位都永不动摇,是一个真正可以而且值得长期投资的永恒产业。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各类优惠政策和大量财政资金不断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注,投资农业和转行做农业已然变成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越来越多的返乡能人和城镇资本到农村创业。

  尽管如此,农业低盈利能力与资本高回报要求之间的矛盾只增不减,追本逐利、嫌贫爱富的本性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使得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时仍然青睐于风险低、周转快、收益高的行业或领域,很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规模大、周期长、退出难、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投资望而却步或畏首畏尾。因此,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必须处理好远与近的关系,各类金融机构在追求盈利性的同时要担起金融支农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更应该将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作为长期性根本性任务,脚踏实地改造农村、升级农业、扶持农民。金融机构在投入资本的同时不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重点培育农民“造血”能力,增强农民内生发展动力。

  五、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需要进行优化

  1.强化农村金融理论创新和立法完善与新时代农村现实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金融理论创新和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是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一是要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农村金融理论衔接。在解决绝对贫困的攻坚战中,“输血”式的普惠金融无疑起到了重要的减缓作用,在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应该强调和发挥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

  因此,在既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需要做好扶贫金融理论和产业金融理论的有效衔接,从重点构建普惠金融体系转向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和产业金融体系构建。二是要加强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金融风险理论的探索。农村内生合作金融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更强的生命力,是农村金融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关于农村合作金融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的相关理论研究尚不充分,而且这些自发的、诱致性的农村金融制度演进与创新也没能得到政府的承认和支持(温涛、王煜宇,2018)。

  随着乡村振兴中农村金融需求种类多元化和金额高额化,农村金融风险的分担和防控也是未来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三是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立法进程,加快修订《普惠金融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弱势群体保护法》等,把推动和保障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农村金融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金融供给、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及相关权益保护为主要立法对象,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金融保障法》的修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项继权、周长友:《“新三农”问题的演变与政策选择》,《中国农村经济》2017年第10期。

  2.何广文、刘甜:《基于乡村振兴视角的农村金融困境与创新选择》,《学术界》2018年第10期。

  3.廖红伟、杨良平:《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体系深化改革研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视角》,《现代经济探讨》2019年第1期。

  4.王修华:《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撑研究》,《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

  5.温涛、何茜:《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方位与现实选择》,《财经问题研究》2020年第5期。

  6.王彦、田志宏:《如何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基于日本金融支农政策演变的经验借鉴》,《现代经济探讨》2020年第5期。

  7.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4期。

  8.张林、温涛:《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模式创新与政策协同———基于产业融合视角》,《财经问题研究》2019年第2期。

  作者:张林 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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