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承担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保障有序和高效用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实现农村水利设施自我维护与良性运行的有效途径。临沂市积极探索、培育
摘要: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承担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保障有序和高效用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实现农村水利设施自我维护与良性运行的有效途径。临沂市积极探索、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激励政策、搞好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等六项工作举措,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水利的积极性、农民管理好工程的积极性。详细分析总结了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在探索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建议,以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更加稳步发展,更加有力地发挥作用。
关键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探索;成效;建议
0引言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事关粮食安全、生产稳定和农村发展的大局,历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群众的高度关注。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巨大考验,临沂市针对面临的新形势,不断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机制,支持、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等方式,大胆创新,落实管理主体与责任,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发展农村自来水、农田灌溉用水合作组织272个,涉及人口374万人,形成资产39800万元,参与农户115万户管理农业灌溉面积19.8万hm2。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水利工程、特别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水利工程论文范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做法
1.1深化改革,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强
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新路子,首先在费县、临沭试点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或入股建设管理小型水利工程,这一做法在全市进行了全面推广[1]。随后,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水利的意见》,对社会各界以农村基层水利合作组织、企业、个人、股份制等形式参与民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在资金扶持、技术服务、政策鼓励和法律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使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走出了一条“民办、民建、民营”的新路子。
沂南县杨坡自来水用水户协会,开始是一个村自发形成的农村自来水工程管理小组,随着民营水利发展政策的出台,政府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农村自来水的经营与管理,并在工程建设和协会办公等方面给予补助、扶持,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极大地调动了该协会的积极性,该自来水用水户协会通过注册,建立规章,规范建设管理,广泛吸纳附近村民参与协会,从最初的几百人,到几千人,再到上万人,截止到2020年底,已发展协会会员近15万人,管理着3个乡镇的群众生活用水。
1.2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的建设
临沂市紧紧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目标,认真贯彻省直四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推动乡镇水利站建设的同时,有效推动县区建设农村基层水利合作组织[2]。全市建立乡镇级抗旱供水服务分队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各156处,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沂水县结合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县的推动,对所有的乡镇抗旱供水服务分队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重新注册认定,进一步明确理顺了职责,对协会运行进行了规范。
1.3出台激励政策,促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
临沂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管护的意见》,规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即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市场主体,适应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新形势,鼓励其作为‘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建设与管理,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体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享受有关财政奖励补助政策,依法获得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各县区也出台了相关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
临沭县出台了《临沭县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理办法》文件,文件中明确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除县级、镇街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设施、联户和个人投资的之外,村属范围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均属村级集体资产,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管理,明确县里每年从县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拿出80万元,设立县级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护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全县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镇村级资金筹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7个方面用百分制赋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1.4搞好技术指导,促进用水户协会规范运行
全市各级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注重技术指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各种配套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协会管理模式的正常运作[3]。郯城县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灌溉形式选型中,县水利部门与受益群众一起外出参观学习,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无井房射频卡控制管理与微机远程监控相结合的双控低压管道灌溉系统,在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实行了“一户一卡”模式,实现在管理协会办公室就能远程监控,出现问题能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真正让农户“用放心水,交明白钱”,受到农户的欢迎。
费县水利部门在上冶镇水库0.133万hm2的低压管道灌溉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技术指导,为便于下一步用水协会搞好项目管理,从16个项目村逐村选配了村级水管员,参与项目的全过程建设,通过建设方和施工方技术人员现场传、帮、带,使水管员熟悉工程的管线布置及施工情况,掌握工程施工细节,以及项目运行方式和操作规程,为日后的工程维护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保证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1.5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近年来,全市各级积极探索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路子,本着有利于工程运行,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1.5.1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一模式主要是由农民群众以社员的身份,共同投资建设、管理农村水利工程,共同受益。费县大田庄乡黄土三联农水合作社按统一标准将社员投资折算股金,社员自由组合,每4万元投资本金为一股,民主推选1名代表组成合作社代表大会。管理委员会即合作社代表大会,对投资、入社、退社、管理维修、水费标准及征收、财务管理、收益分红等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通过合作办水、管水,改善了农村水利条件,目前,该村已累计投入资金620万元,建成水利工程700余处。
1.5.2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
在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改革中,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互相合作,组建用水户协会,承担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是建立农村水利工程运行新机制的需要。沂水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供水协会组织,对农村饮水工程落实了“统一水费管理、统一工程管理、统一管水员管理”的管护体制,确保了工程效益发挥。
全县已成立供水合作组织60多个,该县沙沟镇成立了供水协会,筹资6万元建成两处风力扬水站,由供水协会统一管理,地旱了有水浇,工程坏了有钱修,供水管水服务组织的成立,解决了大工程一家一户无法管理的问题,依靠农民自身力量,走“以水养水、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路子,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费县高度重视组建用水户协会,方城镇以0.2万hm2节水灌溉项目为依托,成立了节水协会,发展大棚瓜菜;梁邱镇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依托,成立了用水协会,统筹管理,确保万亩果园用水;大田庄乡以黄崖水库节水灌溉项目为依托,成立了灌溉用水协会,大力发展果树、黄烟种植,据统计,全县共发展供水、用水协会达52家。
1.5.3建立复合型基层水利组织
对于较大类型的水利工程,关系各方利益,单纯采取合作社或用水协会等方式进行管理,不仅难以胜任,而且容易产生纠纷,通过实践摸索,成立以企业为龙头,带动协会或农户发展的复合型基层水利合作组织。莒南县草山子流域部分土地被烟台一葡萄酒公司承包建设葡萄生产基地,建成高效农业生态园后,反租给原来使用该地的农户,开展“农家乐”生态旅游。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新品种,农户负责日常管理,收获的果实公司统一收购销售,大大降低了小农户的生产风险。这种“公司+农户型”的管理模式,便于集约化经营,统一管理,有利于发展加工等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莒南县陡山灌区以灌区管理所为依托,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村街健全用水协会,形成“公司+协会+农户”管理网络,分别明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使三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调动起了积极性,使工程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水费征收率达90%以上。
1.6增加投入,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从资金上给予引导
临沂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同时,每年都从水资源费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各县也尽可能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4]。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中,各县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的工程建设、税费改革与协会管理同时进行的“三位一体”工程建管模式,进行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在已实施的13.4万hm2的项目区中,建立了57处乡级农民用水者协会,受益村庄达219个。临沭县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实行“公司+协会+农户”管理模式,拿出专门资金为青云镇末级渠系示范片建立了管理协会办公场所,乡镇水管部门组织受益村庄群众代表到邹城等先进县区学习了协会管理运行经验后,以龙窝灌区管理所为依托,成立运营公司负责工程的管理、维护和经营,并在8个村建立了用水户协会,保证了建后工程良性运营,深受群众欢迎。
2主要成效
2.1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水利的积极性
农村水利工程面大量广,单纯依靠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建设需求。临沂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办水利,受到良好效果,特别是近年来,民营水利政策逐步稳定,社会各界投资回报日益显现,投资热情进一步高涨。
临沭县南古镇以土地流转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依托临沂三兴公司、县供销联社、菲尔德公司、伊思德公司等企业,由村街组织引导农户把土地流转给企业,建立农业示范园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管理模式进行标准化生产,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基地”三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投资762.8万元,共修建桥梁418座、渠道16km、铺设地下管道23km、开挖排水沟77km,新建、改建扬水站7座,增加、改善灌溉面积800hm2,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费县上冶水库农村饮水工程2017年项目实施中,由于上级资金不足,项目建设遇到困难,县水利部门通过引进投资大户参与工程建设,个体大户投入项目资金400余万元,项目实行企业化管理,保证了项目及时投入运行,并正常发挥效益。
2.2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政策上支持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权责不明、管理不善、投入不足、发展滞后等问题,彻底扭转了小型水利工程建管薄弱的局面。根据统计,全市每年通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引导建设的小型水源工程多达400多处,年增加蓄水能力超过2000万m3;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到目前9万多处;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逐年递减的局面得到了遏制,并实现了逐年递增,农业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为全市农业的发展,粮食的逐年增收做出了贡献。
2.3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条件由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带动了企业、社会大户参与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都有了巨大的提高,特别是在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仅2018年全市通过协会引导,企业大户投资参与建设的万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就达79处,投入社会资金上千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供水规模化的发展,为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奠定了基础。
2.4调动了农民管好用好工程的积极性用水户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组织是责、权、利相统一的一种管理体制,它的主体、受益者和管理者都是农户,工程管理的好坏、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管理工程由过去的“要我管”转变为现在的“我要管”,要管就要管好,充分调动了农民管好工程的积极性,解决了原来想管而管不好的问题,改善了工程现状,提高了工程的完好率。同时,实行用水户合作组织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后,由于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增加了透明度,使农民用上了放心水,交明白费,农民能够自觉地缴纳灌溉水费,由于农民自我管理用水户合作组织、自我受益、自我收费,提高了农民的节水意识,节约了灌溉水量。
3存在的问题
各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与鼓励政策还不够完善。各级制定的政策特别是“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政策仅停留在宏观层面上,尤其是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方面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资金等实质性的扶持还不够。
4措施与建议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后,对农村水利建设的需求明显加强,建议出台民办公助政策实施细则,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大对规模较小的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资金扶持;同时,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用水户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方面的鼓励和扶持,促进其正常、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1]史长森,顾京.东里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样本浅析[J].中国水利,2016(21):49-51.
[2]罗琳,胡智丹,庞靖鹏,等新形势下我国农田水利发展思路初探[J].水利发展研究,2018,18(1):19-21.
[3]周利平,翁贞林,苏红.基于农户收入异质性视角的用水协会运行效果评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5,20(4):241-246.
[4]顾雪微,朱美玲.基于技术扩散视角的农民节水灌溉合作社的创建模式比较研究[J].节水灌溉,2018(10):100-103.
作者:王丽芹1,路红英2,李秀娟2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nylw/28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