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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内涵与指标体系构建以浙江省为例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2-01-23 10:51

本文摘要:摘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从目标体系来看,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内涵由目标层、核心层和保障层构成,具有制度性、相对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特征。在遵循指标的全面性与综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比性的基础上,浙江省农业

  摘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从目标体系来看,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内涵由目标层、核心层和保障层构成,具有制度性、相对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特征。在遵循指标的全面性与综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比性的基础上,浙江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指标体系体现为三大维度的测量指标,其中发展维度是测量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基础性指标,设置产业发展、生活发展、区域均衡发展、文明发展4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分配维度是测量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指标,设置群体分配均衡、地区分配均衡、再分配均衡3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保障维度是测量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兜底性指标,也是体现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基本指标,设置基本生存保障、生存质量保障、权益质量保障3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应用指标体系助推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应建立专班化工作机制、全面细化“三维一体”指标评价体系、用好指标体系、创新指标体系数字化管理模式、做好点线面结合,及时向全国复制推广。

  关键词:共同富裕;农业农村;目标体系;指标体系;浙江省

农业农村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述评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1]。新发展阶段,我们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给出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而不能是别的“共同富裕”[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这也是新时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真正体现。

  2021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4]这一重要讲话不仅指出了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而且表明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

  从浙江省来看,《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在此背景下,浙江省要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乡村共同富裕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迫切需要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为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致力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农民持续增收、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在长期的农村改革实践中,浙江省针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现实问题,一方面通过基层减负手段有效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培育农业产业化新动能,包括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和农业生产服务的仓储物流企业等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扩大合作社享受免缴增值税范围;对农产品、农业深加工产品的产业化经营企业降低增值税,对向农业生产产业化企业转让房产和土地的单位给予免征营业税优惠等。

  另一方面,增强农业发展要素保障,强化智力支撑,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数字赋能,通过示范样本“以点带面”、乡村“新农人”培训、“集体+农户”项目带动、下乡技术服务等方式,推动农业科技入户,激励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推动农业生产内生增长,保障农民持续增收。上述做法为当前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积累了乡村经验,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连续性政策保障、发挥大城市辐射作用、注重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最终为高效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学术界围绕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议题,主要形成了三大研究主题:

  第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是保障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兜底之举。学者们认为,原有扶贫政策要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类帮扶低收入人口,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不断织牢共同富裕的底线。例如,李实[5]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水平,缓解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胡伟斌、黄祖辉[6]认为,通过乡村建设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推动乡村高质量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和政治主张贯穿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乡村建设历程,是党领导乡村建设事业不断取得突破的核心动能。

  第二,推进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改革。不少学者深谙:在农村改革中,不仅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而且必须进一步强调完善再分配机制,并着手于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以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的两种力量优化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格局。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也是一部完善合理收入分配制度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奋斗史。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制度、体制架构、机制设计,实施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政策。[7]

  第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是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必要之举。谢地、武晓岚[8]认为,乡村振兴需要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实施各领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线索,他们还从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健康、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目标与举措。

  上述研究成果为我们继续开展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有研究主要是讨论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内涵、做法、成效、价值等层面内容,而忽视了对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议题的研究。其实,用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和指导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方面,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指导农业农村具体工作。

  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各项工作相关、数据指标繁杂,却尚未发布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判断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乡村整体发展状况,难以发挥数据参考作用和衡量政策效果;另一方面,农业农村推动共同富裕的成效需要借助指标体系进行定期督查。通过监测指标变化,评估县(市、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进展,快速定位问题,解释变动原因,在追踪过程中找到改进的切入点,更好满足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基于此,本文将围绕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的内涵与特征、指标体系的设置构想、应用指标体系助推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方面来展开。

  二、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的内涵与特征

  (一)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的内涵

  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农村群众的共同期盼。文章基于目标层、核心层、保障层三个层次解读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并从推进综合性、平衡性、协调性发展的视角整体把握其内涵。

  1.目标层体现的是我国不断进行农业农村发展探索的总体目标追求“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民族复兴的重中之重。在共创共富的过程中,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任务艰巨、基础深厚、后劲薄发,是最不能忽视的一环。以共同富裕为总体目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社会财富拾级而上的快速增长,是农业农村发展道路与发展方式的 核心,也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9]。影响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现实国情所致,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由“农业国”转向“现代国”;二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致,共同富裕是其落脚点和归宿点;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所致,农业农村立足“全面小康”做好乡村振兴的文章。

  2.核心层对应的是消除城乡、地区及人与人的三大差别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单一维度的。深而究之,一方面是消灭阶级,另一方面是消除外力导致的人生存环境的差别,其中不能被忽视的是城乡、地区、群体这三个维度上的差别,由此会出现的一种现象是人们在面对公共服务、教育、就业与收入等情况时,两极分化便会恰如其分地产生。从目标导向看,我国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是围绕科技、农业经营主 体、产业、生态、数字、权益、土地等乡村发展要素,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乡村高质量发展、农民高品质生活得到满足。

  其中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共同富裕视域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内涵,理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渊源,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的稳步推进和共同富裕的有效实现。[10]除此之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动地区差别和社会阶层差别等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并逐步缩小,使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帮扶低收入群体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依归与价值导向。

  3.保障层聚焦的是乡村“五大振兴”的一体高度协调发展从宏观总体视角看,农业农村的振兴发展主要是从五个角度来阐释,包括丰富业态、引才育才、传承文化、提升风貌、联动主体在内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的共同富裕不是局限于社会某个方面的高度发展,而是体现着农业农村社会全面综合发展的一种高级状态。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11]其中,产业、人才与文化是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基础前提,生态与组织建设是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必要保障。也就是说,农业农村共同富裕体现了三个重点:

  一是农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即农业产业化、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村资产盘活、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等物质财富的高度积累。二是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即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等高度完善。三是乡村生态共同富裕,即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乡村治理体系高度完善。这三者构成了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导向,并体现出发展水平的高度一致性。

  (二)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的特征

  我国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的内涵决定了其具备制度性、相对性、阶段性和发展性四个特征。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其中制度性决定其他三个方面具体内容的性质,相对性、阶段性和发展性是具体内容的基础。

  1.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具有制度性

  农业农村共同富裕应以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为统领,以强化活化乡村的制度供给和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活业—活人—活村”为路径,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通过城乡关系的重塑,改变不利于乡村经济活动的城市偏向公共政策,改革妨碍乡村发展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12]因此,制度性表明两层内涵:一是制度性标志着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即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文明五方面共荣共生,避免发生两极分化的不合理现象。二是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不可或缺,而且它需要和社会全面法治化有一个契合的匹配度,这样才能助推农业农村共同富裕。

  2.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目标体系具有相对性

  我国不同地区的乡村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和历史因素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使我国在实施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方针政策中,尤其是在区域升级发展中,注重将坚持乡村振兴差别化策略贯穿整个实施过程。现今我国乡村类型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四种类型,因而面对不同的乡村类型,不同乡村区域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共富模式。[13]

  因此,相对性包含两方面内涵:一是农业农村的共同富裕不是主观上的同时、同步、同等实现,而是灵活的逐步共富,实现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这种普遍富裕摒弃现有财富的平均分配制度,与平均主义不同,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是一种相对富裕的体现;二是在遵守社会各项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乡村社会的个体通过其自身劳动从而实现相对富裕,同样没有所谓的绝对富裕。只有清晰认知富裕程度的差别性、相对性,才能进一步调动村民个体、集体积极性,激发广大村民投入到农业农村富裕示范区建设中。

  三、浙江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指标体系探索

  目前,国内学术界已有一些对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如沈费伟等[15]研究了浙江省美丽乡村的指标体系构建、张挺等[16]研究了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李立清等[117]研究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等。但没有明确提出我国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以上指标体系,本文试图剖析浙江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评价体系构建的思路。

  四、应用指标体系助推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对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首次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8]美好蓝图已绘就,我们必须在正确理解共同富裕目标体系科学内涵的基础上,致力于探索浙江省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构建思路,从而为采取更有力的举措,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前进浙江省农业农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参考依据与理论支撑。浙江省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以点带面,推进指标体系效果整体提升。

  首先,要重视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中农业农村领域的先进经验,设立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改革创新奖项,以激励机制促进先进经验的推广。将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和普遍性经验纳入指标体系。其次,指标体系将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从政策文件、典型案例转化为定性、定量、可操作性的工作实践,形成浙江标准,为全国提供系统性、科学性、技术性指导。以数智模式讲好浙江故事,完善共同富裕多主体、立体式的宣传体系,展示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实现形式、样板案例,传播共同富裕的政策精神、治理效能、理念共识。最后,对接国家战略寻求多元增长,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发展路径。

  第一,借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充分吸收上海对外开放的溢出效应和辐射效应。借力长江经济带战略,建设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积极推进沿江产业合作和转移。

  第二,依托区位优势,推进浙北、浙中、浙南区域协作,积极参与经济带建设。第三,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打通城乡信息孤岛,强化城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治理,缩小区域数字鸿沟。第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加快浙中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政策扶持,推动农业快速发展,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参考文献:

  [1]胡建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构建[J].改革与战略,2021(10):31

  [2]韩喜平,何况.中国共产党构建共同富裕现代化分配制度:理论基础、基本导向、重要保障[J].改革与战略,2021(8):40

  [3]赵磊.论“共同富裕”的三个基本问题[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6):71.

  [4]习近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N].人民日报,2021-08-18(1).

  [5]李实,陈基平,滕阳川.共同富裕路上的乡村振兴:问题、挑战与建议[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37-46.

  [6]胡伟斌,黄祖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11-10(6).

  作者:沈费伟1,戴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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