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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价值理论与方法研究进展和展望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09-03 10:44

本文摘要:摘要:[目的]乡村价值理论的发展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梳理现有乡村价值研究与评估方法,了解已有研究成果,总结我国乡村价值研究与评估方法的现状与不足,以期对后续研究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乡村规划提供帮助。[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归纳法,

  摘要:[目的]乡村价值理论的发展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梳理现有乡村价值研究与评估方法,了解已有研究成果,总结我国乡村价值研究与评估方法的现状与不足,以期对后续研究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乡村规划提供帮助。[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归纳法,从乡村价值的定义与内涵、乡村价值评估方式、乡村价值评价指标的选取与生产、生活、生态、社会价值等具体的核算方式等方面对乡村价值研究进行汇总分析。[结果]乡村价值曾经是较为单一的生产与生活价值,而随着研究的进展,乡村价值的类别逐渐多样化,但乡村价值的划分还在持续讨论,乡村价值的定义尚未得到学界公认。同时,乡村价值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与乡村各功能之间的相互影响研究尚未深入进行,乡村价值理论研究有待系统性的展开。而乡村价值的评估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评估方法受外部性影响较强,评估方法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结论]乡村价值起步较晚,研究内容丰富,但缺乏系统性,暂时未能形成完善的乡村价值理论。乡村价值评估方法略显单一,以主观评价法为主,客观的评估与核算方法研究研究稍显欠缺。

  关键词:乡村价值乡村功能乡村振兴多功能乡村评价方法

乡村振兴

  0.引言

  自2017年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如何振兴与建设乡村成为了当下最受关注的话题,而有效的乡村建设离不开对乡村的深入理解与认知,朱启臻教授(2020)曾提出“对乡村价值的系统认识是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前提。[1]”中国乡村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担任过不同角色,由早期封建王朝时的只是生产到民国时期的工业原材料与生产力供给者,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在面临社会动荡时发挥出的强大腹地功能,随着时代的变迁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乡村价值发生了巨大改变。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将乡村定义为“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明确了乡村具备以上多种功能,由此可以得出,新时代的乡村价值再次发生了巨大改变,对乡村价值的研究也受到了多方关注。

  与此同时,国内对于乡村价值的相关研究开展较晚,研究内容庞杂而缺乏深度与系统性,乡村价值研究发展至今还未得到系统性的整理与归纳,因此,本文将梳理并总结现有的乡村价值研究以及乡村价值的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总结乡村价值研究的发展规律,并对今后应深化研究的前沿领域进行探讨,通过归纳现有研究为乡村价值研究的下一步发展提供方向,为乡村价值研究的实用性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发展提供思路,促进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的乡村价值系统研究。

  1乡村价值理论研究进展

  1.1乡村价值的定义

  国内关于乡村价值定义的研究开展较晚,并且由于中国乡村经历了封建社会时期、民国时期、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发后至城乡统筹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前、城乡统筹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时期等五个阶段,且每个阶段所呈现的功能与价值有巨大区别[2],中国的乡村价值定义亦会随之改变。在2014年,朱启臻等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的方式,提出了村落具备不可代替的生产、生态、生活、文化、社会与教化价值[3],随后,章先爱和朱启臻(2019)基于乡村的六个价值表现提出了乡村价值理论,他们认为乡村振兴就是乡村综合价值实现的过程,并从乡村价值理论的角度提出了乡村振兴实现路径[4]。

  申明锐和张京翔(2014)通过对日韩和拉美国家乡村转型经验的借鉴,结合中国传统乡村特色,从乡村规划的角度出发,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国乡村价值归结为农业价值、腹地价值与家园价值[5]。鲁克荣和胡凤娇(2016)分析了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所凸显的四种价值:农业生产价值、生态价值、生活价值及教化价值,并讨论了如何有效的传承与发展传统村落的多元价值,使其得到保护的同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满足村民需求[6]。

  2018年,吴红学者将乡村价值归纳为生产、生态、生活、文化与教化价值[7],2019年,刘国利将乡村价值归纳为生产与经济、生态和特色文化价值[8]。钱超烨和帅凯(2019)通过梳理中国乡村价值的演化过程,得出新时代乡村价值需被重塑以发挥当代社会背景下乡村应有的功能,并基于后生产主义提出乡村价值应包括生态价值、生产价值、社会价值与文化价值四个方面,探讨了塑造这四种价值的路径[9]。

  还有学者针对乡村的某个价值进行了深入研究,2016年朱启臻教授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出发论述了乡村价值[10],薛天晶(2016)通过对村落价值和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详细分析推论村落具有充分的养老价值[11],任超和何仁伟(2016)论述了乡村文化的独特性并讨论了乡村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并根据其特性指出了乡村文化具备独特的生态教育、道德教育与伦理价值[12],吴义曲(2015)论述了乡村景观的特色与其价值[13]。

  李雅琪(2017)从乡村美学的角度出发,讨论了乡村独特的景观、生态与人文环境价值[14]。由以上研究可见,过去的乡村价值主要体现在较为单一的生产与生活价值,而随着研究的进展,乡村的生态、文化与社会价值逐渐得到了重视,乡村价值的类别逐渐多样化,关于乡村价值的研究角度也逐渐丰富,但乡村价值的划分还在持续讨论,乡村价值的定义尚未得到学界公认。

  1.2乡村价值的内涵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观点中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又称为产品价值,同时,产品价值分为使用价值(usevalue)和交换价值(exchangevalue)。使用价值是指某物品具有的使用价值,是为物品购买者提供的价值;交换价值是某物品可用来交换其他物品的价值,是为生产者提供的价值。

  乡村作为被研究的对象,乡村价值的使用价值就是乡村为乡村以外的人提供的价值,交换价值则是乡村为乡村内部的人提供的价值。但同时,马克思也曾提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因此,虽然乡村不能作为产品被直接交易,但乡村价值体现在乡村的功能和乡村所拥有的自然资源上,两者共同构成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乡村价值。国际学术界对乡村功能的认知经历了由生产主义到后生产主义,再到多功能乡村的转变。生产主义下的乡村形成了以农业为中心的观念,认为乡村即主事生产的空间,而后生产主义则认为应当将农业与乡村分开,农业生产作为乡村核心功能的地位逐渐丧失[15]。

  许多学者认为,生产主义与后生产主义是并存关系,后生产主义并没有取代生产主义,而是对生产主义做出的调节。为解决这两种主义都无法完美地解释乡村的发展,乡村多功能理论被提出以解释乡村的多元化发展[15]。乡村多功能理论中的乡村除发展生产功能外,还应拓展其他非生产功能,只要不是极端的生产主义和后生产主义,都可以从多功能的视角来看待乡村[16]。“多功能”概念最早被运用于农业,多功能农业(MultifunctionalAgricultural,MFA)的概念起源于日本,而后引起了韩国、欧盟等地的重视,其研究本质是为了利用该理论支持本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和争取国际谈判的优势[17]。

  多功能乡村则源于伴随着农业多功能的发展,更多非农部门牵涉其中,于是在欧洲共同农业政策(TheCommonAgriculturePolicy,CAP)的框架下,乡村发展逐渐需要跨地域和跨部门,因此催生了多功能乡村的概念(MultifunctionalRural,MFR)[16]。多功能乡村研究是针对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内,某个乡村系统在更大的地域空间中与其他系统共同作用下对人类或自然产生的影响研究[18]。多功能农业意味着乡村不仅从事农业生产,还可以发展其他产业,而多功能乡村则意味着乡村不仅具备生产功能,还具备环境治理、生态保育和居住等功能。

  因此,可以说多功能乡村是源于多功能农业的,多功能农业是多功能乡村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有学者对农业多功能性研究进行了总结与梳理,将农业多功能性研究归纳为二功能论、三功能论、四功能论、五功能论与六功能论[19],从基础的物质产品功能和非物质产品功能[20],逐渐增加到经济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生态功能与文化功能等[21-24]。乡村多功能理论认为乡村地域的主要功能为提供农产品资源的生产功能、容纳循环废物和污染的生态功能以及提供栖息地和人类聚落的生活功能[25],学者大多在“生产-生态-生活”的大框架下进行了乡村多功能性的细化分类研究[26-27]。

  随着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逐渐得到认识,文化传承与保护功能也被列入乡村功能的研究范围内[28]。也有学者对国内外乡村多功能研究归纳为五个方面:经济功能评价与区分,农产品供给功能的评价区分、社会功能评价、生态功能评价与旅游休闲功能的评价研究[29]。2006年,外国学者提出多功能乡村转型理论,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对乡村的需求逐渐多样化而驱使了乡村转型演化[30]。

  最近的研究中,有学者通过对乡村多功能演化和乡村聚落转型的梳理,得出了乡村多功能演化与乡村聚落转型的互动机理,并提出其二者具有一定的同步性[31]。可见,乡村功能是从主事生产的单一功能逐渐发展出交叉和复合功能的,而伴随着乡村功能的演化,乡村价值也逐渐发生改变。乡村功能决定乡村价值,而乡村价值体现乡村功能。现有研究对乡村功能与价值进行了分类,但乡村价值的内涵尚未达到一致认可,各功能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与相互影响研究尚待深入开启,乡村价值理论研究有待系统性的展开。

  1.3乡村价值研究进展

  乡村价值研究在我国近20年内逐步展开,随着时代背景和乡村功能的演化,每个时期的研究重点呈现多元化。最早的乡村价值研究聚焦于城镇化快速发展下的乡村价值,2012年,刘奇探讨了在城镇化进展过快的背景下,对乡村的正确定位和对乡村价值的正确认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32]。2013年,贺小慧从城镇化发展的角度提出复归乡村价值、实现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二元发展才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核心所在[33]。

  龚春明和饶国宾(2015)通过对城镇化对乡村的影响和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论述了乡村所具备的情感价值[34]。蔡建明等(2019)则认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价值,关键在于促进城乡融合[35]。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本下乡的作用巨大,但同时乡村的主体也容易被混淆,申端锋与王孝琦(2018)讨论了乡村建设中资本与消费的作用,并提出应谨慎依靠消费主义振兴乡村,乡村价值的实现应当以农民为主体[36]。城乡融合应当致力于帮助乡村建设,将乡村当作营造主体,而不是“消灭乡村”,将乡村当作城市的附属,朱力和张嘉欣(2019)基于城乡之间的伦理关系讨论了乡村营造的困境源于乡村价值被贬低,而成功的乡村营造应促进乡村价值回归,使城乡之间的关系走向平等的“他者性”伦理关系[37]。

  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不止于经济上的差别,乡村文化也受到了城市文明的冲击。关于乡村本性价值的研究也同样在这一时期展开,研究集中在城镇化进程过快的背景下,农民价值观受到冲击而乡村文化失落的问题。赵霞和杨晓柏(2011)讨论了关于乡村价值观转型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树立乡村新文化的价值批判体系和价值导向是解决乡村文化危机的关键[38]。

  贺雪峰于2014年发表了关于农民对本体性价值追求丧失转而追求社会价值而引发的农村价值观沦丧问题。他认为,农民产生对中产阶级价值观的追求但缺乏中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会造成过度攀比、铺张浪费、信仰缺失等道德问题,因而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离不开对本体性价值的重塑[39]。朱霞等(2015)梳理了我国乡村“非农化”的演化逻辑,并指出要使乡村回归本位并实现转型和复兴难以离开对乡村本性价值的发挥[40]。林莉(2019)通过对乡村本性价值的梳理,论述了乡村社区治理失序的困境并提出乡村社区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价值的重塑[41]。

  毛安然(2019)论述了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通过政策、市场与社会的充分赋权,可以激发农民对身份的认同和主体性,从而主动实现乡村价值的回归[42]。城乡关系视角下的乡村价值研究本质是为了解决在乡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时乡村存在的意义,此阶段的研究论证了即便在乡村发展落后于城市的情况下,城市仍然无法取代乡村,反映了乡村具备城市无法替代的功能,乡村建设需要将乡村独特的功能充分发挥,而不是让乡村承担和城市相同的功能。这种功能可归结为乡村的基础功能,乡村功能的独特之处就是乡村存在的意义,以城乡融合的视角看待乡村价值,证实了乡村不应被消灭,乡村具有存在价值。

  乡村的衰落是由于生产功能的落后导致的,下一阶段的乡村价值研究也聚焦于乡村的经济发展,即如何发挥乡村的生产功能价值。2016年,朱启臻和梁栋认为精准扶贫的频频失利是由于不能与当地乡村价值系统融合导致的,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关键在于对乡村价值的再认知和对乡村价值的整合,从乡村价值理论的角度出发论述了精准扶贫应如何开展与落实[43]。赵淑玲和王峰玉(2016)从乡村价值出发,分析了河南信阳郝堂村的村庄建设路径,总结其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并提出乡村的复兴应该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系统性改造过程[44]。

  鲁克荣(2017)从民族地区扶贫的角度讨论了对乡村价值的发掘与传承[45]。2017年,朱启臻从乡村价值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柔性扶贫”的概念,将乡村看作一个有机的价值体系,在乡村价值得到充分探索、乡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乡村要素合理搭配的情况下,贫困才能被消除[46]。同年,朱启臻和胡芳萌(2017)以案例的形式讲述了柔性扶贫是如何在乡村价值的基础上带领何斯路村走出贫困[46]。

  此外,还有学者对旅游扶贫脱嵌于乡村进行了反思,并指出只有将乡村价值嵌入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才能实现乡村的“自复兴”[47],并有学者以安徽泗县为例,讲述了泗县如何通过探索与发挥乡村价值成功实现脱贫攻坚,并探讨了基于乡村价值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路径[48]。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前,便有学者通过对西方乡村认知转型的梳理,构建了乡村认知的基本框架,结合政策总结了中国对乡村认知的演变,基于多元价值提出过“乡村复兴”概念[49]。而乡村振兴战略后,各界对乡村价值的关注达到了历年最高,并有社论认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重树乡村价值[50],也有研究论述了乡村振兴是乡村价值从被认知到实现的过程[51]。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近几年的研究中,基于乡村价值理论和发展经济学对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探讨与规划编制是乡村价值研究中的主流[52-55],但有学者指出,乡村振兴不是单一发展农业,而应促使乡村价值得到全面实现[56],为达到这个目标,对乡村价值的理解更是重中之重,系统认识乡村价值才能避免对乡村的建设性破坏[1]。2019年,李伟红与鲁克荣基于乡村价值理论,通过梳理现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成效与问题,比较分析了价值传承和创新实践如何应用于不同类型的传统村落[57]。左靖(2019)以安徽、贵州和云南的乡村建设为例,阐述了在面对不同乡村时如何传播与保护乡村文化,输出乡村价值[58]。肖靖红(2019)阐述了浙江省对乡村的保护与建设措施,并以P村为例展示了如何通过深挖乡村价值以达到保护与发展乡村的目的[59]。

  同时,也有学者关注了乡村振兴中某种乡村价值的具体体现,陈雅静(2018)基于乡村价值的经济学理论,从乡村振兴的视角出发讨论了乡村的文化价值与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乡村价值的研究从讨论乡村存在的意义逐步开展,在乡村存在价值被证实后,首要发展的功能就是乡村的生产功能,在乡村的生产价值达到一定基础后,对乡村多元价值的讨论随即展开,乡村除生产价值外的功能得到重视,生活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等也被纳入乡村价值的研究范畴。

  脱贫攻坚时期的乡村价值讨论集中于提升乡村的生产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此处乡村的生产功能并不局限于农业生产,各位学者纷纷提出应整合乡村资源,寻找适合乡村发展的产业帮助乡村脱贫,这也反映了乡村多功能理论的发展理论。这一发展契合中国乡村发展的规律,自2015年脱贫攻坚政策提出,帮助乡村脱离贫困是乡村发展的首要目的,而在乡村实现脱贫、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后,乡村的各方面价值才得以实现。由此也可以看出,乡村价值的发展,就是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有机连接。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中将“产业兴旺”放于首位,将“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至于其后,也符合了乡村价值的发展规律。

  1.4小结

  乡村价值研究开展较晚,乡村价值这一概念尚未被清晰界定,学界关于乡村价值的定义还未达到统一。我国关于乡村价值的研究起始于城镇化快速发展下的城乡差异,具有较明显的阶段性。本文认为乡村价值是乡村功能的体现,人们对乡村功能的多样化需求驱动了乡村价值的改变,因此,乡村价值的评估方法即对乡村功能所进行的量化研究。

  2乡村价值评估方法研究进展

  乡村价值的评估方法研究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基于乡村多功能或农业多功能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另一类是针对乡村某种功能的定量研究。

  2.1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有学者针对传统聚落进行了评价指标构建,而传统聚落与普通乡村最大的区别在于其独特的农业文化遗产,刘启振等(2015)探讨了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类型,并总结出其具有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审美价值、精神价值和生态价值等8个大类,又将这8大类价值归纳出30个价值指标,并采用层级结构模型和德尔菲法构建了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60]。

  张莹(2016)则将传统聚落的农业文化遗产归纳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科技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综合评价聚落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并以苏州陆巷古村为例进行了综合价值评价[61],另外,张莹和李明(2016)还在梳理和分析了聚落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和价值的基础上,对聚落类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评价方式、评价原则和评价内容进行了比较和探讨[62]。

  李平星等(2014)以江苏省为例,计算了江苏省县域单位内生态保育、农业生产、工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四种功能的价值,并用基尼系数分析了其价值演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演变特征以及影响因素。该研究的独特之处在于对每种功能采取了不同的定量研究方法,以当量因子法计算了生态保育功能的价值,以主要农产品的产量和平均出售价格计算了农业生产功能的价值,以乡办企业、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为单位计算工业发展价值,并以乡村人口数量和乡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的乘积来计算社会保障价值[63]。

  也有学者基于农业多功能和乡村多功能进行了评价指标构建,刘彦随等(2011)以熵权法作为确定指标权重的一种客观方法,创立了经济发展功能、粮食生产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和生态保育功能等四大功能的评价指标体系[18]。YetingFan等(2018)将中国东部根据土地功能类型进行了区分,将土地功能归为农业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保育用地三大功能,并进一步将农业用地功能细分为作物供应、牲畜供应、林产品供应、水产品供应功能,将生态保育用地细分为水调节、土壤保持、调节气候、保持物种多样性等功能[64]。

  鲁莎莎等(2019)以环渤海地区为例,将农业地域功能分为农产品供给、就业与社会保障、生态保育、文化传承与休闲4类,构建了环渤海地区农业地域功能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加权主成分距离的聚类分析方法分析了空间功能分类,采用基尼系数测量了空间集中度,分析了环渤海区域各功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演变特征和影响因素[65]。

  王光耀等(2019)运用熵值法计算权重,构建评价模型并用GIS对长江经济带乡村功能做出评价,引用泰尔指数对乡村功能地区差异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乡村功能进行类型划分[66]。卓蓉蓉等(2020)以熵权法计算了江汉平原乡村地域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指数的演变,分析了其演变规律和影响机制[67]。有学者将中国农业多功能划分为四个大功能和十二个二级功能区,为每个功能指定了指标并以湖南省为例进行了评价[68]。也有学者构建了农业多功能性多维评价模型[69],并有学者针对东北农业多功能的功能价值进行了实证分析[70]。

  2.2单一功能研究

  2.2.1生态价值核算在针对乡村功能进行定量研究中,生态价值及生态功能分区下属的景观与旅游价值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其中,生态功能价值核算方法主要分为三类,主观评价法、能值分析法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法。主观评价法最常见的方法是调查人们的支付意愿,适用于许多无法用市场价值来估量的功能,比如,Jean-Baptiste等(2015)采用了选择实验法来调查人们对保护新克里多尼亚珊瑚生态系统的支付意愿[71]。

  Dias和Belcher(2015)使用选择实验法测试了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草原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72]。Shoyama等(2013)通过选择实验法调查了日本群众对日本钏路水域的气候调节和物种多样性的支付意愿[73]。除选择实验法之外,CVM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如Chen(2015)使用了该方法测算了比利时河岸草甸的生态服务价值[74],Bergstrom等(2008)使用CVM法测算了农田舒适度价值[75]。

  能值分析法是将生态系统中的能量统一转化为太阳能(焦耳)来衡量和评价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生态效益,例如,Uematsua等(2013)使用能值分析了美国农田舒适度与农田价值的关系[76]。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由Costanza和谢高地为代表的当量因子法,Costanza等(1997)将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归结为17种,并根据当时生态学研究者的意见确定1个生态服务价值当量因子的经济价值是同年全国平均粮食市场价的1/7[77]。

  谢高地等(2003)在Costanza(1997)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部分成果为参考,同时综合了对我国专业人士进行的生态问卷调查结果,建立了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服务价值表[78]。另一类是功能量评估法,通过市场价值法或成本替代法等方法核算生态系统服务在气候调节、大气净化、水土保持、净化环境等功能的价值[79-80]。除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外,许多学者进行了旅游和景观功能核算研究。

  MarinaGarcı´aLlorente等(2012)从生态系统服务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地中海景观的多功能性,通过意愿调查价值评估法和专家评审法得出了当地景观具有生态保育功能与文化传承功能,并测算了当地景观的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81]。比利时学者曾使用资产内涵法(HPM)来估算农业活动对当地旅游价格的影响[82]。Torquati等(2017)使用了选择实验法来调查意大利人民对农业景观旅游的偏好[83]。

  2.2.2生产价值核算生产价值的核算通常通过测算土地的价值进行,较常见的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和土壤潜力估价法。李恒哲(2015)通过收益还原法计算了黄骅市2004到2012年的土地生产价值,并提出耕地的生产价值是耕地经济收益的提前支付[84]。土壤潜力法在国内应用不多,俄罗斯学者曾用该模型建立了全国农地价格评价体系[85],而国内学者大多是基于耕地等级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农地价值。

  2.2.3社会价值核算乡村的社会价值是主要指乡村的社会稳定和生活保障价值,现有的乡村社会价值研究主要集中于耕地的社会价值,更完善的社会价值核算有待进一步开展,可在现有方法的基础上将耕地以外的其他资源纳入核算体系。学者多由耕地带来的收益与农民生活所需基本支出的比例来评价耕地的社会价值,沈娜等(2008)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大小来评价乡村的社会稳定价值[86],邹秀清(2012)通过农地的年纯收入与农户年总净收入的收入比和农地年纯收入和农户基本生活支出的支出比构建了农地对于农民生活保障的指标,并分析了农地保障功能的区域差异,对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进行了评价[87],胡蓉等(2013)采用了市场替代法来评估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88]。

  3乡村价值研究展望

  乡村价值研究的时代特点鲜明,其研究内容演化符合不同时代的乡村发展进程。乡村价值研究是具有我国特色的乡村研究,通过整理相关文献可以看出,虽然乡村价值研究起步较晚,但研究内容丰富,研究角度也各有不同。乡村价值研究的发展受政策与时代背景影响较强,在2010年代初期的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乡村价值研究主要集中于城乡融合后的乡村价值何去何从。

  而后,又有学者开始关注受到城市文明冲击后的乡村文化与本性价值问题,着力于研究农民在乡村快速发展、乡村功能多样化后的身份认同问题。2010年代中期,基于乡村价值的传统聚落保护研究逐步发展,其中,对传统聚落的价值评价研究与价值体系构建进一步丰富了乡村价值研究的内容。随后,随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价值研究集中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也有学者基于乡村价值探讨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合理性。

  可以看出,乡村价值研究的开展是符合乡村发展规律的,随着乡村功能的多元化,乡村价值也从较为单一的经济价值逐步扩大到生态、社会、文化与生活价值。 乡村价值研究内容丰富但研究体系尚不健全,导致其研究内容庞杂却缺乏系统性。要推动乡村价值研究的进一步深入,需系统性构建乡村价值研究,明确其研究内容与框架。乡村价值研究起步较晚,但国内外学者针对农业多功能性的研究和乡村多功能的研究却可以一定程度上为乡村价值理论建设提供思路与方法的借鉴。

  首先,乡村价值的定义需要进行统一,目前乡村价值的相关研究虽然丰富,但存在内容过于庞杂混乱的问题,未构建完整的研究体系,以至于不同学者对乡村价值的理解不同,视角多变的同时也导致了乡村价值理论研究停滞不前。在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归纳后,未来乡村价值的发展方向与研究范畴应更加明确。其次,乡村功能并非独立存在,各功能往往互相交织、互相影响,因此,如何对乡村价值进行归类与定义应是下一步研究重点,在将各类价值的内涵与相互作用阐明归纳后,应着手建立乡村价值的价值评价体系,明确乡村价值的一级价值类别,二级价值类别,以及每种价值下所涵盖的价值因子。

  乡村价值无法脱离乡村功能,因此,乡村价值研究是对农业多功能性和乡村地域多功能的整合与再认知。通过对新时代乡村功能的梳理与归纳,完善乡村价值的评价方法。最后,乡村价值理论的建设必须拥有合理且可实行的定量方法,不然很难被称为完整的理论研究。

  乡村价值不同于乡村功能评价,评价方法应体现乡村每种功能所带来的真实价值,如此才能为乡村振兴的实现与乡村规划的落实提供更明确的思路。未来学者应在理解农业多功能性研究方法与乡村地域多功能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对乡村价值的研究与了解,对乡村价值的定量研究进行深入探索。乡村价值研究未来发展的难点与关键在于学科理论的构建。理论的形成需要抛出用以解释乡村发展现象的原理、提出假说并验证假说,且在探寻过程中需要找到可靠的数据与科学的方法。

  因此,乡村价值理论研究的下一步应尝试解释乡村发展呈现其特征的原因,提出乡村价值的发展规律并寻找方法验证其规律。并且,乡村价值理论可以进一步拓展,与众多学科结合,例如,乡村价值可以为乡村规划提供理论支持,为乡村分类提供科学依据,并且,乡村价值研究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学术支持。在乡村价值的定量研究成熟后,乡村价值可以有效评估乡村振兴的政策实施效果,为后续政策的规划提供依据与建议。乡村价值理论建设尚待完善,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因此导致乡村价值研究的方法有限,定义与定量研究都有待进一步开展,伴随乡村价值研究的深入,乡村价值的理论与评价方法研究亟待开展。

  已有学者尝试创建过乡村多功能或农业文化遗产的评价体系,但现有的评价体系着重于乡村功能评价,对乡村价值的体现有所欠缺。乡村功能的评价往往通过得分体现,无法直接核算具体价值。而李平星等学者的研究虽然直接反应了价值,研究重点偏向乡村的生产价值,未将乡村的社会与文化价值纳入评价体系[63,70]。在针对具体功能的定量研究中,生态功能受到了广大学者的重视,研究方法丰富,主观与客观的研究方法皆有应用。

  除此之外,生产与社会功能的核算也有学者进行过尝试,但生产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核算主要基于土壤或耕地资源开展,并未将乡村这个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但其研究方法在后续针对乡村价值的核算中具有借鉴价值。通过对现有的功能核算方法研究可以发现,乡村价值的数据获取难度较大,且受外部性影响较强,或是乡村价值评价开展的难点。因此,可以选择应用范围广、适用场景多且数据获取相对容易的方法作为开展乡村价值核算的尝试,如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支付意愿法和成本收益法(C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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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乡村价值理论构建的逐步完善,定量研究的方法也应加快开发,定量研究的发展可以帮助乡村价值被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应作为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内容。总体来说,乡村价值研究内容丰富,视角多变,但乡村价值的定义与内涵存在混乱,研究方法有限,定量研究开展不足,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以构建完整的乡村价值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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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瞿若频1,吴永常1*,陈静1,陈学渊1,张琳1,韦文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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