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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新视角下政产学协同创新测度研究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10-15 10:45

本文摘要:摘要:政产学协同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如何提升政产学协同创新效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从而保障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构建了可转移的三螺旋博弈收益关系模型,选择博弈分析中核、夏普利值和核仁作为度量指

  摘要:政产学协同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如何提升政产学协同创新效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从而保障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构建了可转移的三螺旋博弈收益关系模型,选择博弈分析中核、夏普利值和核仁作为度量指标。对2006年以来我国政产学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各主体在联盟中的作用及其发展态势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能力越来越强,协同创新体系的稳定性也越来越好;大学是引导和创造协同作用的主要力量、其次是政府、最后是企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的协同作用在逐渐减弱,而企业和政府的协同作用在增强;政府是引导和促进协同创新联盟形成和稳定的关键所在,政府通过让利于大学和企业,以刺激大学、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增强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与美国相比较,我国政产学协同创新作用大于美国,其变化趋势也比美国较为明显,政府在协同创新联盟中的引导和稳固作用要大于美国,但我国企业协同创新的作用较小且远远小于美国。

  关键词:协同创新;三螺旋博弈;核、夏普利值(Shapley)和核仁

知识创新

  0引言

  科技创新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然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以及科技发展的综合性、复杂性、不确定性越来越强,依靠单个主体独立创新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协同创新可以综合多个创新主体的资源从而形成优势互补,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因此协同创新必将成为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

  科技创新论文: 重塑听觉空间智能时代广播媒体的深度融合创新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纲要》已经将“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作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突破口[1],但由于产学研各主体不同的利益诉求,尤其是企业和高校目标认知的不一致,导致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降低,进而影响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政府作为协同创新行为的引导者和监管者,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如何保障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各创新主体形成优势互补、实现“1+1>2”协同效应的重要纽带和关键所在。因此厘清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现状、发展态势,以及创新联盟的稳定性,探究如何提升政产学协同创新效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保障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纵观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政产学协同创新进行了研究:一是有关协同创新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如黄菁菁[2]在分析产学研协同创新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利用企业面板数据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杨玉桢,李姗[3]利用因子分析法,分析了产学研协同对中国区域创新绩效的影响。

  游达明,宋姿庆[4]利用Lotka-Voltrra模型,通过仿真模拟探究了竞争系数、政府行为对其合作创新成果扩散的影响。陈怀超,张晶等[5]等探究了制度支持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影响,认为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支持均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正向影响;二是基于博弈理论模型,研究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及其利益分配策略,研究的侧重点是协同创新过程中不同利益分配机制下主体间的策略选择。如臧欣昱,马永红[6]利用基于有限理性的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企业与学研机构间的协同合作决策博弈模型,并对策略选择进行稳定性分析。

  方炜,赵洁[7]从创新治理角度,构建了产学研协同创新治理风险分担机制,分析了如何利用参与主体风险偏好、风险承担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风险损益对治理风险分担进行调配。吴洁,车晓静[8]构建了政府引导、高校牵头、企业参与的协同创新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产学研三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策略选择。

  稽留洋,孟庆峰[9]构建公平偏好影响下产学研合作主体资源投入行为决策的演化博弈模型,研究了成员的公平偏好程度、产出能力、利益分享比例等因素对资源投入行为选择的影响;三是基于1995年Etzkowitz和Leydesdorff[10]提出的三螺旋理论模型,借助于信息论的互信息[11]或互冗余[12]和传输功率[13]的相关理论,利用信息熵指标测度主体之间的协同度,熵越大表示主体之间的合作越密切,协同度越高。

  如吴为红等[14]基于三螺旋理论模型,构建了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资本部门的四螺旋模型,并从互信息的角度利用信息熵测度了四个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程度。另外还有部分学者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机理或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如原长弘,张树满[15]在探讨企业家主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机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框架。

  事实上,政府、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等部门的主要职能不同,在协同创新联盟中如何最大化的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优势互补至关重要,而有关创新联盟中各主体作用的分析和研究几乎没有,鉴于此,本文借助于三螺旋的特点和优势,在三螺旋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构建博弈理论模型,借助于博弈理论中的核、核仁和夏普利值,从科学研究合作创新的角度对我国政府、企业、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收益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梳理各主体在协同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及其变化趋势,尤其是政府为维持协同创新体系所做的贡献,并与同期美国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政产学协同创新提供可借鉴的决策依据。

  1研究设计

  1.1模型的构建及其假设

  构建博弈分析模型的关键是确定参与者、行动和收益三个基本要素。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系统中,参与者为大学、企业和政府三个主体,分别用u,i,g表示,设N={u,i,g},参与者数量n=3。

  其行动策略只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情况,在不同的策略选择下,政产学研三方博弈可形成的创新联盟有8个(包含空集),可计为:{∅,{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测定政产学创新联盟中各主体的收益、对创新联盟的作用、贡献及其变化趋势,构建创新联盟的收益关系模型是研究的关键,本文根据1995年EtzkowitzandLeydesdorff提出的三螺旋分析模型,分别代表大学、企业和政府独立创新的收益;UI、UG、IG分别代表大学和企业、大学和政府、企业和政府的合作创新的收益,UIG代表三者共同合作的收益。

  根据三螺旋协同创新的含义,在三重螺旋模型的分析框架下,对收益函数可作如下假设:假设1:协同创新总收益即为整个合作联盟的效益。若设v为三维螺旋博弈的收益函数,当大学和企业达成合作创新联盟时,联盟{

  1.2协同创新的测度方法

  本文研究的侧重点不是主体间的策略选择,而是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稳定性的测度,以及各主体在创新联盟中的作用和状态的分析,本文选择夏普利值、核、核仁来测度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以及政府在创新联盟中的作用。

  2实证分析

  2.1数据来源及其度量

  从知识创新的角度来看,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是测度知识创新成果最直接的产出指标,且易于度量,相比较而言,专利的知识产权契约度较大,且受流通传播速度的限制,而论文出版物的传播限制性较小,受众面较广,因此本文选择从WebofScience引文数据库检索得到的三个创新主体独立发表论文数、合作发表论文数作为收益[14]。在合作收益的统计计算过程中,有完全计数和百分比计数两种方法[14],完全计数方法是将合作出版物完全分配给每个合著者,而在百分比计数的情况下,将一个合作出版物以比例的形式分配给每个合著者。

  2.2协同创新联盟稳定性分析

  博弈理论中的“核”可以看作是合作创新联盟的稳定器【16】,在“核”之外的任何联盟都没能发挥其最大潜力,换句话说,任何“核”之外的联盟,其创新参与者所获得的收益都不会比其在核心中获得的收益多,因而核之外的联盟在利益分配上往往无法达成一致,从而会导致创新主体之间缺乏互动,使三重螺旋创新系0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300000350000400000450000中国美国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中国企业美国企业中国政府美国政府统内缺乏协同作用。为测定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知识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

  3主要研究结论与建议

  3.1主要研究结论

  在三重螺旋收益关系模型框架下,可以用核心、夏普利值和核仁等博弈分析指标来衡量创新系统的协同效应,核心可测度创新系统内协同作用的程度及其创新联盟的稳定性;普利值(Shapley)可测度政产学各创新主体在创新联盟中的协同作用;核仁可测度为维持创新联盟的形成与稳定,各创新主体所做的贡献及其收益让步。通过实际数据分析并计算相关的核、夏普利值(Shapley)和核仁值,可得出以下结论:

  (1)“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企业和大学三方的协同创新总收益逐年增加,且在2012年超越了美国。其中大学政府双方协同创新的增长趋势较为明显;(2)我国政产学三者之间的协同程度越来越大,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越来越好。与美国相比较,我国政产学之间的协同程度大于美国,同时也说明我国的创新主体在分配合作创新成果方面比美国有更多的优势,有更大的空间组成协同创新联盟、产生和创造协同效应。

  (3)引导和创造协同作用的主要力量是大学、其次是政府、最后是企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三者之间的协同作用也在发生变化,大学的协同作用在逐渐减弱,而企业和政府的协同作用在增强,尤其是政府的协同作用增加的速度较快。与美国相比较,我国企业在协同创新中的作用远远小于美国,但政府的协同创新作用大于美国;(4)政府为引导和促进协同创新,在协同联盟利益分配中,政府让利于大学和企业,以刺激大学、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使协同创新联盟更趋于稳定,这正是我国协同创新能力及其成果不断增加的主要推动力;(5)我国政府在协同创新联盟中主要让利于大学,企业获得的让利较小。

  3.2建议

  目前虽然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收益在不断增加,其形成的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也越来越好,但企业在协同创新联盟中的参与度仍然较低,与美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政府为维持协同创新联盟的稳定性,其让利的主要受益者是大学,企业获得的政府让利非常有限,而实际上,只有企业在创新联盟中的参与度越高,贡献越大,知识从研究领域到实际应用的转化速度才能加快,企业获取知识的成本才能降低,大学等研究机构也才能及时从企业获取创新的需求,从而产生符合实际需求的创新思维与创新研究。因此企业的参与度非常重要,未来政府应该从引导和刺激企业参与合作创新的角度制定政策,并将部分政府收益更多的让利于企业,让企业更积极性参与协同创新。

  参考文献:

  [1]苏州.知识管理视角下产学研合作创新冲突分析与治理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8,35(24):64-70.SUZhou.ConflictAnalysisandCountermeasureof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CooperationInnovationfromthePerspectiveofKnowledgeManagement[J].Science&TechnologyProgressandPolicy,2018,35(24):64-70.

  [2]黄菁菁.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软科学,2017,31(05):38-43.HUANGJingjing.ResearchontheUniversity-industryCollaborativeInnovationEfficiencyandItsAffectingFactors[J].SoftScience,2017,31(05):38-43.

  [3]杨玉桢,李姗.基于因子分析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缋效评价研究[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9,49(3):21-29.

  作者:雷怀英1张文杰1贾晓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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