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国外 期刊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发表学术论文网文史论文》 徽州文学论文发表浅析徽州文书的收藏> 正文

徽州文学论文发表浅析徽州文书的收藏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5-08-17 17:30

本文摘要:发表学术论文网 办的非常成功,极具口碑。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最具时事性的文章和最具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当然,因为免费和开源,大家都可以学习、借鉴和共同使用,如果你需要专属于个人的原创文章,请点击链接获得专业文秘写作服务。 [摘要]梳理了学界关于徽州

  发表学术论文网办的非常成功,极具口碑。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最具时事性的文章和最具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当然,因为免费和开源,大家都可以学习、借鉴和共同使用,如果你需要专属于个人的原创文章,请点击链接获得专业文秘写作服务。

  [摘要]梳理了学界关于徽州文书的各种定义,分析总结了目前徽州文书的收藏和整理情况,结合中山大学图书馆徽州文书的工作实践,探讨了如何整理徽州文书的原则和方法,以充分发挥徽州文书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徽学;徽州文书;文书收藏;文书整理

古代文学期刊

  1徽州文书的概念界定

  徽州文书的具体概念,在提出之时尚未经过严格的定义,它最初是指徽州民间流传出来的大量文献,以契约文书为主。随着其他类型的文书流出,就需要重新思考徽州文书的科学定义了。

  最早对徽州文书这一概念进行系统讨论的是周邵泉先生,他指出徽州文书“虽然都是由徽州民间流传出来,但是就其文书来源来说,有私家文书和官府文书”[2]39。他定义的徽州文书“不限于公文案卷和契约,但不包括诗书古籍、文章和书法,是指徽州历史遗存下来的公私文书、书信、契约、案卷、账簿等”[2]40。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周邵泉认为徽州文书来自民间,但也将官府文书纳入其中。倪清华沿用了周邵泉的定义,并强调了文书作为第一原始记录的特点,她说:“徽州文书是指徽州历史上形成的公私文书、书信、契据、案卷、账簿等,是未经人为加工,在实际生活中直接形成的第一手原始记录。”[3]刘伯山将徽州文书定义为“历史上的徽州人在其具体的社会生产、生活、发展与交往过程中为各自切身利益形成的原始凭据和记录”[4]122。徐国利基本认可刘伯山的定义,在援引文书学界对文书的定义基础上,指出“徽州文书是徽州历史上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为从事或解决某些实际事务活动而制作的程式化的书面记载”[5]。徐国利的这一概念强调“实际事物”和“程式化”,即活动的目的性和规范化,更多的是针对官府文书而言,而民间私文书是比较灵活随意的。翟屯建则认为“徽州文书是徽州所属歙、休宁、祁门、黔、绩溪、婺源六县遗存的民间历史档案”[6]。

  国外代表性的徽学研究者有臼井佐知子和中島楽章,前者认为“徽州文书指徽州地区由历史上留存下来的散件和簿册构成的官府文书和卖契合同等民间文书”[7],后者则将徽州文书定义为存留于徽州地域或者徽州人留下的全部手写史料,形式上包括散件和簿册,内容上包括契约文书、诉讼行政文书、账簿、笔记、杂记、日记、书信等,但是不包含对刊本的手抄本[8]。

  综合前人意见,笔者认为徽州文书的概念界定需要明确两点,一是文书来源于民间,在被公藏机构征集前其保存主体是老百姓;二是文书的创作使用主体是老百姓。

  2徽州文书的收藏情况

  2.1 徽州文书的计量标准

  目前,徽州文书的计量单位有“件”“部”“册”“份”“张”“本”“页”等,计量标准的不统一,直接导致在数量估测上的出入。徽州文书按照形态来分,可以分为散件和簿册(《徽州文书类目》将所编契约文书分为散件、簿册和鱼鳞图册三部分)。散件是指单张或者两三张甚至更多张组成一件契约的文书,而簿册是指装订成册的文书[2]39。由此可见,用“部”“册”“卷”“页”等作为基本计量单位,则忽视了文书本身的两种形态,都不太合适。而以“件”来作为基本计量单位的话,散页和簿册都可以用“件”来统计,不过这里的“件”是以内容相对独立性作为原则的。也就是说如果内容相近,则将其归为一件,如一张契约,后面粘连着推单或者验契纸,这就算作是一件文书。再如,一本账本,不管是薄还是厚,都只能算作一件文书。这种以“件”来作为计量单位的话,可以较好地保持内容的相对独立性,也比较容易接受。

  然而对于“内容相对独立”这一概念,大家的见解也存在分歧。严桂夫主编的《徽州历史档案总目提要》指出“以内容相对独立原则进行基本数字统计,鱼鳞图册、弓口册、田亩清册由于有散页不成册者,从其内容均为地域田亩情况记载考虑,单独利用价值较高,故以一页为一件计,其他如册、卷、轴、张等载体形式均以件计”[9]。而俞乃华则认为“如鱼鳞图册、抄契簿、帐簿、阄书等,无论是否残缺,一般以一册为一件。但如是同一商号帐簿、分家阄书,具有相关性和连续性,无论有多少册,仍按一件统计。像契约、赋税票据、官文等类文书,无论残缺与否,一般以一份(张)为一件,但如果由若干张不可分割的散页组成,仍按一件统计”[10]。刘伯山认为,对于已发现的徽州文书,应以其形成和留存方式的内容完整性与独立物理存在性为计量标准确定的基础,因此,他确定了以“份”和“部”为基本计量单位。“份”的概念多运用于以页、张等形式存在的文书,而“部”的概念多运用于以卷、册等形式存在的文书;“份”的文书是一份几张的就注明一份几张,“部”的文书是一部几册的就注明一部几册[11]。

  中山大学图书馆对于徽州文书的统计,与刘伯山的计量方式一致,但不以“份”和“部”作为计量单位,统一以“件”作为单位,在登记时,分“散件”和“簿册”两种。每件文书在具体的著录表中应记录其具体的页数,如一件契约,可能篇幅较大,由几页粘连在一起,则要注明。簿册更是如此,需要著录册数和每册的页数。对页数的记载,不仅是为了方便统计,也为了防止徽州文书的遗失。

  2.2 徽州文书的收藏数量

  随着徽州文书的不断流出,其总量也在不断地增加。1988年,周邵泉先生在安徽大学召开的“徽州文书整理经验交流会”上,估计其总数有10余万件[12]。而后,周邵泉先生在《徽州文书与徽学》(2000年)一文中的估计是“已被各地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收藏的徽州文书, 以卷、册、张为单位计算, 恐怕不下20余万件”[13]。刘伯山在《徽州文书的遗存与特点》(2004年)中估计“已经发现的徽州文书的数量当至少不下于25万件; 还散落在民间、可资研究利用的徽州文书又该有10万—13万件, 两者相加就是35万—38万件”[4]122—126,136。据严桂夫、王国健《徽州文书档案》(2005年)统计,国内成批收藏徽州文书档案的单位不少于40家,国外收藏的单位有美国哈佛燕京图书馆、英国大东图书馆东方收藏部等,在日本和中国的港台地区亦有收藏……已收藏在各单位的徽州文书档案总数至少有24万件,再加上散落在社会上的徽州文书档案至少有10万件,现存世的徽州文书档案数量当不少于30万件[14]19,33。卞利在《徽州文书的由来及其收藏整理情况》(2008年)一文中估计“上个世纪发现的南宋至民国年间近50 万件(册)……包括已知大约有海内外收藏者20余人,其收藏数量估计不下10万件”[15]。但是卞利的统计数据中,并未包括近两年也在极力收集徽州文书的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因此,加上这两家单位以及黄山学院这几年新增加的藏量,徽州文书的总量起码增加了30万,远远超出了卞利50万件的估计,至于实际数字,因徽州文书的收藏分散以及有些尚未流出,未能统计清楚。笔者根据现有资料,将徽州文书收藏量在万件以上的单位统计如下:

  中山大学,约17万件;上海交通大学,8万—10万件①;黄山学院,8万件[16];安徽省档案馆,8.3万件[15];黄山博物馆,3万多件[14]27;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约1.2万件[17];安徽博物院,1万多件②;祁门县博物馆,约1万件[14]27;中国社科院经济所,1万件左右①;中国社科院历史所,1.4137万件[15];中国国家博物馆,1万件以上③。

转载请注明来自发表学术论文网:http://www.fbxslw.com/wslw/4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