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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与知识产权战略演化

所属分类:电子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04-07 10:24

本文摘要:摘要:数字经济创新主体要获取价值,需更好的理解平台和创新生态系统动态。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与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有助于提升技术标准化效率。基于历史文献的移动通信标准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的互动演化,探讨开

  摘要:数字经济创新主体要获取价值,需更好的理解平台和创新生态系统动态。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与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有助于提升技术标准化效率。基于历史文献的移动通信标准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的互动演化,探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独占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从创新中获利的交互作用。研究发现:其一,移动通信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呈现出四大演化趋势,知识产权成为标准创新生态治理的重要手段;其二,伴随标准代际更替及创新生态系统治理的演进,移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经历了“反专利—亲专利—亲许可—亲诉讼”的战略演化路径;其三,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独占机制、互补与替代性资产、知识产权战略之间彼此相互作用。互补与替代性资产差异下企业存在独占策略与路径选择差异。

  关键词:创新生态系统;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移动通信

知识产权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借助外部资源增强、拓展内部创新,[1]形成主体、资源、机构、活动等关联共生的创新生态系统,并在成本分担、风险分散等方面寻求协同效应。[2]作为一种适应独特竞争环境的创新范式,创新生态系统影响创新绩效,且不断演化。[3]

  然而,企业间依赖的不对称性、配套技术的独占性、学习能力的差异性等易导致系统中“搭便车”、“敲竹杠”等机会主义滋生。因此,需要通过一些正式和非正式的机制安排来约束治理。[4,5]Teece的系列研究发现创新者从创新中获利(profitingfrominnovation,PFI)的能力受到独占(appropriability)机制、互补性资产或技术及商业模式、技术标准及安装基础、时机、创新生态系统强度等五大因素影响。[6,7]作为独占机制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管理战略随着企业独占行为的转变而演化。[8]

  以动态、演化、多元视角分析经济现象和行为演变规律为核心的演化经济学,为研究创新生态系统的动态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论。演化经济学强调通过系统的动态过程解释系统为何及如何达到某一状态;通过一些惯性特征,观察较长时间内系统轨迹和模式的演化。[9]时间维度上,关注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演化,强调历史演化中的跨期研究;[10]空间维度上,关注长期的技术扩散、知识溢出及合作竞争等产业协同演化机制。[11]

  移动通信产业实践表明,互补性创新大量产生于标准创新主体中,且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竞争和标准推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2]然而,现有研究鲜少关注技术标准的创新生态系统治理问题,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如何与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互动演化研究更显不足。本文基于移动通信标准跨代多案例研究,揭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的互动演化,探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独占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从创新中获利的交互作用。

  1全球移动通信标准演进及标准创新生态系统

  1.1全球移动通信系统标准演进概览

  20世纪70代,随着集成电路、微处理器等电子技术的发展,蜂窝小区和频率复用理论的应用,以及个人通信移动化需求的增长,人类迈入现代移动通信时代。自1978年美国首台模拟移动通信系统AMPS(AdvancedMobilePhoneSystem)在芝加哥开通至今,全球移动通信经历了四代,并正处于5G发展阶段。1980s年代的1G为模拟信号,系统制式混杂,互不兼容且无法实现国际漫游。代表性系统有:美国的AMPS、北欧的NMT(NordicMobileTelephone)、英国的TACS。

  1990s年代的2G为窄带数字信号,数据业务引入,全球市场主要由欧洲的GSM与美国的CDMA1两分天下,但GSM独占“鳌头”,并开启了全球移动通信标准争夺站。2000s年代初的3G为宽带数字信号,国际电信联盟(ITU)于2000年确定欧洲主导的WCDMA、美国主导的CDMA2000和中国主导的TD-SCDMA为3G的三大主流无线接口(airinterface)标准。2007年,美国主导的宽带无线接入标准WiMAX被ITU确定为第四个3G标准。2010s年代的4G超宽带数字移动通信为长期演进高阶版LTE-A。2015年9月,ITU发布5G愿景报告M.2083,启动5G标准制定工作。

  1.2移动通信产业及其标准创新生态系统

  通信产业主要有四类参与者: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监管部门及用户。网络运营商的标准制式选择决定着用户和设备制造商对标准产品的选择,而设备制造商的标准创新又会反过来影响网络运营商的标准制式选择,并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13]

  通信标准化主要包括研发、制定、商用三个阶段,不同参与者在标准化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作用。以TD-SCDMA为例,在标准早期研发和制定阶段(标准起草与协调),设备制造商起着主导作用;而在标准商用阶段,网络运营商的重要性逐步凸现并主导标准化的进程。[14]GSM的标准化则恰好相反。此外,通信产业的支柱地位与安全需求,使得多数国家的网络运营商存在复杂的所有权关系。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通信产业生态表现出更为复杂的系统特征:除了像AT&T、爱立信、三星和高通这样传统的产业链上企业,还出现以苹果、谷歌为代表的操作系统和应用开发商,以及为数众多的内容提供商。大量企业的业务可能涉足价值链中多个环节。技术标准确立了技术创新的共同基础。[15]

  技术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创新主体以技术标准为纽带所构建的共生竞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也是推动技术模块分工及R&D协作,协同兼容配套技术开发,加速核心技术市场推广的关键路径。[16]移动通信产业的大规模基础设施投入、路径依赖、网络外部性等特征,带来建立在标准化和互操作性基础上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速度经济。[17]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普及,颠覆了传统创新来源、创新方式及创新治理,并朝着开放、共生、系统方向演化。作为经典案例,20世纪70至80年代Betamax与VHS的标准创新生态系统之争已连篇累牍。[18]

  进入21世纪,从音乐播放器iPod,到智能终端iPhone,苹果公司一方面通过向互补型创新者提供开放创新平台,另一方面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平衡生态系统中的合作与竞争,保持平台生态活力。[19]由上游组件商、下游互补件商及集成商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演化的实质是核心成员间的关系演化。[20]核心企业往往通过主导知识产权机制来治理创新生态系统。

  2移动通信标准创新生态治理及知识产权战略演化实证分析

  2.11G时代(NMT):反专利

  2.1.1构建半开放式创新生态治理结构

  瑞典主导北欧国家发展的NMT系统,是区域性标准合作的典范,更为GSM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NMT标准创新生态治理主要体现在:(1)标准研发阶段,成立特别工作组并打造为标准化行动网络的中心枢纽,协调知识共享、互动交流与合作;(2)标准制定阶段,运营商紧密合作并主导标准进程及合作竞争;(3)标准商用阶段,其一借助地理、语言、文化等地缘优势,加快标准技术的推广实施;其二严格市场管制,对北欧市场实施垄断性保护;其三,运营商在设备采购中大力支持本土设备商,促进规模经济形成。[22]构建开放互动的创新生态,管理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及运营商紧密合作的半开放式治理结构是NMT系统成功的关键。

  2.1.2实施“反专利”战略

  NMT标准化的战略举措,还突出体现于运营商在标准知识产权政策上的一系列逐步弱化专利权的政策调整:从早期的弱专利政策,到中期限制专利的政策,及至NMT利益集团形成时彻底无视专利的政策,具体表现为:(1)标准化组织逐步推行最低,乃至免费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2)为最大限度规避标准商用中的知识产权障碍,标准参与各方达成“君子协议”(隐性契约),一方面规避专利申请和权利主张;另一方面,促进防御性标准技术公开。

  2.33G时代(UMTS):亲许可欧洲3G规划与GSM标准推进并行。欧共体于1988年启动由26个欧洲研究单位联合承担的欧洲高级通信技术研究计划(RACE),提出UMTS(UniversalMobileTelecommunicationsSystem)概念。WCDMA作为UMTS系统的无线接入技术,被ITU确定为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之一。

  2.44G时代(LTE与LTE-A):亲诉讼移动通信标准由3G演进至4G,经历了LTE(又称准4G或3.9G)和LTE-A(4G)两个阶段。根据产业实践,本文不予严格区分,均以LTE纳入案例研究。2.4.1专利军备竞赛愈演愈烈进入4G时代,从专利申请,到专利许可、收购、诉讼,企业专利军备竞赛愈演愈烈。LTE的SEPs数量和声明企业数量同步激增。为深入了解从2G到4G的SEPs竞争程度,采用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HHI)来测度持有SEPs厂商规模的离散度。

  3主要研究发现

  3.1移动通信标准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机制演化

  随着产业标准的代际更替,移动通信标准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机制呈现出以下演化趋势:(1)标准治理结构由介乎于集成式创新系统与分散型市场组织之间的半开放式向更开放多元化发展。标准生态治理,既可通过市场机制建立事实标准,也可通过管理机制制定法定标准,还可以是NMT标准化案例那样基于多机制组合的半开放式结构。需要竞争厂商之间通过专利交叉许可达到合作型竞争状态。合作竞争关系的治理,既可像NMT那样基于隐性的知识产权约定,也可像UMTS那样通过显性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34]

  (2)标准协调机构由区域性向全球性组织发展。从北欧四国运营商紧密合作推动NMT系统开发,到成立ETSI推动GSM系统开发与协调,再到联合北美和亚洲国家推动成立3GPP推动全球3G系统开发与标准制定,表现出显著的国际化路径。(3)创新和创新者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动态分布。主要创新源从运营商逐步转移至设备商、新进厂商,乃至终端用户,越来多的利益主体进入到标准创新生态体系中。这一转变在GSM发展中后期凸显。

  3.2移动通信标准代际更替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演化

  伴随标准代际更替及创新生态系统治理的演进,移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经历了“反专利—亲专利—亲许可—亲诉讼”的战略演化路径,各阶段相应的标准创新生态治理机制及知识产权战略举措。智能终端专利战是移动通信产业创新生态治理的必然结果,折射出行业竞争模式的转变。随着消费需求向移动端转移,行业竞争由粗放型的价格战转向技术型的专利战。专利申请、许可、诉讼与通信产业竞争之间的相互促进,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动态竞争环境下,企业间的专利军备竞赛愈演愈烈,主导企业通过获取外部技术和专利来迅速应对市场变革。

  4研究结论与启示

  数字经济产业中的创新主体要实现从创新中获利,需更好的理解平台和创新生态系统的动态。5G这样的赋能型技术尤其如此。本研究揭示的产业标准推进中的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丰富了创新生态系统理论。提出的互补与替代性资产差异下企业存在独占策略与路径选择差异,扩展了Teece提出的PFI理论框架。这些对加强中国情境下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促进数字经济赋能产业升级,尤其对加快推进5G商用、6G标准创新部署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主要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如下:

  (1)治理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既要关注合作与竞争动态关系,也要考察技术与资产的互补与替代动态关系。标准知识产权及权利人的增多分散,要求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关注范围扩大到整个创新生态系统,既要关注标准创新主体间的合作竞争关系,又要关注分散的互补与替代性资产。企业在构建独占机制时需结合技术在整个系统中的生态位,系统规划互补与替代技术的独占机制,并可加以战略组合利用,在达到巩固提升自身生态位的同时,最大限度制约竞争标准的实施。这对企业创新价值独占导向的专利申请、许可和收购的战略制定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2)知识产权管理战略阶段演化表明,知识产权管理范式已经从主要围绕专利保护、侵权指控等传统事务,延伸至更为复杂的专利许可、收购和诉讼战略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重心从保护转向价值,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远见、能力和准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战略构建起或强或弱的价值独占机制,达到从不同形式的开放或封闭的创新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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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准利益集团需强化标准知识产权治理举措和机制,扩大系统SEPs技术的可及性,提升标准生态系统效率。此外,近年美国关键技术“卡脖子”和高端芯片“断供”让各界认清产业链安全和创新生态系统危机问题。5G的跨产业融合必将催生更复杂的创新生态系统。在当前5G发展关键期,一方面应尽早构建高效的专利许可模式,提升标准生态系统效率;另一方面,注重5G尾部生态的治理,专利许可模式设计中应关注5G应用市场的长尾效应。

  参考文献:

  [1]ChesbroughH.W.OpenInnovation:TheNewImperativeforCreatingandProfitingfromTechnology[M].Boston:HarvardBusinessSchoolPress,2003.

  [2]AdnerR.Matchyourinnovationstrategytoyourinnovationecosystem[J].HarvardBusinessReview,2006(4):98-107.

  [3]GranstrandO.,HolgerssonM.Innovationecosystems:Aconceptualreviewandanewdefinition[J].Technovation,2020(90-91),102098.

  [4]吴绍波,顾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协同创新的治理模式选择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4,16(1):13-21.WuShao-bo,GuXin.Thegovernancemodelselectionofstrategicemergingindustrialinnovationecosystem’scollaborativeinnovation[J].R&DManagement,2014,16(1):13-21.

  作者:詹爱岚1,陈衍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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