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女性主义视角下的隐性劳动作为极具批判性的社会学概念,为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困境提供了创新性解释,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困境背后折射出行业发展中劳动的隐性化现象。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主要发生于社会工作者与购买方、落地方及服务对象等互动
摘要:女性主义视角下的“隐性劳动”作为极具批判性的社会学概念,为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困境提供了创新性解释,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困境背后折射出行业发展中劳动的“隐性化”现象。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主要发生于社会工作者与购买方、落地方及服务对象等互动场域,包含被动面向和主动面向,主要涉及对劳动的漠视与模糊。非平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土有限的利他文化观念以及规范阙如的行业生态分别是引发社会工作劳动“隐性化”现象的政治、文化和专业机制。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可能引发多重后果,主要涵括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受到阻碍、公共性精神培育陷入困境及“半专业化”发展局面延续等。克服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需要专业教育与职业实践场域合作发力。
关键词:社会工作隐性劳动社会认同专业化
一、找寻社会认同迷思的另一种解释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显性成就有目共睹。自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社会工作人才迅速获得国家六类人才队伍之一的重要位置。
地方政府也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将低风险、高激励且有助于直接回应转型期民众需求的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政府创新的普遍选择(臧雷振、张振宇,2019),把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视作社会领域创新的重要举措。从社会层面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蓬勃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相对宽松和支持性的环境下迅速增长,截至2018年年底,各地已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9793家。①
然而,社会工作发展取得显性成就并非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全部,现有的正式制度为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提供的政策支持、制度空间与具体的社会工作场域和实践情境之间仍存较大距离(王晔安、马铭子,2021),与之并不相称的是社会工作职业的社会认同问题。长期以来,以为人民服务为价值旨归的社会工作却遭到社会公众的不理解,缺乏专业身份和专业服务需求的实际服务处境使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困境日趋明显(童敏,2019),社会工作的专业有效性和学科知识体系备受质疑(安秋玲,2021),其不可替代的专业地位未能彰显(郑广怀、王晔安、马铭子,2021)。
直到社会工作专业恢复重建30余载后的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还在将“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度”作为活动目标;每逢3月“社工节”,“社会工作是什么、不是什么及其与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社区工作等相关行业的区别”依然是各类新媒体的主流宣传热点之一,诸如此类都表明社会工作依然面临较深的社会认同困境。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同度低可能导致社会工作者从业过程中的职业归属和身份认同发生不同程度的偏差,致使人才流失,从而掣肘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的进展。对此,学术界极力探求社会工作社会认同困境的根源:社会工作恢复重建30余年,为何社会认同却始终未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提升?面对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困境,当前学术界从不同视角给出了多种解释。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论”。
这种论述将社会认同问题归因于专业发展顶层设计得不清晰、不全面等,倡导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以加强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史柏年,2006;张和荣、郭占锋,2015);二是“专业化水平较低论”。该论述认为社会工作社会认同度低是因为自身专业化程度不足,需要进一步练好内功,提升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专业化水平,借助实际服务效果的提升证明自身的合理性(史柏年,2006;王文彬、余富强,2014;易松国,2019);三是“信息传播不足论”。此种论述认为社会认同困境源于社会工作者自身和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工作的宣传不足,因而希望通过增强社会宣传力度来提升居民的知晓度(张和荣、郭占锋,2015)。
综合上述三种解释,从理论上说,如果政府部门不断完善制度设计、职业群体提升专业化水平以及强化社会宣传等措施将有助于社会认同困境的缓解。但是,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却不断暴露出来。尽管近些年政府对社会工作的观念逐渐转变,社会工作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自身的专业性日益提升并且关于专业的社会宣传不断加强,但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缺口”仍然没有弥合反而持久存在,提升专业社会地位始终是社会工作界的核心议题(王晔安、马铭子,2021)。这一颇具悖论性的现象迫使笔者进一步思考:这些措施是否只是提升社会认同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过分地将其作为社会认同困境的解释是否陷入了技术化、外在化和泛泛而谈的怪圈?因此有必要继续找寻社会工作社会认同困境的其他解释。
为此,本研究试图从社会工作职业实践的过程环节与具体情境中发掘导致社会认同“居低不上”的症结。物的价值是靠社会来估价的,集体能够感知到物是决定物的价值的重要因素(涂尔干,2001:224),社会工作的社会感知度较低在很大程度导致了社会工作专业的社会认同度较低,而社会感知度较低与社会工作的社会显现度低又存在直接关联。
换言之,尽管社会工作在行业内部取得了相较于历史的显性成就,但对行业外部环境而言,社会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仍处于相对隐性的位置。笔者在与一线社会工作者共事的过程中,发现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场域扮演一种类似于“影子”的角色,这种“影子”式的角色使得社会工作职业群体的劳动在某种程度上被忽视甚至贬抑,从而带来职业群体的劳动“隐性化”。当社会工作的劳动被“隐性化”时,社会工作专业与职业便难以进入并深入中国人的认知框架进而无法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李棉管、姚媛,2017),由此陷入持续性的社会认同困境与迷思。针对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这一经验现象,本研究认为社会学视域下颇具批判性的“隐性劳动”(invisiblework)视角能为探究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提供有力的理论工具。
因此,本研究在回顾“隐性劳动”视角的基础上,探析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具体厘清三方面的问题:实际工作场域中,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的具体表现、导致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现象的因素、“隐性化”现象带来的现实后果是什么。在分析社会工作专业与职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承认社会工作面临的结构性约束,也应该认清作为行动者的社会工作者群体在有关场域中的主体性建构(杨发祥、叶淑静,2016)。鉴于此,本研究将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进一步区分为被动和主动两个维度,以期对社会工作者职业群体所遭际的结构约束及其主体建构做出双重透视。
二、“隐性劳动”作为启发性的概念工具
20世纪后期,女性主义社会学将长期被忽视的女性群体劳动重新带回研究视野,“隐性劳动”正是彰显女性主义社会学批判力量的重要概念之一。从历史上看,“隐性劳动”的概念主要被用来解释和说明妇女在家中未被承认的劳动(Daniels,1987;Collins,1998)。家庭内的父权式生产创造的是一种不平衡的权力关系,在此种关系中,男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从剥削女性的家务劳动中获益:女性的再生产劳动付出让男性可以无后顾之忧、全心投入有酬的劳动,但男性却反过来视家中的女性为依赖人口,而贬抑甚至忽略女性及其他家庭成员对其生产性劳动做出的贡献(张晋芳,2013:48)。随后,隐性劳动研究逐渐从家庭内部扩展到女性在家庭以外担任的职位,包括护理、秘书和乘务员等职业,从私人领域拓展到公共领域,如对清洁工和教师隐性劳动的关注(Hamblinetal.,2020;Rabelo&Mahalin‐gam,2019)。
对女性职业领域隐性劳动的考察往往从多个角度聚焦呈现工作过程中的“不可见性”(invisibility)。罗林斯(JudithRollins)通过对非裔美国人有偿家务劳动的观察,发现她们在工作中的“不可见性”不仅隐藏在家庭内部和白人女性的私领域中,更体现为她们在各种场合仿佛不为雇主所看见和在意;丹尼尔斯(ArleneKaplanDaniels)描绘了女性富人志愿者的“隐性事业”(invisibleca‐reers),女性的家务工作是不被承认且琐碎的,被她们的丈夫所追求的事业所区隔,她们转而从事无偿的、有意义的志愿工作,但这些工作却并不被看作是“真正的工作”(realwork);史密斯(DorothySmith)也发现女性在家庭中的工作与其在组织中的支持性工作被忽略了,男性主管和专业人士做出的成绩仿佛是他们独立完成的,这是一种制度化的忽视或遮掩(转引自Devault,2014)。
“隐性劳动”概念试图引起学界关注那些没有报酬、未被承认或低估的工作(Devault,2014)。伊里奇(IvanIllich)将对劳动中的“不可见性”分析继续向前推进,提出了“影子劳动”(shadowlabor)概念。影子劳动是一种以家务劳动为原型的社会事实(Illich,1981:113),其既非指那些低酬的工作也非指纯粹无酬的工作,而是指用来供养工业经济的无偿工作,这些无偿工作在工业经济中作为产品和服务生产的必要补充而存在,包含女性在家里的家务劳动和在职场从事的被冠以“家庭生活”(familylife)的劳动(Illich,1981:99)。
在工业社会中,影子劳动的过程被“一切服务于经济”的工业意识形态所掩盖, 是奴役的一种独特形式(Illich,1981:100),也是一种难以对抗的歧视形式。隐性劳动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发展和劳动情境变迁而不断扩展,在传统范畴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时代意涵,比如学者开始关注数字时代弹性工作的“无形”或“隐性”状况(Whiting&Symon,2020)。隐性劳动既包括无报酬或报酬过低的工作、象征性地看不见的工作①,也包括由于互联网、劳动力分割或全球外包而在物理和地理上模糊不清的工作以及那些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中对于劳动者的持续就业和成功十分必要的审美或相关的工作(Edgell,1999)。
就隐性劳动形成的内在机理而言,海顿(ErinHatton)(2017)通过文化、法律和空间这三个相互交织的社会学机制,剖析了“隐性劳动”生成的内在机制。其中,社会文化机制是指霸权性的文化意识形态②导致工作自然化而被视作理所当然,社会法律机制是指那些所谓“隐性劳动”的范畴被法律文本中关于“就业”的正式规定排除,空间机制则是指有些工作范畴常常处于文化所定义的工作场所之外。可以说,海顿对隐性劳动的“三重机制”解释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女性主义思维范式而试图挖掘更为深广的结构根源。
由此,隐性劳动主要体现为工作过程中的“不可见性”,既可以理解为对劳动本身的忽略、不承认甚至贬低歧视,也可看作是对劳动过程的掩盖或劳动成果的替代性剥夺,即工作过程与结果的“不可见性”构成了隐性劳动的突出特点。综上可知,“隐性劳动”至少包含两重实质性内涵:一方面指涉制度化的社会排斥,这点常常涉及女性的、私领域的相对于男性的、公领域的劳动被边缘化的讨论;另一方面指制度化的社会压迫,当人们的生产、生活统统被工业模式和意识形态支配时,人们所从事劳动中的非经济部分被不同程度地贬低或低估。
具体而言,“隐性劳动”主要表征为主体的劳动“不被察觉—不被承认—被主动忽略或被动掩盖—在偏见和歧视的作用下价值被低估”的行为谱系。就此而言,隐性劳动对解释职业劳动过程及结果不能在较大程度上被社会各主体承认的社会认同困境具有一定的理论解释力。鉴于此,本研究运用隐性劳动行为谱系对社会工作者的劳动“隐性化”现象进行剖析。笔者认为,“隐性劳动”视角与社会工作职业研究之间存在诸多契合之处:
(1)“隐性劳动”彰显了赋权于女性群体的女性主义批判视角,而中国社会工作职业群体中女性比例远高于男性(刘畅、袁易卿、孙中伟等,2020),这点现实赋予了女性主义概念工具以合法性;(2)慈善领域被视为“隐性劳动”的一种类型,而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属于广义上的慈善事业;(3)与其他显性的、社会认知度较高的职业相比,社会工作面临被社会承认不足的社会认同困境,该群体的劳动整体处于相对隐性的位置。总之,“隐性劳动”以一种批判性的视角帮助研究者反思当前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问题,有助于重新审视社会认同困境背后所暗含的劳动“隐性化”现象。
本研究将研究主题定位为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而非直接将社会工作者劳动概念化为“隐性劳动”,旨在强调此现象是一个相对动态的过程,并不是盖棺定论地在类型学意义上将社会工作定位为“隐性劳动”,笔者期冀为这一过程现象赋予学理性解释。
三、不可见的劳动: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现象
无论是制度化的社会排斥还是社会压迫,既往“隐性劳动”研究都凸显劳动类型(或面向)的“被动性”,即劳动者的劳动“隐性化”是被种种外力强制促成的。由此,多数研究也旨在通过对“隐性劳动”的研究实现一些劳动的“可见”(visible)。
然而,社会工作劳动中的“隐性化”现象则不仅包含被动型的“隐性化”现象,即自身劳动成果被其他相关互动群体“隐去”,在现实中还存在一种主动型的“隐性化”行为,即在没有任何外力“压迫”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自身主动将自己的劳动做出“无名化”或“模糊化”处理。同时,社会工作劳动“隐性化”发生在与以政府为主的购买方、以社区为主的落地方以及服务对象的互动之中。因此,社会工作劳动“隐性化”将围绕社会工作者与购买方、落地方以及服务对象的互动,从主动和被动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四、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现象的型塑力量
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现象有其特定的型塑力量,主要包含非平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结构、本土环境中有限的利他观念与当前规范阙如的社会工作行业生态。
(一)政治层面:非平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结构
在许多论者看来,理想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应为两者“良性互动”,一方面国家承认市民社会的独立性,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必要的干预与调节,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在充分制衡国家力量的同时也促进公民的政治利益表达(邓正来,2018:10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从全能主义国家向威权主义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国家半主动、半被迫地从社会领域逐渐撤离(邓正来,2018:212)。
但出于政治秩序和治理效能等考量,国家对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市民社会采取了一种“机会主义”的立场,形成了社会组织的监护型控制逻辑,扶持与发展市民社会自然也成为一种提升治理效能的治理技术之一(邓正来,2018:218、237)。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服务型社会组织,同样被置于国家与社会的非平衡关系结构框架下。本土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国家的强势主导是政府方面的基本立场,带来了社会的“习惯性顺从”(王婴,2018)。就政府而言,政绩驱动是地方政府创新发生、发展和演化的核心机制,基层政府的创新选择通常基于政绩考量(陈家喜、汪永成,2013)。近些年来,由于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实现政府相关部门的“软实力”,该领域逐渐成为基层政府制造政绩的新高地(王婴,2018)。
因此,在“条”与“块”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结对竞赛”(黄晓春、周黎安,2019)过程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或发展社会组织的行为本身演化成各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政绩亮点。但出于风险控制和制度的路径依赖等考量,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机构仍被视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政府如何既能发挥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功能,同时又能规避可能的或想象中的治理风险?由此,“形外实内”成为各级政府的最佳策略,即形式上维持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对自主性,实质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强化党建等方式来实现体制部门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绝对控制(郑广怀、张若珊,2020)。于是,这种占有式支配的政治逻辑强化了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特征。
五、“存在危机”: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的多重风险
社会工作者在与多方主体互动过程中,其劳动表征都呈现被动或主动“隐性化”,这引发了笔者对其现实后果的担忧。概括来讲,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的现实后果主要涵括以社会治理风险为主的政治后果、以公共性精神困境为主的文化后果和以“半专业化”为核心的专业后果。
六、总结与讨论
当前中国社会工作者劳动“隐性化”现象,不仅包含来自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购买方、落地方、服务对象等利益相关方施加的被动“隐性化”,也包含社会工作者自身做出的主动“隐性化”行为。其中,被动“隐性化”贯穿了其他互动主体对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及其互动行为过程,而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也相应采取主动“隐性化”的方式,客观上加剧了自身劳动的“隐性化”。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受到政治、文化和专业多重维度的塑造,也导致了社会治理的风险局面、公共性精神的生成困境以及“半专业化”持续发展的后果。
社会工作者劳动的“隐性化”实际上再生产着当今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与身份认同,专业发展的环境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业能否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这关乎社会工作“何以存在”的本质问题。“隐性劳动”以及职业劳动的“隐性化”视角为批判性地审视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为回应当前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低迷困境提供了创新性的解释,有助于从社会工作者群体自身来理解社会认同的外部困境,从微观互动实践的角度来考察宏观社会认同困境的形成过程。
①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本文在讨论社会工作劳动的“隐性化”时,意图推动社会工作劳动的“显性化”,但本文并不主张过度专业化甚至狭隘专业主义的发展路径。本研究对那些为争取合法性和资源支持而做出策略性“隐性劳动”的社会工作行动者表示理解和认可,因为这其中包含了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生存智慧。本文更强调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过程中要保持最基本的专业自信,更要试图规避模糊专业边界的“专业泛化”或“泛专业化”场景。此外,从社会工作的主动“隐性化”现象中,还可以看到当前存在的一个明显指向,即“公益慈善专业化”与“专业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化”之间的张力。
一方面,近几年来的中央文件内含着从对专业社会工作的凸显到对公益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等领域强调的趋势;另一方面,社区服务等社会工作实践场域越来越突出党建引领下各类志愿服务的创新和专业化运作。未来专业与慈善之间的张力将如何调和?未来中国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事业将是何种发展态势?这些都有待后续在实践中探索。如果社会工作仅仅是以“服务”作为自身专业特色,而未能真正参与到治理体系重组过程,那么社会工作的劳动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沿袭主动和被动的“隐性化”,其对治理能力提升的效应可能被继续掩盖和稀释,由此将形成“难以融入治理体系—治理提升效应不明显—劳动的‘隐性化’—仍然难以融入治理体系”的不良循环。
[参考文献]
爱弥儿·涂尔干,2001,《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安秋玲,2021,《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向度探析》,《社会科学》第7期。
陈家喜、汪永成,2013,《政绩驱动: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分析》,《政治学研究》第4期。
陈鹏,2016,《城市社区治理:基本模式及其治理绩效——以四个商品房社区为例》,《社会学研究》第3期。
陈友华、许加明,2017,《社会工作专业权威建构:现状、问题与思考》,《人文杂志》第6期。邓正来,2018,《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增修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高艺多、文军,2020,《现代主义还是后现代主义——社会工作理论取向的比较与反思》,《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作者:高艺多吕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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