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在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的支教扶贫也得以进一步推进。宁波市结合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开展支教项目。问卷调查和访谈数据信息显示,接受调查的支教方教师经验丰富而且专业素养高,支教前的调研、沟通与培训开展得较为充分,支教方教师个人
[摘要]在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的支教扶贫也得以进一步推进。宁波市结合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开展支教项目。问卷调查和访谈数据信息显示,接受调查的支教方教师经验丰富而且专业素养高,支教前的调研、沟通与培训开展得较为充分,支教方教师个人收获大,受教方和支教方教师均感满意,从整体上反映出被调研地区学前教育支教活动的质量高。针对目前我国支教项目在处理保证质量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如何使得支教活动符合受教方的实际需要、如何延续支教项目的反思与改进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政府加大对支教项目尤其是民间组织的支教项目的支持;支教组织者开展支教活动应加大前期的调研和培训工作,做到精准扶贫送教;实现支教活动与师资培养结合,要给更多的年轻教师提供成长与发展的机会;积极推动支教方和受教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互助合作与互动交流;注重做好支教活动结束后的跟踪与调研工作。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均衡;扶贫支教;教育评价
一、问题提出
(一)开展学前教育支教质量调查的时代背景
长期以来,基于人口土地资源、气候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民族宗教信仰、历史文化渊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一直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与城乡差异,“东西部地域差异”和“城乡二元化格局”成为制约我国均衡发展的主要问题[1]。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地域差距,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扶贫被政府和众多社会公益组织纳入其工作的重点,支教便成为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
幼教论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
教育扶贫就是通过提供帮扶、指引与支持,在相对贫困和落后的地区改善教育教育环境与条件,普及与优化教育资源,使贫困和落后地区的居民能有机会得到他们基本的甚至是优质的教育,以此提高贫困和落后地区的教育质量和人口素质,促进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支教,顾名思义就是为相对落后的地区提供教育资源上的帮扶与支持,支持其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教的主要形式与内容包括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共享、推行教师流动计划、建立现代远程教学站、设立教育扶贫基金、捐赠与提供教育物资和助学款等。为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实现城乡教育公平的目标,自1999年以来我国提倡并实施了城市教师农村支教的政策[3]。
2000年,国务院研究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任务,部署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作,把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4]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团中央、教育部在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下,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2003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要求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2005年5月、2006年2月教育部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支教工作的广泛开展。
近几年来,尤其是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决打赢脱攻坚战”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国家治理战略目标依赖[5],我国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社保兜底脱贫等领域全面推进,我国的脱贫攻坚工程取得了举世瞩目成效[6]。在此背景中,我国的支教工作也进一步全面推进,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教育扶贫的实践与研究,研究我国教师支教的政策,分析我国教师支教现状,寻找我国教师支教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探索教师支教的实践方式与途径,提出推动我国教师支教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7]。
但这些研究与实践绝大多数都关注于义务教育,集中在中小学教育,尤其集中在教师流动和物质性教育资源分配等领域,关注学前教育领域的相对较少,开展学前教育领域支教评价的更为鲜见,目前仅见关于学前双语教育支教干部集中培训考核评价方面的论文[8],因此关注、研究我国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扶贫工作,开展教育扶贫背景下的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评价,便成为我们急于付诸行动的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中提出“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抓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这些新的要求也为我们开展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评价提供了助力和契机。
(二)以宁波市为例开展研究的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全面开展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9]。为此,我国东西部地区、城乡地域之间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共享和帮扶被推进到新的高度[10]。江苏宁波市省临江沿海,经济繁荣,教育发达,长期以来积极推行支教工作。近年来,宁波市更是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以宁波市对口支援的黔西南和延边两地的11个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11],辐射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四川等西部地区,兼顾宁波市本地相对落后的地域,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我国全面实现脱贫。
从全国范围来看,宁波市作为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相对发达的地区,其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发起和组织开展的支教项目相对频繁,数量也相对较多。我们对宁波市学前教育支教基本情况比较熟悉,包括对众多支教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组织与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受惠对象、支教方式与内容、实施过程概况、目标实现情况与效果、社会反响与评价、表彰与奖励情况等方面具有初步的了解,并多次参与其中,具有支教工作的亲身感受和体验,这些也为我们在宁波地区开展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评价研究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研究方法支教是社会公益行为。
当前我国的支教项目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实施的支教项目和民间公益组织发起并组织实施的支教项目。政府支教项目是依据政府公布的现行的相关政策,全部或者部分利用财政资金,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社会公益单位、或公民个人等承担的。民间组织的支教项目则是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通过筹集、调动社会资金和人力、物力等教育资源,由社会公益性单位组织开展的支教行为。
支教项目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钱款与物资捐赠捐建、教师委托培养、大学生顶岗实习、专家诊断与指导、定点结对帮扶、短期或长期送教上门服务等。本研究主要针对短期或长期送教上门服务项目开展调研。调研的渠道与方式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和访谈。支教活动质量评价应是一项历时长、覆盖面广、研究对象及内容多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宜采取多主体、多途径的综合评价,以获得较为客观的评价信息与结果。受条件所限,并结合当前已有评价多采用“以被支教方即输入方或受教方为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本调查研究主要从支教方教师个人知觉的视角开展调查研究。
(一)研究对象
1.问卷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我们通过“问卷星”调查形式在浙江省宁波市范围内(包括宁波市辖6个区、2个县、2个县级市)开展了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调研活动。
问卷设计6项人口学变量作为主要考察维度,包括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岗位、工作单位性质。我们共收到有效问卷105份,有效答卷人为105人,其中男5人、女人100人,分别占4.76%和95.24%;年龄在30岁以下的为26人,30岁以上的为79人,分别占24.76%、75.24%,其中30~50岁的为74人,50岁以上为5人;教龄不足3年的9人,3年及以上的96人,分别占8.57%、91.43%;无教师职称或仅具备初级教师职称的36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69人,分别占34.29%、65.71%;管理人员44人,教师61人,分别占41.90%、58.10%,同时具备管理和教学岗位职务的均被视为管理人员;工作单位为公办性质的101人,为民办性质的4人,分别占96.19%、3.81%。 由此可见,参与问卷调查的对象主要为女性,占95.24%,符合我国当前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以女性为主体的情况。调查对象的年龄以30~50岁为主,体现了老中青相结合的特点。教龄为3年及以上的占91.43%,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占65.71%,管理人员占41.90%,这些数据反映出参与支教的教师大多数为有经验的教师,新手教师很少。支教方教师主要来自公办幼儿园,来自民办教育机构的仅占3.81%。
2.访谈调研对象基本情况在2021年1月至2月,通过面对面访谈、微信视频或语音访谈、电话访谈等形式,我们开展了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调研活动。接受访谈的对象共计11人,其中幼儿教育管理者8名、幼儿园教师3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5人。所有接受访谈者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平均教龄22.82年,其中最小从教年限为17年,最长教龄为35年,经验丰富。为了更有利于与问卷调查获取的信息相比较,以提高研究的信效度,我们选择的访谈对象均未参加问卷调查,不知悉调查问卷的内容。在11位接受访谈者中,有7人参加的属于一周内的短期支教活动,有4人到吉林延边汪清县、新疆库车市等地扶贫支教,时间相对较长,分别为3个月、7个月、1年半和2年半。
(二)研究工具
1.调查问卷本着有利于促进扶贫支教、推动我国教育均衡发展的宗旨,我们依据“教育扶贫背景下我国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评价”的研究目标与思路,结合宁波市支教工作的具体情况,于2020年10月编制了《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调研问卷(教师版)》。
问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支教项目信息和个人建议等板块内容,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教龄、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内容。支教项目信息包括问卷调查对象参加支教活动的次数及其组织者概况、支教地域范围、组织方是否提前做过相关的调研与培训、参与支教是否自愿、参与支教的目的、能否胜任在支教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感觉存在哪些方面的压力与挑战、支教者认为积极配合与支持的单位或个人、支教过程是否顺利、支教方教师对支教效果的整体评价、是否有总结与反思环节、输入方对支教活动的满意度等内容。问卷结构主要由6项考察维度和8项质量因素组成。考察维度包括支教方教师的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岗位、工作单位性质等;质量因素包括支教前的调研与培训、支教方教师专业能力自我评价、支教活动过程中支教方教师的压力感、支教活动过程中各方的配合度、支教活动实施过程进展的顺利程度、支教活动结束阶段开展总结与反思的情况等过程质量环节因素和以受教方为主体的他方满意度和支教方教师的自我满意度两项结果质量评价因素。依据各项因素所反映的状态与程度不同而分设A、B、C三种选项,所对应的分值分别为3、2、1。
2.访谈提纲为了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地了解宁波市学前教育支教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结合、参考《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调研问卷》的基础上,并考虑到新冠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我们于2020年11月编制了适用于非面对面的访谈提纲,即《学前教育支教项目质量调研访谈纲要(间接访谈)》,主要包括受访者基本信息和支教活动信息等板块内容。受访者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受访者的工作单位、职务、从教年限、职称等;支教活动信息主要涉及支教活动的过程情况、计划是否合理、内容与形式安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支教活动进度是否顺利、受访者个人收获、在现场感觉到的受教方的满意程度、受访者个人对支教活动的效果评价等。访谈调研主要采用电话、微信、邮件等非面对面的访谈形式。3.数据统计与分析数据统计与分析使用SPSS软件,并结合使用SPSSAU在线数据分析系统。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与数据信息
1.问卷反映的支教活动基本情况调查问卷从支教项目组织方性质、支教项目实施地域范围、支教者支教经历即支教次数、支教者的支教意愿、支教者的支教目的等方面开展调查。105位有效答卷人共计参加支教活动420次,其中属于政府部门组织的为63次,属于民间组织为357次,分别占15%和85%;在本市支教(输入方即受教方在宁波市范围内)的为364次,在非本市的56次,分别占86.67%和13.33%;支教方教师属于初次支教的即仅支教1次的为55人,支教2次的为14人,支教3~10次的为26人,支教10次以上的为10人,分别占52.38%、13.33%、24.76%、9.52%;属于自愿参与支教项目的为105人,占100%。关于参与支教的目的,有89人次是为了丰富自身的教育经历,促进个人专业发展,实现个人愿望,占支教人数的84.76%;有75人次为响应政府号召,支援落后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占支教人数的71.43%;有25人次是想为个人评职称、评优、升职晋级等创造条件,占支教人数的23.81%。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组织的支教活动相对较少,民间机构比政府部门组织的支教活动多;在本市、本地区开展的支教活动多,而到市外、到外地开展的支教活动相对较少;参与支教活动次数较少的教师较多,支教1次或2次的教师所占比例为65.71%,接近支教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支教方教师相对而言缺乏支教经验;支教方教师全部自愿参加支教活动;支教方教师大多数是为了丰富自身的教育经历,促进个人专业发展,实现个人愿望,同时也为响应政府号召,支援落后地区的建设与发展,支教活动公益性突出。
四、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一)支教项目保质保量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取舍支教不仅仅是一种表达家国情怀的爱心工程,同时也可能成为对口支援、教育扶贫的工作任务,它既可能是一种民间发起的志愿活动,也可能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益行为,如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便是由政府牵头组织、倡导社会公益组织机构广泛参与的促进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教活动[12]。事实上,不少支教项目的组织方非常注重追求支教活动的质量与社会影响,希望通过支教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传播正能量[13]。
于是,在组织实施支教项目的过程中,组织方通常会考虑选派有丰富经验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来承担具体的教学任务,以确保支教活动的安全、顺畅和高质量。在问卷调查和访谈中,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印证,在支教方教师队伍中,年龄大、教龄长、职称高的教师占了很大的比例,而新手教师很少,并且年轻教师承受的压力感也大。这种做法固然有利于为支教活动提供保障,但减少了给年轻教师、新手教师提供锻炼与成长的机会,不利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选派支教方教师时,如何解决追求支教项目保质保量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锻炼与培养新教师的矛盾,如何做到两方面兼顾,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二)如何使得支教活动符合受教方的实际需要问卷调查信息及相关数据显示,支教方、组织方对支教活动的配合与支持比输入方、受教方做得要更好。相对而言,支教方比受教方表现得更为重视,更为热情、积极和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支教活动并不一定得到了输入方的认可,并不一定符合受教方的实际需求。通过访谈,我们获得了一部分较为详细、真实、充分的信息,在一定层面上体现了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支教方教师反映,有的被认为偏远、贫困、落后的被支援、被扶持地区,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与发展之后,现在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至少变得不再愚昧和闭塞。
一部分支教活动输入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对现代的儿童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因此支教方送去的“示范课”和“讲座”,并不是受教方真正需要的或者最需要的。受教方确是需要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引领与指导,但有些支教活动只是“做客”式的形式,活动的内容通常是零散的、碎片化的。在支教前,由于种种原因,支教方和受教方缺乏及时的联系与充分的沟通,支教方送来的内容与受教方一贯的教育实践行为缺乏联系与衔接,从而使得不少支教活动流于形式,气氛很热烈很欢快,师幼互动很积极很自然,活动环节很流畅很完善,现场所有的参与者都很开心很满意,然而这些偏重于形式上的东西,并不能从思想、观念层面对受教方产生具有实际效果的影响,并不能从专业知识与能力上提供有效的支持,也不是受教方真正期待的、喜欢的、需要的。因此,当前及今后的支教项目,在实施前,需要从实际出发,实实在在做好前期的调研与沟通工作,并且对支教方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与考核,使得支教活动尽可能地符合受教方的实际需要。
(三)如何延续支教项目的反思与改进通过访谈及问卷调查得知,虽然支教活动在结束时大多有总结和反思的环节,但缺少真正的“回头看”,缺乏后续长期的反馈与跟踪,极少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质量评价活动,支教方与受教方缺乏持续而稳定的联系,也就是说支教活动结束也就意味着一切都结束,支教项目随着“工作任务的完成”也就被永久封存,因此受教方和支教方对支教项目的长期影响与作用知之甚少,抑或无从知晓。双方很难从支教活动中获得深层的、准确的认知与共识,也很少获得机构共建与专业互促。可见,进一步加强支教项目的后续工作,除了把每次支教活动的总结、反思、评价、反馈等工作做实之外,还要适当开展回访调研工作,建立起长期的共建共享、共学共研的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支教项目的作用。
五、关于改进支教项目实施的建议
(一)政府加大对支教项目尤其是民间组织的支教项目的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包括民间公益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注重从政策与教育扶贫统筹、宣传与引导社会舆论、经费与教育资源调配、监测与实施过程管理、制度与支教环境改善等方面,引导、规范、激励、推动我国扶贫支教工程的走向与发展。
(二)支教组织者开展支教活动应加大前期的调研和培训工作,做到精准扶贫送教支教项目组织者要加强调研,对输入方即受教方的实际状况与需求信息要尽可能地了解,确定合理的扶贫支教周期,落实对支教方教师的考察、甄选、培训与考核,既注重教育情怀又注重专业素养,以便实现有针对性的、有实效性的帮扶,做到精准支教。(三)实现支教活动与师资培养结合,给更多的年轻教师提供成长与发展的机会在条件许可和社会需要的前提下,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用大力支持扶贫支教工作,积极组织、多组织支教项目,鼓励更多的年轻教师参与,既要实现教育扶贫的工作目的与目标,又要通过支教活动锻炼和培养新教师,促进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建设。
(四)推动支教方和受教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互助合作与互动交流支教活动是很好的促进参与支教活动的各方互助合作与互助交流的途径。参与支教项目的各方要加深了解,统一认识,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深化在教育理念内化、发展规划制订、师资队伍培养、园本课程建构、学校文化建设等层面的合作,保持长期稳定的沟通对话与互动交流,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14]。
(五)注重做好支教活动结束后的跟踪与调研工作支教项目结束后,支教方与支教方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继续开展网上、线上的跟踪与交流[15],定期联络、连线以了解对方的状况与需求,并及时跟进与回访,继续关注并持续推进参与支教的各方在物质与环境资源上的开发与共享,加强在教育形式与方法上的指引与影响,深化在教育思想与育人观念上的讨论与认同,创造并扩大共同成长与发展的机会,以期实现持续的、深化的共生与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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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政策执行效果分析——基于安徽省国培计划教师的调查[J].当代教育论坛,2018(6):9-16.
[3]郑新蓉,孟雅琴,马瑶.我国面向农村的教师援助现状及其成效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6):43-49.
[4]赵新国,毛燕,金炳镐.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与中华民族共有家园建设[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0(6):12-19.
作者:马春玉赵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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