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随着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新乡市政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是,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存在治理进展缓慢、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摘 要:随着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新乡市政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是,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存在治理进展缓慢、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效率不高、绿色资源化工作推进不快、村庄环境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人居环境的整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具有中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时代价值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价值不仅体现在改善广大乡村的人居环境本身,更具有其不可替代的时代价值。
1.1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习近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路径的明确指示[1]。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人居环境的整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扭转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因此,人居环境整治是新乡市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
1.3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拓宽了产业空间,提高了生活质量乡村优美的生态环境蕴藏着宝贵的财富。人居环境的改善,一方面可以吸引和促进优秀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另一方面可以挖掘乡村生态优势,发展乡村新产业,增强乡村的经济优势。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借助国家的惠农政策政策,创造性发挥乡村经济的优势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提升乡村生活质量[2]。
1.4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了新乡市城乡协调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同时乡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乡村经济失去拥有的活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整治和改善,乡村地区的自然资源得有有效利用,城乡及经济实现互补和协调发展。
2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自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新乡市全面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全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相比,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
2.1 取得的成绩新乡市政府自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治理‘六乱’、开展‘六清’”的要求,积极开展“清脏行动”“治乱行动”“增绿行动”“美化行动”“管护行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工作,并全面完成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新乡市政府聚焦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还开展了乡村人居环境积分制管理、群众合理收费、美丽家庭等示范评选活动,形成打造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良好局面。建立了常态检查、集中公示、物质兑换一体化的积分制管理平台,建立完善村级“一约五会”“幸福分”“几分钱”“随手拍”等行之有效的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办法,实现了保洁常态化。经过整治新乡市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显著,乡村污水治理稳步推进,乡村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容村貌明显提升;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 存在问题
2.2.1 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针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基层政府的广泛重视。一些基层领导为了打造好任期内的业绩,不能对乡村的相关建设意见措施积极响应并落实,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缓慢。
2.2.2 整治机制创新性不够。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整治污染、厕所革命的同时,需要兼顾绿色生态、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并将这些理念融入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多个层面。当前新乡市部分乡村实施的整治方案,仍以传统的能源使用的整治、村容村貌的整治、人居环境的改善为核心,没有及时引进和普及新型技术和新型能源,难以快速有效治理乡村的生产生活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生态文明的发展。
2.2.3 环保意识有待增强。相对城市而言,新乡市广大乡村地域广大而分散,污染源呈现小而多的现状,各乡镇也积极探索治理模式,但是治理效果不理想。农村垃圾处理方面,缺乏规范卫生的填埋场,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覆盖率相对不足,尤其是乡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存在明显不足,生活垃圾资源的利用率较低,有害垃圾无法做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难以综合利用,部分村庄的污水处理仍然采用就地排放的手段,并没有进行生活污水的综合利用。
2.2.4 资金投入不足。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涉及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置、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绿化等公益事业,资金需求量大,广大乡村村集体缺乏经济支撑,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也相对减少,尽管有上级拨款,但在资金投入上不乏“撒胡椒面式”“重建轻管”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人居环境整治质量的低劣化,难以实现预期的整治成效。
2.2.5 主体参与不到位。当前,在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中,一些乡镇为了完成整治任务,急功近利,直接照抄照搬别的乡村已有的成型方案,不组织居民参与整治工作,下发任务基层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成为政治工作的一线主体,大大降低了人居环境整治当地农民的满意度,也降低了乡村居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广大农民被游离在整治工作之外。
2.2.6 缺少地域特色和科学规划。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发现新乡市各乡村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目前建设中多数重视外在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传统文化、乡风文明、地域特色风貌等重视不足,缺乏地域特色和科学规划,盲目照抄照搬一些成功模式的情况较多,忽略的当地的特色和所需的保障模式。部分乡村只考虑复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地域情况和经费支持,更没有关注预期效果及其可持续性。
2.2.7 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缺乏监督与评价体系不健全,无法实时监控整治效果。一是因为乡镇一级暂时没有环保相关职能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对乡村环境进行有效监控;二是在广大的乡村尚未形成环境监测网络系统,无法充分进行环境监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能保障实施效果可持续。
3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选择
3.1 制定规划,明确整治的内容及优先序从当前新乡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践来看,整治内容的确定大多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资金流向决定的,规划的科学性上稍显不足,导致在整治过程中出现随机和欠缺公平。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地域、类型、人居环境、人文特色、产业特征等现状进行详尽的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尤其是突出不同村庄的整治重点内容以及优先顺序,确保整治的时效性和可持续性。
3.2 培养村民自治观念,发挥主体作用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是乡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运用好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增强乡民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环境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的意识,提高乡村居民参与整治的自主性,不断提升对乡村人居环境重要性的认知水平,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鼓励村民从做好自己家庭内部的请结合卫生工作,自觉提升村容、村貌的整洁、清洁和美观,避免“越俎代庖”,真正发挥乡村居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
3.3 统筹规划,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为提升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各级政府应该进行科学、系统的统筹和规划,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具有乡村特色的整治方案,最大程度提升整治的效果,比如可以参考一些成功的特色规划案例,做好空间布局、建筑整治、基础设置建设、公共服务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同时要调研村民的实际需求,结合生产生活需要,有针对性的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优化村庄的布局,提高宜居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集体、社会资金多元化融合机制,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整治工作,政府还应对对所需要的整治资金进行科学的核算,集中攻克整治中的难点和重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专款专用,此外,还应整合涉农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切实有效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等资金的有效融合,切实将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推进,避免应付、交差。
3.4 抓好源头,治理环境新乡市现有一百多个乡镇,面积广阔,村庄分散,生活垃圾和污水较难集中整治和处理,因此在治理上应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垃圾整治过程应抓好源头问题,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对农业生产资料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设置不同收集设施、定点定期回收、定点集中处理等[3]。在生活污水的处理上,可以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采用分户处理新技术、推广农业循环产业链、改善给排水工程、饮用水工程、环卫工程等,积极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建设,为乡村居民提供完善的生活服务。
3.5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整治质量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保持同样重要,各相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整治质量的监管和控制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整治有效和长效。特别是要注意严格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程序开展工作,规范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还要注意发挥乡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居民自觉参与、自觉监督和管理,防治工程腐败,保障质量的同时也保障居民的利益。
3.6 健全长效机制,内外兼修针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易出现“重建轻管”现象,政府应该针对这一问题构建合理的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村民参与,多元力量投入机制,实现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管控机制,提高整治的质量和效果。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要注重内在的提升,既要有面子,更要有里子,立足实际,上级部门和乡村干部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相关部门和村民不断挖掘乡村文化特色、地域特色,赓续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切实构建乡村的“形”和“神”。
3.7 探索新型工作机制继续维护好检查常态化、公示集中化、物质兑换一体化的积分制管理平台,不断完善和推进村级“一约五会”“幸福分”“几分钱”“随手拍”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同时面对新形势、新发展、新任务,政府要继续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和利用资源,在新能源利用方面,大力开发新型能源,减少传统能源消耗,实现节能排减[4]。在新技术方面,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新技术培训,大力引导广大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训和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8 鼓励人才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离不开政治工作的整体规划、具体施工、监督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队伍体系的建设,政府应鼓励相关人才回到农村,在优惠的政策支持下,充分利用和开发当地资源,开展各项创业活动,促进乡村区域的发展。政府在引进各类人才的同时还要做解决好人才的待遇问题和人才分类工作,通过人才分类,使各类人才能够各司其责,运用新思路、新科技,充分发挥其才干力量,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破解农村整治工作留不住人才的困境。
4 结束语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是生态宜居的应有之义。因此,新乡市需立足目前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抓好顶层设计,加强和完善资金投入和支持政策,由点带面,重点突出,地域特色突出的推进整治进程,注重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改善广大乡村的公共设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不断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丽、绿色、宜居的乡村,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参考文献
[1] 刘雨涵,张传辉,冯磊磊.新时代南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20(24):264-266.
[2] 廖春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策略[J].现代农业研究,2021(11):84-86.
[3] 王奕鹏,李亚辉,张春莲.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村科技,2021(3):8-9.
[4] 汪文宇,张传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径探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1(3):3-4.
作者:朱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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