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法服是法师在坛场行法的服饰,具有特殊的神性和多重文化内涵。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的法服,是道士信奉大道和西南各族群接受道教的符号标志。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服,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通过对史籍道经及民族志资料中法服内涵与象
摘要:法服是法师在坛场行法的服饰,具有特殊的神性和多重文化内涵。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的法服,是道士信奉大道和西南各族群接受道教的符号标志。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服,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通过对史籍道经及民族志资料中法服内涵与象征的考察分析,可以看出道教与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有着相互融摄的关系。
关键词:道教法服,西南少数民族,文化符号,文化传播
道教的法服,又称为道服、道装、羽衣、仙服,道教以“道”为核心教理,法服是道士信奉大道的符号标志。在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坛场上,法师必须身穿法服与神灵沟通,祭祀仪式的神圣性才能彰显,科仪法事才能如法如仪举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的法服是道教传播影响的结果,从道教与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服文化内涵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道教与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相互融摄的历史实况。
一、道教法服的神圣性及法服仪轨
道士的法服是彰显神仙信仰的服饰,道教的法服制度赋予了崇奉大道的文化意涵。道教主张“学道当洁浄衣服,备巾褐制度,名曰道之法服”①。道士修持行道要穿着法服,法师在坛场更要整齐法服以通神灵。明朱权《天皇至道太清玉册》卷六说黄帝“冠金芙蓉冠,……衣金星斗云霞之法服”,并宣称黄帝“制法服,为道家祀天之服”②。大约从南朝刘宋陆修静开始,根据秦汉衣冠之制,结合道教弘道活动的需要,制定出道教的法服制度。道教法服是中华横裙大袖,吸取了秦汉服饰的特点。故南朝刘宋吴迈远对道士服饰有“似著周时冠,状披汉时衣”③之描写。
西王母授经汉武帝,服器文物一从汉制,是道教经书的神圣叙事。唐代道经《洞玄灵宝千真科》就规定道服为:“中华之衣,横裙大袖,与俗有别,不得与参杂袍。”④道教认为“禀我法教,衣我法服,持奉经诫,开导众生”⑤者,就是出家的威仪道士。而道教法服与世俗服饰的根本区别,在于道教赋予法服以“道”的象征符号和意义。在南北朝道教从民间宗教向国家宗教转化的过程中,道门已非常注意服饰的制度规范。
刘宋道经《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的《制法服品》《敬法服品》《巾冠品》,都是有关法服规戒的制度规定。其《制法服品》说:科曰:凡是道学,当知身得入道,内除俗念,外息俗缘,内守法门,外修法服。出家之人,若道士,若女冠,山居自修,人间游化,内外法服,须有条准。①《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巾冠品》云:若道士,若女冠,平常修道,戴二仪巾。巾有两角,以法二仪;若行法事,升三箓众斋之坛者,戴元始、远游之冠。亦有轻葛巾之上法,元始之所服……亦谓玄冠。
②黄衣黄冠为历史上道士的典型形象。所谓“冠戴二仪,衣被四象,故谓之法服”③。道教史上所见道冠,有芙蓉冠、通天冠、鱼尾冠、三山冠、五岳冠、七星冠、九元冠、九气冠、掩月冠、披云冠、卷云冠、玉叶冠、降魔冠、龙虎冠、椰子冠、华阳冠、交泰冠、莲花冠、元始冠、远游冠等。唐代玉真公主的玉叶冠,史称“时人莫计其价”④。这些道冠的名称,都蕴涵着大道之意蕴,道教的五岳冠就有头顶《五岳真形图》之象征意涵。道教斋醮法坛法师朝真交灵,须穿规定的法服以严肃威仪,即根据法职箓位的高下,身穿不同的朝真法服。《道书援神契》“法服”条引《孟子》说:“衣服不备,不敢以祭。”
⑤道教祭祀朝真须穿法服的仪制,确乎承袭先秦祭祀礼仪的思想。唐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九《衣服钞》引《千真科》云:“道众威仪,事在严整,衣服清洁,轨行可观。”⑥道教重视法服威仪,主张以事人之道去供祀天地神祇。根据道士法职箓位的高下,道教法服分为正一法师、紫虚法师、洞神法师、洞玄法师、洞真法师、大洞法师、三洞讲师七种,法服的仪轨形制各有不同。所谓法服“始于正一,终于讲师,高下之仪,一如正制”⑦。
道教正一盟威法师的法服威仪是:“绿星冠,五色云霞绛帔二十四条,袖有鱼鬣,其里亦绛十一条,青丹佩、朱履。”⑧相传张天师曾得太上老君以“二仪交泰冠、驱邪帔褐、鱼鬣衣、方裙朱履等赐之”⑨。元妙宗《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二载驱邪院使张天师的形象是:“披白鱼鬣服,交泰冠,足蹑朱履,左手持都天大法主印,右手仗三昧火铃北斗神剑。”⑩唐吴筠《龙虎山》诗曰:“道士身披鱼鬣衣,白日忽上青天飞。”可见鱼鬣衣是唐代正一道法服的特征。
道教法职箓位最高的三洞讲师,朝真法服是元始冠、黄裙、紫褐、九色云霞之帔。南北朝时期道教法服的规制,是根据道士接受法箓的等次而定。南北朝道经《玄都律文·制度律》载法服等次为:“若外法,自受百五十将军箓已上,堪着黄色法服、衣冠。内法,自然、升玄、真文已上,上清大洞已下,须用紫色法服、衣褐。”①据南北朝道经《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箓》,正一法箓共二十四品,依次为太上正一童子将军箓第一、太上正一童子十将军箓第二、太上正一上仙百五十将军箓第三。
可知百五十将军箓为正一法箓第三品,受百五十将军箓以上品位的道士,可以穿着黄色法服。而自然、升玄、真文已上,上清大洞已下的道士,②则可以穿着紫色法服。唐代道经《洞玄灵宝千真科》的法服威仪以道派相区别,即上清道士是紫色法服,灵宝道士是黄色法服,正一道士是绛色法服。唐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九《衣服钞》说:“若朝修行事,礼谒众圣,皆威仪法服,随法位次。”③对道教法服威仪的等次法位区别,刘宋陆修静《陆先生道门科略》解释说:“道家法服,犹世朝服,公侯士庶,各有品秩,五等之制,以别贵贱。
……夫巾褐裙帔,制作长短,条缝多少,各有准式。”④刘宋陆修静时根据道行阶次分法服为五等,但其后道教法服进一步细分为七等。南朝梁代道经《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⑤分正一法师、高玄法师、洞神法师、洞玄法师、洞真法师、大洞法师、三洞讲法师七级,并配以图像说明各级法师的法服形制。如第三等级的洞神法师为“玄冠、黄裙、青褐、黄帔,三十二条”⑥,第七等级的三洞讲法师为“元始冠、黄褐、绛裙、九色离罗帔”⑦。
宋蒋叔舆《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二《众官法服品位第七》说法服:“始于正一,终于讲师。高下之仪,一如定制。”⑧道教的葛巾、葛单衣、布褐、布裙、葛帔、草履,是早期民间道教朴素的法服。⑨刘宋陆修静《陆先生道门科略》就说:“旧法服单衣袷帻,箓生袴褶,所以受治之信,男赉单衣墨帻,女则绀衣。”⑩
早期道教法服裙褐巾被甚至以鹿皮制作,所谓鹿皮巾、鹿皮帔、布帔,法衣巾褐,鹿皮巾褐,足下草履、皮履,亦显示早期民间道教法服质朴的特点,在南北朝民间道教向国家宗教转化过程之中,道教法服威仪在唐代已趋于定制,形成道门和官方认可的法服制度。唐史崇玄《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明开度第五》引《正一经》载:道士法服有平冠黄帔,芙蓉玄冠,黄褐玄冠,玄冠青褐,莲花宝冠,元始宝冠,黄裙绛褐,黄褐玄巾。
其中三洞讲法师的上清法服,为“九色云霞山水衲帔、元始宝冠,皆环佩执版、师子文履”。唐张万福《三洞众戒文序》说:“凡受法,各授法服,宣示法服科戒,简授法位。”颜色亦有昭示法服等级的象征意义,中国古代以紫色为贵,朝廷对臣下赐紫衣以示荣宠。历史上对高道亦有赐紫之举,如唐宋时期的王远知、李泌、王栖霞、应夷节、杜光庭、聂师道、彭晓、闾丘方远、陈景元、陈抟等为赐紫道士。
紫衣法服是法服阶次之最高等级,紫衣道士称号是道学身份地位的象征。北宋神霄派的神霄法服式共分七阶,第一至三阶次为紫道服,第四至七阶次为浅黄道服,也具有以紫色道服为尊的意涵。唐代道教的道服甚至被载入国家大典。《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条载:“凡道士、女道士衣服皆以木兰、青碧、皂荆黄、缁壊之色。”①唐张万福《三洞法服科戒文》是专门论述道教法服制度的经书,该经规定道士身着法服,应遵守四十六条科戒,即有关法服穿、脱、制、置的详细规定。此经书的编撰标志着唐代道教法服制度已趋于成熟。
二、道教法服的内涵与象征意义
道教法服与世俗服饰的区别,不仅仅在颜色式样的不同,法服被赋予道教之道的意涵,是展示道教神仙信仰的符号标志。道经中所见法服有丹罗羽衣、上清真衣、云霞道衣、大洞法衣、五雷绛衣、六度铢衣、八威氅衣、九等仙衣、三素飞文锦衣、五色斑衣、九色龙衣、青黄紫三色羽衣、九色凤衣、九天凤衣、明光锦九朱飞文法衣等,这些法服名称蕴涵着浓郁的仙道色彩。道教以神仙信仰为特质,经书中对神仙服饰极尽渲染之能事。
道经中所见神仙形象是华丽飘逸的羽服,或衣青霞寿鹤之衣、朱霞鹤寿之衣、黑霞寿鹤之衣、七色斑文之衣、玄羽之衣、五色斑文之衣、九光飞仙之衣、玄羽之衣、绛章之衣、素锦之衣、玄云之衣、黄霞鹤寿之衣、素华明光白锦之衣、九色斑文之衣,着玄黄五色之衣、光明之衣、三光之衣、白锦飞云之衣,白锦飞云之衣,或披朱霞瑞云之衣、五色凤文之衣,服自然之衣、九色彩翠之衣。云冠羽衣是道经中常见的神仙形象,道经中对神仙羽服的生动描写,以致在社会上道士有羽士之雅称。唐宋时期,有的高道在羽化之前会以法衣传付弟子,此具有道法传承的象征意义。
南北朝时期道教的正一受道威仪、正一法服威仪,对传度受道的法服威仪已有明确规定。南朝道经《正一威仪经》说:“正一受道威仪,登坛付授已,便令弟子冠带法服,传其位号。”②道教的传度受法科仪包括法服的传度,仪式中要宣示有关法服的科戒。宋贾善翔《太上出家传度仪》叙述给入道者行传度法履、法裙、道服、法冠仪式,科仪中给新出家道士披道服,度师赞语告诫受度者说:“道服者,乃天尊老君之法服也。真圣护持,人天赞仰。”③
史籍道经中道士披鹤氅、华阳巾、羽衣,俨然是仙风道骨的象征符号。历史上南朝齐梁高道陶弘景之陶隐居华阳巾的道装形象,对后世社会崇道之士的影响甚大。崇道文士们以衣鹤氅、华阳巾,或戴华阳巾、披羽衣,或戴华阳巾、衣紫鹤氅为时尚。华阳巾有隐士巾之说,史称宋太宗退朝喜戴华阳巾。北宋道士陈抟应宋太宗征召,“戴华阳巾,草屦垂绦,与万乘分庭抗礼”④,其高道风范在道教史上传为佳话。宋范仲淹《道服赞》云:“道家者流,衣裳楚楚。君子服之,逍遥是与。”
⑤金王重阳《劝丹阳戴青布华阳巾》诗曰:“青巾如戴起,方认紫灵芝。”⑥金元全真道兴起之时,全真宗师戴华阳巾为超凡脱俗之符号标识。清代全真龙门派道士闵一得《清规玄妙全真参访外集》,记载全真道士的服饰说:全真所戴之巾有九式:一曰唐巾,二曰冲和,三曰浩然,四曰逍遥,五曰紫阳,六曰一字,七曰纶巾,八曰三教,九曰九阳。
所谓唐巾者,唯唐朝吕纯阳祖师之派裔可戴。其或老者戴冲和,少者戴逍遥,或冷时用幅巾,雪夜用浩然,平时用紫阳、一字,各从其宜。⑦例如浩然巾象征道士的浩然正气,九阳巾象征道士对大道的向往。道教认为九为阳数,九象征天道,九阳巾有寓意圣数九的意涵。道教不仅赋予法服形制以仙道内涵,法裙法褐条数的数字亦有象征意义,刘宋道经《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敬法服品》说:若受神咒五千文,皆合着二十四条,通二十四气。
若年二十五已上,受洞神、灵宝、大洞者,上衣仙褐,合着三十二条,以法三十二天,天中之尊;法帔二十八条,以法二十八宿,宿中之神,亦听二十四条。①道教的二十四气,有二十四节气、二十四气成数之说,道教认为二十四气是自然之气,太微天中有二十四气,身中有二十四真人。道教法帔取法二十四条,有以应二十四气的含义。道教法服的仙褐三十二条,则是取法《度人经》的三十二天,道教宣称三十二天分别有三十二帝所居。
道教的法帔,有“披扬道德,开悟众生”,“随时教化,救度众生”②的象征意义。而法帔的二十八条,其数目更是象征天界的二十八宿。东晋南朝道经《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卷四载上清道士法服道帔的象征意义说:帔令广四尺九寸,以应四时之数,长五尺五寸,以法天地之气。表裹一法,表当令二十四条,裹当令一十五条,以应三十九帝真之位。
③道教法服帔广四尺九寸,以应春、夏、秋、冬四时之数。道教认为人受天地之气以生,故帔长五尺五寸,是取法天地之气的意涵。道教上启三十九帝、二十四真,是科仪文书中的习语,帔表为二十四条,裹为一十五条,表裹合为三十九,以象征三十九帝真,亦赋予仙真之服独特的象征内涵。道教法服的数字象征意义,就是道教所谓“法服者,法则玄数,服之行道,道主生成,济度一切,物我俱通,故名法服”④。
所谓“法则玄数”,是指符合《周易》的神秘数字,即要符合道教之道。中国儒释道三教皆有法服,但道教赋予法服以深刻的宗教象征意义。道门精英以丰富的想象力,对法服展示的神仙信仰予以解读,道经中对法服象征意义有多重意义的论说。道教法服有取法天地日月、阴阳五行的宗教意蕴。南北朝道经《太上洞玄灵宝出家因缘经》论法服的象征意涵说:“首冠莲花,足履太山,中披日月,四象分明。天地在体,日月存身,有道可法,有德可尊。
万物服从,一切归依,故谓法服,出家法身。”⑤道教法服胸前用朱雀,背后用玄武,左肩用青龙,右肩用白虎,以表四灵,此即四象分明。唐张万福《三洞法服科戒文》说法服中的冠、裙、帔,“冠以法天,有三光之象;裙以法地,有五岳之形;帔法阴阳,有生成之德”⑥。此“法”就是象征之意。而唐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九《衣服钞》,则称褐是日月之象,帔为气数之衣。⑦亦明确阐述道教法服褐、帔的符号象征。所谓“朝真法服,剑佩冠衣,取象上真,垂仪下士”⑧,亦是法服神仙象征意涵的明确阐述。
宋贾善翔《太上出家传度仪》赞仙衣:“上界神仙服,天宝自然裳。轻盈六铢妙,佩服齐三光。”⑨南北朝道教法服的正一、高玄、洞神、洞玄、洞真、大洞、三洞讲法师的七等法服,不同形制的法冠,不同颜色的裙、褐,不同条数的法帔,实际是道法修持等级的符号标志。正如道教所谓:“服,以象德仪形。道士、女冠,威仪之先,参佩经法,各须具备。”
①所谓法服以象德仪形,即指法服有区分道士道学修养的符号意义。历史上道教重视法服的威仪,并赋予法服以宗教道德的内涵,以勉励道士修道立德。唐史崇玄《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妙门由起序》说道士的法衣“黄裳绛褐,式崇正一之仪;凤气飞云,用表洞玄之服”②。即道教法服的不同样式,可用以区分正一、灵宝等不同道派。道教法服被赋予多重的符号象征,正如美国学者爱德华·萨丕尔(EdwardSapir)说:“指涉性象征符号的意义随着意识层面的正式认知而拓展。”
③六朝道经《洞真太上太霄琅书》卷四《法服诀第八》说:“法服者何也?伏也,福也,伏以正理,致延福祥。济度身神,故谓为服。”④此道教神学色彩颇浓的说法,亦赋予法服皈依大道、招致福祥、济世度人的特殊意义。
三、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服的象征意涵
历史上道教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师的法服亦受道教影响。瑶族是受道教影响最深的族群,瑶族道公、师公在做法事时,要穿道服、系法裙、戴法帽。道公的道服是无袖长衫,上绣有道教神仙、日月星辰等神像。师公的道服无图案,颜色为杏黄色,与道教的法服颜色相同。道公戴三清帽,帽呈六角立体扇形,上绘道教的太清、玉清、上清、救苦、九幽、朱灵神像。师公戴三元帽,上绘上元唐将军、中元葛将军、下元周将军神像。
结语
道教在公元四世纪就已在西南瑶族先民中传播,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西南民族走廊的族群迁徙,促成了历史上道教在西南少数民族中的传播。西南少数民族法服的道教元素和神仙符号象征,就是道教和本族群文化相互融摄的结果。
道教法服作为信奉大道的象征符号,彰显出道教神仙信仰的多重意涵。西南少数民族法服的宗教内涵和象征意义,与其宗教传统和仪式体系的道教色彩密切相关。西南各族群法服在仪式中展示出宗教艺术的魅力,法服的行用更增强了法师威仪和仪式坛场的神圣感。道教和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法师的法服,的确具有浓郁的道教神仙信仰的内涵和象征意义,值得我们从宗教学、人类学、宗教艺术学的角度予以多维度的解读阐释。
相关论文投稿刊物:《宗教学研究》(季刊)创刊于1982年,是由四川大学主管、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主办的宗教学专业学术性期刊。主要内容:以中国道教研究为主,兼及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中国民族民间宗教及其他宗教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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