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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旅行当前我国版权研究的理论聚焦与前沿讨论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1-09-25 10:49

本文摘要:【摘要】文章探究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之下,我国媒体在内容生产过程中关注的版权问题,以及学术界对版权问题的关注、版权理论和实践。 文章在梳理当前版权研究的议题与方向时发现,中国版权研究主要聚焦于制度建设、技术应用以及版权运营三个层面,并在数字

  【摘要】文章探究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之下,我国媒体在内容生产过程中关注的版权问题,以及学术界对版权问题的关注、版权理论和实践‍‌‍‍‌‍‌‍‍‍‌‍‍‌‍‍‍‌‍‍‌‍‍‍‌‍‍‍‍‌‍‌‍‌‍‌‍‍‌‍‍‍‍‍‍‍‍‍‌‍‍‌‍‍‌‍‌‍‌‍。 文章在梳理当前版权研究的议题与方向时发现,中国版权研究主要聚焦于制度建设、技术应用以及版权运营三个层面,并在数字化背景下进一步丰富了版权的内涵与外延,针对当前实践探索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法理层面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但总体上缺乏对版权商品化及其贸易背后权力关系运作等更深层面的探讨‍‌‍‍‌‍‌‍‍‍‌‍‍‌‍‍‍‌‍‍‌‍‍‍‌‍‍‍‍‌‍‌‍‌‍‌‍‍‌‍‍‍‍‍‍‍‍‍‌‍‍‌‍‍‌‍‌‍‌‍。

  【关键词】理论旅行 版权研究 理论在地化 前沿研究

版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版权作为我国文化“走出去”的一种重要中介性资源,其在文化的对外传播中处于异常重要却又长期被忽视的地位,汪启明等人认为,版权资源作为国家公共资源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显著的经济意义外,还担负着捍卫国家文化安全、抵御西方“文化殖民”等文化安全战略任务。 [1]而在国内,不同媒介之间在内容生产、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版权问题,也逐渐随着作为国家战略政策而全面深入的媒介融合日益显现。

  著作出版知识: 著作出书如何保护版权

  本研究通过爬梳当前中国版权理论的研究聚焦和前沿讨论,旨在为我国版权研究开拓出一方较为清晰的版图,更深入地探讨版权理论“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价值、意义和建构,特别是探讨“引进来”的版权理论在中国在地化的理论旅行,以及本土化落地的问题是如何展开的。

  具体而言,本文旨在回答以下问题:当前中国出版、新闻传播学界在哪些层面关注和讨论版权这一概念? 版权理论作为一种西方理论,其在中国的理论旅行呈现出了怎样的轨迹? 版权理论进入中国后,中国学界是如何想象和使用这一理论的? 中国的出版领域、新闻传播领域,以及媒介融合政策等独特语境,是如何形塑、改变版权理论的? 如何在此基础上结合在地化的社会语境展开新的知识和理论生产?

  一、理论旅行:作为整体性机制的版权理论

  本文虽主要聚焦前沿理论的爬梳,但依旧期待通过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框架支撑,对已有的研究脉络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勾勒。 本研究所聚焦的研究主题是版权,我们将其视为一种跨地性的理论传播,即一种经过现代性的社会文化建构而进入中国的一整套观念、制度、操作性的系统。 ①因此,本研究以理论旅行作为理论框架,借以建构和阐释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版权作为一种外来的观念、理论和知识体系,其在“西学东渐”过程中的脉络,及其在中国学界的变化与新发展。

  爱德华·萨义德将理论旅行分为理论的起点、理论的穿越距离、特定的接受或抵抗条件,以及观念经改造或吸收后在新时空环境中占据新的位置四个阶段。 他指出,理论旅行“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识的影响、创造性的借用,或者全面的挪用”,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时空跨越,而是需要诸如文化翻译一类的中介机制的推动。 [2]我们引进了哪些关于版权的理论,或者遮蔽了哪些版权的讨论; 如何强调和使用一些理论,并将其放置在中国语境中展开更广泛的传播与讨论,厘清这些线索,可以帮助理解中国出版、新闻传播学科的发展过程中,理论的引介、翻译、传播对版权及其所表征的一整套系统的策略、取向。 对此可以建立一个基本的坐标,用来标注和衡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版权理论的发展概况,从而进一步深刻理解当前我国版权聚焦的前沿问题及其与社会历史语境间的关联。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跨国文化流动的日趋频繁,使得理论的交流成为常态,中西之间的理论流动从百年前的单向居多变得更加双向多元。 学术理论旅行可以看作特殊类型的跨国文化的中介。 通过对当前学术界的聚焦,窥见在版权议题中,哪些理论能跨语际旅行,进入中国后又经历了哪些筛选而成为在地化的知识系统,对当下我国的版权理论起着哪些建构作用。 因此,作为当代的研究者,更应阐明特定理论在跨越时空中的具体旅行形式,探讨特定理论的力量在此过程中经历的各种变化。

  二、制度聚焦:版权理论的引介与在地化的尝试

  版权制度一直以来是我国版权理论建构的焦点之一。 特别是伴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出版行业的市场化、商业化也不断对版权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出现实要求。 正如上文所言,当我们将版权的内涵、外延拓展成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时,关于版权的制度也应包含多个层次:一是关于版权制度的知识系统; 二是版权制度在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定和约束; 三是关于版权制度的观念与话语系统。 通过对目前国内版权制度的学术聚焦爬梳发现,当前对版权制度的讨论多集中在第一、二层次,且呈现西方理论引介—在地化讨论—特殊语境拓展的逻辑演进脉络。

  欧美关于版权制度的讨论已经有了两三百年的发展历史,在数字传媒时代的大背景下,讨论的焦点也更多地集中在电子数据库版权及数字出版等方面。 李婉秋、王志刚通过对比研究发现,中西方版权体系建设技巧与方式存在显著的差异,[3]具体版权获取策略有共享式获取、高价式获取、自助式获取和掠夺式获取四种形式。 [4]无论是哪一种版权获取, 数字出版商都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使用原则。 欧美严格的版权保护执行制度为我国的版权保护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如何顺应数字媒体发展大潮流,调整甚至重构版权体系,是对当下研究者提出的重大挑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版权制度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 回顾过去的70多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制定或修改为节点, 版权立法模式由外源型转向内发型。 [5]2006年至2016年,通过WTO裁决与修法,以及网络版权保护立法的渐次完善,中国版权法律制度及运行走上了“内外兼修”的发展道路。 [6]短短3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些许不足,如知识产权、著作权管理在执法管理和民众意识方面欠缺,制度建设明显不足,[7]这不论是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 还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而版权资源在传播文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版权资源作为国家公共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创造经济利益、捍卫国家文化安全、抵御西方“文化殖民”等文化安全战略任务。 [1]当前中国版权资源宏观制度建设和管理模式均存在一些问题。 学界对此的研究多集中于介绍西方国家先进的版权管理制度,以供国内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闻出版业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从版贸升级到多元输出,版权输出数量不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国际传播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8][9]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版权贸易虽然伴随互联网技术发展和新闻出版业制度改革,逐渐向多元化、市场化、数字化方向发展,[10]但尚未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而长期的版权贸易逆差也对我国的国际经济文化地位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完善的版权产业有着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金融管理模式和证券融资模式。 [11]黄先蓉等人认为在合理使用限制被突破、数字保护存在技术缺陷的背景下,版权补偿金制度是弥补版权人损失的最佳选择。 同时也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不完善、公众版权意识薄弱、缺乏法理基础是引入此项制度的结构性障碍。 [12]

  数字化时代对于合理使用制度也有着巨大的挑战,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无法有效平衡所有者、传播者以及社会受众三者之间的关系。 [13]吕炳斌认为,除传统的复制权外,更应关注在技术赋权前提下传播权的保护,构建起以传播权为中心的版权保护制度; [14]通过建立版权交易担保的保证金制度、信用评价系统,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应对数字出版造成的著作权利益不平衡。 [15]随着数字出版的兴起,数字著作权的不平衡变得更为显著。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著作权交易的新途径不仅能平衡著作权人和受众之间的权益,还能够防止因技术绑架而造成的出版社和受众权益的损失。 [16]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认定,吕炳斌指出,在网络环境下面临著作权的封闭性和网络开放性之间的冲突,默示许可制度和合理的使用制度都是侵犯著作权的抗辩理由。 [17]同时,就当前新媒体版权保护现状来说,维权难度系数大,维权途径不顺畅。 [18]结合全球化的国际背景,有学者认为当前版权保护期限无法有效实现版权保护以及经济效益的目的,版权法应当缩短版权保护期限。 [19]

  此外,在版权例外制度研究方面,王进通过对2019年欧盟通过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中文本和数据的挖掘,认为在数字化和跨境教育活动中使用作品和其他客体、文化遗产保存的例外和限制的相关规定,可以帮助降低著作权例外制度在法律适用上的存在感。 这将促进我国作品在数字环境中的合理复制和利用。 [20]

  三、技术挑战:数字技术带来的多重复杂版权议题

  新技术的产生总会或多或少地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和生产生活方式,以智能化、信息化为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大数据、云储存等信息技术引起出版和印刷方式的变革,对传统著作权的法律界定形成巨大冲击,数字出版、区块链等新信息技术如何更好地应用到版权保护中,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议题。

  数字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在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数字化复制、传播中依法享有的一系列特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总称,除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外,还包括租赁权、展示权、演技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等一系列专有权‍‌‍‍‌‍‌‍‍‍‌‍‍‌‍‍‍‌‍‍‌‍‍‍‌‍‍‍‍‌‍‌‍‌‍‌‍‍‌‍‍‍‍‍‍‍‍‍‌‍‍‌‍‍‌‍‌‍‌‍。 [21]2015年,卢海君等人以今日头条版权纠纷案为例,探讨新闻作品的版权问题,认为单纯讨论某一新闻作品版权问题过于微观,版权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新技术条件之下的利益平衡与合作共赢,[22]现在看来,这一讨论极具前瞻性。

  版权是媒体内容的精神权和产权的合法身份符号,同时也是媒体核心利益所在,媒体在媒体融合中高度重视版权保护,西方实践即为一个例证。 但根据中国经验,在媒体融合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都根据自身利益的变化来调整对版权保护的理解和相关行为。 从整体上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著作权保护从“漠不关心”到“觉醒”,展示了“再视”的历史发展过程。 [23]

  由于数字技术的影响,版权经济的生产形态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版权从以前的印刷版权转变为数字版权,对滞后的版权制度产生了巨大冲击。 [24]数字作品著作权保护制度与传统著作权保护制度相比,具有作品类型高度丰富多样、著作权归属复杂、著作权保护标准模糊等特点。

  数字技术不仅对知识文化的传播和摄取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对著作权的授权提出了新的要求。 [6]在数字化时代,传统著作权的权利侵害,具有侵害对象的无形性、侵害主体的集团性、侵害目的的非营利性、侵害证据的隐匿性、司法管辖的不确定性等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数字出版在版权市场上的比重逐年上升。 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友谊出版社在海外创建的尼山书屋,结合自身的出版优势与业绩,积极顺应数字出版的发展趋势,强化数字出版的水平。

  对外利用平台技术优势转化优良内容,适应不同格式、语言种类、地区终端设备,实现数字内容的有效供应。 [25]“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出版不但要乘风破浪“走出去”,更要“融进去”。 “融进去”是“走出去”的最终目标。 如何让中国的出版事业切实“走出去”,参与全球文明语言的竞争体系,尼山书屋给出了自己的解读。 随着我国出版业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海外机构的本土化经营成为必然的趋势。 [26]

  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版权、数字出版有着天然的技术联系,作为近年的热词,引起学界与业界的广泛讨论。 穆向明分析《2018年中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年度报告》时,指出区块链技术要在数字著作权登记、数字著作权发行和数字著作权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功能优势,应提高数字著作权保护的对应性和实效性。 [27]在数字著作权的结算和分配过程中,区块链可以发挥如降低著作权管理成本、跟踪著作权的流转路径、保障数字出版内容的安全性等技术优势。 [28]其基于过程的追溯机制、智能集成管理机制和自动维权机制,可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29]

  根据实践事例,区块链技术仅是技术工具和辅助手段,在数字版权管理平台上的应用还面临着技术不完善、商业运营模式不成熟、法律制度竞争三个瓶颈。 [30]网络新闻聚合平台中的版权保护向来是复杂且充满争议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新闻伦理问题,区块链技术被赋予优化内容创作流程、加强新闻版权保护的重大期待。 然而,区块链并非全知全能的保护者角色。 因此,要想充分且安全地发挥区块链的强大工具价值,除了不断完善区块链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外,还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正确的指引和制约。 [31]

  在数字版权保护研究方面,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操作性、提升数字版权管理专业化水平、树立全局性维权意识已成共识。 建立和发挥数字出版企业版权保护联盟等组织力量,在广度和深度层面对侵权行为将形成快速有效的制约,有助于推动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2]

  四、操作性导向:电视、直播、网络文学等具体领域问题突出

  当前我国版权研究的学术聚焦,不仅体现在对长期关注的制度层面和新兴数字技术影响下新问题的聚焦,如何将知识体系落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也是研究的热点。 进入融媒体时代,无论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的媒体平台,都面临着多重渠道可能引发的版权混乱问题。 因此,学界和业界对具体的媒体行为过程中可能触发的版权争议,也保持着高度关注,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给予知识性、理论性的指导和对策建议。

  2015年以来,网络文学改编成为影视作品剧本创作的重要来源之一,但行业乱象频生。 网络文学的开发至今仍存在著作权归属不明确、侵权现象普遍、作品改编不规范等问题。 鉴于此,应充实司法救济,发挥政府职能,明确签名权的归属,规范改编权和摄制权的权限。 [32]但目前数字出版更容易复制,侵害成本更低,手段更简便,网络小说成为侵权事件的重灾区。

  根据《2018年中国泛娱乐版权保护研究报告》,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整体损失达74.4亿元,盗版产业链也在海外蔓延。 [33]刘元华认为,在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过程中,著作权法应与合同法共同发力,联合解决著作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多重问题。 [34]同时,对于热门IP的开发,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全媒体平台和整合营销技巧,从价值评估、体验价值创造以及品牌价值的提升多维度全方面开发版权,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35]通过建立版权代理人及强化监管等专项制度,提升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水平。 [36]

  梳理我国电视节目版权引进历史可以发现,引进对象经历了从内容到制作模式的变化,[37]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版权引进、侵权以及本土化操作方面。 一方面,海外版权本土化进程加快,在选题、策划、制作以及推广上进行全方位本土化操作的同时,更应借鉴版权营销和产业链开发经验。 [38]另一方面,海外版权文化对于我国的文化传统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李志雄指出,全球化语境下综艺节目版权贸易的商品经济力始终是服务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和“文化殖民”,而频繁盲目地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所带来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边界模糊化,使得中国本土文化传承方向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文化传统渐被侵蚀。 [39]

  目前国内电视综艺节目主导地位明显,各类综艺节目井喷发展,我国受众版权意识也日益提升,受众对于侵权节目本土化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逆反心理,这反推国内综艺行业摆脱思维和实践惰性。 [40]现在各种电视综艺节目之间的著作权纠纷,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综艺节目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41]关于保护综艺节目的版权,我国司法实践对综艺节目进行版权法的分解保护是引起版权保护争论的重要原因,其中,节目结构、模式等核心内容无法实现版权保护讨论节点模型版权的可能性,也未形成关于商标法、合同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法律保护的司法建议。 [42]

  网络视频直播具有互动性、实时性的特性,网络直播中的版权纠纷正是技术发展和立法滞后冲突的体现。 [43]严波认为,如果将更具独创性的直播节目定为“电影和类电影作品”,则适用法律类推规则。 [44]当前体育赛事新媒体版权存在产权属性所引发的新媒体版权贬值、版权变现模式发展不成熟等共性问题。 [45]王自强认为,体育转播权问题的逻辑出发点在于实时影像、图画文字、声音图像等的表现是否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46]

  而对于网络游戏直播的版权研究,主要集中在合理使用界限的探讨上,从利益平衡的角度看,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网络游戏直播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应将在线游戏的直播行为全部认定为合理使用范围。 网络游戏的直播行为不应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而现在被“著作权者应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一条款所限制。 [47]王迁认为,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游戏直播可以对游戏中的电影和电视作品构成转换性使用,不构成权利侵害。 [48]周茜认为,对于网络游戏直播版权的保护应重构合理使用模式‍‌‍‍‌‍‌‍‍‍‌‍‍‌‍‍‍‌‍‍‌‍‍‍‌‍‍‍‍‌‍‌‍‌‍‌‍‍‌‍‍‍‍‍‍‍‍‍‌‍‍‌‍‍‌‍‌‍‌‍。 [49]储翔认为,将游戏画面与程序、音乐等其他元素一起归入具体作品类型进行保护,有助于维护游戏行业良好的竞争秩序。 [50]

  五、反向旅行:图书贸易与学术版权观照建立“走出去”的可能

  图书版权输出是图书版权所有者或合法代理人将著作财产权按照交易条件转让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受让人或受让机构,从而使作品在别国出版的版权贸易活动,目的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 [51]2019年全国共出口14 816件出版物,同比增长25.2%,其中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5 083件,增长1 930件,增长61.2%。 [52]

  在中国经济领域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后不久,文化领域也很快明确提出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中国出版被视为政府和行业在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中发挥特别效果、获得良好传播效果的战略。 [53]

  结合“一带一路”背景讨论当前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王璐璐等人表示,我国出版业基本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三位一体的国际合作模式。 但随着范围拓展及合作程度日益深化,我国出版业国际化道路仍然面临市场化不足、知识产权体系亟待完善、中介组织力量单薄以及文化影响力有待提升等问题,[54]版权保护中“超国民待遇”现象依然存在,立法缺乏前瞻性、技术性和科学性,与国际公约存在不对称性。 [55]

  同时,当前图书版权贸易整体结构失衡,逆差情况严重,国内外失衡形势严峻,[56]我国图书版权引进来源的地域特征非常明显,欧美等国家英语图书独占鳌头,呈现不平衡性。 加强其他非英语图书的版权引进,不仅可以使图书版权引进来源地更加广泛、均衡,更能加强政治互信,增强文化认同感。 [57]

  目前,我国在“一带一路”图书出版中仍面临图书内容原创动力不足、内容“水土不服”、渠道扁平化、翻译人才供需不平衡等问题。 [58]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图书版权对外贸易政策,增强我国图书版权的竞争优势,[59]优化版权贸易中的供给侧,提升输出图书在海外图书市场的实际影响力和实效性,有效提高我国图书的传播能力。 [60]此外,应在规范图书版权代理人才培养的同时,扩大版权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提高其专业性,有针对性地应对不同种类的问题。 [61]出版业版权贸易作为“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发展和升级的关键板块,需要给予拓展业态、合作模式、代理平台、数字人才等方面的保障。 [62]

  学术图书通常包括学术著作、学术专业书籍、学术论文集、会议录、大学及以上程度的教材/教科书和参考书。 [63]学术图书出版与引进研究多聚焦于媒介融合背景下选题策划、编辑队伍建设、技术应用、品牌营销以及大学出版社管理机制等具体实践层面,缺少对其版权保护以及版权贸易背后权力关系运作等方面的探讨。 期刊版权的研究集中在融媒体出版、数字出版、开放获取、人工智能出版等新兴出版方式上。 [64]

  纸媒时代,学术期刊单位主要考虑本部门与作者之间的双边著作权关系,避免法律上的风险。 在互联网普及时代,学术期刊的出版单位必须处理好出版社、作者、数据库商、各类媒体平台等主体之间的多边著作权关系,才能有效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海外版权制度发展起步较早,因而现今以学术期刊仓储方式为基础、以美国版权结算中心为基础的统一平台和国家许可制度的欧美科技期刊的网络版权保护机制已较为成熟,为世界各国所推崇。 [65]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各国学者对版权的有效性、版权利益平衡以及版权扩张的合理性等版权基本理论的研究,分析了数字时代版权的适应性,探讨了版权变革的方向。 [66]2014年,欧美开放获取(Open Access,简称OA)政策在世界各国已成共识,欧美出版社、学术机构、图书馆以及学者们也在积极主导加快学术内容OA发展的进程。 在全球出版业数字化、学术开放化的生态环境下,开放获取模式比传统版权更能助力中国融入全球学术出版体系,反推国内出版业运营能力的提升。 [67]数字时代,电子合同的普及、版权声明的广泛使用、新型出版模式的出现、署名权带来的纷争等新问题,给传统学术期刊的运行模式带来新的冲击。 签订涉及版权转让的各种协议是期刊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减少产生法律纷争的压力,只能从源头上把关,重视涉及版权转让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68]

  数字化时代出版业商业模式的盈利性与学术出版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学术期刊数字出版领域内的开放存取模式虽已成为趋势,但完全的免费开放存取还存在争议,关键在于如何通过版权许可实现利益平衡,[69]且数字化出版存在着技术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支持不足问题。 [70]而人才队伍建设上,数字出版时代学术期刊编辑人员需要实现身份重构,学会应用数字技术加强数字化内容版权保护,维护作者和出版方等的利益,有效处理版权贸易问题。 [71]大学出版社应重点发展学术图书和教材出版,利用大学学科研究的天然优势,有效发挥内容服务商作用。 [72]

  当前,数字化传播下的版权保护力度不足,亟须建立健全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和认证体系。 [73]除此之外,国际版权研究也与版权制度发展趋势息息相关。 首先,从研究内容上看,数字化问题是版权理论研究的核心,学界与业界应继续关注新技术对版权传统理论的挑战; 其次,从研究方法上看,学者们也从传统的法理分析、案例的研究逐步转变成技术、经济、公共政策、法律相结合的多维研究模式。 从研究结果上看,将会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

  结语

  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国版权研究的前沿文献的爬梳,借助理论旅行理论,勾勒出当下研究的基本样态,并进一步揭示了理论流动的轨迹与社会历史语境间的勾连。

  当前,我国新闻传播学科与出版学科,在学术聚焦层面关注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版权的制度、技术中介下的版权新问题、不同媒介在操作层面的版权问题,以及对图书贸易与我国对外传播之间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对学术著作的版权问题的关注。 通过对上述领域的梳理与盘点,可以看到西方理论旅行引介进入中国学界之后,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语境转换——在地化的中国出版传媒体制,这是版权落地及其理论适应性的第一位“把关人”。 另外,作为一种系统性的版权理念、制度,其在中国的传播、发展与落地,也与整体传播环境、民众的基本版权素养密切相关。

  因此本文认为,首先,学界对版权制度层面的聚焦非常重要,是版权研究的核心,但理论在地化、可操作,都需要清晰地认识到版权作为一套系统,想要真正顺畅运行,是需要多个层面的培育和配合才得以完成的。

  其次,在新的媒介技术的催化下,融媒体日益成为一种常态。 技术不仅带来渠道、平台质的飞跃,也催生了不同平台间因内容生产中的引用而带来的版权矛盾,甚至成为中部地区主流媒体在新闻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困境之一。 ①

  最后,当前中国的版权研究开始关注以往缺乏聚焦的一些空白领域,如学术著作的出版,特别是国内学术著作的出版和版权问题。 在过往的研究中,我们对来自西方的学术著作的引介,以及相关的版权问题研究较多。 上述学术聚集的转向,对我国学术作品的版权讨论蕴含着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学术著作市场的日益成熟; 二是作为一种健全的对外传播体系,对我国学术著作版权问题的关注与完善,是一种新的理论旅行——从中国到西方可能性的推进。

  具体而言,随着我国版权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学术理论的反向旅行也成为可能:一方面,新媒体技术不断推动媒体融合版权理论更新,使我国版权在新技术时代可能成为先发者; 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国话语、中国学术的不断壮大,我国如能在版权体制、操作、贸易等不同层面提出在地化的、全球通行的一般性规则,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理论“走出去”,也在更加宏观的层面创造了中国成为理论旅行起点的可能。 毋庸置疑,这一点是更为重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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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信息:张立(1981— ),女,山西晋中人,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新媒体与社会治理; 徐婧(1985— ),女,甘肃白银人,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批判传播学、出版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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