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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论文发表“女英雄”形象与苏格兰的性别探析

所属分类:文史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5-04-10 10:11

本文摘要:摘 要:瓦尔特司各特在《密得洛西恩监狱》中通过珍妮迪恩斯的形象来象征苏格兰坚韧、勤劳和救赎的善良品质。珍妮与司各特以往作品中的女英雄形象差异较大,表明司各特获得英格兰人民的同情和认可的决心。但是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地位,从而动摇了苏格兰独立

  摘 要:瓦尔特·司各特在《密得洛西恩监狱》中通过珍妮·迪恩斯的形象来象征苏格兰坚韧、勤劳和救赎的善良品质。珍妮与司各特以往作品中的“女英雄”形象差异较大,表明司各特获得英格兰人民的同情和认可的决心。但是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地位,从而动摇了苏格兰独立的教会、司法体系的地位。为了维持联合主义的立场,司各特用珍妮的拯救之旅消解历史事件的政治意义,实则将苏格兰王国弱化到仅有优良品德而无政治实权的附属地位。

  关键词:瓦尔特·司各特 《密得洛西恩监狱》 女英雄 苏格兰教会 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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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家通常将英国作家瓦尔特·司各特(1771—1832)的小说《威弗莱》《红酋罗伯》和《密得洛西恩监狱》视为三部曲。{1}在这些作品中,司各特均塑造了一些“英雄”形象来代表苏格兰民族性格中英勇无畏的一面。在前两部作品中,司各特一方面通过英格兰人与苏格兰人的联姻表明其联合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他又从苏格兰所面临的社会结构与道德沦丧问题入手,质疑和批判了现代商业文明对高地文化的摧残。在联姻的基础上,司各特对苏格兰和英格兰在不列颠联合王国中的身份问题进行了设想。通过消解苏格兰民族性中存在的暴力反抗的政治因素,他将联合王国中的苏格兰拟人化为世俗婚姻中妻子的角色。但是由于女性在社会结构中的不利地位,他所设想的联姻实际上陷入了将苏格兰贬低到附属地位的困境之中。

  《密得洛西恩监狱》与《威弗莱》和《红酋罗伯》的区别在于,苏格兰的“英雄”从无畏的格伦奈仑、英勇的罗伯·罗伊变成了乡村姑娘珍妮。针对这种巨大的转变,评论家认为司各特的题材从重大的历史事件和浪漫的传奇故事转向了普通民众及“私人生活的领域”{2};学者道格拉斯·吉福德认为“司各特选择珍妮·迪恩斯……来象征苏格兰的坚韧、体面和救赎的善良品质”{3}。但是,当苏格兰英雄由打家劫舍的“暴徒”变成虔信上帝、安分守己的姑娘,司各特所致力于塑造的“苏格兰”的民族身份是不是也将由此改写呢?

  本文将以女主人公的角色塑造为切入点,分析“女英雄”珍妮的成长过程,寓意着对教会和法律在苏格兰王国中地位的弱化。这种弱化实则增强了苏格兰在联合王国中的从属地位,从另一个侧面深化了司各特的联合主义立场。

  一、小说的政治寓意

  小说《密得洛西恩监狱》有两条线索,一条是1736年发生在爱丁堡城的波蒂厄斯暴乱,另一条是农家少女艾菲·迪恩斯被判杀婴罪入狱。波蒂厄斯暴乱是历史上的真实事件,源于苏格兰民间走私势力与英国政府的冲突,在民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被认为是“苏格兰自治与王权斗争”{4}的表现。这是1715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失败之后的一次重大事件,严重威胁到了“联合王国”,特别是伦敦政府的权威。

  司各特的《密得洛西恩监狱》巧妙之处就在于,他将波蒂厄斯事件的线索与农村姑娘艾菲·迪恩斯被指控“杀婴”而面临死刑的线索交织起来。佃农之女艾菲·迪恩斯未婚产子,但婴儿去向不明,爱丁堡民事法庭根据推断法宣判她犯下“杀婴罪”。姐姐珍妮不肯做伪证来挽救妹妹,却决心步行到伦敦为妹妹求得赦免。经过重重艰难险阻之后,她如愿拿到了赦免令。这两条线索的连接点,就是逃亡的走私贩罗伯逊与被判杀婴的艾菲·迪恩斯之间的关系。司各特设计了一个情节——罗伯逊率众来到爱丁堡监狱,带走获得缓刑的波蒂厄斯;在监狱中他试图劝说已经被判死刑的情人艾菲逃走,却遭到拒绝。正是由于艾菲并未逃走,才最终产生了珍妮·迪恩斯的拯救之旅。最终,艾菲获得赦免,与罗伯逊(即乔治·斯汤顿)远走法国。但光鲜亮丽的斯汤顿夫妇始终受到往日所犯罪行的精神折磨,平凡的珍妮则获得了幸福稳定、儿女成群的家庭生活。

  故事的结局很像一个传统的道德教化故事,却隐藏了作者的政治意图。他将艾菲和珍妮·迪恩斯与波蒂厄斯暴乱建立联系,实际上弱化了暴乱引起的政治危机——詹姆士党的阴谋、苏格兰长老会的激进行为等。在作品中,他摒弃波蒂厄斯暴乱的政治意义,将其简化为走私贩的报复行为,而非苏格兰民众对伦敦政府的敌意,有利于化解此次事件引发的伦敦与爱丁堡的矛盾和对立,最终强化联合王国的共同立场。同时,这个“养牛人的女儿”的“天路历程”也符合司各特一贯否定政治暴力和宗教狂热的立场。他认为要想赢得英格兰人民的尊重,必须表现苏格兰民众的美好品质。但是,平民姑娘珍妮·迪恩斯化身“女英雄”拯救妹妹的行为,却消解了民族独立性,实则削弱了苏格兰在联合王国中的平等地位。我们先来看珍妮作为一个女英雄的形象和意义。

  二、非同寻常的女英雄

  除了最终嫁给英雄、获得幸福的女性,司各特在作品中还塑造了很多“女英雄”的形象,比如海伦·麦戈瑞格、狄安娜(《红酋罗伯》)、弗洛娜·麦克伊沃(《威弗莱》)、明娜(《海盗》),几乎每部作品中都曾出现一个或多个类似的形象。詹妮·卡德尔曾总结说:“司各特作品中的一些女性……她们不是嫁给他笔下的英雄们的女人,而是自身表现出强烈的英雄气概,比如弗洛娜·麦克伊沃、梅格·梅瑞丽思和玛吉野火。另一种英雄品质则是《密得洛西恩监狱》中的珍妮·迪恩斯,她的高贵独立并非一种富有激情的表现力而是源自承诺。”{5}据卡德尔所言,司各特笔下的女英雄分为两类,一是有英雄气概的女性,另一种是没有英雄气概的女性。珍妮则属于没有“英雄气概”的那一类。

  “英雄”“英气”和“英雄气概”(hero,heroic,heroism)都是以男性为标准确立的词汇,用以形容男性的勇敢气质。在司各特笔下,这些具有英雄气概的女英雄,多少都具有男性气质。加拿大学者伊娜·法里斯注意到了威弗莱系列小说中呈现出一个独特的特征,那就是对男女性别交换的兴趣。{6}如《红酋罗伯》中的海伦不但身着男性服装,外在特征更具有男性气质。她率领氏族的老弱妇孺抗击英国军队时所表现出的镇定自如、英勇无畏的精神气度,连罗伯本人也难以企及。同时,具有男性气质的女英雄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身份的边缘化,她们一般都游离于主流社会群体之外。如弗洛娜支持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事业,反对当权的汉诺威王朝;狄安娜也是一个“没有法定保护人的天主教徒”“全郡

  最激烈的詹姆士党”{7}。这类女性角色是富有传奇色彩的浪漫主义小说的最佳形象。

  然而,珍妮·迪恩斯作为《密得洛西恩监狱》的女主角,迥异于光彩照人、激情洋溢的女英雄形象。她相貌普通、身材矮小,毫无动人之处,并且从未有任何机会和意图进行抗争。她出身卑微的佃农之家,接受清教教育,却仍属于主流群体,其社会身份和个体身份都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她坚定地相信汉诺威王朝会给她一个申辩的机会,认可远在伦敦的政府对苏格兰统治的合法性。因此,珍妮是司各特笔下的“女英雄”中的特例。非但如此,与司各特前两部作品中出现的“女英雄”相似的形象,在《密得洛西恩监狱》中被设立到珍妮的对立面,成了反英雄。如玛吉野火身着男装,面部特征线条坚硬,富有野性美,表现出一种“英雄气概”,可是她却疯疯癫癫;其母默多克森虽是英勇的高地将领的遗孀,如今已堕落到与强盗勾结谋财害命的地步,成了败坏苏格兰人名声的罪犯。非但如此,默多克森还绑架了珍妮,是妨碍她前往伦敦实现使命的反面因素。这表明,为了寻找和解的可能性,改变历史中两王国冲突、对立的一面,司各特只能放弃了他既爱又恨的边缘女英雄们。选择个性温和、忍耐的珍妮作为《密得洛西恩监狱》的主人公和“女英雄”,司各特淡化苏格兰与英格兰政治冲突的企图非常鲜明。与此同时,民族主义精神却随着珍妮的伦敦之旅而被削弱了。

  三、珍妮的形象弱化了男性的地位

  珍妮是个普通的农村姑娘,她成为女英雄的过程是在与父亲和恋人的对比中产生的。首先珍妮在审判中坚持忠于上帝的律法,“诚实”守信、不做伪证,冲击了父亲迪恩斯作为精神向导的权威;其次,恋人巴特勒病弱的身体与珍妮强健的身心形成鲜明的对比,弱化了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第三,她不畏惧斯汤顿的威胁,坚持相信伦敦政府的公正,消解了男性暴力的意义。最终,珍妮言出必行的行动力,进一步削弱了教条主义的迪恩斯、肉体虚弱的巴特勒和暴力犯罪的斯汤顿的男性特征,进而削弱了他们在苏格兰社会的象征性地位。

  (一)父亲的形象

  18至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父亲形象多被塑造成权威的形象。迪恩斯也不例外,他非但重视名节,更以狂热、坚定、高傲不屈的清教徒自居,因此是女儿珍妮的精神向导,也是她断然不肯做伪证的根源。但是,迪恩斯信仰的坚定性只存在于口头上,当女儿艾菲犯下通奸罪、杀婴罪面临死刑的时候,他又暗暗希望珍妮能上庭为艾菲做(伪)证,以挽救她的性命。这与珍妮坚决不肯做伪证,保持对上帝的坚定信仰形成鲜明的对比。老父亲面对艾菲被判死刑的结果昏厥过去,珍妮却下定决心步行去伦敦为妹妹求情。这两个不同的结果更表明,本该保护女儿的父亲精神脆弱、行动无力,他的权威性已经岌岌可危。

  通常,父亲是女性在面临重大选择的时刻提供指导性意见的关键角色。但是,珍妮在面临前往伦敦为妹妹求情这样重大的人生抉择的时刻,却决定不去征求父亲的意见。

  珍妮对她父亲虽然孝顺,内心却觉得她父亲纵然正直而高尚,可是同时代精神格格不入,对于当此危机关头该采取怎样的措施不可能做出合理的判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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