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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保险诈骗犯罪防治对策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17-07-08 16:50

本文摘要:这篇 法律论文 认为经侦部门要多注意收集此类犯罪信息,掌握保险诈骗犯罪的最新动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是很必要的。开展调研,建立预警机制。打击和预防保险诈骗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式下遇到的新情况、新

  这篇法律论文认为经侦部门要多注意收集此类犯罪信息,掌握保险诈骗犯罪的最新动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是很必要的。开展调研,建立预警机制。打击和预防保险诈骗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式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犯罪研究》(原名《刑侦研究》)是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主办、学校协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创刊于1981年华东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教研室,1983年成为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会刊。

犯罪研究

  保险单位和其从业人员的防范对策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保险法》为核心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公司有效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这说明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大环境已经形成。保险公司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该树立保险诈骗的违法观念,严格依法查处保险诈骗案件,不能只为追回赔付款而姑息违法犯罪分子,应该为整个保险行业而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承保风险评估,提高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与能力,从而提高承保质量。通过许多已发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中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的失误和疏漏往往会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甚至会成为导致保险诈骗案件发生的诱因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应获得怎样设计保单及厘定保险费率的资料,同时这样的过程可以杜绝低素质代理人员因回扣而随意承保,导致保险诈骗的高发生率,对保险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立科学的内部理赔规程,建立健全核赔机制。犯罪分子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因此作为识破保险诈骗行为、阻止保险诈骗犯罪发生的最重要防线的保险理赔工作尤为重要。首先应建立高水平的专门的理赔队伍,做到承保理赔相分离。保险公司应形成固定制度,根据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及保险诈骗态势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理赔人业务能力与素质,增强员工对保险诈骗行为的辨别能力。保险诈骗的行为人再怎么狡猾,最后都要经过保险理赔人员的确认。所以如果切实加强事故调查、证明材料的审核机制,建立查勘定损与理赔经办人岗位分离制与错赔、被骗赔责任追究机制,诈骗罪犯的阴谋就难以得逞。

  公安机关应及时地,定期地与保险公司就保险诈骗犯罪的现状进行沟通,并对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只有切实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有力的措施,才能把保险诈骗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有效地防范与遏制保险诈骗犯罪的发生。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培训。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保险公司为满足被保险人需求的同时,推出的保险种类越来越多,保险诈骗案件类型也就越来越多,案件侦破难度也越来越大。同时,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在日新月异,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对新型作案手段要了如指掌以便降低办案难度。

  过去我们对保险诈骗犯罪知之甚少、研究不够,所以应加强对保险领域中犯罪活动的调研,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还应建立科学完善的预警机制,随时注意此类案件发生的情况,便于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掌握主动权,及时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民警们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不断积累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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