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改革整体布局中切实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新时代对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个人理想信念
摘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改革整体布局中切实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新时代对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个人理想信念缺失、受众面比较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三重三轻”等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有转型期社会结构变化的影响、“圈子文化”对党内政治生态的破坏、社会负面现象对廉政文化建设的侵蚀、法治文化建设滞后等方面。应对策略包括: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的现代化理念;构建科学规范的廉政文化教育机制;优化廉政文化建设的政治生态;用廉洁家风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
关键词:廉政文化,中国共产党,三重三轻,圈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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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建设。”[1]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2]党的十八大以来,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廉政价值理念初步树立、廉政文化制度保障逐渐完善、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日益多元,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空前高涨。但不可否认的是,进入新的时代后,廉政文化建设将面临更大更多的挑战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深入分析研判并采取相应对策。
一、当前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廉政文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实践也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诱发腐败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多了,新时代的廉政文化建设仍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
(一)一些党员干部个人理想信念缺失
习近平同志指出,“共产党人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理想,或信仰、理想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5],这表明理想信念对党员干部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主要表现为以利益为主的价值观扭曲。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一些党员过分关注物质追求,甚至相信宗教,导致党员干部个人理想信念缺失和党性修养严重不足。因此,必须重点关注以及认真对待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理想信念的问题。
(二)廉政文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
党中央多次强调,廉政文化建设成效应当与党员干部的考评挂钩。但在实际工作中,廉政文化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标准不科学,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方法不客观,廉政文化建设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第一,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标准不科学。科学的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标准是有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但总体而言,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标准仍然缺乏科学性,具体表现为廉政文化建设评价内容狭隘和评价标准模糊。廉政文化建设存在部分应付式的活动,不仅缺乏实质内容,被动多于主动,而且破坏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第二,廉政文化建设评价方法不客观。采取关键指标法是评价廉政文化建设过程的有效的方法。但是,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的部分评价方法不具有客观性,主要表现为廉政文化建设评价主体单一化和评价监督弱化。评价主体在廉政文化建设评价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掺杂个人的主观感情,一些党员干部假公济私、贪赃枉法,工作中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以及小团体的利益,乱检查、错罚款、多收费,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导致廉政文化建设评价结果缺乏公平性,也难以令人信服。
第三,廉政文化建设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为了激发机关、企业、社区等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性,就必须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廉政文化激励约束机制。但是,当前廉政文化建设评价结果仅仅与物质奖励挂钩。忽视了个人发展以及精神需求。
(三)廉政文化建设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廉政文化建设存在重眼前轻长远、重传统轻创新、重机关轻社会的问题。一是重眼前轻长远。廉政文化建设需要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才能起到作用,但部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存在工作上只顾眼前利益,热衷于提时髦的概念、喊口号,不务实事、不求实效,工作实践中仅重视应景式检查,缺乏长期的建设规划和长远考虑。二是重传统轻创新。部分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存在内容滞后、形式单一、方法过时等现象,忽略了人民群体的需要,不能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绕。三是重机关轻社会。在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过程中,过于错误地强调行政组织以及相关单位的作用,没有广泛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二、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前,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化、“圈子文化”的影响以及制度法规的不完善等,需要认真分析。
(一)转型期社会结构变化的影响
当下,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时期,人类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引发了人们生存的危机感,同时也引发了廉政文化建设的一系列复杂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结构和意识形态的重大变化,社会思想越来越具有多样性和多变性的特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给廉政文化建设带来了挑战。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新旧道德观念的转变,道德文化体系的结构混乱以及社会道德秩序的重大变化等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思想观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和变革。
一些党员的思想道德状况变得越来越复杂,主要表现为:第一,在当下社会结构和经济格局的影响下,一些党员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了偏差,其在利益选择和利益取向方面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第二,在社会组织多元化的背景下,不同社会阶层以及不同社会利益的代表在廉政文化观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的社会身份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部分党员干部心态发生变化,并且极其容易导致失衡。在这种背景下,完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面临着重重困难。
(二)“圈子文化”对党内政治生态的破坏
近些年来,不良文化严重损害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而党内不良文化与廉政文化是相背离的,尤以圈子文化为主的不良文化严重损害了党的健康肌体、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它反映了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的薄弱和一些地方、部门的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乱”的现状。
“圈子文化”本义指由工作关系形成的关系群体或者由日常生活中拥有共同利益的朋友形成的关系群体,属于中性概念,为正常的圈子范畴。政治生活中的“圈子文化”,特指由官场不良风气衍生出来的具有山头主义性质的非正式生存状态的组织。其强调维护小团体的利益,导致公共利益不断被蚕食,对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典型行为:一是圈子成员钻法律上的漏洞,借助金钱、地位和权力等资源在圈子内部进行利益交换。二是圈子成员为了个人利益和圈子利益,利用他们在圈子中的人际关系疯狂牟取利益和不断侵蚀公共利益。三是为维护圈子结构稳定,维系彼此间的利益关系,圈子成员都自愿遵守不成文的潜在规定,而这些规定一般均是法律制度所不允许的。
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些党员和干部“相信帮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6],揭示了“圈子文化”对党内政治生活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对全党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廉政文化建设必须铲除“圈子文化”土壤,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不足
法治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活动的产物和结晶,主要包括法治观念、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它是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如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的行为模式、传统和习惯。[7]法治文化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而廉政文化则为法治文化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八大以来,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全社会得到普遍提高,法治方式也发生变化,推进了当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虽然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第一,部分公民法治意识薄弱。人民群众缺乏法治意识,部分群众仍未树立法律至上、公平法治的观念,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意识薄弱。偏远山区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仍未全覆盖,甚至存在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更谈不上依法维权。因此,司法权威的缺失导致部分党员思想上廉政意识松懈,行为上滥用权力,不利于廉政文化建设。
第二,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单一化。我国学校对法治文化教育不够重视,普法教育课程和法治知识课程安排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普法教育途径较单一。主要包括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习法律条文,并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法治讲座等形式宣传法治文化;全民普法新媒体运用能力较弱,主要通过发传单、摆展板、举办法律讲座、举行法律考试等单向传播方式,不能吸引社会成员的注意力,普法效果大打折扣。第三,法治文化内容单一。现有的法治文化内容陈旧,缺少吸引力。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廉政文化的融合程度也需要进一步加深。第四,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机构以及单位缺乏对法治文化内涵的认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高,影响了廉政文化建设的进程。
三、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应对策略
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廉洁,体现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体现为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需要研究如何坚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发挥廉政文化的实际效能。基于上述对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这一部分结合十八大以来廉政文化建设的新要求,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
(一)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的现代理念
第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广大党员的价值观念,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首先,加强教育引导。关注教育对象的精神诉求,发现其心理接受规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其次,注重实践养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将核心价值理念融入广大党员的日常生活中,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认识它、理解它并接受它。最后,做好价值示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对社会大众起着示范作用,必须以身作则、持之以恒地加强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
第二,加强公民主体理念的培育。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与其相适应的民主观念之上,通过加强公民主体理念的培育,有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对普通民众来说,必须具有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这要求普通公民具有权利意识和公民观念,在政治生活中具有集体意识和包容精神等。第三,提升公民法治意识观念。在廉政文化建设体系中把握改革方向,妥善处理好历史和现实、传统和创新、基本定位和时代诉求等关系,运用法治意识来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的现代化理念。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廉政文化教育机制
目前,廉政文化教育工作面临着变革的压力,同时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引发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的方法正逐步由由分散摸索向系统性探索发展。因此,必须构建科学规范的廉政文化教育机制。
首先,完善廉政文化教育机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主体性原则。廉政教育主体性原则要求廉政教育者和接受教育者必须以主体性和自觉性为基础条件,加强以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二是公开透明原则。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其内容和程序等运行机制,但是涉及国家或者个人隐私的,或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是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立足于协调廉政文化教育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利益,注重维护整体利益。四是差异性原则。在考虑教育对象的普遍性基础上,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区分不同的教育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文化教育。其次,创新廉政文化教育的方式方法。廉政文化教育以思想灌输、道德规劝、舆论宣传为主要手段,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因此,必须要创新廉政文化教育的方式方法。一方面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和宣传方式,重点关注新兴媒体等能将抽象的道德伦理变得更加形象生动的高效宣传方式,另一方面用现代的科技手段了解党员干部的实际状况,从而针对性地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必须区分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根据廉政教育对象的不同特征,因人而异地提出要求。
最后,建立健全廉政文化教育的保障机制。一是要配套设施保障。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文化教育的场所必须配备好相应的硬件设施,比如,教学楼、食堂以及住宿楼等。二是要教育经费保障。大力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的财政投入,为廉政文化教育提供了物质保障。三是人才队伍保障。教师作为廉政文化教育的教学主体,在廉政文化教育中起着关键的作用,需要更新更优的教学方式方法。因此需要组建一支道德素养高、政治理论强、业务水平精的教师队伍。
(三)优化廉政文化建设的政治生态
廉政文化是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要加强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8]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已经刻不容缓。
第一,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抵制腐败的思想堤坝。纵观建党以来的历史,如果说思想建设是在革命、建设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建设则是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建设的核心主题。鉴于当前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方面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另一方面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以及人民利益置于最高位置,不追求狭隘的个人利益,充分履行法定职责。
第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习近平同志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9]选人用人导向是反映当前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必须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源头遏制党内腐败,使政治上可信、工作上可靠、作风上正派的党员干部得到重用。通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完善党内政治生态监督制约机制。习近平同志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控制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10]因此,必须完善党内监督问责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保障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实施同级相互监督,坚持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用廉洁家风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深厚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优秀的家风文化。廉洁文化是家风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为培育廉政文化提供了不竭动力。
一方面,注重发挥廉洁家风育人功能。在传统文化中,“家”具有特殊的地位,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个人到国家,“家”是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因此,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提升廉洁素养和营造廉洁家庭氛围,通过廉洁家风家训教育陶冶下一代。首先,提高个人廉洁意识。
人的全面发展取决于父母在孩子面前是什么样子的人,父母和长辈作为廉洁家风的教育主体,应当做好模范榜样作用,用高标准严格要求子女后辈,学会拿起廉洁思想武器抵御各种形式的社会诱惑,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其次,建立廉洁家庭关系。良好的家庭关系是树立廉洁家风的前提,因此必须处理好包括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各种家庭关系。最后,建立廉洁家规家训。家庭成员能够将规矩内化为自身素养,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反对贪污腐败,营造清正廉洁的家庭风气。
另一方面,发挥廉洁党风对廉洁家风引领力。“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价值追求。而通过党风带家风,能够促进民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因此,必须强化廉洁党风对廉洁家风的引领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廉洁家风的榜样作用。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家风的重要性,党中央也提高了对家风的重视程度。习近平同志一语中的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11]因此,领导干部可以以其独有的表率和引导作用,做廉洁家风的领航者,用实际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廉洁家风建设,进而促进民风、社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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