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为各国推动和完成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发展框架和一套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参考标准,该目标由17个总体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组成,有244项指标。 将指标分解为一般指标、国别指标和分组指标,对剔除国别指标
摘 要: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为各国推动和完成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发展框架和一套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参考标准,该目标由17个总体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组成,有244项指标。 将指标分解为一般指标、国别指标和分组指标,对剔除国别指标后的211项一般指标和分组指标按照数据可获取程度分为直接可获取数据指标、间接/修正可获取数据指标和未统计/不能获取数据指标等3类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SDGs目标完成得分情况,结合中央和各部门发展目标任务,将17个目标分为优先完成目标、确保完成目标和推动实现目标等3类并确定每类目标进程的时间节点,并对中国更好地实现SDGs从数据统计和指标完善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可持续发展目标; 数据获取; 目标进程分类
为持续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在纽约召开,通过了《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简称“SDGs”)。 SDGs 由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组成,通过构建可量化、具有可靠性和可获得的数据衡量各国完成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程度。 中国的法定统计数据与联合国统计数据在统计口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统计标准和统计结果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不一致。 目前,距离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还有10年的期限,中国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既能满足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又符合国情的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相关数据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所要求的指标对接。
可持续发展论文范例:“农超对接”模式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从文献梳理情况来看,已有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可持续发展议程框架的单个发展目标或指标(尹艳华和张静,2019)、数据处理和标准化(肖禾等,2018)、地球大数据应用(王卷乐等,2018)等进行,从可持续发展指标数据的获取性角度开展SDGs的研究不多。 朱婧等(2018)首次从指标和数据本身的完善程度考虑,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指标分为3类。 从中国SDGs指标数据获得视角出发,根据当前SDGs指标在国际上的得分情况,结合中国可持续发展要求对下一步目标进程开展分类,逐步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统计口径、数据收集标准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指标相对接,指导中国下一阶段可持续发展实践和实现中国承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框架构成情况
(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框架制定
为持续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2015年1月联合国大会明确提出全球应制定“一个发展框架,一套发展目标”。 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在纽约召开,193个成员国在峰会上通过了《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s目标框架由17个总目标组成,包括169个具体目标,分解为244项指标。 该目标框架为世界各国推动2030年可持续发展进程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参考标准,引导各国用量化的数据科学评价和衡量可持续发展目标进程。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在“同一个世界”的精神下达成的,因此相关活动不仅关涉发展中国家的进步,而且需要所有国家做出相应的调整(库恩,2017)。 SDGs吸取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DGs)的教训和成功经验(熊青龙,2014),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平等性(叶江,2016)。
(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框架总体情况
SDGs框架由17个总目标组成,是2030年议程的核心内容,其中第17项目标是为其他的16个指标提供服务的。 SDGs符合更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普适性目标。 伴随着国际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新的发展目标应涵盖更大的范围,全球可持续发展也应当面向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持续能力的提升。 LU等(2015)认为,SDGs涵盖的169项具体目标中,至少有91项需要进一步细化,仅有29%的具体目标有明确的界定,其他目标则模糊不清、难以度量。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带来历史性机遇,也是向国际社会宣传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倡议和分享消除贫困理念的重要机遇(孙新章,2016)。 因此,目标的分解是中国更好地执行该目标框架的第一步。
(三)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框架的目标分解
为了便于考核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数据的获取,本文将244项指标分解为一般指标、国别指标和分组指标3类。 其中,国别指标是指联合国开展的以国家为单位的指标,其统计数据都为1,即全国; 47个分组指标需要按照性别、年龄、城乡等类别进行分组统计。
二、中国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数据的可获得性分析
数据可获得性的分析对于中国查找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差距、建立全球合作伙伴关系、考验政府履责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外交部2017年8月发布的《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提供的相关数据,首次对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的244个指标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
(一)SDGs框架下中国目标数据可获得性分类
根据数据获取情况,将表1中33个国别指标剔除后剩余的211个指标分为直接可获取数据指标、间接/修正可获取数据指标、未统计/不能获取数据指标等3类。 直接可获取数据指标是在《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和其他官方统计资料当中可以找到的数据,间接/修正可获取数据指标是该指标可以通过将中国官方统计资料当中的数据进行换算从而满足“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目标框架”当中要求的指标统计口径,未统计/不能获取数据指标是该指标不符合中国国情或者尚未开展相关统计。 其中,直接可获取数据的指标有84个,间接/修正可获取数据的指标有98个,未统计/不能获取数据的指标有29个。 总体来看,直接可获取数据的指标和间接/修正可获取数据的指标各占一半,而未统计/不能获取的数据只是少数。
(二)SDGs框架下中国目标数据可获得性分类研究
1.直接可获取数据指标
通过梳理中国官方发布的全国和行业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能够直接在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普查、抽样调查、年报月报等获取的公开统计数据和资料中,17个发展目标中直接可获取数据涉及16个发展目标、67个具体目标,包括84项指标。
2.间接/修正可获得数据指标
通过梳理中国官方发布的全国和行业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例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普查、抽样调查、年报月报等发现,其计算方式和统计口径与国际标准不一致,与SDGs要求的指标有一些差别,但是部分指标可以通过对现有统计数据的推算或者修改指标统计口径来间接获取,这一类指标涉及17个发展目标、78个具体目标,包括98个指标。
通过间接/修正可获得数据的指标代表有:指标“1.a.1 由政府直接向减贫方案分配的国内产生的资源比例”可以用扶贫开发投入资金占GDP比重这一数据通过计算间接获取; 指标“12.4.2有害废物人均生成量和处理的有害废物的比例,按处理类型分列”可以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这一数据代替。
3.未统计/不能获得数据指标
在SDGs当中,还有一部分指标是未统计/不能获得数据的指标,这部分指标目前还未纳入中国官方统计数据当中或者是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未统计/不能获得数据指标不能直接在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普查、抽样调查、年报月报等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当中直接查询到或者通过对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计算、推算得到。 这一类指标涉及10个发展目标、27个具体目标,包括29个指标。
未统计/完全不能获取数据的指标中,如指标“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按年龄分列”的数据完全不能获取,不符合中国国情。 对于这些未开展统计的指标,可以通过官方定期开展专项调查来收集数据,在已有的统计指标中新设立指标开展统计或者通过技术手段测量推算。 例如,指标“9.1.1 居住在四季通行的道路两公里之内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可以借助地理空间技术和大数据开展估算。
(三)指标数据获取情况的总结分析
对于直接可获得数据的指标,总体来看中国的数据统计较为全面、质量较高,部分数据已经远远超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所规定的数值,例如贫困和健康领域。 对于间接/修正可获得数据的指标数量较多,虽然这部分指标不能直接从当前官方的统计资料当中获取,但是实际上中国已经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对于未统计/完全不能获取数据的指标,其中一部分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目标框架”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发展差距,例如,发展目标“14海洋领域”的数据比较欠缺,可持续发展教育、政府管理等领域的数据也比较薄弱。
根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UNSDSN)和贝塔斯曼基金会联合发布的《2017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指数和指示板报告》,从中国SDGs完成情况来看(表4),对比中国的17个发展目标得分、中国在全球的排名以及参与排名国家数量来看,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情况较好,远远超过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其中,发展目标“1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穷”得分为99.5分,接近满分; 其次是发展目标“6为所有人提供水和环境卫生并对其进行可持续管理”得分较高,为88.2分。 这些目标的实现充分表现中国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扶贫开发、卫生健康以及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视。 对于一些得分较低的发展目标,如分配平等、创新发展、应对灾害、生态环境、海洋资源等,是中国当前发展面临的工作难点。 公平正义、环境问题、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气候变化等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的挑战(薛澜等,2017)。
三、中国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进程分类
孙新章等(2012)建议各国应当在全球目标的框架下,根据本国可持续发展的优先事项制定相应的目标。 彭斯震等(2015)提出制定面向2030年的中长期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和面向2020年的具体、可操作、可衡量的近期目标。 为了更好地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与中国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各阶段性目标保持一致,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中国未来的各项阶段性目标进行统一。 本文首次按照各个目标完成程度、实施难度和中国落实SDGs完成情况得分对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当中的17个发展目标进行分类,分为优先完成目标、确保完成目标和推动实现目标等3类。
中国实现SDGs三大目标分类与当前中国制定的一些发展规划和任务目标基本吻合,例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方案十年框架》《中国制造202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李晓西,2017)。
(一)优先完成目标:2020年目标
优先完成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一致,具有约束性、根本性,是2020年必须提前完成的目标。 从中国SDGs完成情况得分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来看,其在总的17个发展目标当中得分最高,最容易完成。 优先完成目标对于实现中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意义。 优先完成目标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是确保其他目标实现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中国将全面消除贫困作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议程的重点及早期收获(叶江,2016)。 中国在消除贫困、消除饥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必须要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二)确保完成目标:2025年目标
确保完成目标具有整体性和全局性,为阶段性完成的目标,需要通过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来逐步完成。 确保完成目标稍晚于优先完成目标,确保在2025年前完成。 从数据的可获得性来看,确保完成目标的指标数有72个,主要分布在间接/修正可获得数据指标当中,指标数为39个,而直接可获取数据指标和未统计/不能获得数据指标数量相对较少,分别有17个和16个。 从中国落实SDGs完成情况得分来看,确保完成目标涉及6个发展目标,其中有5个目标得分都在60分及以上,发展目标4和发展目标12得分均超过70分,只有发展目标10得分低于60分。
确保完成目标有具体指标数,确保完成目标要从刚刚达标的60分到高水平的90分,下一步需要实现跨越式发展。 例如,发展目标“4确保包容和公平优质教育,让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涉及公平的优质教育目标; 对于发展目标10,尽管目前的得分低于60分,但是其具体指标的收入、税收等与优先完成目标中的目标“8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如果目标8指标能顺利实现,发展目标10也能顺利完成。
(三)推动实现目标:2030年目标
推动实现目标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特点,为高层次发展目标,需要的时间较长,要通过技术攻关、创新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和国际合作才能完成。 从中国落实SDGs完成情况得分来看,推动实现目标中的5个发展目标得分均低于60分,因此短期完成的难度较大。 从数据的可获得性来看,推动实现目标的指标数有47个,主要分布在直接可获取数据的指标当中,指标数为22个; 而间接/修正可获得数据的指标和未统计/不能获得数据指标数量相对较少,分别有16个和9个。
推动实现目标是当前中国践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完成这些目标面临几个方面的挑战:一是所处的发展阶段面临全面转型的挑战,从经济发展来讲,传统的依靠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形成的经济增长驱动力已经明显减弱,我们处在转型、转变形成新驱动力的阶段; 二是生态环境问题短板凸显,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等尤其明显; 三是应对自然灾害和全球气候变化准备不足的挑战,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应急管理,都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 四是从承担国际责任的角度来说,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需要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对自身能力是一种挑战。
四、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统计数据和指标完善建议
当前中国建立的各种统计制度和统计口径与SDGs要求存在一些差异,实践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过程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开展国际合作、传播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机遇。 因此,有必要对当前的一些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逐步与国际接轨。 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SDGs,也要考虑中国的国情、省情和地方实际,让SDGs符合中国发展阶段和服务于各项发展目标进程,因此也要将SDGs指标进行修改完善并建立监控制度,确保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的实现。
(一)统计数据更加精准化,更加有针对性
SDGs框架构造包括继承性、包容性、普遍性、灵活性、可测度性等原则(熊青龙,2014)。 普遍性、灵活性和可测度性的要求需要各国用大量精确的数据统计作为支撑和说明,尤其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中一部分指标的指向非常明确,要求专门按照年龄、性别、城乡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尤其是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要专门进行统计。 因此,中国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的过程中应当注重统计数据的精准化和针对性,将一些重要指标按照年龄、性别、区域分列分项开展统计。
(二)进一步调整统计口径,逐步与国际接轨
国家层面上,SDGs已经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将“主动参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写入全会公报。 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政府工作报告等官方发布的数据在统计口径上应当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当中的指标进一步保持一致,尤其是一些重要指标需要调整统计口径。 联合国环境署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对全球环境问题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且议程第75段提出将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其统计局和数据系统的能力(杨晓华等,2018)。 这对于中国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些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应尽快与国际接轨,便于国际比较,查找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差距。 由于中国区域发展具有差异性,与国际接轨的统计数据还便于将国内区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比较,更好地促进均衡发展。
(三)修正完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指标,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
2015年9月25日,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与会193个成员国共同表决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同时SDGs也经过了多轮磋商。 但是由于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各国在执行SDGs过程中必然要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基础上再奋斗15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SDGs恰好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时间节点相一致。 因此,将SDGs的部分指标进一步修正,将17项发展目标与中国国情密切结合起来,融入地方层面的发展战略与政策,与中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项目标要求相衔接,将SDGs各项指标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要求。
(四)建立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指标监控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
由于SDGs指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所涉及的行业部门较多,并且不同发展目标的难易程度、时间紧迫性和自身的基础等不一致,因此影响SDGs指标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 建立一套SDGs指标的执行监控制度,分别从优先完成目标、确保完成目标、推动实现目标等3个方面按照时间节点对涉及的指标进行分类监控。 建立规范化的监测机制,首先确定好需要追踪分析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数据库(吕永龙等,2018)。 在监控制度之下建立指标跟踪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对发展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实现进度发布监测报告,尤其是对一些尚未开展统计的指标,需要基础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才能完成的指标要尽快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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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吕永龙等. 关于中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若干思考[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8, 28(1).
[4] 彭斯震, 孙新章. 后2015时期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与中国参与战略[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5, 25(7).
[5] 孙新章等. 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 22 (12).
作者:邹 波1 朱 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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