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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监管背景下消费金融业务发展方向的思考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阅读次 时间:2022-02-11 10:04

本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对消费金融助贷、联合贷等模式的监管日趋严格,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原本通过互联网平台快速获客的傍大户,赚快钱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强监管的大背景下,消费金融将走向何方? 笔者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消费金融野蛮生长,问题

  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对消费金融助贷、联合贷等模式的监管日趋严格,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原本通过互联网平台快速获客的“傍大户,赚快钱”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强监管的大背景下,消费金融将走向何方? 笔者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消费金融

  一、消费金融野蛮生长,问题层出不穷

  近年来,国内消费金融规模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甚至可以说是野蛮生长,先是P2P蜂拥而至,最后变得一地鸡毛,后又变成互联网平台一拥而上,现在基本上已经发展到“无平台不金融”的程度‍‌‍‍‌‍‌‍‍‍‌‍‍‌‍‍‍‌‍‍‌‍‍‍‌‍‍‍‍‌‍‌‍‌‍‌‍‍‌‍‍‍‍‍‍‍‍‍‌‍‍‌‍‍‌‍‌‍‌‍。 几乎有些流量的互联网平台都在做消费金融,要么平台亲自下场经营,要么引入金融机构做助贷或者联合贷。 在数字化已经渗透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大背景下,借助互联网平台,消费金融已经发展到了随时随地可见可及的地步,从用户体验的角度来说,这的确有利于消费者便捷地获得消费信贷资金,短时间内促进消费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银行过度授信,消费者过度消费。 消费金融产品的大力宣传,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精准“诱导”,加上“秒申秒贷”服务的极致体验,导致很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过度消费,深陷债务泥沼,失去发展机会,透支了未来。 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来说,过度授信无异于竭泽而渔。 年轻人是一个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如果大量的年轻人靠举债度日,失去向上发展的能力,尽管获得了短期的经济增长,但长期势必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金融机构过度依赖互联网平台,自主经营能力下降。 由于互联网平台具有鲜明的规模经济特征,金融机构通过与其合作,可以实现快速获客,贷款规模也能够得到快速的增长。 这种“傍人门户”的做法对于很多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来讲,极易带来几乎完全丧失自主营销、自主风控、自主产品创新能力的后果。 试想,作为经营客户、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如果在获客、风控和产品设计等方面都受制于人,这样的金融机构还值得消费者信任吗?

  三是互联网平台信贷规模快速攀升,潜在风险不断累积。 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联合贷、发行ABS的方式,快速做大信贷规模。 但由于平台并非信贷资金的主要提供方,因此极易出现并放大信贷风险,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回归消费本质,抓住消费痛点,推进消费金融可持续发展

  最容易快速形成规模效应的互联网平台助贷、联合贷模式受到严格监管,给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具有消费信贷投放资质的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 金融机构不能再过度依赖互联网平台的风控、流量等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必须回归消费金融服务消费的本质,紧抓消费热点和痛点,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自主风控能力,积极开展自主产品的创新及风控,推进消费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回归消费金融服务消费的本质。 近几年,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之下,现金贷业务得到快速的发展。 因与消费场景本身没有关联,易申请、额度高,现金贷受到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欢迎:对消费者来说,申请简单,可以获取较高的信用额度; 对金融机构来说,营销比较简单,不用和具体的消费场景或标的绑定,容易通过互联网平台快速地形成规模效应。 然而,正是由于现金贷没有和特定的消费场景、消费标的绑定,对消费者来说,更容易出现过度消费、挪用资金的情况; 对金融机构来说,会导致资金用途难以监控,隐藏的风险较大。

  因此,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应该减少现金贷的规模,重点服务真正有消费需求的消费者,推动消费贷健康发展,让消费贷与消费场景、消费标的紧密结合,真正做到消费金融服务消费。

  二是抓住人口构成变化趋势,推动消费金融产品创新。 根据国家人口统计数据,我国人口正呈现老龄化、少子化的特征,年轻人越来越少,老年人越来越多,这将对授信对象以年轻人为主的消费金融带来冲击。 当下,金融机构对老年人的贷款申请往往较为谨慎,通常都会有年龄的考量。 诚然,按照传统的观念来看,老年人退休后收入下降,健康状况下滑,信贷风险相对较高。 但是,在生活水平大幅上升、医疗条件大幅改善的情况下,人均寿命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也在大幅提升。 在此背景下,老年人的消费信贷业务有望成为新的蓝海,金融机构应该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创新银发消费信贷产品,满足其养老消费需求。

  三是抓住新消费趋势,创新消费金融业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广泛应用,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化体现在消费上,即有很多新的消费商品和消费模式诞生:孤独经济带来宠物消费,中产阶层壮大带来知识消费,数字媒体发展带来内容消费,智能汽车带来潜在车载信息消费等。 新产品、新模式的层出不穷,要求金融机构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紧盯新的消费模式和趋势,有针对性地创新研发消费贷产品,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新消费需求。

  四是从互联网平台走入产业,拓展消费金融服务边界。 再好的产品要发挥价值,首先要能触达客户。 随着互联网平台流量成本的增加以及监管不断趋严,单纯依赖互联网平台触客的模式已经遇到了瓶颈,金融机构亟需寻找新的触客渠道。 强大的虹吸效应让互联网平台成为巨大的流量入口,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平台掌控了全部的流量资源。 事实上,传统服务机构如餐厅、茶馆、健身房、月子会所等,拥有较大的线下流量,与消费者深度绑定,但消费金融在这些机构的覆盖还相对有限。 因此,金融机构可以主动深入地了解相关产业,加深与产业机构的合作,通过产业直接触达消费者,让消费者在线下消费场景中享受到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

  五是融入乡村,服务乡村振兴。 目前,受限于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以及农民的消费观念,农村整体的消费金融覆盖率比较低,农民的借款方式仍然是以传统的民间借贷为主。 但事实上,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消费信贷需求,和城市消费相比,农村消费主要呈现出一次性、特定、大额的特点,如自建房、购买农用工具等,涉及资金金额较大,这正是消费金融发展的机会所在。 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将带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激发农村消费潜力。 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的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监管机构对消费金融的监管力度比以往更强,本意和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消费金融回归服务消费的本质,促使金融机构更加重视自有产品创新,提升风控和运营能力,推动金融机构通过业务创新满足各个细分客群的消费需求,这为消费金融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对现有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开展深入的复盘和反思,寻找新的消费热点及痛点,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服务更多消费者。

  作者:黄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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