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近期,网络和报刊上大规模地涌现关于生产要素、特别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或文章。在中国面临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疫情冲击、即将走出战时经济体制而逐步转入正常经济轨道的新形势下,读到这些渗透改革精神、坚持要素市场化配置导向的文件、文章,我们深感欣慰
近期,网络和报刊上大规模地涌现关于“生产要素”、特别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或文章。在中国面临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疫情冲击、即将走出“战时经济体制”而逐步转入正常经济轨道的新形势下,读到这些渗透改革精神、坚持“要素市场化”配置导向的文件、文章,我们深感欣慰。与此同时,见上述文件文章所示未来中国“五大要素市场”总体设计和专项“市场”设计中,没有提及“管理要素市场”或“企业家市场”,也没有单独出现“产权市场”,我们也多少有些遗憾。
接《产权导刊》朋友反馈,产权交易界诸多从业同行和有关监管者朋友,对此有所忧虑。一些同志提出疑问:如此重要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文件为何没有“产权市场”的提法呢?希望就此问题做出必要的廓清。我们认为,准确理解生产要素的内涵、产权与生产要素的关系,以及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机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产权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本文探讨四大问题,与经济理论界特别是产权界朋友共同切磋。
1生产要素范畴究竟包括多少元素——我们的理论认识
我们认为,“要素”(factors)的要旨在“素”,是指构成事物的必要元素,即构成一个客观事物的存在并维持其运动的必要的最小单位,乃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根据《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的注释,生产要素(factorsofproduction)是指“生产某种商品时投入的各种资源”[1]。至于在人类社会生产中究竟有多少生产要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根据我们的理论积累,由窄到广,大体有以下五种内涵。
1.1两要素论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代表人物、统计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其《赋税论》中有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他认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来源是劳动和土地,而课税的最终对象也只能是土地的地租及其派生收入。劳动和土地,成为创造财富的“两要素”。我们当年通过学习《政治经济学史》已经明瞭这一点。
1.2三要素论
100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威廉·配第的成果,但增加了资本要素。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他认为全社会生产的年产品价值由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三部分组成,即“C+V+M”。进而他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重点是资本、土地生产要素所有权对剩余价值的分割,“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2]。“V+M”体现了马克思对于“劳动”创造价值的认定。劳动、资本、土地——马克思的“三要素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权威观点,一直流传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
1.3四生产要素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传统“三要素论”的内涵得到拓展。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在谈到“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时,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里在“三要素”的基础上明确地把“技术”列入生产要素范畴。
与我们产权交易市场相关的是,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这里第一位是产权市场。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一句,有现实可理解的一面,但在理论逻辑上也有不顺的一面。对此,在本文第二部分的“第二”点,我们将加以展开分析。
一年后,逻辑不顺的情况有所矫正。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其中要求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以及“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并从现实操作角度,强调“规范发展产权交易”。
1.4五生产要素论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健全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的论述中,除前面提到的四要素外,增加了“管理”要素,从而形成“五生产要素”论。“管理”要素的确立,意味着人们对企业家等管理者已经给予高度重视。
1.5七生产要素论
“五要素”提出后,伴随信息革命的兴起,又一新的要素——“信息要素”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在研究中,人们开始意识到:信息是可以创造价值并能进行交换的无形资源,是现代生产要素的组成部分。但是否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元素单独列出,对于我们来说,则经历一个酝酿和“孕育”的过程。一开始,本文第一作者是把信息与技术放到一起探究的。例如,在2016年接受访谈时就这样表述:“生产要素有老有新,但基本上就是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包括信息)、管理”,这里在“技术要素”之后特意用括号补上“信息”[3]。直到2017年6月16日,其在国家行政学院所作的《用新思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报告中才提出:“我们说要寻找新的动能,很大程度要找这个新的技术。当然现在还有一种就是信息,信息将来有可能变成一个新的资源,跟技术并立”[4]。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与“信息”接近的“数据”,正式列入“生产要素”之中,而且把“知识”、“技术”分列为两个独立因素,原话是:“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就完整地形成了“七生产要素”论。
2“产权”与“生产要素”是什么关系——我们的“生产要素生命论”
产权与生产要素到底是什么关系?这里阐述我们的“生产要素生命论”。简要谈三点认识:
第一,“从广义上”说,“产权”是覆盖到各种“生产要素”上的。
我们的产权理念,一开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也是“狭义产权”。只是到了21世纪初,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展开和认识的深化,才逐步实现由“狭义产权论”向“广义产权论”过渡。
过渡的标志,是本文第一作者2003年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工作所提供的有关产权问题的基础性内部研究报告——《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年5月20日上报中央《决定》起草组)。建议中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第一,在产权定位上,不应局限于狭隘的“企业产权制度”,而应超越企业层面,从更高的层次提“现代产权制度”;第二,在产权内涵上,建议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劳动力产权和管理产权等,“从而使要素产权体系完整化”;第三,在产权制度构成中,建议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四个支柱性制度。
这次全会通过《决定》后,该内部研究报告2004年被允许公开发表。先是其“摘要本”公开发表在国家发改委所属《宏观经济研究》上[5],可贵的是,“全文本”受到《产权导刊》厚爱,破例加“编者按语”,说明缘由,将“全文本”分前后两期连载[6]。这是产权界的一段佳话,也体现作者对《产权导刊》情有独钟。
《产权导刊》全文发表后,第一作者对产权的研究继续拓展完善,于2009年推出《广义产权论》,其中,第一要义就是“广领域”产权。广到哪?除了原来的“资本”产权之外,一是广到天上,即“环境产权”(如碳排放权);二是广到地上地下,如各类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等)资产产权;三是广到天与地之间“人”的身上,如各种人力资本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劳动力产权、管理产权)等[7]。总之,按照作者的“广义产权”理论,“产权”应该是能覆盖到各种“生产要素”之上的。
第二,“产权”是“生产要素”的内在属性,并构成其“生命”。
需要说明的是,前面说到的一度流行的“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一句,如果从不严格的现实市场来说,人们是可理解的,但严格来说,逻辑上是不顺的。因为,这里的“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中,“产权”与“生产要素”不是平行的关系,它是潜藏于“生产要素”之中的,即是说,每一种要素中都有自己的产权。土地要素中有土地产权,资本要素中有资本产权,劳动力要素中有劳动力产权,知识要素中有知识产权,技术要素中有技术产权,数据要素中有数据产权,管理要素中有管理产权,等等。
那么,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里讲的“产权市场”是什么呢?我们理解,本意指的是当时存在于现实的“各类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
第三,“产权制度完善”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中国经济改革的两大重点。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作为重点”。基于此,2019年,本文第一作者在《改革与战略》杂志发表《开放倒逼下的中国经济改革“双突破”论》鲜明提出,在当今开放倒逼下的中国经济改革,面临纷繁复杂的局面,需实行“双突破论”,即通过产权制度的创新完善和要素市场化配置这两个“突破点”,来带动新阶段整个经济体制改革[8]。
其中,完善产权制度,是改革的第一重点。具体来说,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需健全四根支柱性制度: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产权保护制度。我们2019年合写的《何亚斌对话常修泽: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纵横谈》[9],已专门谈如何完善产权制度,本文不再赘述。
我们认为,“要素”(factors)重在“素”,即元素或资源;“产权”(propertyrights)重在“权”,即权利或权益。各项生产要素的根基和载体都涉及产权制度,在实践中各项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流转都涉及产权交易。产权不同于一般的生产要素,而是高于一般生产要素的权利。可以说,产权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生命和精髓。这就是我们所持的产权:“生产要素生命论”。
3关于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与“产权市场”的位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重点,就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鉴于我国经济结构性矛盾的根源在于要素配置扭曲,因此,要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途径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完成这项重大任务,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结合要素市场,谈谈我们的看法。
3.1牢牢把握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四大原则
《意见》提出了四大重要原则:一是市场决定,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二是健全制度,创新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防止市场失灵。三是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针对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根据不同要素属性、市场化程度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四是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坚持安全可控,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培育发展新型要素形态,逐步提高要素质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我们认为,上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四大重要原则十分重要,把“市场决定”放在第一位,特别重要。“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这个原则,是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在疫情暴发时期的“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举措,是对的,但从经济运行原则说,这是‘原则的例外’,不是‘原则的例内’”。“大疫过后、国际环境危机过后,进入恢复正常秩序的阶段,我们应适时地转入‘原则的例内’,经济运行还是要强调‘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而不应“把疫情期间的一些做法凝固化、机制化、神圣化”[10]。中共中央、国务院之所以此时出台这样的《意见》,是坚持正确改革发展方向的举措,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要旨。
3.2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内容:建议扩展为“六大要素市场”
目前报刊见到的要素市场体系,内容表述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要素市场体系”。这种表述涉及两个大问题:
一是关于知识与技术市场问题。我们认为,去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所表述的知识要素和技术要素之间,虽有交叉但并非同一概念,将来应细化为知识与技术两个并列的市场。在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化起步期,鉴于日常运用存在着交叉,《意见》初步将头脑中的“知识”与实际形成的“技术”合并为“技术”,暂在一个市场上运行是可以的,但远期看,应按两个要素市场加以完善。
二是建议明确增设“管理要素市场”或称“企业家市场”。目前《意见》提出的五个生产要素市场中,并未涉及管理市场,存在一定缺憾。针对此,有必要加上“管理市场”或“企业家市场”。我们认为,企业家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国家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肩负着重要使命。目前,国内有些人“错把经理当官员”的官僚思想严重,亟需从国家层面推动企业家要素市场化,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11]。健全企业家(或称管理)要素市场,有助于建立企业经理人员“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
3.3关于要素市场排序:建议将劳动力的地位置于首位
劳动力是各生产要素中最具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要素,牵动其他各要素的优化配置,应当置于首位。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或称为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它涉及“人的自身解放”问题。在各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或称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重要的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市场迅猛发展,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也有所提高,但是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还存在“障碍人的自身解放问题”。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应着重抓住三大要点。(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民工落户城市渠道,少数特大城市除外;(2)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这涉及到“平等就业”问题;(3)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现在技能评价问题甚多,要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给一线劳动者提供通畅的“上升管道”。
在劳动力要素市场之后,可依次排土地要素市场、资本要素市场、技术(知识)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和“管理要素市场”或称“企业家市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要素市场体系。将“管理要素市场”或称“企业家市场”放在后面,这并不意味着其重要性就弱,而是基于“企业家”是企业各种生产要素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指挥者,是居于综合地位的其他各种生产要素整合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指挥。”企业家就是乐队指挥。
3.4矫正“产权”的来源,变“赋予”产权为“承认”产权
各类要素的“产权”或权利是哪里来的?它是内在属性,还是外在属性?或者,直白地说,是上面“赋予”的,还是其自身本来就有的?这里面现在存在一些误区。例如,有文章使用“赋予”产权的提法。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当的,很容易与官本位下的“恩赐”观点相混同。应该唤起社会对各类要素的产权或权利的尊重,建议用“界定”“承认”“确立”等用语,不用“赋予”二字,以摒弃官本位下根深蒂固的“恩赐”或“赋予”观。
基于这种正确认识,土地要素的产权是土地所有者或家庭承包者或经营者固有的,资本要素的产权是资本所有者固有的,劳动力产权是劳动力所有者固有的,知识产权是知识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固有的,技术产权是技术创新者和拥有者固有的(因此需要确立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切实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管理产权当然是管理者自身固有的。
至于数据要素的“数据产权”归属问题,比较复杂一些。我们建议,首先要界定“数据”的内涵,要防止狭隘化,它不只是政府统计系统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的“数据”,而是全部信息的总和;同时要建立健全“数据权利”体系,根据数据性质予以分类确权—护权:第一,对于有主体的数据,应明确该主体的所有权,完善个人信息授权制度,授权允许使用;第二,对于主体不明、采用脱敏技术处理或深入分析挖掘的数据,应对数据开发主体的权利“界定”并“承认”,这对于全面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3.5产权市场在现在的五大要素市场中放在哪里为好?
上面我们谈的包含有企业家要素的市场六大要素市场中有“资本市场”。《意见》对资本市场提出了重要任务。特别重要者,有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包括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投资者保护、证券民事诉讼、多层次股票体系建设等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包括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对公司信用类债券实行发行注册管理制度等)。我们建议,在资本生产要素市场部分,可以提出继续发展并完善产权市场的命题。因为,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已有明确表述:产权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平列,同属于资本市场。现代产权制度的第三要义是产权“流转顺畅”,目的是通过一定程序的产权运作(交易)使产权各种权能的所有人获得产权收益。每类生产要素都有产权,都需要上市流转,因此需要建立产权流转市场,可以归到非标的资本市场,未来的六大要素市场都能与此建立联系,这样,资本要素市场的作用就可以大大发挥。
4产权市场发展的新趋势与当前任务
4.1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关于市场体系建设的精神实质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报告在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之后,早就强调:要“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上述两段引文的关键词是三句话:“要素自由流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我们必须在这三句关键话的前提下,来理解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这就是本文的核心。站在这个高度上来认识产权市场与要素市场化配置,就能“不畏浮云遮望眼”了。
4.2当前任务
结合中央的最新要求,如何抓住宝贵政策供给,更好发挥产权市场功能优势,从广度(要素范畴)、深度(向内挖潜)和质量(高效公平)上做好要素市场化配置,产权市场就大有可为。
4.2.1广度上向所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进军,开拓交易新领域。产权市场建立发展32年来,交易对象由企业国有产权逐步扩展,但是依然有局限性。中央《意见》为我们开辟了广阔天地,拓展到劳动力、土地、资本、知识技术、数据和管理等多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比如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首创者是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自2014年12月投资成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来,先后推出2016年“数据星河”战略、2018年“数+12”战略。2019年3月宣布启动增资扩股计划,扩大股东阵容、打造数据交易“朋友圈”,增强核心竞争力,成为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2019年12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投资并控股的省数据交易公司在济南成立,大数据交易有了载体,成为全国第二家,这都是具有战略前瞻眼光的可贵探索。
4.2.2深度上向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进军,发挥产权市场新能量。中央《意见》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目前,我国部分要素市场定价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很多体制机制障碍,这不利于市场化配置资源,因此,需要深化要素市场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结合上述六大要素市场,要点是:(1)推进资本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和人民币汇率弹性形成机制;(2)完善土地市场价格形成机制;(3)完善企业劳动者报酬和工资收入形成机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形成机制以及机关公务员工资收入形成机制;(4)完善技术成果的转让价格形成机制;(5)完善数据“数价”和信息使用费形成机制;(6)完善管理者(企业家)的“身价”形成机制等。
4.3.3质量上(高效公平上)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进军,彰显资本市场新功能。
第一,按照“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要求,下一步产权界应积极参与“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工作。重点是: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按照“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的要求:下一步,产权界应密切关注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实物资产证券化;鼓励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市场经济论文投稿刊物:价格与市场旨在宣传党的物价方针,探索价格改革理论问题,介绍物价管理工作的新经验,普及价格知识,推动价格改革。
第三,按照“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的要求:下一步,产权界应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防止发生损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本文第二作者早在10年前就写作了《论产权市场信用风险防范》一文,对产权市场信用风险作了揭示,就产权市场信用风险规避和治理提出了对策建议[12]。
上述这些功能要求,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产权市场的基础交易功能,而属于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如何更专业、更优化、更高效、更公平的新职能。这对于已过“而立之年”、一直砥砺前行的中国产权市场来说,既是新的使命和挑战,更是宝贵的发展新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肩负起历史的责任。
作者:常修泽何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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